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作品集-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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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年大学毕业,他要长大了。学生时代最後一个情人节,却仍是寂寞的。妹妹约了男朋友,同学们也一双一对。自己逃出来,在阪急电车站的大堂,这个老地方。
假装在等人。消磨时间。
似乎还有人可等。
此刻,才知道身体已经退出,但思念却是顽强的。当买得起4‘C指轮时,失去了她的手指。——如果一个人不必思念,他就不会受到伤害。爱没有害,思念却受不了。
枯坐了半小时,非常空洞、孤独、平凡。有些人,在节日,是没地方好去的。
好想好想身边有个女朋友,一起吃顿晚餐。
——下一个,我懂了,下一个,我一定好好对她,好好珍惜。我会紧握她的手。我的指轮要送出去。
四十五分钟又过去了。
在电视剧《灰姑娘彻夜未眠》的宣传廊柱下,人来人往。这些人都约了谁,有个去处吧。
呆在这儿的时候,对面的女孩一直也在等。
她不停地打电话。低头唱唱细语。
不特别漂亮,但年轻清爽。男孩忽然间喜欢上短发、瘦弱、眼睛细长的一型。对於过去,他真想彻底的丢弃。
她不停地打电话,打了一通又一通,好像在催促一个赴约的人。真是个甜蜜痴 p》的女朋友。男孩想:
「怎么开口招呼呢?——“你跟我以前的女朋友完全不一样。”这样便明确了:自己已是一个人。但她不会有其麽特别的反应吧。她眼中没有我。或者道:“可否让我说出对你的感觉後,你才去赴约?或继续等人?”——表白了,有模糊的概念,有40%至50%可能性。不说,那麽近却又太远。」
他想踏上一步,给大家一个新机会,又趔趄着没有站起来。
然後,一秒钟之後,女孩离去了。
男孩想,她有约了,我没有机会。她终於把对方逮到了。
他依旧坐在廊柱下。在这个地方,寂寞是不显眼的,理直气壮的。潮水般的人流都不回头,也不好奇留意。
人人都有个去处了。即使在夜风中散散步。
忽然间喜欢上的女孩也错失了。
是的。
错失。
男孩永远不知道,女孩一通又一通的电话,是这样的。
「你在哪儿?
是否同她在一起?
答我!
答我好吗?
我等你好久了,你不来吗?
你是否约了她?
我只想知道是不是?」
X X X
「你现在是否同他一起?
怎会“不知?”
是或不是?你答我!
令天是甚麽日子?很难回答吗?
二月十四日是甚麽日子?
现在!我想知的是现在。我不管昨天,昨天是昨天。
为甚麽不是你的问题?怎麽不关你的事?
你是我的好朋友,化妆品喱士胸罩和4‘C项链都问我借。
他见你还多过我见他……」
X X X
「你说吧,你们是否在一起了?
你不爱我了吗?
你是我的男朋友呀。是我介绍你和她相识呀。你还说她牙齿不整齐……
我怎麽那麽笨?
你只是一时被引诱的是不是?
不,我不会做傻事。要做一早做了。我不会的。我只想知道“真相”。
你不忍心答我吗?
我不会生气,你直接告诉我吧。」
X X X
「怎麽是你听的电话!
我打的是他的号码呀,
怎麽由你听?你们“现在”在一起了吗?
为甚麽骗我?
我问了你一百次你都不让我知道。
我只想知道——
你……把他还给我好吗?
我很爱他,我不能失去他,他在你身边听到的。你曾经是我的好朋友!
我不能失去他。
他怎会同你说这种话?,他怎会对我没感觉?你有其麽“资格”代他说话?
我不信我不信!
你叫他来听!
