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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亚里斯多德全集-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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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条件下能成立,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成立,我们就很清 
楚了。当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时,三段论就能成立,其结论 
是,一个端词属于另一个端词的部分。当两个前提都是否定 
的时,三段论便不能成立。当一个前提为肯定,另一个前提 
为否定时,如果大前提是否定,小前提是肯定,则三段论能 
成立。其结论是,一个端词不属于另一个端词的部分;如果 
相反,大前提是肯定,小前提是否定,则三段论不能成立。 
但是,如果在两个端词中,一个与中词具有全称联系, 
另一个与中词具有特称联系,如果前提同为肯定,则无论哪 
个前提是全称的,三段论都必定成立。如果R属于所有 
S,P属于某些人则P必定属于有些R;由于肯定前提是 
可以转换的,s属于某些P,由于R属于所有S,S属于某 
个P,R也属于某个P,所以,P也属于某个R。再者,如 
果R属于某些S,P属于所有S,则P必定属于某个R。证 
明的方法与以前相同。也可以根据归谬法以及论述来证明 
它,就像前面的例子一样。 
如果两个前提一个是肯定的,一个是否定的,并且肯定 
前提是全称的,那么,当小前提是肯定的时,则三段论能成 
立。如果R属于所有人P不属于某个S,那么P必定不属 
于某个R(因为如果它属于所有R,R属于所有S,则P也 
属于所有S;但根据设定,它不属于任何S。如果我们选取 
某些P所不属于的S作例子,那么,这一结论不用归谬法 
也能得到证明)。但如果大前提是肯定,则三段论不能成 
立;例如,如果P属于所有S;R不属于某些S。可说明端 
词间全称肯定联系的词项是:有生物人动物;但我 
们找不到可以说明全称否定联系的词项。因为R虽然不属 
于某个已却又属于另一些S。如果P属于所有S,R属于 
有些S,那么P就属于有些R。但根据设定,它不属于任 
何R。我们必须像理解以前的例证那样来理解这种情况。 
因为“一个词项不属于另一个”这一论述是不定的,所以说 
“不属于任何的也不属于有些”是真实的。但是,当R不属 
于任何S时,三段论不能成立。所以,很显然,在这种情 
况下,三段论不能成立。 
但是,如果否定词项是全称的,当大前提是否定,小前 
提是肯定时,三段论就能成立。如果P不属于任何S,R属 
于某个S,P也不属于有些R。因为通过将前提RS转换, 
我们就可以再次得到第一格。但当小前提是否定时,则三 
段论不能成立。可以说明端词间肯定联系的词项是:动物 
野蛮的;可以说明端词间否定联系的词项是:动 
物知识野蛮的。在这两个例子中,中词都是“野蛮 
的”。 
如果两个前提都被设定为是否定的,并且一个是全称的 
的,一个是特称的时,三段论亦不能成立。当小词与中词具 
有全称关系时,可用作例子的词项是:动物知识野 
蛮的、动物人野蛮的。如果大词与中词有全称关系 
时,可以说明端词问联系是否定的词项是:乌鸦雪 
白色的;但我们找不到可以说明端词间具有肯定的词项。因 
为R尽管不属于某个S,却又属于另一些s(如果P属于所 
有R,R属于有些S,P也属于某个S;但根据设定,它不 
属于任何S)。证明必须从特称前提的不定性质中推得。 
如果两个端词都属于或不属于中词的部分;或者一个属 
于中词的某个部分,另一个不属于;或者一个属于某个部 
分,另一个不属于任何部分;或者它们与中词的联系不定;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三段论都不能成立。动物人 
白色的;动物无生物白色的,这些词项可用来 
说明所有这些情况。 
因而,我们就说明了,在这个格中,三段论在什么时候 
能成立,在什么时候不能成立;如果词项是按照我们所论述 
的方式相联系的,那么三段论必定可以成立;并且如果 
三段论能成立,那么词项之间的联系必定如此。同样清楚的 
是,在这个格中,一切三段论都是不完善的(因为它们都通 
过补充另外的前提才得以完成)。这个格不可能达到全称的 
结论,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7】 可见,在所有这些格中,当三段论不能成立 
时,如果两个前提都是肯定,或者都是否定,那就根本得不 
