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酒店-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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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你就写过很多这种小说。”
“至少有五十五部,”奥立佛太太说:“谋杀不是件难事,要掩饰得好才不简单。我是说:来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实在是跟我隔行如隔山。”
“那也难讲。”
“喔,等事实来证明吧,”奥立佛太太含糊地说:“随便发表一点你的意见,某乙被杀的时候,同时有五、六个人在场,每个人都有杀他的动机,这种情形实在不大平常——除非,某乙真的是个非常讨厌的人,谁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被谋杀,是什么人杀的。”
“我了解你的问题了,”我说:“可是你既然已经成功地处理过这种题材五十五次,这次当然也不会有问题。”
“我也一再这么告诉自己,”奥立佛太太说:“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所以觉得很痛苦。”
她用力抓住头发,狠命拉扯着。
“不要这样,”我喊道:“你会把头发连根拨掉的。”
“胡说,”奥立佛太太说:“头发牢得很。不过我十四岁那年出麻疹的时候发高烧,前额的头发真的掉光了,好难看。过了半年才又长好,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是可怕。昨天我到疗养院去看玛丽·德拉芳丹的时候,忽然回忆起这件事,因为她的头发就掉得跟我那时候一样。她说等她病好一点,要去做个假发戴在前额。我想也好,六十岁的人了,头发不大可能再长出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女孩的头发被人连根拨掉。”我说,同时意识到自己声音中有一种自以为见过世面的骄傲感。
“你到底到什么怪地方去了?”奥立佛太太说。
“查尔斯一家咖啡店。”
“喔,查尔斯!”奥立佛太太说:“我相信那个地方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披头、卫星人……我从来不写关于那些人的事,因为我觉得还是谈自己懂的事比较安全。”
“譬如说?”
“出门旅行的人、住旅馆的人、去开教区会议的人——售货员,还有参加音乐庆典的人、逛街的女孩、各种委员、职业妇女徒步环游世界的男男女女……”
她停下来喘口气。
“看来题材已经很丰富了。”我说。
“不过你哪天还是不妨带我到查尔斯找家咖啡店坐坐,也好让我开开眼界。”奥立佛太太渴望地说。
“好哇,今天晚上怎么样?”
“今天晚上不行,我忙着写书,或者说我写不下去,心情不好。写作就是这点最讨厌——其实除了文思泉涌、灵感不断的时候之外,什么时候都很烦人。告诉我,马克,你认为有没有可能用遥控杀人?”
“你指的是什么?按一个钮,发射死光?”
“不是,不是,我不是在说科幻小说,”她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指巫术。”
“做个蜡人,再钉上大头针?”
“蜡人已经过时了,”奥立佛太太轻蔑地说:“可是非洲或者西印度那种地方,真的常常发生怪事,很多人都可以告诉你那种怪事,土人就那么蜷曲起来,莫名其妙地死了,巫毒或者符咒之类的东西作的怪……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是了。”
我说这种事现在多半都是由于暗示的作用,被害者听说术士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剩下的就全是他自己下意识所产生的作用了。
奥立佛太太不屑地哼了一声。
“要是有人向我暗示,我注定要在某一天死,我会很乐于看到他的希望落空!”
我笑了起来。
“你很有西方的怀疑精神。”
“这么说,你认为真有可能发生?”
“我对这方面懂得不够多,不敢肯定。你怎么会想到这些?是不是打算写一本‘用暗示杀人’的书?”
“不,老实说,老式的用老鼠药杀人或者用砒素毒人,已经够我写的了,要不就再加上一点钝器。我总是尽可能不用枪弹,太复杂了。不过你来不是为了谈我的书吧。”
“的确不是——我堂妹罗妲·戴斯巴要办一次教会里的园游会——”
“又来了!”奥立佛太太说:“你知道上一次发生了什么事么?我安排了一个‘寻找凶手’的游戏,结果却跑出来一具真的尸体。我一直忘不了那一幕!”
“这回不要你安排‘寻找凶手’,只要你坐在帐篷里,在你的书上签字就行了——签一次五先令。”
“喔——”奥立佛太太怀疑地说:“那倒可以,真的不要我主持开会仪式?说些可笑的话,或者戴大帽子?”
