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与毛泽东一起感受历史-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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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一)农业;(二)手工业;(三)资本主义企业。
“对于将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成分是可以逐年增长的,资产阶级的基本部分是可教育的。”
毛泽东在讲话中,对总路线作了明确的表述:“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讲话批评了“左”的偏向。他说:“对基建、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都发生急躁。‘五反’后对资本家进攻没有停止,无止境无目标地进攻,工人阶级自己处于进退两难地位。”
讲话又批评了他认为是右的三个观点。
一个是“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毛泽东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秩序”要确立是很难的。过渡时期存在激烈深刻的变动。“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另一个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他说,走向就是没有到达。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再一个是“确保私有财产”。他说,提出这个口号是为了安定中农,因为他们怕“冒尖”,怕“共产”。其实,这也是不对的。
批评了上述观点以后,毛泽东说,我们提出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比较好。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过渡,最后全部过渡完。提出“由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可以反“左”反“右”。
全国财经会议开始不久,毛泽东就发表这样一篇系统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讲话,并且批评了被他认为是右的观点,这是非同寻常的。他的用意是要以总路线为指导,通过对财经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缺点和错误的批评和讨论,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总路线上来。
此后,毛泽东就着重研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
7月,他在审阅财经会议领导小组的一个会议纪要时,写了一个批语,对“五反”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作了新的分析。他写道:“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不错,工人们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这只占全部利润中的一小部分,大约只占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的四分之三是为工人(福利费)、为国家(所得税)及为扩大生产设备(其中包含一小部分是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而生产的。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
7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对批语的基本观点作了系统发挥。他说:
“在过渡时期,我们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必须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在1918年指出的这条道路,我们实行了。(当时俄国)资产阶级不接受国家资本主义,没有别的路走,大势所趋,非走(没收)这条路不可。我们对资产阶级不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也没有别的路,因为现在不能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需要他们。使独立的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变为受限制的国家资本主义,这是一个大的进攻,只有有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思想改造这五个条件,加上社会主义工业和经济的发展,才能这样搞。
“国家资本主义是带有进攻性质的,但在总的进攻中有部分退却,如对资本家的‘三权’(指所有权、用人权和经营管理权。——引者注)和利润分配。现在资本家的‘三权’已经不全,虽然所有权未取消,但管理权公方已经插进去了,他们的‘三权’就受到了限制。现在要让一下,特别是在红利上,要给资本家让利,使他们有所得,这就是进攻中的部分退却。所得过少,他们就不愿意来。这里又牵涉到资本主义经济法则问题。我对他们说:‘你们不应唯利是图,而要两利是图,劳资两利,一利不行。’‘五反’中进攻得太远了,资本家躺下了,要给他一定的利益叫他起来,这就是百分之二十五的红利。应当说服工人作这个让步,以换得国家资本主义。李立三同志说灵活运用资本主义的经济法则是对的,但不完全。在我们的社会里,资本主义的经济法则是受限制的经济法则,所谓资本主义经济法则,就是剥削剩余价值,说穿了,就是唯利是图,这一条已经受到了限制。但是现在有些工厂让资本家剥削得太少了,这就不能换来国家资本主义。
第五部分第124节 建国初期的经济建设(4)
“现在所说的改造,还不是取消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使之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最后改造步骤,而是指在承认资本家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条件下,使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即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用各种方式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和合作的、受工人监督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这种资本主义,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特殊的、新式的资本主义,即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资本主义,它带有若干社会主义的性质,有几种程度不同的情况。必须指出,目前不是一切或大多数的资本主义企业已做到了这一步,还需要经过几年努力才可以做到这一步,但是一定可以做到这一步。在国家资本主义中,公私合营是有社会主义成分的,它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是把一切国家资本主义,比如接受加工订货,都叫做半社会主义是不妥当的,应该说它是带有若干社会主义的性质。
“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靠什么条件?第一,社会主义的几千个大工厂;第二,农业合作化,要有计划地、稳步地、积极地、自愿地搞互助合作;第三,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条件,包括党组织和工会,加上我们的领导,可以保证企业转到社会主义,取消资本家的所有权,同时把他们安排好。在这里,头一步是变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把独立的、不受限制的、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变为不独立、受限制、没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即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由国家资本主义变为社会主义,消灭阶级。”
