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魔导师-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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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些洞壁上,有着难以计数的洞口,大小不一,不知道通往什么地方去了。
这样的地形,难攻易守,大规模的兵力施展不开,就算能攻破城墙的防御,四通八达的洞口也能让里面的人安全逃生。
难怪贝尔帝国从来不会试图去进攻这座城市,就算是迫于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高层想立功劳,下面的人也不会真的傻得去进攻这里,最多也是把外面的荒领镇清剿一遍,逮一些陈年重匪回去交差。
对那些没有来过这里的贵族来说,沉沦之城和荒领镇其实是一体的,甚至在帝国的很多高层心目中,沉沦之城的主导者还是人类,那些非人生物只不过是在为人类服务而已。
实际上,沉沦之城的人类数量屈指可数,更多的是那些强悍的非人生物。
进到城里后,格里斯等人第一时间见到了费尔斯顿,站在费尔斯顿身边的是一个狮头人身的兽人,足有两米高,手臂比普通人类的腰身还粗,扛着一把巨型的斧头,充满爆炸性的力量美感。
兽人在人类世界是比较少见的种物,格里斯还是第一次见到。
除了这个狮人,还有之前在城外见到的那个矮人。集来格里斯还以为是在铁领部落见过的那种矮人,可是近了,看清楚对方那铁灰色的皮肤后,格里斯才意识到,原来是个黑铁矮人。
矮人虽然喜欢挖矿,但平时的生活还是在地上,而黑铁矮人。从出生到死亡,几乎一辈子的时间都在地下,很少会见过阳光。
这个黑铁矮人走近阿巴克,硕大的拳头热情的在阿巴克的大腿上砸了一记,大着嗓门吼到:“蜥蜴,很久没见你了,等一下喝酒。”无论是矮人还是黑铁矮人,一辈子都是离不开酒的。
“阿巴克,叫我阿巴克,你这个死矮子!”阿巴克抱着被砸的大腿跳了两下,没好气的说到:“回头刚找你,我给你带了些好酒回来。”
一听到“好酒,两个字,格里斯看到那个黑铁矮人的眼睛真的发出了光,是真的在发光。长年在漆黑的地底生活,黑铁矮人的眼睛早已经进化出主动发光的能力,即使在最漆黑的环境也能看得清楚。
“请,我们的客人。”等他们述旧完毕,费尔斯顿才做了一请的姿势,面无表情的说到。面无表情主要是他的脸面肌肉早已经枯槁,呈现不出表情来,实际上,格里斯能从他的灵魂波动中感受到一种好奇的探询。这些好奇更多是集中在自己和艾美娜身上。自己这一边只有他和艾美娜还没有露出真面目了。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询问的好时机,费尔斯顿很好的按捺住自己的好奇,脚尖一点,轻轻的往前飘去。
用“飘,来形容其实并不正确,应该是在“飞,才对。亚力克斯走路的时候,才是驯贯性的用飘,先是给自己加持了飘浮术,然后控制四周的风元素把自己往前推动,而格里斯就更干脆用风弹砸自己。
而费尔斯顿用的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魔法,他用的是风翔术,四级的风系魔法,最实用的飞行魔法。能运用这个魔法的都至少得拥有风系中级法师以上的实力了。可是除了主修风系的法师外,并不什么人都有闲情把风系魔法练到这个级别。
像亚力克斯这样的大魔法师。在自己的本系魔法难以寸近后,才会有闲情去把自己的风系水平提升到足以施展风翔术的等级,又或者像德流仕这种专修风系魔法的人。
更多天赋并不高的法卑,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学会这种实用的飞翔魔法。
格里斯这几年光顾着增强灵魂和练习一些急需魔法,风翔术一直没有空去练习,而且最主要的是,风翔术是一种技术性的魔法。并不是说你懂得风翔术的咒语,就一定可以飞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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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往生河尽头(上)
一二洞术首井要在身体的四周布下风方素的力场。嫡讨改艾位的风场强弱,从而产生动力把身体移动起来,从而达到飞行的目的。至于如何才能让身体移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就非常的讲究技巧了。
即使是专修风系魔法的法师,第一次练习风翔术的时候,也经常会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甚至还出过好几次法术失控,法师从高空坠落死亡的事件,所以修习风翔术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没有人指点,即使懂得咒语小想学好风翔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尽管格里斯一直想学这个魔法,但是一直都没抽得出时间来,让亚力克斯专门指导他一下。
看到费尔斯顿这会儿竟然用出了风翔术。格里斯顿时就留意上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费尔斯顿的身上,认真的感应着风系力场的变化。
灵魂的提升,带来了感知能力的提升,格里斯不用怎么费力就看清楚了费尔斯顿所用的风翔术时的力场变化。风元素主要集中在他的两条手臂和双腿,不断的向下方喷射着风系元素,托着他的身体离地悬浮。如果他想前移,就把双手伸后。反之就向前,而双腿一直垂直于地面,提升悬空的浮力。
似乎是很简单的样子,格里斯有样学样的也祭起了风系力场。主要集中在双手双腿,控制着力场向下喷射风元素。
身边的气流一阵翻涌,托着格里斯的躯体缓缓上升。
感受到格里斯这边的变化。飞在前面的普尔斯顿转过头来诧异的看了一眼。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搞明白格里斯的身份和职业,穿着一件看起来份量不轻的铠甲,手里却拿着一根法杖,身上又感应不到生命的气息。如果是法师,难道不怕铠甲的阻魔效应?如果是剑士,拿着法杖想干什么?
