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证人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双眼睛眨得更快了,巴里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身子。对那些话他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一副后悔莫及的样子。“我需要点帮助,行吗?”
“你当然需要帮助。你干了一件大蠢事,现在需要有个人来拯救你。”
“我想这事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牵连。”
约翰尼的眼睛里闪出了极其愤怒的光芒,但他控制住了自己。他总是能够控制住自己。“哦,真的吗?这是不是威胁,巴里?你到我的办公室来寻求帮助,同时也来威胁我,对吗?你打算干坦白招供之类的事吧?来吧,小子。如果你被定了罪,那你就带着那具尸体进坟墓吧。”
“没错,可我情愿不被定罪,这你是知道的,我们还有时问。”
“巴里,你是一头蠢驴。我以前有没有告诉过你?”
“我想告诉过。”
“你跟踪了那个家伙好几个星期。你在他偷偷地从一家肮脏的小妓院里溜出来时抓住了他。这时你只需给他当头一击,然后再朝他开上几枪,将他的口袋掏空,把他的尸体留在那里,好让那些妓女绊上它。这样一来警察会说这只不过又是一桩谋财害命案罢了。他们就不会对任何人起疑心。而你,巴里,你太笨了,不可能不惹下麻烦。”
巴里的身子又动了一下,两眼盯着地板。
约翰尼两眼瞪着他,一边拆开了一支雪茄的外包装。“现在回答我几个问题,要慢慢地回答,听到了?我也不想知道得太多,懂吗?”
“懂。”
“那尸体是不是就在这城里?”
“是的。”
约翰尼将雪茄的一头剪开,用舌头慢慢地舔着。他极其厌恶地摇了摇头。“真是笨蛋。到那儿去方便吗?”
“方便。”
“那附近有联邦调查局的探子吗?”
“我想没有。”
“是不是埋在地下?”
“是的。”
“把它挖出来,或不管你怎么把它弄出来,得花多长时间?”
“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
“那它不是埋在上里喽?”
“埋在混凝土里。”
约翰尼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雪茄,额上的皱纹舒展开了。“混凝土。”他重复了一句,也许这小子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蠢,别管它,他反正够蠢的。“要几个人手?”
“两个,或三个。我不能去挖。他们正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如果我走近那个地方,只会把他们领到藏尸处。”
没错,真够蠢的。约翰尼吐出了一个烟圈,问:“在停车场?还是在人行道?”
“在一座车库的地底下。”巴里的身子又动弹了一下,眼睛一直盯着地板。
约翰尼又吐了一个烟圈。“一座车库,停车场的车库?”
“一幢房子后面的车库。”
约翰尼仔细地瞧着雪茄头上的那层细细的烟灰,接着又用牙齿将烟咬住。他不蠢,只是傻。他接连喷了两口烟。然后问道:“你说房子,是指大街上的房子,周围还有其他房屋?”
“是的。”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在他车后的行李箱里放了二十五个小时才被埋掉。那时没有什么选择余地,因为他几乎惶惶不可终日,根本不敢出城。那时这还不是一个十分坏的主意。
“并且这些其他房屋里还住着人,对不对?住着长了耳朵和眼睛的人,是不是?”
“你知道我并没有遇见过什么人,不过我想里面有人吧。”
“别跟我装傻。”
巴里在椅子上向下滑了一点。“对不起。”他说。
约翰尼站起身来,慢慢地走到那排上了色的窗前,窗子的下面就是河。他摇了摇头,好像对此难以置信似的,然后沮丧地一口接一口地喷着雪茄烟。后来他转身回到座位上坐了下来,他将雪茄搁在烟灰缸里,双肘撑着椅子,身体向前倾去。“谁的房子?”他问,脸上表情严峻,一副随时准备爆发的样子。
巴里费力地咽了一口吐沫,重又将两腿叠起。“是杰罗姆·克利福德的房子。”
火山并没有爆发。约翰尼一向以血管里含有冰水而著名,他向来都能保持冷静,并为此而感到得意。在干这一行的人中间,像他这样的人是凤毛麟角,不过他的冷静头脑却让他赚了大笔的钞票。也多亏了这点他才能活到今天。他的左手将嘴巴整个捂了起来,就好像他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点似的。“杰罗姆·克利福德的串子?”
巴里点了点头。当时,克利福德去科罗拉多滑雪了。这事巴里是知道的,因为克利福德曾邀请他一同去。克利福德一个人住在一幢大房子里,房前屋后有几十棵浓荫密布的大树。车库是一座独立的建筑,就坐落在后院。当时他认为这个地点非常理想,因为永远也不会有人会对这里产生怀疑。
他想得不错——那是个理想的场所。联邦调查局的人从未走近过那个地方。这件事干得没错。他曾打算等到以后再将尸体挪走,他错就错在把这件事告诉了克利福德。
“你想让我派三个人不出一点声响地把尸体挖出来,然后再把它妥当地处理掉,是这样吗?”
