文献通考1-第2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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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殿赐酒。”太皇太后不许,诏曰:“皇帝临御,海内晏安,五经季秋,再讲宗
祀,以享天心。顾吾何功,获被斯福?今有司因天圣之故事,修会庆之盛礼,将
俾文武称庆於庭。吾自临决万机畏,岂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献之明?矧复皇帝
致贺於禁中,群臣奉表於闱左,礼文既具,夫又何求?前朝旧仪,吾不敢受。将
来明堂礼毕,更不受贺,百官并内东门拜表。”
六年,太常博士赵言:“本朝亲享之礼,自明道以来,即大庆殿以为明堂,
至於有司摄事之所,乃尚御於圜丘。窃见南郊斋宫有望祭殿,至就行礼。”从之。
徽宗崇宁四年,诏:“营建明堂,已度地鸠工,俟过来岁,取旨兴役。”明
年,以彗出西方,遂诏罢之。
政和三年八月,诏立明堂於大内之丙地,徙秘书省於宣德门之东,以其地为
之。
诏:“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见之文,得其制作之本。夏后氏世室,堂
修二七,广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窗。考夏后氏
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则世室非庙。堂修二七,广四修一,则度
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广十七步之半。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
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每室四
户,户两夹窗。此夏后氏之制也。商人重屋,堂修七寻,崇三尺,四阿重屋。商
人名曰‘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寝也。度以八尺之寻,其堂修七寻。又曰
‘四阿重屋’者,阿,屋之曲也,重者屋之复也,则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复屋,
则知下方也。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三代之制不相袭,夏曰‘世室’,商曰
‘重屋’,周曰‘明堂’,则知皆堂也。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
凡室二筵者,九筵则东西长,七筵则南北狭,所以象天,则知上圜也。夏商周之
名虽不相袭,其制则一,唯步、寻、筵广狭不同而已。《考工记》所言三代之制,
亦各互见。朕取夏后氏益土室之度,兼商人四阿重屋之制,从周人度以九尺之筵,
上圆象天,下方象地,四户以合四序,八窗以应八节,五室以聚五行,十二堂以
听十二朔,九阶、四阿,每室四户,夹以八窗。兼三代之制,黜诸儒之臆说,享
帝、严父、听朔、布政於一堂之上,於古皆合,其制大备。宜令明堂使司遵图建
立。”於是内出明堂图式,於崇政殿宣示百官,命蔡京为明堂使,蔡攸讨论指画
制度,蔡、蔡、宋参详,梁师成为都监,童师敏为承受;以开封尹盛章弹
压兵匠,章罢,以王革代之,复以章为参详。八月甲寅,开局兴工,日役万人,
仍差天武、捧日兵士二千巡检。蔡京言:“三代之制,世室、重屋、明堂修广不
相袭。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寻,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广。
今若以二筵为太室,方一丈八尺,则室之中设版位,礼器已不可容,理当增广。
今从周之制,以九尺之筵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筵(四丈五尺),
共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广四筵
(三丈六尺),共七筵,益四尺五寸。十二堂,古无修广之数,今亦度以九尺之
筵。明堂、元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筵(四丈五尺),左右个各修广四
筵(三丈六尺),青阳、总章各修广四筵(三丈六尺),左右个各修四筵(三丈
六尺),广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堂柱外
