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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2036-剑桥--历史和文化-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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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里最动人的画面。”当樱树林里鲜花怒放时,你会在后花园见到剑桥大学最漂亮的诗人纪念碑,这些樱树是三一学院的院士们为纪念他们中的一位栽种的,他就是抒情诗人豪斯曼:“最心爱的树,这些樱树/枝头花儿怒放/站在林地周围/为复活节披着素衣。”    
    在这番偏离正题之后,一棵紫杉树将我们带回18世纪。那是托马斯·格雷和他的《墓畔哀歌》(1751年)中的树,那棵多愁伤感者和亡者的常青树。和哀歌里的乡村居民一样,格雷的生活也“远离狂人们不光彩的冲突”,作为彭布罗克学院的院士,他过着一种隐居的生活。“剑桥是个快乐的地方,城里现在没人了。”他于1760年8月给一位朋友写信道:“我相信你会喜欢它的,假如你知道没有居民时那是什么样子的话。我向你保证,是他们带给了这座城市不良的名声,败坏了一切。”除了几次旅行,他终生都在剑桥大学度过,是他那个时代最怪僻、最让人捉摸不透的学院隐士。很少有哪位英国诗人写的诗像格雷这么少的。但是,虽然诗作很少,他的诗却是被传诵得最多的18世纪的诗人。格雷被视为浪漫派的先驱,他的墓畔哀歌在音调和形式上均十分完美,融合了传统的风格特点和浪漫派的自然的情感表现手法。    
    莱斯利·斯蒂芬认为,在乔治时代的剑桥,在学院好饮、虚荣、妒忌的学者堆里,格雷是个怪人,同事们的讽刺增强了他创作时的顾虑:“好像是一只鸟儿要在一个马蜂窝里孵蛋似的。”他极少的朋友圈中有他的同学霍拉斯·沃波尔,他在学院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古怪的克利斯托弗·斯马特,斯马特曾经讲过:“格雷走路好像尿了裤子似的,看东西好像在嗅它似的。”可是,抒情诗人斯马特不只配做格雷的配角。斯马特的诗作怪逸飘忽,激情时断时续,深受贺拉斯和其他赞美诗的影响,形式上高度艺术化,其节奏感和宗教狂热突破了格雷恪守的传统,格雷在生活和写作中一样缩手缩脚。克利斯托弗斯·斯马特,基督学院的诗人和疯子,他的生命终结于剑桥大学的对面:在疯人院里,在罪孽的监狱里。    
    1787年一个阴郁的10月天,一位新生喜洋洋地住进圣约翰学院的宿舍里。他,“一位北方村民”,从湖区的丘陵地带来到最平坦的平原上,来到“一个阴暗角落”,第一大院厨房楼上的一个阴暗角落。如今他的“拮据小房间”被扩建成了会议室,名叫华兹华斯室。1791年,威廉·华兹华斯刚离开剑桥大学,柯勒律治就来到耶稣学院学习了。4年后他俩才相遇,并成了朋友,创造了英国的文学史。英国浪漫派的这对孪生兄弟,作为《抒情歌谣集》的作者早已被封为圣徒了,但他们在学业上却是失败者。柯勒律治提前退学了,没有参加毕业考试;华兹华斯“成绩平平”地通过了考试,而他的弟弟克利斯托弗却成了三一学院的院长。他俩都感到学院的规章制度束缚了他们的成长,每天去礼拜堂两次是难以忍受的义务。由于每犯一个错误就要罚两便士,柯勒律治总忘不了说:“我非常迷恋计划经济。”    
