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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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同。礼,公子不得为母伸,为後则
於子祭,於孙止(李奇曰:“不得伸,尊其父也。公子去其所生而为大宗後,尚
得私祭其母,为孙则止,不得祭公子母也,明继祖不复顾其私祖母也。”),尊
祖严父之义也。寝日四上食,园庙间祠,皆可亡修(间,工苋反)。皇帝思慕悼
惧,未敢尽从。惟念高皇帝圣德茂盛,受命溥将,钦若稽古,承顺天心(师古曰:
“溥,广也。将,大也。钦,敬也。若,善也。稽,考也。”),子孙本支,陈
锡亡疆(师古曰:“《诗·大雅·文王》之篇曰:‘陈锡载周,侯文王孙子。文
王孙子,本支百世。’陈,敷也。载,如也。本,本宗也。支,支子也。言子孙
承受敷锡初始之福,故得永久无穷竟也。是之谓陈锡亡疆也。”)。诚以为迁庙
合祭,久长之策,高皇帝之意,敢不听?即以令日迁太上、孝惠庙,孝文太后、
孝昭太后寝,将以昭祖宗之德,顺天人之序,定亡穷之业。今皇帝未受兹福,乃
有不能共职之疾。皇帝愿复修立承祀,臣衡等咸以为礼不得(於礼不合也)。如
不合高皇帝、孝惠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帝、孝宣皇帝、太上皇、
孝文太后、孝昭太后之意,罪尽在臣衡等,当受其咎。今皇帝尚未平,诏中朝臣
具复毁庙之文。臣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礼有所承,违统背制,
不可以奉先祖,皇天不,鬼神不享。《六艺》所载,皆言不当,无所依缘,以
作其文。事如失指,罪在臣衡,当深受其殃。皇帝宜厚蒙祉福,嘉气日兴,疾
病平复,永保宗庙,与天亡极,群生百神,有所归息。”诸庙皆同文。久之,上
疾连年,遂尽复诸所罢寝庙园,皆修祀如故。初,上定迭毁礼,独尊孝文庙为太
宗,而孝武庙亲未尽,故未毁。上於是乃复申明之,曰:“孝宣皇帝尊孝武庙曰
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焉。他皆如旧制。”唯郡国庙遂废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按匡衡平生佞谀,专附石显以取大位,而此一节独
据经守礼,其祷庙之文殆与《金》之祝册相似,而不为後世所称述,汉史又不
书於本传,憎而知其善可也。”
五月,帝崩。毁太上皇、孝惠、孝宣皇帝庙。罢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
武哀王、昭哀后寝园。
帝既崩,匡衡奏言:“前以上体不平,故复所罢祠,卒不蒙福。按卫思后、
戾太子、戾后园,亲未尽(师古曰:“言不当毁也。”)。孝惠、孝景帝庙亲尽,
宜毁。及太上皇、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昭哀后、武哀王祠,请悉罢,勿奉。”
奏可。
成帝河平元年,复太上皇寝庙园。
初,高后时患臣下妄非议先帝宗庙寝园官,故定著令,敢有擅议者弃市。至
元帝改制,蠲除此令。成帝时,以无继嗣,故复太上皇寝庙园,世世奉祠。昭灵
后、武哀王、昭哀后并食於太上寝庙如故,又复擅议宗庙之令。
按:太上皇亲尽也,以高帝之父而不毁。悼皇考私亲也,以宣帝之父而不毁。
虽非礼之正,犹云可也。至武哀王则高帝之兄,昭哀后则高帝之姊(见师古注文),
自当各有後裔奉其坟墓祭祀,今乃立寝园与诸帝同,而使天子世世祠之,不经尤
甚矣。高帝之姊而称后,於义尤不通。
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书,高皇帝为汉太祖,
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臣愚
以为迭毁之次,当以时定,非令所为擅议宗庙之意也。臣请与群臣杂议。”奏可。
於是,光禄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皆以为继祖宗以下,五
庙而迭毁,後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宗并列。子孙虽欲褒大显扬而立之,鬼神不
享也。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曰:“汉兴,
冒顿始︹,破东胡,禽月氏(氏读曰支),并其土地,地广兵强,为中国害。南
越尉佗总百粤,自称帝。故中国虽平,犹有四夷之患,且无宁岁。一方有急,三
面救之,是天下皆动而被其害也。孝文皇帝厚以货赂,与结和亲,犹侵暴无已。
甚者,兴师十馀万众,近屯京师及四边,岁发屯备虏,其为患久矣,非一世之渐
也。诸侯郡守连匈奴及百粤以为逆者非一人也。匈奴所杀郡守都尉,略取人民,
不可胜数。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遣大将军、骠骑、伏波、楼船之
属,南灭百粤,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
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元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