“是的,先生。这样能保住我的脑袋。”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担心那孩子知道它在什么地方,而现在那孩子又失踪了。谁知道他想干些什么?这太危险了。约翰尼,我们必须将尸体转移,求求你了。”
“巴里,我向来讨厌乞丐。要是我们被抓住了怎么办?如果让邻居听到了动静,向警察报警,于是警察就来了,来抓小偷,知道吗,狗娘养的,那儿有三个小伙子正在挖尸体,那怎么办?”
“他们不会被抓住的。”
“你怎么知道!你当时是怎么干的?你当时是怎样把尸体埋进混凝土而又没被抓住的?”
“我以前埋的,没事。”
“我要知道!”
巴里将身体坐直了一点,又跷起了腿,开始说起来,“那天我把他干掉了之后,往那车库里卸了六袋预先拌好的混凝土。我开了一辆上了假车牌的卡车,穿戴得象个整修庭院的工人,似乎没人留意。离那里最近的一幢房子也有整整三十码远,并且到处都是树木。半夜,我又开着那辆卡车回到了那里,将尸体卸到车库里。后来我就离开了。那车库的后面有一条沟,沟对面有一座公园。我穿过那些树木,爬过那条沟,悄悄地溜回了车库。我大约花了三十分钟时间挖好了一个浅浅的墓穴,把尸体放了进去,然后浇上了混凝土。那车库的地面是用碎石铺的,你是知道的,就是那种白色岩石的碎石。第二天晚上我又回到了那里,那块地方已经干了,于是我又把碎石头盖在了上面。那家伙有一艘旧船,我就将那船往后推了推,把那块地方给盖住了。当我离去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天衣无缝。克利福德也未看出一点蛛丝马迹。”
“当然,那是在你告诉他之前。”
“是的,是在我告诉他之前。我承认,那是一个错误。”
“听起来那得花一番大气力。”
“我以前已经干过,没事的,那不费劲。我本想把它挪走,可后来联邦调查局的人卷了进来,他们跟踪了我八个月。”
约翰尼这会紧张起来。他重新点着了雪茄,又走到窗口。“要知道,巴里,”他开口道,眼睛看着窗子下面的河水。“你小子有一些才干,可一涉及到如何销毁证据,你就成了一个白痴了。我们一向都利用那边的那个海湾来干这事。那些桶呀、铁链呀还有重物什么的都怎么了,不能用了?”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现在请帮帮我吧,我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错事了。”
“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巴里。要是你能躲得过这次,那我就让你去开一段时间的卡车,以后说不定再让你去负责买卖脏物的事情,让你干上一年左右。我说不准,也许你可以到维加斯去,和洛克呆上一段时问。”
巴里盯着那只长满了银发的后脑勺,眼下他得撒谎才行,他才不会去开卡车,去销赃,去吻洛克的那张驴脸呢。“约翰尼,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只是请帮帮我吧。”
约翰尼坐回到办公桌后的椅子上,用手捏着鼻梁。“我猜你是想尽快干。”
“今晚就动手,那孩子已经跑掉了。他现在是被吓住了,但他迟早会说出来的,只是个时间问题罢了。”
约翰尼合上双眼,摇了摇头。
巴里继续说道:“给我三个人。我详详细细地告诉他们该怎么做,我敢担保他们不会被抓住的,这并不难。”
约翰尼缓慢而又痛苦地点了点头。好吧,好吧。他瞪着巴里说道:“现在给我滚走吧。”
在经过七个小时的搜查之后,特林布尔局长终于宣布马克·斯韦不在圣彼得医院内。他和他手下的几名警官急匆匆地来到靠近入院处的大厅,宣布搜查已经结束。虽然他们将继续派人在各通风口、走道和走廊上巡逻,还要派人把守电梯和楼梯,他们心里却已确信那孩子已躲过了他们的搜查。特林布尔往麦克苏恩的办公室打了个电话,将这消息告诉了他。
