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夏洛特·勃良特-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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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是从小路上传来的,一匹马过来了,它一直被弯曲的小路遮挡着,这时己渐渐靠近。我正要离开台阶,但因为小路很窄,便端坐不动,让它过去。在那段岁月里,我还年轻,脑海里有着种种光明和黑暗的幻想,记忆中的育儿室故事,和别的无稽之谈交织在一起。这一切在脑际重现时,正在成熟的青春给它们增添了一种童年时所没有的活力和真实感,当这匹马越来越近,而我凝眸等待它在薄暮中出现时,我蓦地记起了贝茜讲的故事中一个英格兰北部的精灵,名叫“盖特拉西”,形状像马,也像骡子,或是像一条大狗,出没在偏僻的道路上,有时会扑向迟归的旅人,就像此刻这匹马向我驰来一样。
这匹马已经很近了,但还看不见。除了得得的蹄声,我还听见了树篱下一阵骚动,紧靠地面的榛子树枝下,悄悄地溜出一条大狗,黑白相间的毛色衬着树木,使它成了一个清晰的目标。这正是贝茜故事中,“盖特拉西”的面孔,一个狮子一般的怪物,有着长长的头发和硕大无比的头颅,它从我身旁经过,却同我相安无事。并没有像我有几分担心的那样,停下来用比狗更具智想的奇特目光,抬头看我的面孔。那匹马接跟而来,是匹高头大马,马背上坐着一位骑手。那男人,也就是人本身,立刻驱散了魔气。“盖特拉西”总是独来独往。从来没有被当作坐骑的。而据我所知,尽管妖怪们会寄生在哑巴动物的躯壳之内,却不大可能看中一般人的躯体,把它作为藏身之地。这可不是盖特拉西,而不过是位旅行者,抄近路到米尔科特去。他从我身边走过,我依旧继续赶路。还没走几步,我便回过头来,一阵什么东西滑落的声音,一声“怎么办,活见鬼?”的叫喊和咔啦啦啦翻滚落地的声响,引起了我的注意。人和马都己倒地,是在路当中光滑的薄冰层上滑倒的。那条狗窜了回来,看见主人处境困难,听见马在呻吟,便狂吠着,暮霭中的群山响起了回声,那吠声十分深沉,与它巨大的身躯很相称。它先在倒地的两位周围闻闻,随后跑到了我面前。它也只能如此,因为附近没有别人可以求助。我顺了它,走到了这位旅行者身边,这时他已挣扎着脱离了自己的马,他的动作十分有力、因而我认为他可能伤得不重,但我还是问了这个问题。
“你伤着了吗,先生?”
我现在想来他当时在骂骂咧咧,不过我没有把握,然而他口中念念有词,所以无法马上回答我。
“我能帮忙吗?”我又问。
“你得站到一边来,”他边回答边站起来。先是成跪姿,然后站立起来,我照他的话做了。于是出现了一个人喘马嘶、脚步杂踏和马蹄冲击的场面,伴之以狗的狂吠,结果把我撵到了几码远之外,但还不至于远到看不见这件事情的结局。最后总算万幸,这匹马重新站立起来了,那条狗也在叫了一声“躺下,派洛特!,后便乖乖地不吱声了。此刻这位赶路人弯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脚和腿,仿佛在试验一下它们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他什么部位有些疼痛,因为他蹒跚地踱向我刚才起身离开的台阶,一屁股坐了下来。
我心里很想帮忙,或者我想至少是爱管闲事,这时我再次走近了他。
“要是你伤着了,需要帮忙,先生,我可以去叫人,到桑菲尔德,或音海村。”
“谢谢你,我能行,骨头没有跌断,只不过扭坏了脚,”他再次站起来,试了试脚,可是结果却不由自主地叫了声“唉!”
白昼的余光迟迟没有离去,月亮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亮,这时我能将他看得清楚了。他身上裹着骑手披风,戴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脸部看不大清楚,但我捉摸得出,他大体中等身 材,胸膛很宽。他的脸庞黝黑,面容严厉、眉毛浓密;他的眼睛和紧锁的双眉看上去刚才遭到了挫折、并且愤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三十五岁,我觉得自己并不怕他,但有点儿腼腆。要是他是位漂亮笑俊的年轻绅士,我也许不会如此大胆地站着,违背他心愿提出问题,而且不等他开口就表示愿意帮忙,我几乎没有看到过一位漂亮的青年,平生也从未同一位漂亮青年说过话,我在理论上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我见到这些品质体现有男性的躯体中,那我会本能地明白,这些东西没有,也不可能与我的品质共鸣、那我也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却今人厌恶的东西一样,对它们避之不迭。
如果这位陌生人在我同他说话时微笑一下,并且对我和和气气;如果他愉快地谢绝我的帮助,并表示感谢,我准会继续赶路,不会感到有任何职责去重新向他发问。但是这位赶路人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坦然自若,因此当他挥手叫我走的时候,我仍然坚守阵地,并且宣布:
“先生,没有看到你能够骑上马,我是不能让你留在这条偏僻小路上的,天已经这么晚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他看着我,而在这之前,他几乎没有朝我的方向看过。
“我觉得你自己该回家了,”他说,“要是你的家在附近的话。你是从哪儿来的?”
