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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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可能。」老绅士说。
「他没想到会被揭穿。」佩辛斯咬咬嘴唇,「他想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他那价值百万的秘密。听起来不是很蠢吗?可是他是个狡猾的魔鬼,不会冒任何险。如果他20日打了电话,如果他没事,就无伤大雅,信封仍然封着未开。如果他没有打电话,我们就打开信封,看见萨森的信纸,追查克拉伯,发现这个怪异的艾尔斯博士——他一定是故意告诉克拉伯那个不可能的故事,所以克拉伯才记得——要追查他时,我们已经知道很多了。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已经知道要找的人的姓名,也知道他的职业是什么……」「好可怕的逻辑分析!」年轻的罗威微微一笑。
「所以他才要求你们不要打开信封,除非我在常」雷恩安静地说,「他知道我会记得我们在季刊上的笔战。所以我被请来证实文尔斯博士是个爱书家。」
「他一定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如果事情不顺利,就像现在。我们就得寻找艾尔斯博士,一个书虫或什么的,我们怎么下手呢?」
「很容易。」巡官不经心地说,「佩蒂,那是我的工作。他说如果他没打电话来,就是他出了事,对吗?那表示除了有他的外表特征、姓名、行业或职业。我们也知道他不是从平常出没的地方消失的——他一定在哪儿打混的——就是被做掉了。」
「说得好!巡官。」雷思喃喃说,「你正中要害。你一定要收集从5月20日——他没按时打电话来的那天,一直到几天前,所有谋杀、绑架或失踪的警方报告。」
巡官低吼说:「我知道,我知道。你知道那有多少工作吗?」
「实际上没那么可怕,巡官。你要找的东西很清楚,佩辛斯已经说出来了。」
「好吧!」萨姆忧郁地说,「我去办。天啊!可是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我也得生活呀,对吗?我立刻叫葛瑞森和卓罕去查……我猜你们两个孩子要去哪边混吧?」
哲瑞·雷恩先生把萨姆巡官送回办公室,把萨姆·佩辛斯小姐和高登·罗威先生送到绿树成荫的中央公园后,他沉默地示意德罗米欧,然后坐在车里,满脸思绪。现在没有人看着他,他静静地坐在后座,紧抓着手杖头,眼睛盯着德罗米欧的后脑勺,脸上的表情宛如风起云涌,变化瞬息。不像大多数老人,他不习惯大声自言自语,可能因为他失聪的耳朵使得他无理由培养这种习惯。他完全用图像思考事情,有些实在太离奇,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好看得更清楚。
林肯轿车轻捷地开往上城,朝威彻斯特去。
过了好久,老人睁开眼睛,眼前青翠的树木和弯曲的车道通往车库。他往前一倾,轻拍德罗米欧的肩膀。
「德罗米欧,我不是说过要先去马提尼医生家吗?」
德罗米欧这个忠实的司机半转过头,好让主人可以看见他的嘴唇。「哲瑞先生,有要紧的事吗?你又觉得不舒服了?」
老绅士微笑说,「没事,我觉得很好,这次探访纯粹是为了科学兴趣。」
「喔。」德罗米欧搔搔左耳,耸耸肩,用力踩下加速器。
他把车停在靠近俄文敦附近的一座房舍。屋子半掩在树林间,外面纠缠着藤蔓和6月最后的玫瑰。一个头发银白、身材魁伟的人坐在门前抽着烟斗。
「啊,马提尼。」雷恩伸伸腿,「我真好运,你这个时候在家。」
魁伟的男士瞪大眼睛:「雷恩先生,你到这儿来做什么?请进,请进。」
雷恩呵呵笑,把门拉到背后:「别这么吃惊,你这老家伙。我身体好得很。」他们握过手。马提尼医生疲倦的眼睛依然带着职业的犀利打量他。「看起来不错,对吗?」
「好得不得了。心脏怎么样?」
「跳得很愉快。我就不能这样恭维我的胃了。」他们走进医生的房子。一只毛茸茸的狗嗅嗅雷恩的脚踝,然后不在乎地走开,「我不了解,我这把年纪,为什么还……」「亲爱的伟大的先生,一辈子戏院的菜单对后来几年的消化可没什么帮助。坐下。我今天想办法从医院开溜几个小时,医院的事一样疯狂。我碰不到一件有趣的病例。」
雷恩微笑,「我倒有一件给你。」
医生把嘴里的烟斗拿出来:「啊,我大概知道,不是你自己?」
「不是,不是。」