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鬲羌,裂匈奴之右肩(师古曰:“,
而遮反。”)。单于孤特,远遁於幕北。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馀郡(师古
曰:“斥,开也。远,广也。”)。功业既定,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
富实百姓,其规无可见(师古曰:“无读曰模。”)。又招集天下贤俊,与
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後,
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单于守藩,百蛮服从,万世之基也,
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业,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为文太宗;
孝武皇帝功至著也,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发德音也。《礼记·王制》及《春
秋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
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其文曰:‘天子三昭
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故德厚者流光,德
薄者流卑(流,谓流风馀福)。《春秋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
变也(师古曰:“言非常数,故云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
故於殷,太甲为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师古曰:“太甲,汤之孙,太
丁之子也。太戊,太庚之子,雍己之弟也。武丁,小乙之子。”)。周公为《无
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成王。由是言之,宗无数也,然则所以劝帝者之功德博
矣。以七庙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毁;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功德。《礼记》祀
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於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
窃观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於异姓,犹将特祀之,况於先祖?或说天
子五庙无见文,又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德贵功之
意也。《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
其道而毁其庙乎?迭毁之礼自有常法,无殊功异德,固以亲疏相推及。至祖宗之
序,多少之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孝宣皇帝举公卿之
议,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之庙,建之万世,宣布天下。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
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上览其议而从之。制曰:“太仆舜、
中垒校尉歆议可。”歆又以为“礼,去事有杀(师古曰:“去,除也。杀,渐也。
去,音邱吕反。杀,音所例反。其下并同也。”),故《春秋外传》曰:‘日祭,
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单则
岁贡(张晏曰:“去祧为坛。单,扫地而祭也。”师古曰:“祧是远祖也。筑
上为坛,除地为单。祧,他尧反。单,音善。”),大则终王(服虔曰:
“蛮夷,终王乃入助祭,各以其珍贡,以共大之祭也。”师古曰:“每一王终,
新王即位,乃来助祭。”)。德盛而游广,亲亲之杀也;(如淳曰:“游亦流也。”)
弥远则弥尊,故为重矣。孙居王父之处,正昭穆,则孙常与祖相代,此迁庙之
杀也。圣人於其祖,出於情矣,礼无所不顺,故无毁庙。(晋灼曰:“以情推子,
以子况祖,得人心,礼何所违,故无毁弃不之主也。谓下三庙废而为虚者也。”)
自贡禹建迭毁之议,惠、景及太上寝园废而为虚,(师古曰:“虚读曰墟。”)
失礼意矣。”
致堂胡氏曰:“断大论者以仲尼为据,则无失矣。《书》曰‘天子七庙’,
歆谓七庙是也,而以七为正法,以宗为变,不可常数,则不知何所据而云然也。
祖考所当事者,人之至情也。或三庙,或五庙,或七庙,礼之隆杀也。有功德则
宗之,无则莫之宗焉。是为人子孙得选择祖考,於情则逆,於礼则违,曾是以为
孝乎?”
