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全集-第4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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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被偷了两次之后,老俩口连出门的衣服都没有,好在不是热门人物,虽住在闹市,等於深山,无人理会,亦无应酬。不过偶尔逢到红白喜事,柏杨先生还倒好办,柏杨夫人在寒风凛凛之中,满臂鸡皮疙瘩,浑身索索发抖,未免太杀人家的风景。於是只好视钱如命,卧薪嚐胆,一直干到上个月,即一九六三年三月十九日,贼先生大概看见柏府的屋上财气沖天,乃在治安森严的宣传下,第三次向柏府下手。
这一次丢东西能把活人气死,话说贼先生下手的那一天,柏杨先生暨夫人开夜车开到午夜一时,我为《自立晚报》赶稿,老妻为西门町一家商店的女鞋绣花,筋疲力尽之余,上床便呼呼如猪。第二天早上,遍找衬衫不见,老妻正在洗衣服,我问她把我的衬衫弄到哪里去啦,她还老气横秋,喊曰:「你瞎了眼,挂在墙上的不是?」我曰:「没有呀!」她曰:「你也劳动劳动尊手,别装老太爷好不好,到衣 里看看。」我曰:「衣 里也没有呀。」她曰:「你真是越老越懒,别的地方不能找找。」我曰:「别的地方也没有呀。」老妻大怒, 的一声,把洗衣板摔到盆子里,悻悻然掀帘而入,以为这下揪住柏杨先生的小辫子矣。谁知道她一面找,一面口中发出「咦」「咦」之声,而最后我们同时跳起来,发现不但衬衫不见,两套挂在墙上的西服也不见啦。这一惊非同小可,邻居闻讯,警告老妻曰:「看看你的手錶还在不在?」一看手錶果然不在。我立刻健步如飞,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听说小民被盗,好像听见阿比西尼亚被盗一样,毫不动心,而且拿出若干种表来,叫我填之。据说,有一张奇妙之表,填了之后,由被盗人买邮票贴上,直接寄给台湾省警务处,就可以马上破案。柏杨先生一面填表,一面很是高兴,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盖你如果不认识英国字,你连坐中国招商局的船都没有资格,而你如果不认识中国字,则连被偷报案的资格都没有。柏杨先生何幸乎哉,如果我是一个不识字的朋友,被盗将更活该矣。
我一面临表高兴,一面忽想起抽屉里还有四千元钜款,那是开空头支票当天到期的钱,不想起来,倒还罢了,一想起来,毛发立刻乱竖,也不等派出所送到第四分局,即狼狈回家,果然也不见啦。呜呼,此时如果巴拉松在侧,我至少也要喝下十斤。老妻听说不见了四千元,不但不表同情,反而认定我混蛋,如此钜款,安可不让她知?又安可乱放?接着想到四千元是我们老俩口合起来三个月的工资,便不由得以头撞墙,痛不欲生。柏杨先生这时也无力顾她,赶忙出外借钱,还算我年高德昭,信誉良好,用不了三小时,便行借到,这时已十一时半,红日高照,心如火焚,急忙赶到银行存进去,然后直奔第四分局,当面请求派员光临勘察,这番请求,有分教:「三作牌又是照查如仪,贼先生再度消息杳然。」
报案捉贼
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原来设在新生南路仁爱路口,可是偏偏我失窃的前几天,它乔迁到一条巷子里,找了半天才算找到,门口红灯如故,不由就心跳如捣,盖柏杨先生天纵英明,对派出所分驻所之类,尚不在乎,但对分局以上,可以随意修理人的衙门,却感紧张。我在门口徘徊了一阵,又急又怕,恰巧碰见一位朋友,寒暄之余,他曰:「分局长正在门口哩,我介绍你晋见。」一听说可以面见分局长,真是受宠若惊,急忙上前含笑鞠躬。分局长看了我的报告后,挺其尊肚,呼曰:「交给刑事组办。」於是七转八折,总算有一位先生到了柏府,又是拿了一大叠表,问之填之,作为口供,然后训诫小心门户,扬长而去。刑警先生走后,我们一家人才开始研究失窃经过,门右侧墙上留有痕迹,门左侧墙上也留有痕迹,贼先生光临时间,约在夜半二时三时左右,那时柏杨先生暨夫人,正大梦方酣,他阁下从墙上翻越而过,顺着夹道,绕到房子后门,用手撬开,一直走到床前。我们完全新派作风,开着灯睡,他就在灯光之下,先取西服,再取手錶,然后再顺手牵羊取钞票,如果不是那叠钞票,恐怕还要拿走别的也。