这篇讲话,不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讲得比较完备,同时也涉及了国家工业化、农业合作化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关系问题。这些,都是从新中国成立后三年的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整篇讲话体现了“反‘左’反右,逐步过渡”的思想。
全国财经会议,由于高岗发难,节外生枝,致使会议一延再延,开了两个月。最后,终于排除了高岗的严重干扰,确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在党的高层领导中间取得了一致的认识。这是全国财经会议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会议即将结束时,8月11日,周恩来作总结报告。这个报告是经毛泽东修改定稿的,它载入了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比较完整的表述。会议结束以后,中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立即进行传达,在高中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了总路线的教育。
9月8日至11日,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举行第49次扩大会议,专题讨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经济建设问题。
会议的前一天,9月7日,毛泽东邀请陈叔通、黄炎培、李济深、李烛尘、章伯钧、盛丕华、程潜、张治中、傅作义、章乃器在颐年堂开会,向他们详细说明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
毛泽东说:“有了三年多的经验,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 “《共同纲领》第三十一条的方针,现在应明确起来和逐步地具体化。所谓‘明确起来’,是说在中央及地方的领导人物的头脑中,首先肯定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这一点无论在共产党和民主人士方面,都还没做到,此次会议的目的,应当做到这一点。”“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共同纲领》),而且要出于资本家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
他还谈了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大致设想:“稳步前进,不能太急。将全国私营工商业基本上(不是一切)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至少需要三年至五年的时间,因此不应该发生震动和不安。”“至于完成整个过渡时期,即包括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基本上完成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不是三五年所能办到的,而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这个问题上,既要反对遥遥无期的思想,又要反对急躁冒进的思想。”
他批评了两种偏向,说:“有些资本家对国家保持一个很大的距离,他们仍没有改变唯利是图的思想;有些工人前进得太快了,他们不允许资本家有利可得。我们应向这两方面的人们进行教育,使他们逐步地(争取尽可能快些)适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即使中国的私营工商业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部分地是为资本家谋利的——这样就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了。”他还提出:“需要继续在资本家中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为此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一部分眼光远大的、愿意和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靠近的、先进的资本家,以便经过他们去说服大部分资本家。”
在谈到私营商业问题时,他明确表示:“私营商业亦可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可能以‘排除’二字了之。这方面经验较少,尚须研究。”
应邀参加这次会议的都是民主党派和工商界的著名人士。在大规模社会变革的前夕,毛泽东的一席讲话,给他们疏通了思想,消除了顾虑,这为推进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作了重要思想准备。
9月25日,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周年的口号里,向全国人民正式发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从毛泽东1952年9月24日提出初步设想到正式公布,整整一年时间。过渡时期总路线有一个酝酿和形成的过程,总路线的传达和宣传也有一个逐步扩大范围的过程。中间经过了全国财经会议、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充分讨论。由此可见,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和公布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和稳妥的步骤,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社会震动。
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全国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为了适应学习和宣传的需要,毛泽东要中央宣传部起草一个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提纲的起草几易其稿,开头毛泽东不太满意,看了第七稿才比较满意,并作了重要修改和增补。最后定名为《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
经毛泽东审阅修改的提纲,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最后确定了下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根据这个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中国革命就进入了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革命阶段。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为此,毛泽东特地作了一个说明,加以解释:“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不是的,那时,我们还须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那时在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有两年至三年时间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
这段分析,同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所谓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也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并不是说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了。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或者说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周恩来对这个问题也讲过同样意思的话,只是还没有用“社会主义革命”这个概念就是了。他说:“我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第五部分第125节 建国初期的经济建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