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斯多德全集-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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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可以相喻而各自为别(人类之形
式、物质与动因皆同,而尔我各别;世
间所问询者为各别个人,非 “ 普遍
人 ” )。 —— 所可通解者:(一)各具四
理,(二)咸依本本,(三)悉出于原始总
因。1070b36 — 1071b3
章六 宇宙间既有永恒运动,这必须有一永恒
主动之不变本体,其怎是为实现,先于
一切事物。1071b3 — 1071b23
如以潜在为先于,则宇宙真相不可得
明 —— 诸先哲于宇宙永恒运动所由
来,辄已略见端倪,故有 “ 理性 ” 、 “ 爱
憎 ” 诸说。 — 1072a7
天运循环,守于常理,指证第一原因为实
现存在,为万物诸因之总因。 — 1072a18
章七 由恒星引证永恒原动者;原动者凭其 “ 理
性 ” 发起动变。1072a19 — 1072b14
原动者永恒,全善,独立于感觉世界之
外,其生命为纯思想。 — 1073a3
章八 第一主动本体而外,另有与诸星体动轨
等数之致动本体 —— 凭欧多克索与加
里浦之计算而加以损益,其数或55或
47。1073a24 — 1074a31
[宇宙只一,原动者只一。] — 1074a38
古哲与神话先曾认见自然永恒本体之具
有神性。1074b1 — 1074b14
章九 论理性〈心〉。人心因思想对象之分歧,
思想不能常净而全善,神心以量神圣
事物(即神本身)为思想对象,故常净
而不失其至善。1074b15 — 1074b35
于理知事物上,思想对象与思想不异而
合一。 — 1075a11
章十 “ 善 ” ,在宇宙间,独立于万物之上,为万
物作安排。10745a11 — 1075a25
各家哲学思想所涵之疑难 —— 柏拉图与
毕达哥拉斯学派 —— 恩培多克勒
—— 阿那克萨哥拉 —— 对于各家之总
评。 — 1076a5
卷十三
数理对象与意式
章一 两类非感觉本体:数理对象与意式 ——
数与意式论各家之异议。1076a6 — 1076a37
章二 (1)数理对象不能在可感觉事物之内外
另成独立本体 —— 第一论证(可感觉
实是之不可区分性)。1076a38 — 1076b39
—— 第二论证(抽象的点线面与数重迭
发展不合实际)。 — 1077a9
—— 第三论证(天文实是不应另作抽象
存在)。 — 1077a14
—— 第四论证(间体之外更有间体之说
不合常习)。 — 1077a20
—— 第五论证(数理量度之众多性不能
统一)。 — 1077a25
—— 第六论证(立体可以成实,抽象的线
面点则不能成实)。 — 1077a31
—— 第七论证(先于定义者,不必先于本
体) —— 综结。 — 1077b17
章三 数学各门分别研究各具有某些特质之数
理对象 —— 数理对象在实现上不能独
立存在,在思想上可以姑为分离。
1078a17 — 1078a31
数学亦尝涉及美学。 — 1078b6
章四 (2)意式论之来历。1078b7 — 1078b30
反对意式诸诺论点(略同于卷A章九)。
1078b30 — 1079b11
章五 反对意式诸论点(续上章) —— 柏拉图叙
述意式使事物生成为实是,其义非确。
1079b12 — 1080a12
章六 (3)试以数为本体而证验其理论方式:
(甲)一切数内诸单位均不可相通;
(乙)均可相通;(丙)一部分可相通,一
部分不相通;或(丁)三类数系并存而
互不相通。1080a12 — 1080a37
数作为本体必须独立存在或内存于事物
之中 —— 列举柏拉图、斯泮雪浦、毕达
哥拉斯、某些柏拉图学派、齐诺克拉底
各家所持之数观念。 — 1080b23
几何对象之观念相似于数观念。 — 1080b37
章七 批评柏拉图之 “ 数 ” 观念:(一)如一切单
位均可相通,这只能有算术数,意式数
不能成立。1080b37 — 1081a17
(二)如为不可相通则算术数与意式数均
不能成立。 —— 数不能照柏拉图学派
所主张的方式为之创制;这必须由诸
