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全集-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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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几个月来,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奇怪的婚姻──说它奇怪,是我老人家嘴下留情,事实上是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恐怖的婚姻,使人毛骨悚然。终于发现同居而不结婚,也有它的实际价值。前面那位老奶一口咬定「同居跟结婚是一样的」,反而淹没了真相,自己摧毁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假如结婚跟同居果是一样的话,拒绝结婚只不过强词夺理,用以掩饰内心的某种旁徨和恐惧。问题是,结婚跟同居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同居」才有资格向「结婚」挑战。
结婚固然带给当事人安全感,但也带给当事人束缚。──实质上,安全感的意义就是束缚,没有束缚,那里来的安全感哉。反正咱俩已经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娘,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奴家这一边的。这是对老奶而言,对臭男人,则话的内容改两个字就行,反正咱俩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子,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俺这一边的。
我们当然希望世界上每一对夫妇都恩恩爱爱,都白头偕老,谁也别甩掉谁。但人类是唯一会变的动物,这可不是指形态上会变,小蝌蚪游来游去,有一天忽然生出四条腿来,变成一只乱跳乱叫的青蛙。一条使女人娇声尖叫的小毛虫,爬来爬去,有一天忽然长出翅膀,变成了满天飞,人见人爱的蝴蝶。这些形态上的变,人类可没有这种本领。人类自吹是万物之灵,在这方面只好自顾形惭。从娘胎呱呱坠地,生出来两条尊腿,到死都是两条尊腿(除非出了可观的车祸,被干掉了一条)。生出来两只胳膊,到死都是两只胳膊,我敢跟你赌一块钱,恁凭你法术无边,绝不会再长出一条胳膊来。所以我们说的变,不是架构上的变,而是心理上的变,意识形态上的变。
心理上的和意识形态上的变,是人类所独占的特质,其他动物就没有这么复杂。从小猫成长到老猫,习性一贯(老猫不过比较懒得再抓老鼠罢啦)。从小狗成长到老狗,习性也一贯(老狗只是很少再有兴趣闻声而吠,偷咬穷朋友的小腿)。但人类不然,不但女孩子在变,男孩子也在变,不但中年人在变,老家伙也在变。这些变研究起来,都有脉络可以追寻,也都有连锁过程可以分析。但那都是事后有先见之明的人干的勾当,实践时很少排上用场。贵阁下在一个恰当的场合中,遇到一个千娇百媚,腰缠万贯,学富五车,对你倾心兼崇拜,百依兼百顺,你晕头转向之余,忽冬一声就掉到爱情的深井里,抓还恐怕抓不牢哩,研究分析个屁。
吾友汪精卫先生,想当年刺摄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何等英雄,后来却当了大大的汉奸,这一变变得太厉害,教人招架不住。吾友寒雾女士,她在学堂念书的时候,跟另外两位女同学感情至笃,柏杨先生曾称之为三剑客,三剑客之一的一位老奶,一提基督教就火冒三丈,有一次几个同学乘车郊游,在车上抬起基督教的杠来,话不投机,她阁下在中途就坚持下车,当车不停时,她就要往下跳,吓得一群老奶哭爹叫娘才把她抱住。可是五年前她去了美国之后,忽然间信了吾友耶稣,这一信就惊天动地,如疯如狂,以致寒雾女士连封信都无法跟她交通,该老奶满纸都是「哈利路亚」,简直插不上嘴。
柏杨先生另一位朋友的儿子老爷,在大学堂之时,英姿焕发,办杂志,组社团,读训导主任瞪眼的「邪门」之书,好友如云,豪气千秋,天塌啦都敢顶住。十年不见,前几天一见,竟然是另外一个人。他阁下一出校门就做生意,发了大财,三句话就有一个「钱」字,而且以「钱」作为衡量价值的唯一标准。他本来叫我「伯伯」的,因我的银子太少,现在的称呼已改为「老头」矣(我想,我如果想恢复「伯伯」的身份,恐怕得跟洛克斐勒先生结点亲)。最精彩的是,他深有「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的沉痛觉醒,认为过去都是年轻不懂事时的瞎胡闹,钱才是唯一的生命内容。又斜着眼教训我曰:「老头,你辛辛苦苦写稿,能赚几文?我往证券交易所一个电话,抵你写一辈子。」我洗耳恭听,连嗝都不敢打。