我保证绝不会要她做那种事。
“而且只需要一、两小时,”我哄她道:“完毕之后,还有斗蟋蟀——不,我想这个季节不会有,也许会有儿童跳舞或者化妆舞会——”
奥立佛太太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话。
“对了!”她喊道:“就是蟋蟀!当然!他从窗口看到蟋蟀跳起来……一时分了神,所以了忘了提起鹦鹉的事!你来真是太好了,马克!你太棒了!”
“我不懂——”
“我懂就够了,”奥立佛太太说:“事情相当复杂,我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真高兴你来,现在我希望你马上走——马上。”
“当然可以,不过游园会——”
“我会考虑的,现在别烦我了。我到底把眼镜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的,有些东西就是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第二章
(一)
贾若蒂太太像以往一样,猛力打开门。她的样子不像是应门,而像是在胜利地宣称:“这回,我总算逮着你了!”
“好了。你想干什么?”她用挑战的口吻问。
门口站着一个很不起眼的男孩——既不引人注意,也不容易记得,因为他和大多数男孩都差不多。那男孩抽抽鼻涕,因为他感冒了。
“这是不是神父家?”
“你要找高曼神父?”
“有人要找他。”男孩说。
“谁找他?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事?”
“本特哈街二十三号有一个女人快死了,柯平斯太太叫我来找高曼神父。这是信天主教的地方吧?对不对?那个女人说牧师不行。”
贾若蒂太太保证他没错之后,叫他站在门口等,自己走了进去。大约三分钟后,一个上年纪的高个儿神父拿着一个小皮夹出来。
“我是高曼神父,”他说:“你说本特哈街?是在火车站附近吧?”
“对,很近。”
他们一起迈开步伐。
“柯——你是说柯平斯太太,对不对?”
“她是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是她的房客要见你,我想是姓戴维斯。”
“戴维斯?我想不起来——”
“她的确是你们那个教的,我是指天主教。她说牧师不行。”
神父点点头,不一会儿,就到了本特哈街。男孩指着一排高大肮脏房子中的一栋。
“就是那一家。”
“你不去?”
“我不住在那儿,柯平斯太太给我一先令,叫我传话给你。”
“我懂了,你叫什么名字?”
“迈克·巴特。”
“谢谢你,迈克。”
“不客气。”迈克吹着口哨走开了,别人即将面临死亡,对他却没什么影响。
二十三号的门打开了,一个高大红脸的妇人站在门口热心地迎接着来人,想必就是柯平斯太太。
“请进,请进,她病得很重,应该送到医院去的。我已经打电话给医院了,可是这年头谁也不知道别人什么时候会来。我妹夫跌断腿的时候,就足足等了六个小时。我说呀,真是可耻!医疗服务,真是天知道!把人家钱拿走,需要他们的时候,就是找不到人!”
她一边说,一边带神父走上窄窄的楼梯。
“她怎么了?”
“本来只是流行感冒,看起来好象好多了,可是她太快就出门了。反正她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看起来就像快死了一样,躺上床,什么都不肯吃,也不肯看医生。今天早上我发现她烧得很厉害,已经感染到肺了。”
“肺炎?”
柯平斯太太这时已经走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发出一声像汽笛似的声音,表示同意神父的话。她用力推开一扇门,站在一旁让神父进去:“神父来看你,‘现在’你没事了!”就离开了。
高曼神父走上前去。
房里摆设着旧式维多利亚家俱,干净而清爽。靠窗的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软弱无力地转过头来。神父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病得相当严重。
“你来了……时间不多了……”她喘着气说:“……邪恶……太邪恶了……我一定……我一定要……我不能这样死掉……忏悔……忏悔……我的……罪……太重……太重了……”
她无力地半闭上眼睛……
同时,嘴里吐出一连串散漫单调的字眼……
高曼神父走到床边,像以往一样,缓缓念出有权威而能表达他信仰的字句,房里恢复了安祥平静,受苦的双眼中,已经不再有痛苦的神色。
接着,当神父尽了他的职责之后,那名奄奄一息的妇人又说:
“阻止……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你会……”
神父用肯定的口吻向她保证道:
“该做的,我一定会做。相信我。”
一会儿,医生和救护车同时抵达,柯平斯太太用消沉而胜利的口吻说:
“又太迟了!她已经去了。”
(二)
高曼神父在暮色中步行回去。今晚有雾,现在已经越来越浓了。他停下脚步,皱皱眉。真是个奇怪的故事,到底有多少是她在神智不清,发高烧的情况下幻想出来的呢?当然,其中有一部份是真的——可是,到底有多少是真的呢?无论如何,他必须趁自己还记得的时候,把那几个名字写下来,待会儿一回家就得召集圣法兰西斯公会,想到这儿,他迅速走进一家小咖啡店,点了杯咖啡,坐下来。他在法衣口袋里摸摸,噢,这个贾若蒂太太!他早就告诉过她,要她把口袋补好了,可是她还是照样没缝!他带的笔记本、铅笔、几个零钱,全都掉到里衬里去了。神父把几个零钱和铅笔摸出来,可是小笔记本实在不好拿。
侍者把咖啡送来了,神父问他可否给张纸。
“这个行不行?”