“ 一 ” 的连续加法制数。 — 1081b34
(三)如同一数内诸单位可相通,而各数
间诸单位则互不可相通,结果亦属荒
谬 —— 以10,以4,以2、3为例 ——
综结,诸单位应无种类之别。 — 1082b38
章八 单位怎能于质与量致七差异?1083a1 — 1083a17
批评斯泮雪浦 —— 批评齐诺克拉底。 — 1083b8
毕达哥拉斯学派之传统观念亦有其困惑
之处。 — 1083b19
故数非独立实是 —— 若为独立存在之
数,(一)试问各单位如何由未定之两
衍生,(二)试问此数为无限抑有限:
(甲)无限非实是;(乙)若为有限,其限
何在?以十为限是荒谬的。 — 1084b2
关于单位性质之诸疑难。 — 1085a3
章九 以 “ 大与小 “ 诸品种为物质原理创制几何
对象之诸困难。1085a3 — 1085a23
意式论之一般困难[旁涉]。 — 1085a31
以相似于 “ 单与众 ” 的原理创制几何对
象,其困难相同。 — 1085b4
以 “ 单与众 ” 制数同样不合适。众为有限
抑无限? — 1085b21
点如何创制? — 1085b34
综结对于数论之批评。 — 1086a27
关于意式论之批评 —— 苏格拉底之定义
普遍不离个别,意式论者则使之分离
而独立。 — 1086b14
章十 本体的第一原理为个别性抑普遍性?答
案:潜能不离实现,普遍不离个别。
1086b14 — 1087a25
卷十四
继续批评意式论与数论
章一 各家应用对反为第一原理;但诸对反不
能作为第一原理。1087a26 — 1087b5
柏拉图学派应用 “ 元一与众多 ” 对反之诸
品种为第一原理,颇为混淆。 — 1087b33
“ 元一 ” 或 “ 单位 ” 为一计量而涵存有底
层事物,不是一个本体;与此相似, “ 不
等 ” 和 “ 大与小 ” ,由量性而入于关系
范畴者,也不是一个本体。—1088b14
章二 永恒本体不能由要素组成。1088b14 — 1088b35
柏拉图学派以 “ 虚假 ” 论 “ 其是 ” ,以 “ 非
是 ” 符 “ 众多 ” ,其目的在解释实是之为
本体,何以由一〈单〉而成多〈众〉。 — 1089a32
但他们于实是范畴与量范畴间的疑难始
终未能交代清楚。 ——“ 非是 ” 作潜在
论方可成为物质要素。 — 1090a2
批评数论:数何必独立存在? — 1090a16
章三 继续批评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数为独立实
是之理论。1090a16 — 1090b2
点线面亦不能为独立本体。 — 1090b14。
斯泮雪浦的理论于实是土不能贯通 ——
齐诺克拉底的理论无以解释可感觉宇
宙。 — 1090b31
柏拉图并未说明算术数的独立存在。
—— 如数为永恒事物,便不应为之设
立创造过程。 — 1091a22
章四 有些人认为善是自然进化之产物;另有
人以善为第一原理;古诗人与麦琪多
主于善;善确为第一原理。以善为 “ 元
一 ” 与以善为列数均属荒谬。1091a22 — 1092a5
柏拉图学派理论体系的四个基本错误。 — 1092a8
章五 对于斯泮雪浦的反对意见。1092a9 — 1092a21
数怎能由其要素制成? — 1092b8
数何得为事物之因? — 1092b26
章六 检查数的附会而予以说明。1092b26 — 1093b7
事物之有数每可相比拟,但可比拟的事
物间并无因果关系。 — 1093b21
意式数甚至于不能表示事物间的比拟。
所以柏拉图学派之哲理多谬。 — 1093b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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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附志
(一)形而上学(哲学)的编次
(1) “ 形而上学 ” (哲学)是 “ 亚氏全集 ” 中的重要著作。
在早期希腊诠疏中,这书名有两种解释。其一,叙明安得洛
尼可(盛年约公元前40)在编纂亚历遗稿时,把这若干草纸
卷汇次在 “ 物学 ” 之后,他于书名有所迟疑,姑尔签为 G αμ EG α
G αψ K σι J α “ 次于物学之后若于卷 ” 。拉丁编者省去冠词就成为