经过这番分析,老妻立刻张口结舌,呜呼,若该贼先生正在动手之际,柏杨夫人忽然醒来,看见有人立在床前,她如果吓得闭了气,还算幸运,如果像电影明星一样,来一个尖叫,台湾小偷都是带刀子的,届时老羞成怒,给她一刀,该如何乎哉。一想到这里,虽然损失惨重,总算不幸中的大幸,这年头凡事只要退一步想,便心安理得矣。夫警察局是何等尊贵之处,警官又是何等尊贵之人,平常小民见之,一定有许多若干未便的地方,而如今我不过只失窃而已,竟可以和分局长对面谈话,而且还允许我不断向他鞠躬,如果没有这一点契机,能有此荣幸耶欤。
记得前年,菲律宾作家来台湾访问,报上有一段文章,写得甚妙,土作家请洋作家看电影,锁门即去,洋作家问曰:「这不太危险乎?」土作家曰:「中华民国治安良好,没有小偷。」洋作家听啦,佩服得五体投地。土作家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还为这一傑作,自鸣得意。我想警察局真应该准备一种「说谎奖」,专门发给这一类有前途的朋友。若是柏杨先生请该洋作家看电影,恐怕信心实在无法坚强,脸皮也实在一时厚不起来也。
迄今为止,共失窃三次矣,看情形,除非我忽然当了大官,有把三作牌一脚踢之的权,恐怕是破不了案。君没有看报乎,分局长先生前天还亲自抓到两个偷花的小学生哩,抓得两个孩子哭哭啼啼,何等威风凛凛?幸哉,花是市长的花,他不过抓了两个,如果那是部长的花,说不定可能抓上三个五个。如此干法,将来准有得官做。柏杨先生者流,能给他官做乎?不过柏杨先生也不十分有兴趣去追,追得紧啦,把我和老妻捉将过去,修理一番,说不定我们还要承认谎报窃案,就不够聪明矣。
史书上有这么一则故事,汉王朝陈实先生,有一天,贼先生贲临其家,爬到樑上,等机会下手,被他发现,就把全家大小集合在大厅之中,致训词曰:「当一个人不可以不自己努力,一个坏蛋,不一定本性就恶,不过一旦养成了习惯,便不得不沦落,像这位樑上君子是也。」史书上说,那位贼先生听了之后,大吃一惊,赶忙爬将下来,叩头请罪。呜呼,这种办法讲起来很惬意,可是未免有点古老,如果换在台湾,恐怕问题重重。陈实先生幸亏有一大家子人,而且都属年轻力壮之辈,黑压压站满了一屋子,贼先生自然甘拜下风。如果换了柏府,家里不过三个老傢伙,阿巴桑已老,孙女儿还小,贼先生不见得有雅量诚惶诚恐听我的也。我第一次被盗时,对贼先生的恭敬,真是无以复加,可是他该不买账还是不买账,仅只称他为樑上君子,了不了事。
但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一个分野,古之贼先生与今之贼先生大大不同,大陆上的贼先生与台湾岛上的贼先生也大大不同。夫窃贼与强盗最大的区别,在於窃贼先生採取的是和平手段,而强盗先生採取的是暴烈手段。这区别非常重要,有应用力学作为根据焉。英国警察身上向不佩武器,表面看起来那岂不要吃了亏哉,可是实际上不但不吃亏,反而使警察的伤亡人数大大的减少。盖贼盗朋友知道,捉拿他的那些傢伙手中无枪,溜走的机会较多,即令被逼到墙角,也无生命危险,不必应战也。同样道理,一个货真价实的贼先生,第一要义也是不带武器,不要说不带枪械,连铁棍铁锤之类的东西都不带,因为不带,在紧急时便只会想到逃跑,而不会想到抵抗,偷点东西有啥了不起,顶多挨一顿揍,坐几个月牢,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如果身上有点玩艺,一时忍耐不住,把对方打死打伤,自己偷东西本来为了要活下去,弄到后来反而活不下去矣。
台湾的贼先生多半身上带着傢伙,这是光棍干法,不是圣人干法,为聪明之士所不取。据调查美国黑社会的一本书上说,血气方刚,没啥头脑的朋友,最喜欢和警察枪战。有两辆汽车焉,一个在前,一个在后,警笛大作,弹如雨下,小伙子好不威风,结果打死了警察或打死了路人,真面目被认出来,不到几个月就被官府捉住吊死。逞一时之快,而遗祸终身。年老的朋友和有头脑的朋友,他们取胜不是靠枪战,而是靠智慧,靠律师,三作牌打到我脸上我都不还手,就是从口袋里搜出十公斤海洛英我也不动怒,咱们关二爷马上观《春秋》,走着瞧,只要有律师老爷在翻云覆雨,就有转危为安的可能性。
