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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水晶骨头-第16部分

小说: 水晶骨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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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闭嘴!你这个十恶不赦的阴谋家!刽子手!大骗子!
  我不是!不是!不是!……
  啊!我狂吼一声,一口吞下臭美,吞下这只善于用真诚编织阴谋的臭鸟。
  我真的吞下了臭美?
  我完全不记得刚才是怎样冲动的一刻。
  我傻了,瘫软在地上,望着空中晃晃悠悠飘荡的羽毛发呆。一片七彩羽毛不偏不倚的落在我的鼻孔里,激起我一个猛烈喷嚏,竟从鼻孔里打出一只小鸟爪子。我小心翼翼的从地上捡起小鸟爪子,仔细端倪着,蓦地有所醒悟。我慌乱的喊着,臭美,臭美……你在哪儿?你说句话呀?……
  突然,肚子有响动,我立刻静下来,仔细盯着自己的肚子。肚皮一鼓一鼓的,我能感觉到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很痛苦的挣扎。我继续盯着肚子,脑袋慢慢朝着它贴过去,好让自己所有的感官都离它近一些,这样我就能知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脑袋离肚子已经很近,鼻子都挨着了,肚皮依旧一鼓一鼓的,只是每次过后力量都有些衰竭。如此近的距离对峙这清晰的莫名挣扎,我仍然无法做出判断到底是怎么了?正当我侧过脑袋把耳朵贴到肚皮上听时,肚皮被猛的一撑,同时伴随着凄惨的呐喊,冤枉啊!
  随后,挣扎停止了,声响也没有了,肚皮安静得恐怖。
  我捂住自己的嘴,任凭眼泪在脸颊上横冲直撞。
  我杀了臭美。我接受了这个现实。
  随后,我用拖把、吸尘器把凶杀现场的痕迹抹掉,接着去卫生间淋浴,用了整整一块“舒服佳”香皂。淋浴的同时不间断的刷牙。刷牙之前我曾尝试把臭美呕出来,然后把他的尸体埋在花园里,堆个小土包,上面种上一株幽兰,可是不成功,用手指抠嗓子也不行。一切清理完毕后,我努力保持着平和的心境溜回卧室,趴在床头紧闭眼睛,求自己快点睡去,醒来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越想睡越睡不着越清醒,臭美舞着翅膀围着我的脑袋转悠,并不停的嗡嗡说,我会飞喽,我会飞喽……此刻,恐惧才真正的来临。
  我怎么会这么残忍?我不停的问自己。虽然杀臭美的心早已酝酿,可真的发生时,我却惶恐不安,犹如招惹了一个恶鬼钻进体内,蛰居在柔软的心房纠缠我一辈子。甚至更糟,恶鬼入心后便拼命唤着我心中的魔,唤着他醒来与之一起肆虐我的世界。我能感觉到心中魔的存在,他像是憋闷了很久,至于他什么时候进入体内的我浑然不知,仿佛他比我存在这个世界的时间还要长久。自从我在母亲子宫里孕育的时候,他就潜伏进我的体内。那魔又如何进入母亲体内的呢?难道是母亲在她母亲的子宫里如我一样就被魔潜伏了吗?那魔又如何进入外婆体内的了?还有外婆的母亲,外婆的外婆……

第九章 狼之初,性本善(5)
  此刻,我的心绪完全失控,沉溺于魔的妄想之中。
  此刻,迎接魔的喜悦和抑制魔的惶恐交织在一起。
  我无所适从,杀魔还是迎魔?魔到底是什么?谁能告诉我该如何抉择?
  臭美扇着翅膀轻轻落在我的鼻尖上,直视我的眼眸说,你是一只狼。狼,你知道吗?就是贪婪,就是凶狠,就是残暴,就是嗜血,就是丧尽天良,就是满足自己无休止的欲望。你以为来到繁华的城市,经过人类文明的洗礼,就能屏弃与生俱来的本能吗?不,魔始终要苏醒,在你不胜提防的任何时刻,然后和你的本能重新结合,变回原来的你,变回真实的你。不要惧怕,你只是变回了你自己,变回了你在子宫里孕育的时候就注定的你。你的身上流着狼的血,这血延续了几千万年,短短数月的流离岂能轻易改变暴戾的血性?接受吧,你是一只与魔共舞的狼!
  我怒吼,不!不是这样的!我身上所延续了几千万年的血都是纯净的。即使面对残酷的生存,我的祖祖辈辈们依然恪守高尚的情操,宁愿成为草原上一只自由的食腐狼,也不愿成为城市里一只暴殄天物的宠物狗,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狼之初、性本善!倘若我一定要变回真实的我,那决不可能是魔,而是一只用毕生心血追逐自由与梦想的狼!
  臭美嘲讽的说,你得了吧,自个儿往脸上贴金!倘若真像你所说的那样狼之初、性本善,那你为何在残杀我过后,心底暗涌着魔的快意,甚至生起迎魔的喜悦?那魔难道是你凭空想像出来的吗?