到必然的结论;如果两个前提一个是肯定,一个是否定,如 
果否定前提是全称的,那么,总是能产生一个把小词与大词 
联系起来的三段论。例如,如果A属于所有或某个B,B 
不属于任何C;因为前提是可以转换的,那么必然可以推 
出,C不属于某个A。其他格亦相同。因为三段论总是通过 
转换法而产生的。很明显,在所有这些格中,如果特称肯定 
为不定所取代,那么结果就将是一个相同的三段论。 
同样很清楚,一切不完善的三段论都是通过第一格完成 
的。达到结论的途径要么是直接证明,要么是归谬法。在这 
两种情况下,第一格都能产生:如若是通过证明而达到结 
论,则结论是通过换位而得到的,而一旦换位,第一格就产 
生了;如若是通过归谬法达到结论的,当一个虚假前提被断 
定时,三段论就通过第一格而产生。例如,在最后格中, 
如果A和B 属于所有C,那么我们便得到一个三段论,结 
论是:A属于某个B;如果A不属于任何B,而B属于所 
有c,则A不属于任何C。但根据设定,它属于所有C。 
在其他格中,情况亦相同。 
可以把一切三段论都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段论。第 
二格中的三段论显然是借助它们而完成的。但方式并不全一 
样:全称三段论是通过否定判断的换位而得到的;特称判断 
则是根据归谬法得到的。第一格中的特称三段论确实是通过 
它们自身建立的。但如果我们运用归谬法,那么,它也可以 
通过第二格得到证明。例如,如果A属于所有B,B属于 
有些C,那就可以证明A属于有些C,因为如果A不属于 
任何C,但属于所有B,那么B也就不属于C;而这是我 
们通过第二格得知的。当前提为否定时,证明的方式亦相 
同。因为如果A不属于任何B,B属于某个C,那么A不 
属于某个C;如果它属于所有C,却不属于任何B,那么B 
就不属于任何C。这就是中间格的形式。由于中间格中的 
主段论都可以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段论,第一格中的特 
称三段论皆可以还原为中间格中的全称三段论,所以,很显 
然,第一格中的特称三段论也可以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 
段论。 
至于第三格中的三段论,当前提是全称的时,它们是直 
接通过上面提到的那种三段论而完成的;当前提是特称的 
时,它们是通过第一格中的特称三段论完成的。但我们看 
到,这些都可以还原为上面提到的那种三段论;所以第三格 
中的特称三段论亦可以还原。由此可见,一切三段论都可以 
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段论。 
这样,我们就说明了,所有证明一个谓项属于或不属于 
一个主项的三段论,在同一格中是如何联系的,在不同格中 
又是怎样联系的。 
【8】 既然“属于”与“必然属于”和“可能属于”是不一 
样的(因为有许多谓项是属于,而不是必然属于;而另一些 
谓项既不是必然属于也不是整个属于,而是可能属于), 
显然,在上述各种情况中,三段论是不一样的,词项之间并 
不以同样方式发生联系。有的三段论是必然的,有的是实然 
的,有的是或然的。 
必然前提的情况基本上与实然前提的情况相同。如果词 
项间的联系方式相同,那么无论是实然前提还是必然前提, 
不管它们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三段论必然以同样方式成立 
或不成立。唯一的差异是词项要带上“必然属于”或“必然不 
属于”的字样。由于否定前提的转换方式相同,所以我们 
对“整个地被包含”或“表述全体”作同样规定。 
在所有其他格中,结论跟实然三段论中的情况一样,通 
过转换,以同样方式被证明是必然的。在中间格中,当全称 
前提是肯定的,特称前提是否定的;再者,在第三格中,当 
全称前提是肯定的,特称前提是否定的时,则证明方式便不 
相同,就必须以每个谓项都不属于的那部分主项作为例子, 
并从中得出结论。因为根据词项间这种结合方式,我们就可 
以得出必然的结论。如果根据所选定的例证,结论必然是真 
的,那么根据原来的一些词项,结论亦必然是真的,因为它 
与所选定的例子相等同。每个三段论都按照它自己的格得出 
结论。 
【9】有时也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使只有一个前提是 
必然的,当然,不能是两个前提中的任意一个,只能是大前 
提,我们也能获得必然的三段论。例如,如果我们设定A 
必然属于(或必然不属于)B,B只是属于C,如果前提是 
这样被设定的,那么A必然属于(或不属于)C。因为A 
必然属于(或不属于)所有B,C是B的一部分,所以, 
很显然,A必定也属于(或不属于)C。 
但是,如果AB不是必然的,BC是必然的,那么结论 
