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煌雪舞-重生之修正人生-第9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新回复光明。
‘薛总,你没事吧?’孙丽很急切的问道。
薛芷若揉了揉太阳穴,‘嗯,我没事,可能是刚才坐得太久了。’
孙丽扶着薛芷若复又坐到沙发上,孙丽仔细了看了看薛芷若地气色,只见薛芷若地脸色微微有些发白。眼睛里也透着疲倦。
孙丽心疼的说,‘薛总,你最近跑东跑西的,太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再说,你现在的身体……’孙丽不由得把眼睛望向了薛芷若的小腹。
薛芷若顺着孙丽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小腹。然后伸出右手。轻轻地按在了自己的小腹上,脸上露出了神圣的光辉。‘谢谢你关心。’
‘这个……要不要叫林枫来陪陪你?’小丽很小心的说。
‘小枫难得来一次北京,叫他多陪陪芙蓉吧。我的事就不要告诉小枫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薛总,你怎么能这样!’孙丽有些来气了,‘你可是他的妻子,他倒好,一来到北京看也不看你一下,就知道和别地女人玩,没见过他这么大胆花心地!薛总,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任着他花心啊?’
薛芷若微笑地看着为自己的事而发怒地孙丽,孙丽是她一手赔养出来的,虽然跟着自己的时间不长,可是感情却很深厚。
薛芷若的事孙丽也是多多少少知道一点的,可是又知道的不多,只知道我和薛芷若已经结婚,却不知道我除了薛芷若还有别的女人;见到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还以为我花心——额……这确实也叫花心……不管怎么说,不知道其中错踪复杂关系的孙丽,确实非常生气,为薛芷若不值。
等到孙丽发泄完了,薛芷若才笑着说,‘好啦小丽,有些事你不懂的,这事就不要再提了。’
‘我是不懂,可是我心里就是气这没心没肺,年龄这么小就这么花心了,再过几年还得了?薛总,我真为你不值。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嫁给这条白眼狼。’
薛芷若有些好笑的看着孙丽,她知道孙丽是为她不平,可是有很多事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所以薛芷若只好打断了孙丽的愤怒。
‘小丽,我想好好休息一下。
孙丽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现在可不是她发脾气的时候,只好悻悻说,‘哦,那好,薛总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孙丽正要出门的时候,薛芷若叫住了她,‘小丽,小枫的事你不要对别人讲,很多事不是你想像那样的。’
孙丽虽然很不明白薛芷若为什么那样护着我,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正在长城上搂着王芙蓉,看着壮丽河山的我,忽然感到一阵恶寒,不由自主的打了一阵哆嗦。
‘你没事吧?’王芙蓉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疑惑的问道。
‘忽然背皮有点发麻……该不会是有人在恶毒的诅咒我吧?’
‘那怎么可能嘛,这又不是玄幻小说。’
‘嗯……也对。’
我的手轻轻的抚摸着长城那古老的石头,感觉着那历经着沧桑的岁月。只有亲身站立在长城之上,才会真正明白‘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当我站在这用石头筑成的巨龙上面,看着下面那壮丽的山河,心里涌出一股无尽的豪气——那是一种骄傲,一种身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的骄傲。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激动,让人忍不住想高声呐喊,呐喊着那沉睡在血液中的记忆。
那一刻,我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着!
仿佛听到了那来自天际的叹惜,声音由低到高,慢慢呤唱起来。
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地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地青年名叫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地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地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地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地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地,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地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artll,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
当我高声吟唱完这首诗篇,早已经是热泪盈眶。也许在我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身为炎黄子孙的血性,所以每次想起这首诗的时候,都有一种欲哭的冲动。
身后响起了一片‘啪啪’的鼓掌声,我转身一望,却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不少的人,除了大部份跟我一样是黑发黄皮肤的炎黄子孙外,还有不少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我不知道那些老外是否能真正明白那诗篇的意思,可是看到他们为我竖起了大拇指,我想他们多多少少还是明白一些吧。
只听‘咔喳’的一声,一个老外竟拿出照像机,给我和王芙蓉拍起了照。也许是那一声提醒了大家。好多老外拿出照像机,不停的给我们拍起照来。
额……这还真出人意料,我和王芙蓉对望了一眼,我拉起她柔软地玉手。一个猛冲,冲出了人群。老远的。我还不忘回头冲那些老外叫了一句‘Thankse=ciation’。
直到跑了好长一段距离。我和王芙蓉才停了下来。我倒还没什么,王芙蓉却已经喘起了粗气。我和王芙蓉对望了一眼,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那些老外真有意思,他们拍我们干什么?难道是拿回去做纪念吗?’
我话音刚落,只见王芙蓉一目妙目深深的凝神着我,然后只见她双手放在我的胸膛上,轻轻地说道:‘小枫。你是我的骄傲……’
我胸中了然一笑,正想说些什么,却见我地对面迎面走来五个人。这五人当中,有三个是中年人,还有两个已经是白发苍苍地老人——虽然已经是白发苍苍,可是看他们挺得笔直的腰身。哪里有苍老的状态?