Metaphysica,此字一直为西方各国译文所沿用。另一解释出
于克来孟 · 亚历山大里诺,他把这一个书签题词肯定为一门
学术专名。亚氏在本书内称物学为 “ 第二哲学 ” (1037a4),克
来孟就解释这里所讲“第一哲学 ” 为 “ 超物学 ” 。中国旧译据
此作为 “ 形而上学 ” 。亚氏在这书内反复提示彼所论述为 “ 第
一原理 ” (πρω G ηαρ J αι),为 “ 智慧 ” (σ H ψια),为 “ 哲学 ”
(φι MH σ H ψια),为 “ 神学 ” (θ EHMH ι J η)[亚氏所谓神学类似天文
哲学(1026a20),异于宗教上的神学]。安得洛尼可当初倘就
标举 “ 哲学 ” 为题名,实际上是允当的。
(2)古希腊思想的发展渊源于 “ 神话 ” (μ K θ HI ),故常含
混地称神话学家为哲学家(982b19),含混地称 “ 神话 ” 为
“ 哲学 ” (1000a9)。使哲学脱离诗与神话而具有明晰的内容,成
为庄严的名词,正是苏格拉底 —— 柏拉图 — —亚里士多德所
从事于学术研究的方向。亚氏把学术分为(一)理论,(二)
实用,(三)生产三类。理论学术指(甲)物学、(乙)数学、
(丙)哲学。实用之学指政治、经济、伦理等。生产之学指各
种技艺如建筑、医院、体育、音乐、雕塑、图画以及缝衣制
鞋等。他所谓 “ 物学 ” 包括一切有生与无生物,包括生理与
心理、地质与气象,也就是 “ 自然哲学 ” 。技术上的理论部分,
如建筑用力学,他抽象为 “ 运动 ” ;音乐用声学,他抽象为
“ 数 ” ;图画用光学,他抽象为 “ 线 ” (1078a16);这些就分别
归之于物学、算术与几何。他把天文列在数理之内(有时也
在物学著作中讨论),而称之为最接近于哲学的一门学术。希
腊当时于这些学术都已相当发达。
(3)柏拉图在 “ 理想国 ” 中曾设想要有一门学术来贯通
各门学术。亚氏既博习古今,兼综百家,对于这样一门学术
重加思考,毕竟把 “ 哲学 ” 的轮廓规划了起来。我们现在看
本书卷B中所提十三类哲学问题也许觉得无可矜尚,但想到
当时人类抽象与综合能力方在萌芽,要从混噩的事例中,开
始分析出条理,确属困难。亚氏的学术分类在西方实际上沿
用到近代;他把哲学列于三种理论学术之先,称道这门学术
为最高尚精确的智慧,为学术研究树立基本原理(卷A第二
章,卷E第一章)。他说哲学家尽知一切事理(1004a34),而
各门学术各研究它自己所划定范围内的实是(1025b7)。于是
他标志了哲学研究的对象为 “ 通则 ” 与 “ 本体 ” 。通则
(αξ KK μα)为一切学术所应共同遵循的 “ 公理 ” ,本体( HK σια)
为一切事物与其演变所不能须臾离的 “ 实是 ” ( GHHF )所寄托。
(4)希茜溪 “ 亚氏书目 ” 中列有 “ 物学后编 ” 十卷,这
可能是现行十四卷本 “ 哲学 ” 中 YrAAnCCVUB 这十卷。其余
四卷,(一)a卷象是后来插入的,其内容易于A零之为哲学
导言,而是一般理论学术的序引。(二) B 卷在希茜溪 “ 书
目 ” 中另作单篇,称为 “ 词类集释 ” 。(三)K卷,上半是BΓE
的缩本,或为这三卷先草拟的纲要,下半为 “ 物学 ” 卷二、卷
三、卷五的简编。K卷文理不是亚氏式的,象是门弟子的剳
记。(四) D 卷与它卷不相关联;可以作为论 “ 宇宙总因 ” ,或
“ 原动者 ” ,或 “ 邦感觉本体 ” 的一个专篇。
十卷中,A是完整的专篇。B A E可能是一组。ZH C 为本
体之学的正文。另一组,M卷似乎初意在改订N卷,写成后,
因内容有异,遂一并存录。Ⅰ卷象导一单独的补编。其各卷
内文句分析,写作的先后并不与卷次相符;A、 B 、K上半,A
(除第八章外),N当先草成;全书各卷时间相隔盖二十年。A
卷与M卷批评柏拉图学派意式(理念)论颇多重复;A卷行
文亚氏犹自侪于柏拉图学派之间,M卷则已是亚氏晚年自外
于柏拉图学派的语气了。希腊诠疏家如亚历山大
(Alexander)与阿斯克来比(Asclepius)都认为 “ 哲学 ” 这
本书是欧台谟(Eudemus)汇合他老师有关上述各主题的若干
专著与讲稿所辑成。各卷间每互有关照的文句;这些可能是
亚氏生前自行添补的,也许是后世编纂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