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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初出茅庐破大案-第17部分

小说: 初出茅庐破大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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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望镜中见到两百码外一辆警用机车快速驶过来。 
  我把车吃上档开始前进。 
  机车警官向检查站大声叫吼,我的车加速前进,警笛开始尾随我大鸣,我前面的车纷纷让开正好给我赶路,警官用机车尾随我到风积沙丘的附近开始掏出枪来,看他真要玩火的时候,我把车拉向路边停车。 
  警官对我一点也不冒险,他接近我时手枪指向前方。 
  “手举起来!”他说。 
  我手举起来。 
  “什么鬼主意?” 
  “什么主意?” 
  “别来这一套!” 
  “就算你捉住我了。”我说:“这是辆新车,我才在犹马买的,我要试试可以开多快,我要罚多少,超速1哩1元?” 
  “在检查站为什么不停车?” 
  “我停啦!那个人做个手势叫我走。” 
  “走你的鬼!他叫你靠边停车。”。 
  “那是我误解了。”我说。 
  “车是在犹马买的?哪一家店?” 
  我告诉他。 
  “什么时候买的?” 
  我告诉他。 
  “把车转回来,我们回去。” 
  “回去哪里?” 
  “检查站。” 
  “去你的,我在爱尔圣吐有事要办,” 
  “可以,请依法把我带到最邻近可以使用的法庭。” 
  “用什么付的车款?”他问。 
  “支票。” 
  “有没有听到过使用空头支票要判多少年的刑?”他问。 
  “没有。”我说。 
  他说:“伙计,你给我马上开车经过那个桥回到犹马去,那卖车给你的人要问你些有关那张支票的问题。你以为你聪明,但你太早行动了15分钟。他们在银行关门前去提款。” 
  “那又如何?”我问。 
  他笑了:“你回到那里他们会告诉你的。” 
  “回哪里?” 
  “回犹马。” 
  “为什么?” 
  “使用空头支票,诈欺,也许还有其他的。” 
  “我不回犹马去。”我说。 
  “我看你要去。” 
  我伸手去打火。“我知道我的权利。”我说:“我现在在加州。你不能把我越州带回亚利桑那州,除非你有逃犯引渡状。” 
  “喔!”他说:“那样简单咂?” 
  “本来就是如此。”我说。 
  他点点头。“好,老兄,你要去爱尔圣吐,我们就去爱尔圣吐,你在前面开,我在你后面,不可超速,这里时限45哩,我准许你50哩,你试51哩,我开枪打你轮胎,懂了吗?” 
  “你没有拘捕状不能拘捕我。”我说。 
  “你再说,出来!我要搜查一下你有没有带武器。” 
  我静静地坐在驾驶盘后面。他一只脚踩在车架边上,左手飞快扣住我衬衣领子。“出来!”。他叫着,右手的枪威胁着。我出来。 
  他在我身上拍着找寻武器。又仔细看过车里面。 
  “记住,”他说:“两只手都放在驾驶盘上,不要想歪主意,你要求引渡,我就他妈给你引渡。” 
  “我不喜欢你的态度。”我说:“我抗议你这种蛮横行为,你侵害我的人权。我—一” 
  “马上行动!”他不要我说下去。 
  我马上行动,我们开进爱尔圣吐,他带我到警长办公室。副警长伴着我。警官和警长两人谈着。我听到他们用电话联络。我被带到监狱。警长说:“王先生,你看起来是好人,你何必要这些花样呢,你为什么不回去面对现实?你自动回犹马吉也许一切可以简单一点。” 
  我说:“我有权不说话。” 
  他警告说:“你要耍这些,也只好由你。” 
  “我要耍这些。”我说。 
  他们把我关进一个牢房和四、五个囚犯在一起。我就是不说话。晚餐送来我也不吃。晚餐后不久警长进来问我能不能自动放弃引渡状,不须引渡状自愿回犹马,我对他说去他的。 
  我在牢房里住了两天,也吃了牢饭,老实说不算太差,只是气候太热。此外我没有报纸看,一点不知道外界情况变成怎样了,他们又把我放到另一牢房,由我独居没人可以谈话。 
  第三天,一位带着阔边帽的大个子男人,跟警长进来,对我说:“你——王有德?” 
  “是的。” 
  “我自犹马来,”他说:“你跟我回去。” 
  “有没有引渡状?”我问。 
  “我有引渡状。” 
  “我拒绝承认你的引渡状,我要留在这里。” 
  他裂唇大笑。 
  我抓住犯人用的吊床,升高我的声音:“我要留在这里!” 
  这大个子叹气说:“这种天气硬拉你出去太累了。小子你还是识相自己出来上车好一点。” 
  我向他大叫:“我要留在这里不走!” 