  我哑然无语,臭美说的俱是事实。
  臭美说,若你仍坚持血性无魔的话,那让我来为你打开地狱之门,你敢纵身跳进去吗?让地狱炽火来逼迫你的魔现形。若你果真是血性纯净的话,地狱炽火将对你毫发无损。
  我连犹豫都没有,对臭美说,你就打开地狱之门吧,是魔非魔炽火中见分晓!
  臭美说,那你准备好了!瞬间,臭美幻化做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鬼,深寒的瞳孔里快速闪烁着我的影像,全是些极度灰冷的恐惧和绝望。忽地,恶鬼张开血盆大嘴,足有我两个身体大,熊熊烈火从喉咙深处喷射出来。臭美在火中对我招手道,跳啊!来一起洗个烈火浴,好爽啊!
  我一咬牙、一闭眼,义无返顾的跳了进去……
  地狱炽火烘烤着我,我以为我会无恙,但我错了,我撕心裂肺的痛。地狱炽火就像一把把烧得红彤彤的钢刀,不停的插进我的体内,抽出后再插……几轮过后,我就感觉自己快要死了。但我不想死,我还有好多夙愿未了,我要回到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即使死也要死在萋萋野草的怀抱。
  我张开四肢,昂起头颅,奋力长啸,谁能救救我!
  我来救你。一个平缓的声音说道,张开眼睛吧。
  我睁开眼睛一看,地狱炽火已远离我三米之外,千疮百孔的躯体像时光倒流般愈合。
  我惊诧的问,谁救了我?谁在跟我说话?
  一个1/2的我伫立在火中说,是我,你的魔。
  我说,你是我的魔?为何是1/2的我?
  1/2的我说,不管是谁,他的一半始终是魔。
  我说,一半是魔?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发现?
  1/2的我说,在生命的关键时刻,魔自然显现,其余时间里连我都忽略了自己的存在。
  我说,我不要魔,我要纯净的血!
  1/2的我说,没有魔,你如何生存?
  我说,难道生存就必须有魔吗?
  1/2的我说,自从你是一粒精子,在子宫里着床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与魔为伍了。你吸食母亲的血维系着自己生命的孕育,你顺着母亲的殷殷血流才得以来到这个世界,你在危机四伏的草原茹毛饮血才促使生命延续下去,你生吞臭美是因为他危及了你的生活,甚至性命……这一切难道不是魔所为吗?不是你亲手所为吗?完整的我,不要因一半是我而感到羞愧。没有作为魔的我,你体内的血何以能顺延几千万年,又何以能再顺延几千万年。
  我说,即使我死,我也不愿与魔为伍!
  1/2的我说,你做不到,即使你死一百万次我也死不了。我将与新生的你重新组合成一个完整的你,世世代代,永无止尽!
  我捂着耳朵,大声疾呼,不!我不要魔!……
  冬冬!冬冬!……我眯着眼睛见是女主人,她抚摩着我的脑袋说,你怎么了?做噩梦了?瞧一舌头的盗汗!说着,她拿手帕拭去我舌头上的汗水。
  原来只是个梦,这个梦让我什么也没有明白。
  趁女主人上洗手间的空挡,我打开床头柜,取出一瓶写着“三鞭丸”的药丸,准备吃上一粒。药丸是纸巾王的,每每他与女主人交合之前总是要吃上好几粒,顿时神勇无比起来。自从上次牢狱之灾后,我就特别重视身体素质,所以每天总要偷吃上一粒,身体果然像充满无尽的能量,腰不酸了,四肢有力了,脑袋灵光了,有莫名冲动了。
  正当我把药丸吞入口中时,女主人突然从身后一把将药丸打翻在地。我诧异!女主人不会在我大病初愈后连一粒补药都舍不得吧?只见女主人用手抚胸,忐忑不止的样子说,还好,我发现的早,不然你又得住院啦!
  怎么回事?我都吃很长时间了,一切很好啊。我纳闷不已。女主人接着说,前几天我把瓶子里的三鞭丸换成了泻药,看那老东西还有什么力气折腾我!
  天啊!演唱会当天我就是吃了这个!
  女主人察觉出我的异常神态,满脸狐疑的问,你不会那天拉肚子就因为这个吧?