麦克苏恩并不感到吃惊。在搜查进行期间,整个上午都有人定时将情况向作他简要汇报,现在仍然不见雷吉的踪影。洛夫妈妈又受到了两次打扰,现在她已拒绝开门了。她对他们说,要么他们去弄一张搜查证来,否则就要他们从她的土地上滚开。他们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是办不来搜查证的,麦克苏恩认为洛夫妈妈对此知道得一清二楚。医院方面已同意警方在943号病房的电话上安装窃听。不到30分钟前,两名特工人员装扮成勤杂工的模样进了那间病房,这时黛安正在楼下的大厅里同孟菲斯警方的人谈话。他们没在电话里安装什么装置,只在电话内部做了些改动。他俩在房间里呆了还不到一分钟。据他们报告,房间里的那个孩子正在睡觉,连动都没动弹一下。那部电话机直通外线,要将它的线从医院的交换机中分理出来至少得花两个钟头,其间还要牵涉到其他一些人。
克林特也还没找到。他们想弄一张搜查证去他的公寓搜一搜,可却找不到合法的理由,所以他们只有对公寓实行监视。
哈里·罗斯福所在的地点已查到了,他正呆在一艘租来的船上,在阿肯色州的野牛河上什么地方。麦克苏恩在大约十一点时和他通过一次话。听到这个消息,哈里至少可以说是被气得脸色铁青,现在他正在回孟菲斯城的途中。
奥德上午给福尔特里格去了两次电话,然而这位大人却一反常态,很少说话。他那用传票来打伏击战的英明战略已经当着他的面宣告失败了,此时他正在认真地寻找对策,以便将损失给控制住。
凯·奥·刘易斯乘沃伊利斯局长的飞机正在来这里的路上,已派两名特工去机场去接他了,他大约将在两点钟到达。
从一大清早起,有关寻找马克·斯韦的详细的寻人公告就通过电话网络传遍了全国各地。麦克苏恩起初并不想把雷吉·洛夫的名字加上去。虽然他讨厌律师,但他觉得自己很难相信有人居然会帮助一个孩子逃跑。然而随着上午的时间在慢慢地推移,他们仍然不见雷吉的踪影,这时他开始确信他们两人的失踪并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到十一点时,他将雷吉的名字电加进了寻人公告,同时加进去的还有有关她的相貌的描述以及寻找她的原因解释,说她有可能正在同马克·斯韦一起旅行。如果他俩确实是在一起,如果他俩越过了州界,那么他俩犯下的过失将由联邦司法机构来处理;届时他将非常乐意将她逮捕。
可现在除了等待之外就没什么其他事情可做了,他和乔治·奥德只吃了几块冷三明治,喝了一点咖啡作为午饭。电话又响了,又是新闻记者打探消息来了,无可奉告。
又有电话来了;特工德尔斯顿走进办公室,竖起三根手指说道:“三号线。是布伦纳从医院打来的。”麦克苏恩使劲敲了一下按钮,冲着电话机吼道:“喂?”
布伦纳在945号房间,就在里基的隔壁。他谨慎地说道:“贾森,我们刚刚听到了克林特·胡塞打给黛安·斯韦的电话。他告诉她说,他刚刚同雷吉通过话,说她和马克现在正在新奥尔良,还说他们一切都很好。”
“新奥尔良!”
“他是这么说的。也没提具体在什么地方,只说在新奥尔良。黛安几乎什么都没说,整个通话过程不到两分钟。克林特说他是从孟菲斯东区他女朋友的公寓给他打的电话,他还答应过会儿再给她打电话。”
“孟菲斯东区的什么地方?”
“我们还不能确定,他也没说。下面我们试试,看能不能查出那个地方,他电话挂断得太快,我马上将录音给你送去。”
“送来吧。”麦克苏恩又敲了一下另一个按钮,布伦纳的声音就没了,他立即开始给新奥尔良的拉里·特鲁曼打电话。
29
那幢房子坐落在一条弯弯曲曲、浓荫密布的老街上。当他们驶近那座房屋时,马克本能地从座椅上向下滑去,从车窗处看去只能见到他的眼睛和头顶。他头上戴着一顶绘有圣徒像的帽子,那些画像都是用黑色和金色绘成,这帽子是雷吉在一家沃尔一马特连锁商店买的,同时还替他买了一条工装裤和两件汗衫。一张市区地图已被揉得不成样子了,被胡乱地塞在刹车把手旁边。
“那是幢大房子。”马克的声音从帽子底下传出来,这时他们正在那条弯弯曲曲的街道上疾驶,丝毫也没有放慢速度。雷吉尽可能地观察着四周,然而她毕竟是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行驶,因此她得竭力不使自己显得形迹可疑。现在已是下午三点钟了,离天黑还有几个小时,只要他们愿意,他们整个下午都可以像这样开着车到处张望。雷吉也戴了一顶绘有圣徒像的帽子,所不同的是那些画像都是黑色的。帽子把她那头灰白色的短发给遮盖了起来。她的眼睛则藏在一副大大的太阳镜的后面。
当他们驶过那只一侧写有克利福德名字的信箱时,雷吉大气都不敢出一下。信箱上的那些字母不大,是金色的,并且向外突出着。没错,那是一幢大房子,然而在这一片居民区里这房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