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是」「非」问题,而是「变」的现象问题。总而言之一句话,人的思想和意识形态是会变的,至于如何变,啥时候变,变向何方,不但局外人不知道,连自己☆都不知道。诋之为「随波逐流」也好,颂之为「适应时代」也好。反正是,人是会变的动物。
把两个会变的动物──一男一女,用结婚的形式拴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六十年,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险。如果男女同时都朝一个目标变──这种情形并不罕见,所谓「一条被盖不住两样人」,夫妻间是互相影响的,不仅影响思想,影响意识形态,有时候甚至还影响长相,那当然甚妙。可是,如果一个变一个不变,或一个往东变,一个往西变,那麻烦可就大啦。当思想的和意识形态的层次越来越有距离时,爱情就会越来越消失。如果两个人只是同居关系,那就比较好办。如果是结了正式之婚,恐怕要脱层皮。
爱情效用递减律
──爱情是会变的,谁不相信,谁就要付出代价。
我们上次讨论人类的思想形态是会变的。陈韪先生曰:「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同样的,「小时混蛋,大未必不佳」。吾友爱因斯坦先生在读小学堂时,算术就不及格,以致教习肯定他将来能有碗饭吃就三生有幸啦。吾另一友文天祥先生年轻时就花天酒地,除了美女醇酒外,对啥都没有兴趣,可是一旦国家有难,他却起兵勤王,而且在兵败被俘之后,又从容就义。
人类的理智系统固然会变,人类的感情系统更会变,而且比理智系统变得更厉害百倍,盖感情的特质就是不稳定和不一贯,如果它可以始终稳定和可以始终一贯,那就不是感情人,而是木头人矣。贵阁下看过电视剧《根》乎,两个小女孩从小在一块玩,亲密得像一对同胞姐妹。可是一旦白女孩成长到能够分辨她的玩伴是一个黑女奴时,她立刻就端起来奴隶主的架子。四十年后,当她们再度相遇,黑女孩仍怀念儿时的纯真,白女孩却早忘了个净光。黑女孩(当然,现在她们都是老太婆矣)把唾沫吐到白女孩的水瓢里,这唾沫代表她的愤怒,也代表她的悲哀,我想她内心会向上苍呐喊:「友情、友情!」
友情是感情的一种,爱情是感情的另一种。呜呼,哪一对离婚的夫妻,想当年喜气洋洋、大宴宾客、相对三鞠躬时,不是爱得要疯要狂哉。柏杨先生从前接到朋友寄来的喜帖,记下酒席的时间地点之后,就一扔了之。现在我却把它保存起来,保存起来不是准备五千年后当古董卖个好价钱,而是我要慢慢的观察这个婚姻,看它能维持多久。等他们有一天闹到公堂,互相把对方骂得一文不值时,我就把该喜帖原封寄上,发发他们思古的幽情。
──柏老这些时忽有奇想,我打算办一个「离婚展览会」,把一些离婚夫妇想当年的结婚喜帖,一一亮相。一份喜帖一个专柜,附带陈列想当年笑逐颜开的一些结婚照片,如果有想当年恩爱的文章和恩爱的谈话(像作家和电影明星之类,这类文章和这类谈话,浩如烟海),当能引起不少人的深思。
爱情是会变的,谁要是不相信这句话,谁就得付出不相信这句话的代价。正因为它是会变的,所以热恋中的男女,谁都不敢肯定对方不变,最恐惧的也是对方忽然冒出孙悟空先生的武功。所有海誓山盟和海枯石烂的誓言,千句话、万句话,再加上一百万封情书上的话,不过两句话:「俺到死也不会变,你到死可也不要变。」有些情侣既没有自己不变的自信,也没有信心相信对方会老实到底,旁徨之余,甚至乞灵于耶稣基督和观世音菩萨。曾有一对年轻男女,特地跑到庙院里,在地上铺满烂砖碎瓦,光着双膝跪在那里,血流如注,对神明立下血海大誓。结果还算不坏,结婚结了十年,生了一个女儿,然后离婚如仪。唯一爱情不变的证据,是膝盖上的两个疤。
感情是情绪的累积物,一个人的情绪一天就不断的横冲直撞。早上起来,对镜自照,容光焕发,一副前途不可限量的模样,不由得心花怒放。一进办公室,老板板着晚娘脸正在找碴,懊恼起来,不由的心里骂曰:「干你老母。」下班之前,接到如花似玉电话(对老奶而言,则是接到青年才俊电话),约会「老地方」相见,立刻哼起流行洋歌,觉得这世界真是可爱。可是第二个电话却是大嗓门讨债精的,逾期不还,拳头出笼(柏老就常有这种艳遇),于是一肚子气,深感人心不古,世道陵夷。如果再有严重节目,好比说,警察局通知「约谈」之类,那就更如丧考妣,想一想,地球还是马上崩掉算啦。