“就是下面那个地方,只要有月光,在外面呆晚了我也一点都不害怕。我很乐意为你去跑一趟海村,要是你想的话。说真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
“你说就住在下面,是不是指有城垛的那幢房子?”他指着桑菲尔德府。这时月亮给桑菲尔德府洒下了灰白色的光,清晰地勾勒出了它以树林为背景的苍白轮廓。而那树林,在西边的天际衬托之下,似乎成了一大片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知道,从来没有见过他。”
“他不常住在那里吗?”
“是的。”
“能告诉我他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当然你不是府上的佣人了?你是——”他打住了,目光掠过我照例十分朴实的衣服,我披着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戴着顶黑水獭皮帽,这两件东西远远没有太太的佣人衣服那么讲究。他似乎难以判断我的身份,我帮了他。
“我是家庭教师。”
“啊,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下,“见鬼,我竟把这也忘了!家庭教师!”我的服饰再次成了他审视的对象。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起来,刚一挪动,脸上就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托你找人帮忙,”他说,“不过要是你愿意,你本人倒可以帮我一点忙。”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拐杖用?”
“没有。”
“想办法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里来,你不害怕吗?”
我一个人是准不敢去碰一匹马的,但既然他吩咐我去干,我也就乐意服从了,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向那匹高高的骏马走去。我竭力想抓住马笼头,但这匹马性子很烈,不让我靠近它头部。我试了又试、却都劳而无功,我还很怕被它的前腿踩着。这位赶路人等待并观察了片刻,最后终于笑了起来。
“我明白,”他说,“山是永远搬不到穆罕默德这边来的,因此你所能做到的,是帮助穆罕默德走到山那边去,我得请你到这儿来。”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继续说,“出于需要,我不得不请你帮忙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搭在我肩上,吃力地倚着我,一瘸一瘸朝他的马走去。他一抓住笼头,就立刻使马服服贴贴,随后跳上马鞍,因为搓了一下扭伤的部位,一用力便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好啦,”他说,放松了紧咬着的下唇,“把马鞭递给我就行啦,在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把马鞭找到了。
“谢谢你,现在你快去海村寄信罢,快去快回。”
他把带马刺的后跟一叩,那马先是一惊,后腿跃起,随后便疾驰而去,那条狗窜上去紧追不舍,刹那之间,三者便无影无踪, 像荒野中的石楠被一阵狂风卷走。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已经发生,并已成为过去。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既不重要,也不浪漫,又不有趣。但它却标志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一个小时的变化。人家需要我的帮助,而且求了我,而我给予了帮助。我很高兴总算干了点什么。这件事尽管微不足道,稍纵即逝,但毕竟是积极的,而我对被动的生活方式已感到厌倦。这张新面孔犹如一幅新画,被送进了记忆的画廊,它同已经张贴着的画全然不同。第一,因为这是位男性;第二,他又黑又强壮、又严厉。我进了海村把信投入邮局的时候,这幅画仍浮现在我眼前。我迅步下山一路赶回家时,也依然看到它。我路过台阶时驻足片刻,举目四顾,并静听着。心想马蹄声会俅卧谛÷飞匣叵欤晃簧砼放竦钠锸郑惶醺翘乩魉频呐Ψ依脊?会重新出现在眼前。但我只看到树篱和面前一棵没有枝梢的柳树,静静地兀立着,迎接月亮的清辉;我只听到一阵微风,在一英里开外,绕着桑菲尔德府的树林时起时落;当我朝轻风拂拂的方向俯视时,我的目光扫过府楼正面,看到了一个窗户里亮着灯光,提醒我时候已经不早。我匆匆往前走去。