    剑桥大学对这些英国的浪漫主义者并无害处。国王学院礼拜堂和他自己的肖像激发华兹华斯创作了十四行诗,它们算不上是他的最佳作品。1847年,身为桂冠诗人的他所写的惟一一首应景诗—对阿尔伯特王子就任大学校长的颂歌,已经很苍白无力了,3年后华兹华斯就去世了。但《序曲》刻画了剑桥大学的一个特殊现象,全都是华兹华斯及一代代大学生的共同印象,期待、害怕、失望:“我是做梦者,一切都是梦。”他的诗篇的第六章有个美丽的标题—“剑桥大学和阿尔卑斯山”。事实上,是那些群山而非书籍让诗人首次睁开眼睛看到了幻想崇高的本性。《序曲》是英国浪漫派的一部重要作品,它是题献给柯勒律治的,在剑桥大学,他比安静的华兹华斯更受关注。在法国革命的影响下,柯勒律治于1793年春天加入了抗议学生们的队伍,他们在学院神圣的草地上焚烧了“自由和平等”的标语。柯勒律治及其朋友们的国王雅各布二世形象已经吓坏了托利派上层社会—长长的鬈发,格子长裤而不是齐膝短裤,头抹发粉。他在第一学年还因为一首描写奴隶交易的希腊颂歌赢得了一枚金奖,现在他和他的牛津朋友罗伯特·索锡一道,出版了一部关于罗伯斯皮尔的诗剧。但让大学当局更气恼的是,为了逃避他在剑桥大学的债务,柯勒律治逃出学院,去了一个龙骑兵团,使用西拉斯·托姆金·库姆巴赫的假名在那里登了记。从那里返回后,学校将他在学院里软禁了一个月,要求他翻译90页希腊文以示惩罚。至于柯勒律治想和索锡一道移民国外,去美国建立一个理想的居所,也就不奇怪了。    
    拜伦勋爵是剑桥大学浪漫派三杰中最年轻的一位,也是学院的民间英雄。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都是出身贫困市民阶层的助学金领取者,拜伦和他们不同,享受着贵族学生的特权。他身穿绣金长袍,坐在三一学院的教师餐桌旁用餐,有一驾四轮马车,还有穿号衣的仆人,而且,由于学院禁止养狗,他养了一头名叫布鲁因的性情温驯的熊。年轻的勋爵拿铁链牵着它散步,当有人问他准备拿这只熊怎么办时,他回答说:“它应该取得大学执教资格。”他又告诉他的导师,他既不喜欢数学也不打算“迷失在玄学的迷宫里”。毫无疑问,拜伦成了一代代古怪大学生的榜样。    
    剑桥大学的特点是“没完没了的消遣实在单调乏味”,拜伦于1807年写道:“噢,除了爱情、诗歌和给自己树敌,别的什么事也不做,这是多么的痛苦。”他给人的印象好像是在那里主要是学习拳击和击剑,献身于赌博、狩猎、游泳和那些带给他淋病的欢乐。不过拜伦不像他的诗集《闲暇的时刻》所暗示的那样闲散。在贵族的懒散面具后面隐藏着一位雄心勃勃的大学生,他翻译维吉尔的作品,写了一部长篇叙事诗,18岁就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诗集,《易逝篇》(1806年)。这些早期的抒情诗模仿蒲柏等诗人,诗作保守又轻佻,透露出那种忧伤的人世悲哀,它已成为拜伦的标志。几年后,于1814年,当他再返剑桥大学时,人们在议院里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归来。这次回来的可是闻名全欧洲的《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的作者,浪漫主义者及其痛苦的长诗,海涅形神兼似地将它译成了德文。这就是拜伦的大理石像上手捧的那本书,雕像立在三一学院图书馆里的纪念碑底座上。    