是个撕开的纸袋,神父点点头,接过来,开始在一面写字。是些名字——这些名字一定不能忘掉,他最不善于记名字了。
咖啡店门打开了,三个穿着爱德华式服装的男孩吵吵闹闹地走进来。
高曼神父把该记的事都记下来之后,折好纸,正要塞进口袋,却又想起口袋已经破了,于是只好照老法子,把纸塞进鞋子里。
又有一个人一声不响地走进来,远远地坐在另一个角落,高曼神父为了礼貌,随便喝了一、两口咖啡,然后付完帐,就起身离开了。
刚进来的那个人似乎改变了主意,看看表,好像意识到刚才弄错了时间,也起身匆忙走出去。
雾已经很浓了,神父加快脚步朝回家的路上走。他对自己的教区很熟,于是绕到火车站边的一条捷径。也许他曾经感觉背后有脚步声,但是却没放在心上,何必呢?
一根棍子把他打昏了,他一步向前,倒在地上。
(三)
柯立根医生一边吹口哨,一边走进巡官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跟李俊巡官说:
“我已经替你办完事了。”
“结果怎么样?”
“我们不谈验尸的那些术语,反正他是被人狠狠用棍子打了一顿,也许第一棍就送了他的命,可是凶手还是没有停手,真是凶狠!”
“是啊。”李俊说。
他是个健壮的男人,黑发、灰眼,外表看来很沉默,可是往往会做出一些很有意思的手势,表现出他的法国血统。他若有所思地说:“比抢犯更凶狠吧?”
“是抢劫吗?”医生问。
“外表看来好像是,口袋被翻出来,法衣的里衬也被扯破了。”
“抢犯倒底希望抢到什么?”柯立根说:“这些神父全都穷得像老鼠一样。”
李俊沉思道:“把他的头都敲破了,真不知道是为什么?”
“有两个可能,”柯立根说:“第一,是个存心邪恶的年轻人干的,没别的原因,就是喜欢暴力,这年头到处是这种年轻人。”
“另外一种可能呢?”
医生耸耸肩。
“有人恨高曼神父,可不可能?”
李俊摇摇头。
“很不可能,他是个受人爱戴的人,这里的每个人都喜欢他。就我所知,他没有任何敌人。也不可能是抢劫,除非——”
“除非什么?”柯立根问:“警方已经找到线索了,对不对?”
“他身上有一样东西没被人拿走,老实说,是因为藏在他鞋子里。”
柯立根吹了声口哨。
“听起来像侦探小说一样。”
李俊微微一笑。
“没那么复杂,只是因为他口袋破了。潘恩警官跟他的管家谈过了,她看起来好像有点随便,没把他衣服缝补好。她也承认,高曼神父偶而会把纸或者信塞在鞋里,免得掉进法衣的里衬。”
“凶手却不知道?”
“凶手根本没想到!他想要的,可能就是那张纸,而不是一点点零钱。”
“那张纸是做什么的?”
李俊从抽屉拿出一张纸。
“只是几个名字。”他说。
柯立根好奇地接过来看。
奥玛拉
山德福
巴金逊
海吉斯——杜博
萧
哈门斯华
塔克顿
柯立根?
德拉芳丹?
医生的眉扬了起来。
“我发现上面也有我的名字?”
“这些名字对你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巡官问。
“一点没有。”
“你也从来没见过高曼神父?”
“没有。”
“那你帮不了我们的忙了。”
“知不知道这个名单有什么意义?”
李俊没有直接回答。
“晚上七点左右,有个男孩到高曼神父家,说有个女人快死了,想见神父,神父就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