基各一筵(九尺)。堂总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广二十一筵(一十八丈
九尺)。”蔡攸言:“明堂五门,廊庑盖以素瓦,而门堂则以琉璃,其地则随所
向,而砌以五色之石,栏柱端以铜为辟邪之象,而饰以五方所向之色。八窗、
八柱则以青、黄、绿相间。堂室柱门栏柱,并以丹ぬ涂之。堂阶为三级,每级崇
三尺,共为一筵。改火珠为€龙之象。阶庭植松、梓、桧之木,宫门不设戟,而
殿隅并垂铃云。”诏以“元堂”犯圣祖之讳,取“平在朔易”之义,改为平朔,
门亦如之。仍改敷右门曰左敷佑,左承天门曰右敷佑,承天门曰平秩,更衣大次
曰斋明殿。其明堂、青阳、总章、元堂、太室五门,并御书榜之。
七年,明堂成,有司请颁常视朔听朝。诏:“明堂专以配帝严父,馀悉移於
大庆、文德殿。”群臣五表陈请,乃从之。
礼制局列上明堂七议:“一曰,古者朔必告庙,示不敢专。请视朝、听朔必
先奏告,以见继述之意。二曰,古者,天子负南乡,以朝诸侯,听朔则各随其
方。请自今御明堂正南乡之位,布政则随月而御堂,其闰月则居门焉。三曰,
《礼记·月令》,天子居青阳、总章,每月异礼。请稽《月令》十二堂之制,修
定时令,使有司奉而行之。四曰,《月令》以季秋之月,为来岁受朔之日。请以
每岁十月,於明堂受新历,退而颁之郡国。五曰,古者天子负,公侯伯子男,
蛮夷戎狄四塞之国,各以内外尊卑为位。请自今元正、冬至及朝会,并御明堂,
辽使依宾礼,蕃国各随其方,立於四门之外。六曰,古者以明堂为布政之宫。自
今若有御札手诏,并请先於明堂宣示,然後榜之庙堂,颁之天下。七曰,赦书德
音,旧制宣於文德殿。自今请非御楼肆赦,并请於明堂宣读。”九月,诏颁朔布
政自十月为始。其月,皇帝御明堂平朔左个,颁天运政治,及八年戊戌岁运历数
於天下。百官常服立明堂下,乘舆自内殿出,负坐於明堂,大晟乐作,百官朝
於堂下。大臣升阶进呈所颁布时令,左右丞一员跪请付外施行,宰相承制可之,
左右丞乃下授颁政官,颁政官受而读之,讫,出ト门奏礼毕,皇帝降御座,百官
乃退。自是以为常。
重和元年九月辛卯,大享明堂,并祀五帝。
初,礼部尚书许光凝等言:“《月令》‘季秋大享帝’,说者谓遍祭五帝也。
《曲礼》‘大享不问卜’,说者谓祭五帝於明堂,莫卜也。《周官》‘太宰祀
五帝,则掌百官誓戒’,说者谓祀五帝於四郊及明堂,而王安石以谓:‘五帝者,
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惟其为五精之君,故分位於五室;惟其为昊天之佐,故
与享於明堂。’自神宗下诏,惟以英宗配上帝,而悉去从祀群神。陛下肇新宏规,
季秋大享,位五帝於其室,既无以祢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无群神从祀之黩。
则神宗黜六天於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也。”从之,乃诏从祀五帝。
礼制局言:“祀天神於冬至,祀地示於夏至,乃有常日,无所事卜。季秋大
享帝,以先王配,则有常月而未有常日。《礼》不卜常祀,而卜其日,盖月有上
辛、次辛,谋及卜筮,所以极严恭之意也。请明堂以吉辛为正。”
诏:“每岁季秋大享,亲祠明堂,罢有司摄事。”又诏:“明堂近在宫城,
秋享实荐时事,行之久远,宜极简严。其每岁季秋亲祠,如孟月朝献礼,更不差
五使、仪仗等。”自是迄宣和末岁,行亲享之礼云。
高宗绍兴元年,上合祭天地於明堂,奉太祖、太宗配祀。礼毕,不受贺,文
武百官拜表称贺如仪。以嗣濮王仲为亚献,右监门卫大将军、信州防御使令话
为终献。
时礼部尚书秦桧等言:“伏睹建炎恭行郊祀之礼,其时仪文制度与夫衣服、
器皿之类,已不能如礼。明年渡江,国步愈艰。今岁复当郊祀,谨按冬祀大礼,
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馀员,而卤簿、仪仗、舆辇、宫架、祭器、法服,
散失殆尽,及景灵宫、太庙行事与登门肆眚等礼,不可悉行。至於享,亲诣宗
庙行礼,又不及天地,惟宗祀明堂,似乎简易。苟朝廷深原礼意,采先儒之说,
汉武帝、孝章之制,而略其严父之文;志存享帝,而不拘於制度之末,独明堂之
礼,尚或可行。乞博采群议,令有司参考典礼以闻。”
礼部尚书胡直孺议曰:“谨按百王之礼,沿革不同,而祀天地於郊丘,祀上
帝於明堂,享祖宗於太庙,此三者万世不易之礼。惟仁宗皇时,大享明堂,
合祭天地,并侑祖宗,遍礼百神,圣训有‘礼缘人情’之语,而文彦博以仁祖为
能达礼之情,礼之变。由此观之,皇祀典本非为万世不易之礼也。国朝配祀,
初无定制。自英宗皇帝始专配以近考,司马光、吕诲争之,以为绌祖进父,然卒
不能夺王、孙之谄辞。其後神宗皇帝谓周公宗祀在成王之时,成王以文王为
祖,则明堂非以考配明矣。王安石亦以误引《孝经》严父之文,惜乎不能将顺上
意,以辨正典礼。谨按:圣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则创业之君,太祖是也。太