我要他亲口明明白白的告诉我……
我现在上来!」
X X X
「
」
X X X
当女孩最笨最失控无援的时候,男孩还带点羡慕地望著她离开,消失在赶路的
人群之中。从此两个人不再相遇。
一秒钟的决定,也许改写了故事。
但两个故事分别作结了。
缘份就是这样。
暴走」热潮 「李碧华」
「深夜,遇上『暴走族』集结,切勿好奇观望或停留,避之则吉,以免遭受无妄之灾。」
这些都是残暴少年,帮会招揽壮健的後备军。若犯罪只不过在感化院服刑一年半载便可重出江湖了。
日本的朋友这样叮嘱。
根据九州警方统计资料,去年罪案近三十万宗,比前年大幅增加九倍。「暴走族」占了一个很大的百分比,令警方头痛不已。
在东京,最有名的聚集场所是第一京滨高速公路上的「大黑休息站」,充斥飙车一族。
日本全国有数不清的「暴走族」,人数亦难统计。每个城市都有「自发性」的组织。
就连淡雅高贵的千年古都:京都,也拥有它的「暴走族」。
每有热闹的节日、祭典、庆祝、花火大会……他们便联群结队出动。大和民族的「和」,是血液中强烈的「集团意识」。
我装作问路,同几个少年聊了一阵。一说英语,他们便矮了半截。嚣张跋扈收敛一点。
「你要问路,可以问警察。」
「你们不帮游客的忙吗?」我道。
「我们只是crazyboy。」
「怎crazy?」
一个看似小大哥的说:「是同警察作对的。」
「赢或输?」
「赢!」
另一个道:「不正面的作对。」
「你们几岁?」
「十五、十六。」红衣老大指点他身边的「」。又指指自己:「Seventeen!」
「能看清楚你的『制服』吗?」
他们一一背转身。
我见到各派有「京都九条暴走宪连」、「关西京都四代目」、「五代目」、「九条本部」、「舞龙」、「天下统一」……等等不同的彩字,在长长的袍子背面。
他们的「制服」,不但分了颜色,也分了派别和等级,自己有一套规矩。穿红袍那位,地位就比白袍的高级些。十五六岁的,听令於十七岁的。但十七岁也是孩子呀。
「今天37。7?C啊,」我问:「不觉得热?」
「不热。威风!」大家作出相当「威风」的姿态。
我有点失笑。这些长袍其实老土又累赘,走起来有个明显的架势,但不大方便。摸一下,质地厚硬,奇装异服,他们觉得有型,身份象徵。有闯荡江湖通行证。
「为什叫『暴走』?」
「走得快嘛。」
老大补充:「做完『暴力』,马上便『走』。」
「知不知道GTO?」一个问。
「鬼冢老师?」我记起了。《麻辣教师》中的反町隆史。做戏而已。
「戏中他也是『暴走族』出身。好棒!」
警察巡至,他们便识相地散开。施施然,没正面冲突。
我看这几个少年的背影,笑容和语调,算是比较纯真的了,中间十五岁那名,还「乳臭未乾」,咧嘴而笑,好趣致。像邻家弟弟。
他们之中,有些在日间有份正职,例如寿司店员、墨鱼烧店员、清洁工、卡拉OK 侍应……或学生。工作时如同一般日本人,勤力又负责,还有礼貌。只在深夜出动,找寻另类刺激快感,发泄内心的郁闷和不如意。
我遇上的这些,只不过是「市内暴走」的边缘人吧。
因为这里是京都。
如果在东京、新宿、歌舞伎町,那是另外一些面貌。真是敬而远之。
公路上飙车的最讨厌了,属於「雷族」、「霹雳族」、「雷打族」、「竞赛族」 ——即使未满二十的少年,却千方百计拥有一辆汽车,或摩托车,才具备「暴走」条件。他们特意将灭声器取下,在街头呼啸,在族群的居所一带号召归队,噪音极为滋扰,令人难受。凑齐大队人马,排气声浪足令半个城市的玻璃窗震碎。全速狂飙,向目的地驰骋,沿途吸引路人侧目,满足虚荣。
他们的「战衣」和「战马」,是辛苦工作存钱或犯案买回来的一个梦,搏取时尚少女的崇拜。AV女优饭岛爱的初恋,也是「暴走族」。
「暴走族」游行式的狂欢,亡命的飞车,场面壮观。但破坏秩序,扰人清梦,还造成车祸伤亡。
横行的党羽,甚者摧毁、攻击、殴斗、抢劫、吸毒、强奸、杀人
……
甲:「我喜欢闻到刀子上血的味道。」
乙:「想藉犯罪出人头地。」
丙:「愤怒是突然爆发的,无法以语言表达自己。」
丁:「趁未成年,体验杀人滋味——过两年,便不成了。」
戊:「脱离了组织,我便不能穿制服。」
以上是「暴走族」的心声。
在消费高昂而人情淡漠的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惧怕寂寞、离群、被遗弃。急於自动归属於一个团队,把自己淹没在同声同气的汪洋人海中,心理上才安全了。为了不孤单,有人投身有「过劳死」危机的「新人类」队伍,有人投身「暴走族」。有人抛弃垃圾,有人做垃圾。