现在看来,这个家伙还真的是法师,而且实力不弱,如果是在阻魔效应的情况下有这种魔力波动的话,那脱下铠甲的话,自己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又或者这是一件没有阻魔效应的铠甲?普尔斯顿想到另一个可能,灵魂徒然一跳。
这个想法刚一冒出来,他便意识到自己猜对了,因为格里斯此刻那笨拙的生涩的样子,居然是在练习风翔术。而且明显是在模仿他的,连风翔术都没掌握,不可能实力强到要故意限制的那种,只可能是他身上的那件铠甲是没有阻魔效应的。
一意识到这一点,费尔斯顿就神情一振:“魔甲!?”魔界皇族专用的魔甲,就是一种没有阻魔效应的魔力铠甲。再一看格里斯身边的艾美娜。更证明他这个猜测至少九成是正确的。
不过就算猜测到这些,他还是搞不清格里斯的身份,他可没有像矮人谷那种与人类世界共享的情报系统,根本不知道格里斯这个在人类世界名闻遐尔的“龙骑士,
“稳定,保持平衡,先习惯滞空,再考虑别的。”费尔斯顿提点小到,看着格里斯那笨拙的样子。他最后还是看不下去了。
在费尔斯顿的指点下,格里斯很快就稳定的悬停在空中。风翔术这种技巧性的魔法,最重要的就是元素控制力,格里斯的元素控制力已经快到大魔法师级别了,只要掌握了窍门,控制起来是非常轻易的。
“稍微的把重心前移,像这样看到格里斯稳定的滞空后,费尔斯顿继续指导他移动的窍门,刚见面不久就传授技巧,这个老巫妖好为人师的毛病挺严重的。
格里斯想学飞行已经很久了,所以练习的比较用心,在摔了几次重的之后。他终于掌握着移动的窍门,虽然移动起来还十分笨拙,但只要给时间给他练习。不用多久他就可以飞得像德流仕这种风系法师一样灵活的。
看着格里斯在空中缓慢而小心翼翼的移动时,费尔斯顿也暗暗心惊,格里斯觉握风翔术的速度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而且魔力似乎深不可测一样。
从他的感应里,格里斯的魔力强度最多也就六级,可是魔力的厚度却远远超出了六级应有的范围了。一开始学习这个魔法时,手忙脚乱是最浪费魔力的,可是格里斯丝毫不见力竭的迹象,这个家伙魔力到底有多深厚啊?
格里斯基本熟练的能把自己滞留在空中,并能以普通人步行的速度缓慢前进了,一群人才继续往城市中心走去,格里斯干脆就不再回到马上,而是保持着飞行的状态,和普尔斯顿一起往前飘去。
沉沦之城中央的那栋建筑。实际上就是原地在岩石里开凿出来的石屋,分三层。面积大概有一千平方米。这里是整个沉沦之城最重要的建筑。执政府的所在地。
格里斯和艾美娜等人被请进了第一层的会客室,因为人数比较多,格里斯让钢牙等巫妖留在屋外。活了几千年漫长的岁月,老巫妖早已抛弃所有的繁文缛节和客套,刚一落座就开门见山的问到:“你们来这里有什么事情?”