  我什么也不愿去想了,陷入长久的无觉之中。
  吃中饭的时候,女主人蓦地发现不见了臭美,唤了几声他的名字,仍不见回应,便去找他。楼上楼下找了一圈后,不见踪影。女主人问我,可知臭美哪里去了?我麻木的摇摇头。女主人叹了一口气说,算了!一定是我这段时间对冷落他,他负气跑了。他这只鸟儿没什么大毛病,就是自尊心太强,可是生活哪能事事如意呢?不过也没多大损失,他只是我花10块钱买的。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1)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确,帝王将相没有种乎,但帝王将相有运乎,这运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耐。
  女主人借着演唱会的巨大成功出了一张专辑,卖得异常火暴,短短一个星期,专辑就达到白金销量。尤其那首《我的翅膀哪里去了》,更是盘桓全国32个音乐排行榜首位。一时间,上海的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女主人苍美的歌声,犹如悲情就是这个城市的本色。女主人近来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带我开着车在城市里胡乱转悠,目的很简单,就是听自己无处不在的歌声以及看着那眼花缭乱的各式街头海报。倘若她来了兴致,便会把车停在人潮汹涌的街头,戴上宽幅墨镜,鬼鬼祟祟的下车,直至被人识出她就是当下红透天的歌星叶绿素。接着,一大堆狂热的Fans把她里三圈外三圈的团团包围,有的欢呼,有的喜泣,有的晕厥……缓过神来后,纷纷掏出纸笔索签芳名。有笔无纸的也无妨,签在衣服上、帽子上、皮包上……均可。甚者将长裤脱下,提拉起内裤一角,强烈要求签在屁股上,真不晓得他这辈子还洗不洗澡了。
  女主人会根据体力心情控制签名时间的长短,另一标准就是道路堵塞情况。有时赶来的交警竟也忘了疏导秩序,挤在Fans中索要签名。他是一定要给签的,不然他会拦住车子不让开走,理由很多也很合法。即便如此,在无限的热情、有限的时间里,女主人还是能以相当高的效率签名,秘诀就是她未大红大紫之前的无聊日子里就靠练签名打发。
  我呢?受欢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女主人,合影的、索吻的、馈赠美食的……太多太多,应接不暇。开始我还不习惯,羞羞答答的,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甚至喜欢上这种场面。为此,我也学习女主人练习签名,以高效率应付这种场合(我算过了,合影一次起码10秒钟,还不包括因镜头没打开等原因重来的时间,而签名只需一秒)。我签名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脱了鞋子,在印泥里踩一通,然后再在铺地上的纸啊衣服啊等上面胡踩一气,效率比女主人还要快。据说,有我和女主人一起签名的东西有收藏价值。不知晓准不准,若真有其事的话,我完全有条件囤积一大批签名拿到黑市上贩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噢!况且成本几乎是零。
  还有更意外的惊喜,就是某国外宠物食品公司看中了我的人气,邀请我做形像代言人。虽然钱不多,只有同等名气艺人的1%,但在全国人民面前时常露脸也是美事也!女主人自然就成了我的经纪人,她乐得比我还要High。
  自从女主人真正意义上的成名后,上门拜访的人便络绎不绝,门庭若市。最后搞得女主人和我都厌烦无比,身心疲惫,整个就是为他人活着。逼不得已,女主人罗列了一份名单,名单外的人一律佯作不在家,概不接见,连电话也改成录音。名单上幸运的人包括媒体记者(这可不能得罪,吹牛就靠他们呢)、唱片公司老板范胖子(星途在他掌心之间)、纸巾王(房子是他的,总不能反客为主吧,况且……地球人都知道)、情人冬冬(与纸巾王在时间上不能冲突)。倘若名单外的人实在想瞻仰女主人和我的风采,唯一的法子就是在人多的地方守着,说不准哪天我和女主人经过签名5分钟。
  这不,门铃又响了。我从猫眼朝外窥视,是帝王和他的主人万里香。他们不在名单之上,我全当耳聋回到楼上。女主人见我表情,连问是谁都没有。这时录音电话响起,两声“嘟嘟”后:这里是冬冬官邸,我和主人外出不在,有事请留言,汪汪(女主人捏着鼻子学我叫)!嘀嘀……嗨!叶绿素,开门啦!现在成大明星脾气也大了,连我都不见啦!是万里香的声音。我看着女主人有何反应,只听她说,去开门,其实我最想见的就是她。
  我打开门,万里香和帝王带着尘埃进来。恰时,女主人从楼上春风迎面的妖娆而下,老远就寒暄道,唉呦!稀客啊,要知道是您大驾光临,我铁定门外十里相迎!
  万里香说,别恶心了,你肯让我进门就是我的荣耀了!
  话落间,两个女人走到一起,又是一通虚情假意,然后并肩坐到沙发上。我和帝王也如此客套一番后,双双盘坐在茶几下。她们在上面聊着,我们在下面聊着,各有空间。
  帝王流露歆慕之情说,老弟,你拍的那个广告帅呆了,倘若我有一天像你这样该多幸福啊!
  我宽慰道,别灰心,好运迟早降临在你身上。
  他说,说真的,在呼和浩特见你第一眼时,我就觉得你异于常狗,乃福星下凡也,定有一番创世纪的丰功伟业!
  我说,没那么玄乎吧!
  他说,不骗你,我会看相,每只狗的命运都是被注定的。
  我说,当年你凭一眼就知道我现在有出息,那你今天再帮我仔细看看,我的未来会如何?
  他说,把手给我。我顺从的把手递给他,他俨然考古专家似的研究着掌纹。我是不相信他是有这个本事的,不然也不会把预示命运的手给他,就当娱乐一把。
  我说,嗨!快点,我究竟有怎样的未来?
  他沉思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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