  他推我转向,大个子拿出手铐铐住我双手,我拒绝说话,他们把我弄出牢房,弄进汽车。 
  大个子给我加一付脚镣。“你自己找的,”他一面擦掉前额的汗珠,一面说:“你为什么不合作一点,老天!那么热。” 
  “对我如此你会后悔一辈子。”我说:“我又没犯什么罪,你们不能诬蔑一个好——” 
  “闭嘴!你给我省着点。”他打断我的话:“那么热,我还要开车,我不要听你喷嚏。” 
  “要听也不给你听。”我说,把自己舒适地靠向车座。 
  我们开车经过闪闪发光火热的沙漠。烈日照耀下地平线扭曲得像波浪,空气太热吹到我脸上,连眼珠也像煮鸡蛋快熟的感觉。车胎有如粘在公路上,滚动时不断因缠结又拉离发出哀怨的咧——涮——侧。 
  “你真会选最好的天气出工。”我说。 
  “闭嘴!” 
  我就闭嘴保持静默。 
  我们一路往犹马直达法院。副地方检察官对我说:“王先生,你给好多人增加了太多麻烦。你自己有什么好处呢?” 
  “他们本来不必自找这些麻烦的。”我说:“假如你以为这些是麻烦了。你看冤情大白之后他们有多麻烦。” 
  “他们会有什么麻烦?” 
  “我要控告他们恶意起诉。不单拘捕及污辱人格。” 
  他打着哈欠说:“不要说笑话,我都快笑死了。本来小事一件,车子不是全新的,本是示范车,你多开了几哩路,只要还给他们,他们也许不为已甚,但你弄到必须引渡等等,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他们为什么不把我付的支票去兑现?”我问。 
  他笑着说:“因为你先一步去银行把钱取走了。” 
  “瞎说。”我说:“那是另外一家银行。” 
  “什么叫另外一家银行?” 
  “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我当然太懂你什么意思了。那是用之有年的金光党方法。你存两千元在银行里,你把支票留在车行里知道他们会查你存款够不够,你知道他们在手续办全,你开走车前不可能拿去兑现。你在银行关门前赶去把钱提剩两百元。你想任何人发现支票不够,存款前你有18个小时,只是你自己算错办得早了一点点。车行在你离开银行后5分钟去银行,他们每天结束营业要把现钞支票都存进银行。” 
  我瞪着他,让自己的眼睛睁大,下颌垂下。“老天!”我说:“你说他们把我的支票拿到第一国家银行去兑现!” 
  “为什么不?那本来是第一国家银行的支票。” 
  “不,不是的。”我说:“我给他们的支票是商业银行的支票。” 
  “不,不是。”我说:“那么我的1800元是从商业银行提出的。” 
  “你老提商业银行,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他问。 
  “因为我在那边也有一个户头。” 
  “也有个户头。” 
  “是的。” 
  “有什么可证明的?” 
  “我准备开车赶夜路。”我说:“我不想把支票本带在身上,我把它放在信封里寄到总局留交自取,你可以派人去拿来看,就足可以证明我不在骗你了。” 
  那大个子警官和副地方检察官交换着眼神。 
  “你的意思你不是金光党?”副检察官问。 
  “当然不是。”我说:“我承认我开了一张假的汇票给一位不存在的傅乐声先生。我就是要开车去洛杉矶以博先生名义把汇票拿到。但我没欺骗任何人。我给银行增加点业务而已。” 
  “那目的是什么呢?” 
  “建立一点银行信誉而已。”我说:“我要银行觉得我业务繁忙,信誉良好,可没有法律禁止我如此做呀。” 
  “但是你给车行这张支票,随后又自存户中将存款提剩两百元。” 
  “没有,我提款提的是另外一家银行。至少我确信是从另外一家银行提的。” 
  助理检察官用电话问商业银行,“你们有没有一位王有德的客户?”他问。 
  他握着电话等候了一下,对方在电话中回了一些话。他深思了一下说:“谢了,有事再联络。” 
  他说:“给我写张便条给邮局,授权我可以去拿你在邮局交你自己的信。” 
  我照他意思写妥交给他。 
  “在这里等。”他说。 
  我就在他办公室等了一个小时,当他回来时,那卖给我汽车的人和他一起进来。他说:“哈罗,王先生。” 
  “哈罗。” 
  “你给我增加了一大堆困难。” 
  “你给你自己增加了一大堆困难。”我说。“老天,也许你已经知道了这是一场误会,你为什么不直接和我联络,假如我要骗你钱,为什么我不把银行钱领光,还要留200元在户头里?” 