问这句话的时候,费尔斯顿的眼睛是看着阿巴克的。
“大执政,人类世界正在遭遇深渊位面的入侵,你应该知道吧?”阿巴克试探的问到。
费尔斯顿点点头,人类世界正在发生的战争,即使是沉沦之城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也能收到一些消息。虽然不会很详尽,但大致的情况还是清楚的。
阿巴克当然不会以为费尔斯顿连这种事情都不知道,他问这个问题只不过是一个小引子,紧接着,阿巴克又说到:“深渊生物依靠的是深渊之门来跨越位面的。当初深渊之门兴建的时候,因为位置和材质还时间的关系。强度达不到要求,以致无法传送高等级的深渊生物,这也就是为什么大恶魔和深渊魔龙等高级魔物没有出现在人类世界的原因
费尔斯顿神情一震:“你是说。深渊个面正在兴建第二个可以传送高级魔物的深渊之门,而且位置很可能就是在沉沦之地?”(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比叭,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一百九十八。往生河尽头(下)
;为深沦!城的大执政。费尔斯顿的阅历和智慧都不会协背,古接就从阿巴克这段话里,举一反三的猜到了格里斯一行人来这里的目的。
阿巴克神色凝重的点点头。确认了费尔斯顿的猜测。
费尔斯顿再也坐不住了,其实从格里斯等人刚出现在沉沦之城外,他就隐约有这种担忧。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些数量大增的深渊魔物。
大量的有组织的深渊魔物在沉沦之地活动,肯定是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在发生,而深渊之门显然是对深渊位面来说最重大的事情。阿巴克的话只是证实了他的猜测而已。
其实说阵营,身为巫妖的费尔斯顿,绝对不会站在人类这边的,整个沉沦之城都是非人生物,真要让他们选择阵营,深渊位面绝对会比人类更容易得到他们的认同。
但是这并不代表费尔斯顿和沉沦之城的居民愿意卷进这种位面间的战争中。
按照这里大多数人的想法,最好是两不相帮,让人类与深渊世界打生打死。谁胜谁负,只要不威胁到沉沦之城的存在就好。
可是现在,如果第二个可以传送高级魔物的深渊之门真的在沉沦之地里修建的话,他们这种偏安一隅的想法就绝对不可能会实现。
大恶魔,深渊魔龙,火焰君主,梦魇之类的顶级魔物,每一个都是强横无匹的可怕存在。随便一头出现在沉沦之城,都够这里的人受了。即使依托沉沦之城的地形优势,费尔斯顿也不敢保证。自己绝对能挡得住任何一头顶级深渊魔物。
如果让深渊之门在这里建成了,那不时出入的那些顶级魔物,会容忍一座城市留在他们的领地范围里吗?绝对不会,接触过这第多深渊魔物,费尔斯顿对它们的习性了如指掌。越高级的深渊魔物,领地观念也越强。
沉沦之城已经存在了上千年,费尔斯顿当然希望它能继续存在下去。
“你们来这里,就是为第二个深渊之门?”费尔斯顿一边思索着,一边问到。
“是的,大执政,对这里的变化最了解的就是城里的居民们了,这件事情还需要你来帮忙阿巴克郑重的请求到。
“你是凭什么会认为我会愿意帮助你们。深渊位面如果能主宰人类世界。对沉沦之城绝对是一件好事,至少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到各处走走。”费尔斯顿忽然长叹了口气,感慨的说到。
他们这些异类,在人类世界是绝对不会受到欢迎的,就像阿巴克,平常离开沉沦之城也总得偷偷摸摸,绝对不敢把真面目露出来。一听到费尔斯顿这个。语气,阿巴克就知道事成了,深渊位面主宰人类世界,沉沦之城的居民也不可能随意乱走。当人类世界变成与深渊位面一样弱内强食的世界的话,到处乱跑反而更危险
费尔斯顿这句感慨只不过是反话而已,人类主宰世界的时候,他们这些异类反而能偏安一隅。等他们的同类主宰世界时,沉沦之城是绝对不会有存在的可能,现实有时就是这么讽刺。
最后,费尔斯顿的目光落到了格里斯身上,神情严肃的问到:”你呢?你到底是什么?”
一个没有生命气息又穿着魔甲的生物,是不死生物吗?如果是,又是什么类型的不死生物呢?巫妖?亡灵?或者黑武士?
虽然他可以直接用灵魂去透射魔甲下的格里斯的真面目,就像当初的默兰多一样,但是这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就像别人穿着衣服,你不能脱光对方去看看是男是女一样。这种不礼貌的举动很容易造成冲突。
格里斯的心里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掀开了头盔。在死亡世界这段时间。他早就意识到自己的特殊之处,别的骷髅就算是黄金骷髅级别的,智力也没有他这么高,更别说他那种变态的学习能力,复刻能力和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一开始没有摘下头盔,就是不想吓到对方了。
“骷髅!?”费尔斯顿一下子坐椅子上跳了起来,一副见到鬼般的表情。
死亡世界随处可见,智力低下只能用来当炮灰的骷髅,竟然懂得用魔法!?这就意味着这个。骷髅必须要非常高的智力才行,但骷髅不都是弱智的吗?
格里斯的出现简直颠覆了费尔斯顿一直以来的认识,让他根本不敢相信。
“不用惊讶,大执政,他确实是一个骷髅,一个与众不同的骷髅。”阿巴克对费尔斯顿的反应大感同情,当初他得知格里斯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