我不情愿再次跨进桑菲尔德府。踏进门槛就意味着回到了一潭死水之中,穿过寂静的大厅,登上暗洞洞的楼梯,寻找我那孤寂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心如古井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同她,只同她度过漫长的冬夜,这一切将彻底浇灭我这回步行所激起的兴奋,重又用一成不变的静止生活的无形镣铐,锁住我自己的感官。这种生活的稳定安逸的长处,我已难以欣赏。那时候要是我被抛掷到朝不虑夕、苦苦挣扎的生活风暴中去,要是艰难痛苦的经历,能启发我去向往我现在所深感不满的宁静生活,对我会有多大的教益呀!是呀,它的好处大可以与远距离散步对在“超等安乐椅”上坐累了的人的好处相媲美。在我现在这种情况下,希望走动走动,跟他在那种情况希望走动一样,是很自然的事。
我在门口徘徊,我在草坪上徘徊,我在人行道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百叶窗己经关上,我看不见窗子里面的东西。我的目光与心灵似乎已从那幢阴暗的房子,从在我看来是满布暗室的灰色洞穴中,退缩出来,到达了展现在我面前的天空——一片云影全无的蓝色海洋。月亮庄严地大步迈向天空,离开原先躲藏的山顶背后,将山峦远远地抛在下面,仿佛还在翘首仰望,一心要到达黑如子夜、深远莫测的天顶。那些闪烁着的繁星尾随其后,我望着它们不觉心儿打颤,热血沸腾。一些小事往往又把我们拉回人间。大厅里的钟己经敲响,这就够了。我从月亮和星星那儿掉过头来,打开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还没有暗下来,厅里独一无二、高悬着的铜灯也没有点亮。暖融融的火光,映照着大厅和橡树楼梯最低几级踏阶。这红光是从大餐厅里射出来的,那里的两扇门开着。只见温暖宜人的炉火映出了大理石炉板和铜制的炉具,并把紫色的帐幔和上了光的家具照得辉煌悦目。炉火也映出了壁炉边的一群人,但因为关着门,我几乎没能看清楚他们,也没有听清楚欢乐而嘈杂的人声,不过阿黛勒的口音,似乎还能分辩得出来。
我赶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那儿也生着火,却没有点蜡烛,也不见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却看到了一头长着黑白相间的长毛、酷似小路上的“盖特拉西”大狗,孤孤单单、端端正正坐在地毯上,神情严肃地凝视着火焰。它同那“盖特拉西”如此形神毕肖,我禁不住走上前说了声—一“派洛特”,那家伙一跃而起,走过来嗅嗅我。我抚摸着它,它摇着硕大的尾巴。不过独个儿与它在一起时,这东西却显得有些怪异可怖。我无法判断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拉了一下铃,想要一支蜡烛,同时也想了解一下这位来客。莉娅走进门来。
“这条狗是怎么回事?”
“它跟老爷来的。”
“跟谁?”
“跟老爷,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跟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黛勒小姐。他们都在餐室,约翰已去叫医生了。老爷出了一个事故,他的马倒下了,他扭伤了脚踝。”
“那匹马是在海路上倒下的吗?”
“是呀,下山的时候,在冰上滑了一下。”
“啊!给我一支蜡烛好吗,莉娅?”
莉娅把蜡烛送来了,进门时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她把刚才的新闻重复了一遍,还说外科医生卡特已经来了,这会儿同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说完便匆勿走出去吩咐上茶点,而我则上楼去脱外出时的衣装。
第十三章
遵照医嘱,罗切斯特先生那晚上床很早,第二天早晨也没有马上起身。他就是下楼来也是处理事务的,他的代理人和一些佃户到了,等着要跟他说话。
阿黛勒和我现在得腾出书房,用作每日来访者的接待室。楼上的一个房间生起了火,我把书搬到那里,把它辟为未来的读书室。早上我觉察到桑菲尔德变了样,不再像教堂那么沉寂,每隔一两个小时便回响起敲门声或拉铃声,常有脚步声越过大厅,不同声调的陌生话音也在楼下响起,一条潺潺溪流从外面世界流进了府里,因为府上有了个主人。就我来说,倒更喜欢这样。
那天阿黛勒不大好教。她静不下心来,不往往门边跑,从栏杆上往下张望,看看能不能瞧一眼罗切斯特先生。随后编造出一些借口来,要到楼下去,我一下就猜到是为了到书房去走走,我知道那儿并不需要她。随后,见我有点儿生气了,并让她好好儿坐着,她就不断唠叨起她的“Ami;Monsieur Edouard Fairfax deRochester”,她就这么称呼他(而我以前从末听到过他的教名),还想象着他给她带来了什么礼物。因为他似乎在前天晚上提起过,他的行李从米尔科特运到后,内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