就不是必然的。如果它是必然的,则可以根据第一格和第三 
格推出,A必然属于某些B。然而这是虚假的。因为B的 
情况可能是A不属于它的任何部分。而且,根据同项例子 
也可明显地看到,结论不是必然的。例如,设定A表示“运 
动”,B表示“动物”,C表示“人”,那么,人必然是动物, 
但动物却不必然是被运动的;人也不必然是被运动的。如果 
前提AB是否定的,情况亦相同,因为证明是相同的。 
在特称三段论中,如果全称前提是必然的,结论也会是 
必然的;但是,如果特称前提是必然的,那么不管全称前提 
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结论都不是必然的。让我们首先设 
定,全称前提是必然的,A必然属于所有B,B仅能属于某 
个C。由此可得的结论一定是:A必然属于某个C。因为C 
是归属于B的。而根据设定,A必然属于所有B。如果三 
段论是否定的,情况亦同样,因为证明是相同的。但如果特 
称前提是必然的,结论却不会是必然的。否定这一点并不会 
产生什么不可能的结果,正如在全称三段论中不会产生不可 
能的结果一样。否定前提的情况亦相同,可作例证的词项 
是:运动动物白色的。 
【10】在第二格中,如果否定前提是必然的,则结果 
也是必然的;如果肯定前提是必然的,则结论就不是必然 
的。让我们首先设定否定前提是必然的。A属于所有B是 
不可能的,A仅能属于C。那么,因为否定前提是可以换位 
的,所以B属于任何A也不可能。但A属于所有C,则B 
属于任何C不可能,因为C归属于A。如果否定前提与C 
相关,那么这同样适用。如果A属于所有C不可能,则C 
属于所有A也不可能。但A属于所有B,所以C属于任何 
B不可能。这里我们再次得到了第一格。B属于C是不可 
能的,因为前提与以前一样可以换位。 
但如果肯定前提是必然的,则结论不会是必然的。让我 
们设定,A必然属于所有B,但它仅是不属于任何C这 
样,通过否定前提的转换,我们就得到了第一格。前面已经 
证明,在第一格中,如果否定的大前提不是必然的,那么 
结论也不是必然的。因而,在目前的例证中,它不是必然 
的。 
进一步,如果结论是必然的,那就可以推出,C必然不 
属于某个A。因为如果B必然不属于任何C,那么C也不 
必然属于任何B。但B必然属于某个A,这就是说,如果 
A根据设定必定属于所有B,则C必然不属于某个A。但 
没有理由说明为什么A不应如此设定以至于C可能属于它 
的全体。 
再者,可以通过词项的例子证明,结论并非无条件地是 
必然的,而只是在某些条件下是必然的。例如,设定A表 
示“动物”,B表示“人”,C表示“白色的”,前提的情况与以 
前相同,那么,动物就可能不属于任何白色的事物,人也 
不属于任何白色的事物。但这个结论不是必然的。因为白色 
的人很有可能产生,但只要动物不属于任何白色的事物,它 
也就不会产生。在设定了这些条件之后,结论就是必然的; 
但它并非无条件地是必然的。 
在特称三段论中,也可以获得同样的规则。当否定前提 
是全称必然的时,结论也是必然的;当肯定前提是全称的, 
否定前提是特称的时,结论就不是必然的。让我们首先设 
定,否定前提是全称必然的,A不可能属于任何B,但属于 
某个C。由于否定前提是可以转换的,B也不可能属于任何 
A。但A属于某个C,因而B必然不属于某个C。再者, 
设定肯定前提是全称必然的,肯定前提与B相关。那么, 
如果A必然属于所有B,但不属于某个C,则B显然不属 
于某个C但这并不是必然的。可以证明它的词项与在全称 
三段论中的词项一样。 
如果否定前提是特称必然的,则结论不是必然的。这也 
可以通过相同的词项加以证明。 
【11】  在最后格中,当端词与中词的关系是全称的, 
并且两个前提都为肯定时,如若其中有一个是必然的,则结 
论也是必然的。如果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另一个前提是肯 
定的,当否定前提是必然的时,结论也是必然的;但当肯定 
前提是必然的时,结论就不是必然的。 
让我们首先设定,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A和B都属 
于所有C,AC是必然的。由于B属于所有C,C属于某个 
B(全称判断转换后成特称判断);所以,如果A必然属于 
所有C,C属于某个B,那么,A就必然属于某个B;因为 
B从属于C这样,第一格就产生了。如果前提BC是必然 
的,则证明方式亦相同;因为通过转换,C属于某个A,所 
以,如果B必然属于所有C,那么它也必然属于某个A。 
再者,设定AC是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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