    拜伦说,在剑桥大学,“也许度过了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这些最幸福的时光很大一部分来自学院时一位15岁的唱诗班男孩,约翰·埃德勒斯顿。据他所写,他和拜伦保持着“一种强烈而纯洁的激情”。正如在学院的男人世界里,同性关系形成了一股自然的潜流(此类关系在后来的女子学院里一点也不减少),拥有一个唱诗班的男朋友是三一学院的传统。这个男孩早逝后,拜伦创作了挽诗《致赛沙》献给他。但另一段友谊更加有名,它始于同一所学院,结束于打动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一篇对死亡的控诉。    
    1828年,艾尔弗雷德·丁尼生,一位近视的、蓄着长发、有点害羞的三一学院的大学生,认识了一位更年轻的同学,很快就爱上了他,甚过了爱他养在房间里的蛇。阿瑟·亨利·哈兰,极有语言天赋,能言善辩,和丁尼生一样崇拜浪漫派诗人,他俩都是使徒俱乐部的成员,他们一起旅游,在剑桥生活得很幸福。1833年,22岁的哈兰猝然逝去,深深打击了丁尼生。同年,丁尼生动笔创作《悼念A。H。H》,一部抒情的悼亡作品,最后写成132首诗,这是英国文学中最长的挽诗之一,艾略特称它为“一部绝望的作品,一种宗教式的绝望”。士兵和寡妇们在这些诗篇里获得安慰,维多利亚女王在阿尔伯特亲王去世后也从中获得了安慰。该书于1850年出版,坦尼森和他的前辈华兹华斯一样被封为桂冠诗人,1884年他被晋升进贵族阶层。    
    今天还要读洛德·丁尼森的作品?一定要读,他是位催眠大师和音调大师,是那个时代给人慰藉的代表性声音。你只要读读他最美的诗篇之一《提托努斯》就行了,早在学生时代,在他1831年没参加考试离开剑桥大学之前,他就开始创作这一诗篇了。《提托努斯》是一个由于众神赐给了他永生、越活越老却求死不得的容颜衰老者的戏剧独白—“痛苦的不朽”在生物遗传时代具有惊人的现实意义。    
    萨克雷和他在三一学院的同学爱德华·菲茨杰拉德的友谊一直维持到他们离开学院。1859年,一本书使菲茨杰拉德声名鹊起,那本书并不是他自己创作的,但他翻译得太出色了,故而一直被当做他的作品跻身于英语世界—12世纪波斯人欧玛尔·哈亚姆的《鲁拜集》。菲茨杰拉德后来到爱琴海东海岸继续学习,他是一个天生的游手好闲者,他更神往健壮的海员,只要他们看上去“像菲迪亚斯的雕像”。菲茨杰拉德的处女作《幼发拉底人》(1851年)是剑桥大学生之间的柏拉图式对话,他们在“三大酒桶”酒馆里喝啤酒打台球,一边谈论青春的快乐和英国大学教育的弊端。    
    “大学对我的品位、我的智慧、我的哲学或我的个性没有产生丝毫影响”—在剑桥读过书的那许多作家之中,谁也没有像约翰·考珀·波伊斯这样过激地否认过大学教育对其发展的影响。他对剑桥大学没什么好感,但他感激剑桥郡。通往艾利的大路、村公墓、萝卜地、前往格兰切斯特途中的河谷草地及其杨柳,“它们是我的恩师、我的院士、我的图书馆、我的课堂,这些是我的圣地!”在手执橡木拐杖“神圣”而孤独的长途跋涉中,原想成为牧师的历史系学生波伊斯的文学兴趣被唤醒了,出现了“前往大马士革途中的一种幻觉”。将近40年之后,在1934年的自传里,他强调说,这“无法形容的幸福感……风在身边疾呼,空气在自由漫延,他沉迷于一种强烈的自然和物质体验之中”。从诗歌学的角度来看,传奇的约翰·考珀·波伊斯的成名之路确系始于剑桥大学。    
    剑桥大学对最优美最生动的描写来自一位从未在剑桥上过大学的女性。她父亲在那里教书,她的兄弟们在那里学习,她也是在剑桥大学认识她丈夫的。没有剑桥大学,莱斯利·斯蒂芬男爵的女儿就不会成为弗吉尼亚·伍尔夫。布卢姆斯伯里俱乐部也开始于剑桥大学。    