平帝元始四年,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
时王莽为安汉公,欲谄太皇太后,以斩郅支功奉尊元帝庙为高宗,太后晏驾
後,当以礼配食云。及莽改号太后为新室文母,绝之於汉,不令得体元帝。堕坏
孝元庙,更为文母太后起庙,独置孝元庙故殿以为文母纂食堂,既成,名曰长寿
宫。以太后在,故未谓之庙。莽置酒长寿宫,请太后。既至,见孝元庙废彻涂地,
太后惊泣曰:“此汉家宗庙,皆有神灵,与何治而坏之!且使鬼神无知,又何用
庙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岂宜辱帝之堂以陈馈食哉!”饮酒不乐而罢。
汉兵起,莽恶高庙神灵,遣虎贲武士入高庙拔剑四面提击,斧坏户牖,桃汤
赭鞭,鞭洒屋壁。令轻车校尉居其中。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庙於雒阳,四时祀,高祖为太祖,文帝为太宗,
武帝为世宗,如旧。馀帝四时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腊,
一岁五祀。三年正月,立亲庙雒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时寇贼未夷,
方务征伐,祀仪未设。至十九年,盗贼讨除,戎事差息,於是五官中郎将张纯与
太仆朱浮奏言:“礼,为人後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大宗谓元帝),则降其私
亲。今高庙,陈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昔高
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後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群臣侍祠。臣愚
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
大司空窦融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
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春陵节侯,
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亲亲之恩。”时议有异,不著。上可涉等议,诏曰:
“以宗庙处所未定,且祭高庙。其成、哀、平且祠祭长安故高庙。其南阳舂陵
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惟孝宣
帝有功德,其上尊号曰中宗。”於是雒阳高庙四时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其
西庙成、哀、平三帝主,四时祭於故高庙。东庙京兆尹侍祠,冠衣车服如太常祠
陵庙之礼。南顿君以上至节侯,皆就园庙。南顿君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称皇祖考
庙,郁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称皇高祖考庙,在所郡县侍祠。
明帝即位,以光武帝拨乱中兴,更为起庙,号曰世祖庙。以元帝於光武为穆,
故虽非宗,不毁也。後遂为常。
东汉制:高庙令一人,六百石,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世祖庙令一人,
六百石,如高庙。
《汉仪》:帝之主九寸,前方後圆,围一尺;后主七寸,围九寸。木用栗。
永平三年十月,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
明帝临终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志》云光武庙
更衣)。孝章即位,有司奏言:“孝明皇帝圣德淳茂,功烈光於四海,仁风行於
千载,而深执谦谦,无起寝庙,扫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於
光烈皇后更衣别室。臣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其四时
於光武之堂,间祀悉还更衣,共进《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祭高庙故事。”
制曰:“可。”
《续汉书》:五年再殷祭,三年一,五年一。父为昭,南向;子为穆,
北向。以夏四月,以冬十月。之为言谛,谛审昭穆尊卑之义。者,合也。
冬十月五成,故骨肉合饮食於祖庙,谓之殷祭。四时正祭外,有五月尝麦,三
伏立秋尝粢盛酎,十月尝稻等,谓之间祀,即各於更衣之殿。更衣者,非正处也。
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
章帝临崩,遗诏无起寝庙,庙如先帝故事。和帝即位,不敢违,上尊号曰肃
宗。後帝承尊,皆藏主於世祖庙,积多无别,是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
殇帝生三百馀日而崩,邓太后摄政,以尚婴孩,故不列於庙,就陵寝祭之而
已。
安帝以谗害大臣,废太子,及崩,无上宗之奏。後以自建武以来无毁者,故
遂常祭,因以其陵号称恭宗。
冲、质二帝皆小崩,梁太后摄政,以殇帝故事,就陵寝祭。凡祠庙讫,三公
分祭之。
梁太后临朝,以殇帝幼崩,庙次宜在顺帝下。太常马访奏宜如诏书。谏议大
夫吕勃以为应依昭穆之序,先殇帝,後顺帝。诏下公卿。大鸿胪周举议,曰:
“《春秋》,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公於闵上。孔子讥之,
书曰:‘有事於太庙,跻僖公。’《传》曰:‘逆祀也。’及定公正其序,《经》
曰:‘从祀先公’,为万世法也。今殇帝在先,於秩为父,顺帝在後,於亲为子,
先後之义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乱。吕勃议是也。”太后从之,遂下诏曰:“孝
殇皇帝虽不永休祚,而即位逾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遂令恭
陵在康陵上,先後相逾,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