台湾的贼先生身带傢伙,实在是没有经过名人指教之故,看情形有办一个「贼崽大学堂」的必要,柏杨先生曾因办「官崽大学堂」,桃李满天下,而名震国际。如今再办一个「贼崽大学堂」,真是春风化雨,有教无类矣。悲夫,台北县安坑乡那位张克明先生,他真是生不逢辰,如果他早一天拜读柏杨先生的言论,在偷言偷,在窃言窃,绝不致弄到现在这种绳捆索绑到公堂的下场也。
四不偷
要说张克明的恶性重大,似乎也不见得,我以为他主要的错误是没有把「偷窃」和「强盗」的定义弄清楚。当贼的第一要义是逃跑,而不是抵抗,挺着大肚子的女主人发现了高声大叫,只有拔腿狂奔的份儿,岂能把她杀死乎哉?偷窃的主要目的是要在和平的方式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攫取别人的财物,此处不能下手,何妨再换一家,不必死心眼择善固执,非马到成功不可。
台湾的贼先生有一点不但和大陆不同,也和世界其他各国不同。那就是,黑社会过於凌乱,没有较大的头目作他们的靠山,因之也是各自为政,单独作战,连一点职业道德都不讲。大陆上的贼朋友,有四不偷,曰「文人不偷」,曰「警察不偷」,曰「巨官不偷」,曰「寡妇不偷」。如果犯了这四不偷,不但要倒楣,而且也被同行看不起。这种道德规范有它的道理,分析起来,文人一个比一个穷,即令勉强可以温饱,又能有几文钱乎哉?而且正因为他穷,往往视钱如命,说不定为了一条裤子和你死拚,利未免太小,而危险未免太大了矣,君子之偷不为焉。对寡妇也是如此,恻隐之心使然,也是一种至高的情操。
不偷警察和巨官者, 也是因为危险太大。三作牌先生不用说啦,你到太岁头上动土,他焉能不拍案而起,尾追到底。巨官之家,虽然有得是金银财宝,可是他一旦大发虎威,限期三天破案,三作牌一急,凡是贼先生都抓而修理之,同行之间,恨都把你恨死矣,还能饶了你乎?
然而台湾的贼先生却是各人跑各人的单帮,管你是谁,老子偷了再说,据估计台湾的职业小偷,不过一二百人而已。凡是职业小偷,警方都有案可查,必要时可以一网打尽。但糟糕的是,业余的贼朋友太多,多到无法胜数。不妨以「作家」为例,中华民国谁是作家乎?谁都不是。不是国大代表,就是大中小学堂教习,再不然就是公务人员,偶尔兴起,写上几篇文,出上几本书,如果有人调查,凡是作家每人发八百吨黄金,作家会比 螂都多。如果颁佈命令,凡是作家,一律五十大板,恐怕每位都有基本职业,写文出书,不过玩票而已。呜呼,正因玩票太多,万事都搞不好,贼案也因之难破也。
记得有一个故事,一九一○年,我在京奉铁路作三个月的见习,奉天有两个车站,一为中国站,一为日本站。我的一个朋友在日本站做事,他父亲从关里前来投奔,找错了地方,找到中国站,天色已黑。老头人地生疏,急得抓耳搔腮,我正好碰上,就代他打电话寻找,那位朋友偏偏被日本人派到大连出差去矣,我就把老头请到宿舍,安顿到一个空着的床铺上。同事听说是我的长辈,那时还有古风,因之对他十分尊敬,工友也特别伺候。想不到睡到半夜,工友把我唤醒,原来他的一个金戒子丢啦。他说他在洗脸时,把戒子脱到窗台上的。问他记得洗过脸后,有谁进去的乎,他说是该老头,并且指控曰:「一定是他拿的。」这问题就大啦大啦,疑心客人偷东西,历史上似乎还无前例可援。
结果工友报告科长,科长考虑了很久,认为老头嫌疑最大,乃在向我保证绝不损害他尊严的前提下,加以搜索。我曰:「你要搜不出来哩。」科长曰:「我自会下台。」乃把大家集中起来,宣佈失窃之事,然后提议为了洗刷清白,每人身上床上,都要加以检查,有人曰:「科长和客人应该除外。」科长曰:「我也不能除外,而且我敢说客人也不愿除外,老先生,你以为如何?」老头脸色铁青曰:「先检查我好啦。」如此这般,到了后来,从他裤錶口袋里把戒子找出,我立刻嬗到房子里。如果换到现在,偷点东西算啥?根本不会在乎。可是那时到底年轻,觉得总不是滋味,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属於「老伯阶级」,长一辈的人岂能干出这种低级的事?科长一面向老头安慰曰:「一定是拿错啦。」一面派人防他自杀,据说老头一夜睡不安枕,天才拂晓,他到我床前告辞,我结巴曰:「真对不起,我不招待你就好啦。」你猜他怎么回答?他回答得之妙之奇,能把天下所有写小说写剧本的朋友气死,他曰:「贤侄,你不知道,财帛动人心呀。」
台湾目前多得是这一类的贼先生,他在后门经过,看见院子里挂了一套西服,乃弄一根竹竿挑而走之。看见你前门偶尔忘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