在日本(或世界各国),只消有点名气,明星、歌星、球星、厨师、作家、模特儿、政客、AV女优、摺纸师父……即使是玩具(HelloKitty或「烘面包」之类),总有一窝蜂去追捧的fans,有共同意向和话题,他们就「踏实」了。
美国某溜冰世家发明了一种把滑轮装在运动鞋上的「暴走鞋」,穿上後把鞋头翘起,重心移向脚跟,便可溜得比人快,走得比人暴。在日本,一上市,马上流行。香港台湾亦不甘後人。
「暴走热潮」蔓延了……
红魔鬼门券 「李碧华」
“这些炒蛋流血!我不吃!我不吃!〃
子健暴怒,把整张饭桌掀翻了。乒乒蓬蓬,哐哐啷啷的巨响,令邻居也大吃一惊。
我们知道,这个精神有问题的孙儿,又向他那可怜的祖母大发脾气。邻居都看不过眼,但也无能为力。
因为金婆婆,是心甘情愿受气的。
为了赎罪。
子健已经十五岁了。身体发育如成人,力大无穷。但他自闭、狂燥。从来不笑,也不哭。只有在暴力发泄以后,才比较舒服。
每当他想起弟弟子康时,便完全失控。
〃炒蛋流血了,你吃吧,你吃饱它吧,这是弟弟的血?quot;
地上是一盘乱七八糟的番茄炒蛋。金婆婆正想默默地收拾碎片和剩菜时,子健又来猛踢她一脚,还揪起来,推撞到墙角去。
金婆婆扭伤了。疼得一手撑着腰,一手扶着墙呻吟:
〃哎哟〃
子健呼吸急促,自言自语:
〃弟弟回来了,跑进我的身体。我要破开头,让他出来…〃
他不断把头撞向坚硬的墙壁,一边大喊:
〃出来!出来!向阿婆索命!喂她吃元宝蜡烛香!〃
金婆婆逆来顺受,不敢按住他,又不敢跑远,生怕他伤害了自己。只一个劲道:
〃子健,不要这样,子健〃
她是欠了他。
也欠了子康。
只消子健一提到弟弟,便是她的死穴。
八年前,当子健七岁,子康三岁时,他们的爸爸在大陆包二奶。对这个家毫不留恋,开始虐打儿子。妈妈受不了,决定分手,把儿子带回娘家,由金婆婆照顾,自己到一间茶楼打工。晚上兼清洁。赚钱过活。
有一天,子康睡得正香。金婆婆锁好门,上街买菜,还捧着一包米。
在楼下,她见到很多人围观。好奇一瞧,原来倒在血泊中的是子康!
子康顽皮,睡醒后爬到窗前玩耍,窗花失修,他的身字一滑,连人带铁,堕到地面。
金婆婆慌忙抬头。七岁的子健双手抓住窗框,望向地面的人群和血泊。他受惊过度,呆坏了。手抓着窗框足足三个小时也不肯放。救护人员又哄又劝,都不动。后来好象麻醉了,送院诊治。
子健醒来后,弟弟猝死的阴影,成为他向祖母发泄的借口。也借此消灭自己的内疚。
半年后,心情矛盾抑郁的妈妈,既恨母亲疏忽,又恨自己遇人不淑无力管教,她在同一处,跳楼身亡。
〃你是罪人!你害死他们!〃
金婆婆背负这个包袱,她不敢解释,不敢自辩,甚至不敢稍为逆拂。她连生病也不敢,因为她毕生的责任,便是好好养大子健。即使他不是个正常的人。
子健虽然怕血,但嗜红。
他是〃红魔鬼〃曼联的球迷。他没有朋友,同学也躲开。只爱曼联,有碧咸、杰斯、坚尼?quot;黑双煞〃。三更半夜看球赛,声浪太大,狂呼大叫。幸好本城曼联的球迷不少,捱夜起哄的人,都不会怪责子健欠公德。
金婆婆知道他的心头好,给他买球衣。
〃这件是冒牌货,几十元,我才不要!〃
子健把球衣扔在地,猛踩几脚:
〃拉练开胸的,要四百多元!〃
又硬来:
〃给我钱,我自己买。给双份,弟弟也要!你不给,留来买元宝蜡烛香吗?〃
精神状态较好时,他上〃恃弟行凶〃。
这一天下午,他一从外面回来,便怒不可遏:
〃岂有此理,本来有三万多张票,竟给足总、球会和赞助商走后门。只剩六千多发卖,怎么会轮到我?〃
金婆婆进他一身污迹,眼角有淤伤,呼吸急促。猜想在长龙中,被人欺负了。
〃都是那些大陆崽、黄牛党〃
〃你乖乖排在队尾便轮到啦〃
〃轮你个鬼!人家都通宵排队。几千人,人多势众,怎么轮到我?〃
子健紧握拳头,躺在床上眼光光,瞪着天花板,像有不共戴天之仇。因为他的失常,有些球迷嘲笑他〃神经崽〃,歧视他。他觉得这全是阿婆害的。
金婆婆一夜不能安睡。
翌晨,天刚亮,天空还是灰兰色。五时半,她赶忙爬起床,出门去了。
她急步走。
飞跑过马路。
心中只有一个目标:
〃红魔鬼〃曼联对南华的表演赛,原来有〃长者票〃出售。年满六十五的老人家,可以不用通宵轮候,日晒雨淋。她决定去为孙儿〃扑飞〃。
赶呀赶。
八时正,门券开售了。老公公老婆婆得到优先。
金婆婆一出来,马上被一些热情如火的球迷围住了。
〃阿婆买了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