这五人颇有一些文人的儒家风范。又有一些让人不敢直视的硬派做风的大将风范。他们漫步在长城之上,指指点点。谈笑风生,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当然,真正吸
光地却是那五人当中,有一个我竟然认识,虽然已经见过面,可是岁月好像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所以我一搭眼就认出来了。
如果是在平时,我倒是想上去和他打声招呼,可是……我望了望眼前的王芙蓉,马上否定了这个念头。
这几年来,我的变化很大,虽然知道他多半已经认不出我来,但我还是很小心的扶着王芙蓉转过身,面向长城外的风景。
当他们五个人从我背后走过去地时候,一句引起我注意地话传进了我地耳朵里,‘……我儿子刚好也高一,怎么样?凭我们这么好的交情,你女儿……’
我还想听听他们说话地内容,可是他们已经走远了,再加上风比较大——是顺风还好,可是偏偏却是逆风,后面的话再也听不见了。
该死的——心里喑自骂了一句。我心里马上涌出了一个疑问:他怎么会在这里?虽然他来北京好像也不是好奇怪的问题,可是……我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
摇了摇头——算了,不想了,反正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虽然我脑子已经转了好几个念头,可是却只是过了很短一段时间,王芙蓉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我也把这跟我毫无关系,意义又不大的事忘在了脑后,陪着王芙蓉四处游玩起来。
北京某酒吧。
这里的环境还算优雅,并不像一些酒吧那样,哄哄闹闹的,与其说这里是酒吧,倒不如说是水吧来得更贴切一些。
长条形的木桌很有艺术感的分配在不大的空间里,桌子上铺了一层带着花边的布,每张桌子上都摆放了各色的鲜花;一盆一盆的花卉点缀在桌边、通道边,更添了一分清新的感觉。
来这里的人不多,但大多数却是一对一对的年青恋人,除了靠窗的那一桌。
任波拿起一瓶‘人头马’——这酒虽然不便宜,可是对于任波这样的身家来说,却是小意思;给李志明,赵云飞,还有自己分别斟了一杯。然后,他举起了玻璃杯,‘为了我们演出成功,干杯!’
李志明和赵云飞分别拿起玻璃杯,只听‘锵’的一声,三只杯子碰在了一起。
任波一口拉干杯中的淡黄色液体,很是舒爽的呻吟了一声,‘真TM爽!’放下玻璃杯,任波随口说道:‘真没想到啊?清华那些学生这么喜欢我们的音乐,到现在我还以为是在做梦呢。嘿,这下子我们也算是名人了吧?’
李志明拿起酒瓶,给每一个人满上,‘以盈雪的能力,这么受欢迎也不是什么好奇怪的。’
‘话也不能这么说。’任波接口说,‘除了盈雪外,雪姬乐队最大的功臣就属老大了,没有他哪里来的雪姬乐队?还有他做的那些音乐,真是棒的没话说。’
李志明皱了皱眉头,‘我说任波,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溅啊?张口一个老大,闭口一个老大的,林枫他是你什么人啊?我承认他是有能力,不过你也没必要这样摇头摆尾吧?’
这些话顿时说得任波有些不舒服,阴霾的表情一扫而过,‘哈哈’笑了一下,‘志明,你这是生哪门子的气啊?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人?’
‘老奸巨滑。’李志明狠狠吐了四个字,然后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酒。
‘不过,你们发现没有?最近林枫和盈雪的态度有些奇怪呢。’一边沉默不语的赵云飞忽然说道。
‘是有些奇怪。’李志明拿起酒杯,在眼前晃了晃,淡黄色的液色在透明的玻璃杯中形成了一个旋涡。
‘有什么好奇怪的?盈雪不一直就是那个样子吗?哈哈……’不知道任波出于什么目地,打起了哈哈。
似乎没有被任波的说话打断思路,李志明沉声道:‘特别是我们在录制唱片的头一天,盈雪的情绪似乎很不稳定呢,虽然后来找回了状态,不过从那以后,盈雪似乎就有些怪怪的。’
‘是啊,从那天起,盈雪和林枫的关系似乎也有些奇怪。在我们刚组建雪姬乐队的时候,盈雪已经有些走出过去的阴影,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盈雪,她似乎一直在犹豫着什么。说起来,盈雪变得奇怪,是因为知道林枫在成都有个女朋友的时候……’
‘够了!’在赵云飞还没有说出那个答案的时候,李志明烦燥的打断了赵云飞的话,‘盈雪怎么可能会喜欢林枫那种花花公子!你们都看见了,林枫在成都有个李雪梅,在北京又有个王芙蓉,天知道他还有几个女人,你们说盈雪会喜欢这样的人吗?这可能吗!’李志明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无比烦燥,与其说是他在反问任波和赵云飞,倒不如说他是在说服自己。
‘正因为知道了林枫早有了其她女人,所以盈雪的态度才会变得这么奇怪……这不是很顺理成章的事吗?志明,逃避不是办法。’赵云飞还是那样,面无表情说道。
李志明拿起酒瓶,倒了满满的一大杯酒,一口干掉,然后把透明的玻璃杯重重的往桌子上一放,‘任波,云飞,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就不信你们就能轻易忘掉那时候的事!’
看着任波和赵云飞都沉默不语,李志明又重重的干了一大杯。
‘还记得那时候的约定吗?不管你们现在是怎么想的,盈雪我是不公放弃的!
激情青春章 第一百六十章 清华之旅(五)
暗的七彩霓虹色灯光把整个酒吧朦上了一层胧胧的色轻轻托着一只高脚水晶杯,放在双眼前面。水晶杯里面装着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