爱情旺盛时炽热如火,低潮时若隐若现,消失时像幽灵一样无影无踪。爱的时候,连体臭也是香的,不爱的时候,就是跳到香水缸里泡三天,仍要掩鼻。有一位老奶每天睡觉时都要握住丈夫的手,否则就睡不着觉。另一位男人,每次看见他妻子穿高跟鞋走路的姿态,就情不自禁。可是到了后来,四口同声的懊悔不迭曰:「我当时怎么瞎了眼呀。」前些时电视长片演出《亲爱的》,女主角是一位强哉骄型老奶,在一个穷作家跟一个义大利伯爵之间,努力选择,结果意料中的选择了伯爵,因为伯爵拥有她所追求的一切,当然除了爱情,盖有钱的男人很难甘愿被一个女人缠住一辈子的也。有一天,她大气之下,跑到英国,去跟穷作家幽会,颠鸾倒凤一夜之后,穷作家坚持送她回罗马,女主角哭得一枝梨花春带雨,发誓曰:「我对你每一刻都是真的。」穷作家叹曰:「我相信你每一刻都是真的。」那就是说,每一刻的前一刻,和每一刻的后一刻,却都不是真的也。嗟夫,在爱情的领域中,真的难以持久,假的也难以持久。
因为人类思想的、意识形态的,以及感情的会变,影响男女结合的稳定性。所以产生了结婚制度,希望这个制度像孙悟空先生的金箍一样,套到一男一女头上,使他们不能变、不敢变,至少使他们的变减少到最低限度。这个制度几千年来果然大发神威,为夫妻们带来了相当的安全感。但它也有猛烈的副作用──为夫妻们带来了说不尽的悲剧。
吾祖柏拉图先生大着《理想国》,主张共妻制度(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共夫制度)。这可说明在纪元前五世纪时,结婚制度已出了非同小可的毛病,这毛病促使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为男女的结合,另起炉灶──反对结婚而赞成同居。当爱情存在时,爱情的力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之一,它可以使人死,也可以使人活,它可以使人承担起他平常承担不起的压力,也可以使人做出平常做不出来的怪事──偷、抢、骂大街、亮凶器(不一定杀别人,大多的时候是自己抹脖子)。可是一旦爱情插翅飞走,连看一眼都恨入骨髓,而两个人却被结婚制度硬生生的绑在一起,结局只有两个,一是含恨终身,郁郁以殁。一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老奶比较文明,可能只在丈夫茶盃里放点巴拉松。
主要的变,是内在的变,一种先天性身不由主的变。上帝赋给人类的特质中,有「日久生厌」和「喜新厌旧」两项原素,这正是人类进化的主要动力,但适应在爱情上,却像一个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爆炸一次的核子弹。一个貌如天仙的老奶,能使天下所有男人为她发癫,也能使她的丈夫在前十年为她如醉如痴,但不敢肯定她能使她的丈夫十年后仍保持原来热度。经济学上有效用递减律,爱情学上同样的也有效用递减律。一位年轻妻子抱怨她的丈夫:「我穿再漂亮的新衣服,你连一眼也不看。」丈夫曰:「当一个人知道包裹里是什时,看那包装纸干啥?」这话教人伤心,但这还属于轻一层的。游泳皇后伊漱惠莲丝的丈夫,拥有既美又富的娇妻,局外人想来,他真是祖宗有德,应该整天晕淘淘才对,可是他阁下仍然常去酒吧找野食,往往打得头破血出,发上报纸。中国皇帝刘彻跟英国国王亨利二世,后宫美女如云,他们却跑到外面乱搞。于是老奶遂破口大骂天下臭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不过这件事只有在传统社会中,才由臭男人片面出丑,到了近代,老奶们气吞山河,心怀大志,视臭男人蔑如也,当丈夫的恐怕越来越走下坡。从前「老婆是人家的好」,现在似乎正向「老公是人家的好」道路上发展。
问题到今天所以严重的是,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社会的节奏加快,贵阁下如果看一些老电影──或电视长片之类,会发现十年前影片的情节和剪接,简直温吞水,受不了,受不了。社会的节奏加快,爱情的变化也跟着加快,不但老家伙们吹胡子瞪眼,不能适应。就是年轻的一代,首当其冲,也眼花撩乱,手足失措。
从一部电影说起
──男女因爱情上升而结合,因爱情消失而分开,任何人没有资格阻挡。
最近台北上演了几部电影,都在探讨「结婚」「同居」问题,其中的一部是《不结婚的女人》。
──用不着打听,它是外国片。台湾拍的电影也好,电视也好,大多数都在风花雪月和神怪中打滚(严格的说,中国没有武侠小说,只有神怪小说,电影电视更等而下之),虽然也有几部探讨社会问题的名片,可是又堆满了教条口号,把观众看成一大群呆瓜,如果不耳提面命,就看不懂。看外国探讨社会问题电影,就不必担心有这种起鸡皮疙瘩的镜头。它用情节显示一切,因之,柏杨先生推荐读者老爷,如果买得起门票,理应前往一观。
《不结婚的女人》,事实上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女主角在一家画廊担任打字员,大概四十岁左右,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夫妻恩爱逾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