    1900年春天,索比·斯蒂芬邀请他的妹妹弗吉尼亚和维尼莎去参加五月周的学院舞会。那次亮相就像一部契诃夫剧本里描写的一样,“身着白衣服,头戴大帽子,手拿太阳伞,无与伦比的美貌惊羡四座”—莱奥纳德·伍尔夫这样描写他在三一学院的朋友房间里和弗吉尼亚·斯蒂芬和她妹妹相遇的情形。维尼莎也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了她后来的丈夫克莱夫·贝尔的。也是在这个房间,在三一学院的新大院里,读者俱乐部的成员们每个星期六半夜时分就聚在一起,朗读弥尔顿、雪莱,还有他们自己的诗作。除了克莱夫·贝尔,这个子夜社团的成员还包括莱奥纳德·伍尔夫、索比·斯蒂芬和利顿·斯特雷奇—布卢姆斯伯里俱乐部的最初萌芽。另外还有国王学院的一些朋友,广遭非议的使徒秘密团体的成员福斯特和凯恩斯,莱奥纳德·伍尔夫和利顿·斯特雷奇1902年也被吸收进了这个团体。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无条件地信仰理智、信仰理性的坦诚,即使在私生活、性关系上也完全直言不讳。学习时代结束后,这群剑桥大学朋友又在伦敦斯蒂芬的两个妹妹家中找到了一个新集中地,在布卢姆斯伯里城区。剑桥大学从而获得了那个诙谐的尊称—“剑河畔的布卢姆斯伯里”。    
    弗吉尼亚·伍尔夫1904年陶醉地讲道:“世上没有比这更美的地方。”她爱剑桥,但她又痛恨这个男人世界的完美化身。她出生在伦敦,但她觉得剑桥才是她的故乡。莱斯利·斯蒂芬男爵,曾经是三一学堂的学生,后来成为它的院士,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学者,在女儿弗吉尼亚·伍尔夫眼中是“剑桥大学精神分析的榜样”,同时又是一位缺少活力的鼻祖。她一生都感觉到这个地方和她本人出身之间的矛盾。她“出生在剑桥的边缘地带”,从未受过大学教育,1930年她给埃塞尔·史密斯写信道,她“天生属于那个目光短浅、禁欲主义、清教徒式的种族”。弗吉尼亚·伍尔夫不断地前往剑桥描写剑桥大学。一开始她住在她的贵格会教徒的卡罗琳姨妈家,在格兰切斯特街33号,后来住在纽纳姆学院,斯蒂芬家族的另一位女亲戚在那里担任院长。1928年10月,弗吉尼亚·伍尔夫为纽纳姆学院的女生们演讲“莎士比亚的妹妹”(《女性和小说》),一星期后又在格顿学院讲授了同样的内容,是那里的女大学生俱乐部邀请她去的,那个ODTAA俱乐部,这是“该死的事一桩接一桩”(OneDamnedThingAfterAnother)的首字母缩写。“我温和地告诉她们要喝葡萄酒,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她在日记里记道,“我感觉自己老了,过于成熟了。没有人尊重我。”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散文《一间自己的屋子》(1929年)就是在这些剑桥大学学报的基础上写成的,由于偏离主题谈到了雌雄同体,它被视为一篇超出了女权主义文学观的精典之作。    
    “剑桥大学也许太像洞穴了。”尽管弗吉尼亚·伍尔夫激烈批评这个充满妒忌和虚荣的温室,但她对学院生活魅力的描写十分令人神往,最美的是在长篇小说《雅各布的房间》(1922年)的第三章里。好像她是想借雅各布·弗兰德斯这个角色为1906年死于伤寒的哥哥索比虚构出的第二生命—弗兰德斯1906年进入大学,住在三一学院的一个房间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阵亡。弗吉尼亚·伍尔夫描写的剑桥大学无人能比,是表现派进行冷嘲热讽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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