  “但是——你看——换了你,在当时情况,你会怎样想。” 
  “我怎么知道你会怎样想?” 
  “这样。”他说:“你看中那辆车,价钱也没算你贵,我们只要车款。” 
  “你会得到一记耳光。”我说:“另外有人会告诉你诬告,非法拘捕,诬蔑人格及其他罪状。” 
  “胡说。”副地方检察官说:“不要来这一套。就算你有错误,但这是你的错误,不是他们的错误。” 
  “好呀!”我说:“你跟你地方人士一鼻孔出气,我要自外地聘个律师来,我从洛杉矶请个好的律师来。” 
  他笑着。 
  “那就从凤凰城请一个来。” 
  他们交换眼神。 
  “王先生,”车行人说:“这完全是误会,但是是你的错误。你从错误的银行中提了款。也可以说是给我们错误银行的支票。我也不知你怎么错的。” 
  “我是弄糊涂了一点。”我承认。 
  “我们两人都得了一次不幸的经验。州政府不肯出引渡状除非我们付所有的费用。我们也损失不少钱。这样好了,王先生,你给我们一张商业银行1672元的支票,我们两人握握手,一切叫停,怎么样。” 
  我说:“我会给你商业银行的支票。那是因为我从不欠人钱。我承认我有错误,但你不该立即自以为然,请警方处理,那要叫你花钱的!” 
  副检察官说:“王先生,打官司是没好处的。事实上你的行为造成技术上的罪行。假如车行存心不良,他们也可以告你。” 
  “让他们告呀!”我说:“我在监狱待的每一天,都会叫他们花钱的。” 
  警长也参与会活,他说:“我看既然这是一场误会,我们不要意气用事,我们要想正当方法解决。” 
  我说:“我要这辆车,我仍要这辆车。这车不错。我也愿意一付1672元。我跑错银行提我自己的钱。如此而已。” 
  “那你不再追究其他一切了?”警长问。 
  “我可没这样讲。” 
  副检察官对车行人说:“除非他签署放弃一切诉讼权,否则事情总不能解决。” 
  “好了,好了。”我作投降状:“你们写好,我来签字,把雪茄拿出来庆祝庆祝吧。” 
  副检察官打好一张文件,我仔细看过,他们对我的一切控诉权都全部放弃。我也不可再因此事控告他们。我对副检察官说:“我要你和警长共同签署。” 
  “为什么。” 
  “因为,”我说:“我对这里的手续不太熟悉,我不希望自己的权利放弃之后又出什么鬼,证明上只说车行不可再予追诉,但警方如何?法院如何?” 
  “没这回事。”他说。 
  “即没这回事,你们答复又何妨?你们不签我也不签。” 
  大家签了字,我拿到一份.放入口袋,他们给我一张商业银行空白支票,我签了车款的钱。大家握手,车行的人先回去。大个字原来是副警长,他说:“从沙漠开车回来真热死人了。” 
  我站起,装出心事状。开始在他们办公里走来走去。警长奇怪地看看我说:“王先生,怎么了?” 
  “我心里有个解不开的问题。” 
  办公室中很静,警长,副警长和副地方检察官都专注地在着我踱我的方步。 
  “什么问题。”警长说:“说说看,也许我们能帮点忙。” 
  “我杀了一个人。”我说。 
  全室静到可以听出绣花针落地。 
  副地方检察官打破肃静。“你做了什么?王先生。” 
  “杀了一个人。”我说:“再说,我的名字也不叫王有德。我真正的名字是赖唐诺。” 
  “喔!”警长说:“你的花样也太多了。现在又怎么啦?” 
  “不是耍花样。”我说。“我用王有德名义来这里重新做人。倒不是冒名顶替,而是重新开始。但是不行,良心受责太多,就是对不起死者。” 
  “你杀了什么人?”警长问。 
  “一个叫韩莫根的人,你也许见过报,是我杀的。” 
  眼神在他们三个人中间飞来飞去有如内野传球似的,警长突然改用非常和蔼关心的语气说;“也许你把心中一切吐出来后,会好过得多。赖先生,是怎么发生的?” 
  “我有一个职位是当私家侦探;替一位柯白莎太太工作。韩莫根有位太太名叫仙蒂。仙蒂有位朋友赫艾玛与她同住,艾玛可真全身是女人。” 
  “我受雇把传单送达莫根。我知道有人要扼杀艾玛。我问她,原来有人进入她卧房,她醒来那人扼他,她拼命挣脱。她为此怕得要死。” 
  “她是好人,我喜欢她。我不放心她单独留在公寓里。我说她管她睡觉,我躲在壁柜里保护她。她不同意,因为仙蒂与她同室,我们说好仙蒂回来我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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