祖则周之后稷,配祭於郊者也;太宗则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此二祭者,
万世不迁之法。皇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当时盖拘於严父,
故配帝并及於真宗。今主上绍膺大统,自真宗至於神宗均为祖庙,独跻则患在於
无名,并配则几同於享。又从祀百神,在於明堂,本非典礼,或升或黜,慢渎
为多。今参酌皇诏书,将来请合祭昊天上帝、皇地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
配天,惟礼专而事简,庶几可以致力於神明。然後申饬攸司,各扬乃职,牺牲必
成,粢盛必洁,衣服必备,以尽其所以致力於神之意,则一朝大典,岂特施於艰
难之时,情文粗称,虽万世行之可也。”是时,太常少卿苏迟等则请用皇诏书
之意,兼采景礼官之请,即常御殿,南向西上,设昊天上帝、皇地位;西向
北上,设太祖、太宗、真宗神位;於殿之东庑,设圜丘第一龛九位;於殿之西庑,
设方泽第一成一十六位。庶几诚意可展,仪物可备。如以不遍及列圣为未足,则
大礼前一日,有亲诣太庙之文,今神主在温州,恐当命大臣於某处摄行祀事。如
以不遍及百神为未足,则请即行在天庆观之大享後,择一日,取祖宗大礼既毕恭
谢之文,亦命大臣简其仪物,悉举以告,亦足以尽祈报之心。”诏:“依礼部新
仪,一遵皇二年诏书,仍以明堂大礼为称,於常御殿设位行礼。”
礼部言:“准诏参酌皇诏书,合祭天地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合用
神位四位,元系御笔明金青字,出雕木缕金五采装莲花戏龙座,黄纱明金罩子,
黄罗夹软罩子,黄罗衬褥,朱红漆腰扌舁套匣,黄罗夹帕事件,全昨缘扬州渡江
失去,乞下所属制造。”从之。
四年九月,有事於明堂,合祭天地,以太祖、太宗配,兼祀百神。
先时,有司请议郊祀、明堂、享之宜,礼部侍郎陈与义议曰:“臣切考国
家大祀,天子躬行者,有南郊,有明堂,有祭,有恭谢。古者为郊之制,在国
之南五十里,盖谓国都之南也。陛下驻跸於此,非建都之地,置设坛,固无其
所。建炎戊申,举是礼於维扬者,是时以火德嗣兴,大统复集,即位之初,不可
以不见帝,以礼从权,非必袭用。而况卤簿、仪物,渡江散尽,疆陲戎事,岁晚
多虞,则南郊之礼在今日固不敢轻议者也。国步未定之际,奉安庙┙,权在永嘉,
既已累年,若欲移徙,以便亲祠,惧失在天神灵之意,则祭之礼在今日实不可
行者也。陛下躬履多虞,严恭寅畏,方与万姓请命於天,用实而去文,有祈而无
报,则恭谢之礼在今日不可行者也。绅儒生又有为柴望之说者,以谓虽祖宗未
之或行,而今日可以肇修。臣尝考之,其说本於《书》之《尧典》,本为巡狩之
用,而周室行之於《时迈》告祭之诗,其说详於孔颖达之疏,指为封禅之事,而
汉光武用之,著於泰山刻石之文。陛下遭时艰故,遵养东南,修政理戎,俟天悔
祸,举兹大礼,惟务於忱,岂可托巡狩告至以有辞乎?又况柴望之祭,不及祖宗,
所用时日,亦当有据。若一切损益之,则安用柴望之名哉?然则柴望之礼在今日
亦不可行者也。臣窃惟明堂之礼,有汉武帝汶上之制,绍兴元年,实已行之。若
再举而行,宜於今事,无戾於古典。或谓自维扬南郊之後,至於今日,再遇当
郊之岁,不可以逾六年而不郊。以臣考之,郊之疏数,本无定制。真宗自景德二
年祀南郊,至祥符七年而始祀东郊,则九年而後再郊矣。仁宗皇帝皇五年祀南
郊,嘉元年行恭谢礼,四年行祭礼,七年行明堂礼,则逾九年而不再郊矣。
逾六年而不郊,非所疑也。或以周公严父之文为疑,则既有治平中司马光、吕诲
之议,又有熙宁中祖宗之圣训与王安石之说,足以破万世之惑矣。或以并配之礼
为疑,盖绍兴元年礼官之议,以谓皇之时,四方无虞,万物盛多,是以明堂合
祭天地,并配祖宗。盖其说不尽不能推明所以变礼之意,是以致众人之疑。谨按
皇诏书,其略曰:‘国朝自祖宗以来,三岁一郊。今祀明堂,正当三岁亲郊之
期,而礼官所定配坐,不及祖宗,宜并配以称朕恭事祖宗之意。’盖太祖则周之
后稷,当配祭於郊者也;太宗则周之文王,当配祭於明堂者也。郊当祭太祖,而
以当郊之岁,举明堂之礼,则不可以遗太祖而不祭。稽之神理,本之人情,则皇
诏书之本意,可以为万世不刊之典,岂特以四方无虞万物盛多而举此哉?并配
之礼,又非所疑也。若乃神位仪物损益多寡之数,更合再加斟酌,以尽今日情文
之宜。”诏从之。盖中兴郊祀明堂、合祭天地、并配祖宗之礼,参考推明,至兴
义之议而始定。於是太常寺条具:“乞以明堂大礼为称,左仆射誓行事、执事、
陪祠官於尚书省,刑部尚书莅誓。明堂殿上下彻去黄道ブ褥,入殿门不张盖,百
官不得回班。御燎从物、伞扇更不入殿。行礼前,卫士不起居呼万岁,读册官读
册至御名勿兴。”诏并从之。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