「很麻烦的事。」马提尼似笑非笑地说,「我就放弃今天下午的乡村好时光吧。」
「不需要。」老人身子往前挪,「这个案子——我相信——可以坐在椅子上诊断出来。」他忽然四下张望,「马提尼,我想你最好把门关上。」
医生迷惑不解,然后站起来,把阳光关在屋外。
「你真是神秘兮兮的。」他说着,坐回椅子里,烟斗挂在嘴上。「保密吗?我猜是犯罪案件,可是这里没有人来听碍…」雷恩的目光严厉:「马提尼,当一个人聋了以后,连墙壁也有耳朵。老朋友,我卷入这个最不可思议的事件里,每一个点都有许多岔路……」在方向盘前打吨的德罗米欧,把领子上的蜜蜂赶走,有些惊异。玫瑰浓郁的香味熏得他陶陶然。马提尼家的门已经关上半个小时,现在打开了,他的主人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前。德罗米欧听到马提尼轻松地说:「恐怕那是唯一的办法,雷恩先生。我一定得先看看纸,才能给你意见。可是即使那样,就像我说的……」「你们这些科学家!」德罗米欧听出雷恩的口气有些不耐烦,「我以前希望这问题会清楚些。可是……」他耸耸肩,伸出手,「谢谢你表示有兴趣,我想应该有我的功劳吧。我今天晚上把纸拿给你。」
「嗯,好,我今天晚上来哈姆雷特山庄。」
「呃,胡说!那样就真得给你添太多麻烦了。我再过来这里……」「别这么说。开开车对我好,而且我想看看老奎西。上次看见他时,我不喜欢他动脉的情况。」
德罗米欧弄不清楚怎么回事,把车门打开。他的老板很快地走下小径,停下脚步。他的白眉毛忽然一挑,厉声说,「你有没有看见谁在这里探头探脑的?」
德罗米欧吓了一跳:「探头探脑?哲瑞先生。」
「对,有没有看见别人?」
德罗米欧抓耳朵:「我大概眯了一下眼,大概一两分钟,先生,可是我想没有……」「唉,德罗米欧。」老绅士叹一口气,爬进车子,「你什么时候才学得会警觉些……我看无所谓了。」他愉快地向马提尼医生挥手,「在俄文敦停车,德罗米欧,到电报局。」
他们开走了。到了俄文敦,德罗米欧找到电报局,哲瑞·雷恩走进去。他忖度地看着墙上的钟,然后坐在一张小桌子旁,伸手拿一叠黄色的纸和拴着链子的铅笔。有几秒钟的时间,他看着铅笔尖。铅笔削得很尖,可是他没看见,他的眼睛看的不是眼前的实物。
他用铅笔慢慢地在白纸上写字,用力记下脑筋里的想法。
消息是发给萨姆巡官的:
今晚带有符号的纸来吃晚餐。紧急。
雷恩
他付了电报钱,回到车上。德罗米欧在等候,爱尔兰人的眼睛有些兴奋。
「德罗米欧,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老绅士叹了口气,轻松感激地靠在舒服的软垫上。
长形林肯轿车消失在泰里镇,朝北方去,一个身着暗色风衣的高个子,衣领翻到耳边——尽管太阳炽热——离开停在对街黑色卡迪拉克大轿车的阴影,静静地张望四下,然后快步走向电报局。他又再一次看看四周,他的手扭动门把,然后走了进去。
他直接走到雷恩坐下来写电报的桌子,坐下来。眼角瞟着柜台后面,两个职员在桌前忙碌。他把注意力拉回到一叠黄纸。最上一页有浅浅的字痕,这是雷恩用力写给萨姆巡官的讯息,他不经意留下的。高个子犹豫了一下;然后抓起上着链子的铅笔,铅笔斜躺几乎和纸平行,接着轻轻地、均匀地从一端画线到另一端。慢慢的,在灰线底下,雷恩的电报内容开始清楚地变成黄色的笔划……过了一会儿,高个子站起来,撕下有字痕的纸,揉成一团,放进口袋,悄悄地走出电报局。一个职员目送他的背影,一脸迷惑。
他直接走向对街的大卡迪拉克,坐进车,放掉紧急刹车,轰隆轰隆地换档,直往南去……直往纽约市。
第十五章 警讯和查探
佩辛斯·萨姆小姐回到萨姆侦探社时,已经是傍晚了。她的购物之行虽然买得不多,不过很满意。一回来却发现白朗黛小姐坐立不安,濒临崩溃的边缘。
「噢,萨姆小姐!」她大叫一声,害得佩辛斯把手上的大包小包全丢在地上,「我难过得不得了!真高兴你回来了!我差点儿要发疯!」
「白朗黛,冷静一下。」佩辛斯语气坚定,「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这样歇斯底里的?」
白朗黛小姐说不出话,夸张地指着巡官的房间。佩辛斯冲了过去。办公室是空的,巡官的桌上摆着一个黄色信封。
「我爸爸呢?」
「有人拿了一个案子来,萨姆小姐。珠宝抢劫或什么的,巡官要我告诉你,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可是这电报……」「白朗黛。」佩辛斯叹了口气,「你像中产阶级一样恐惧电报,这可能只是个广告。」然而当她撕开信封口时,还是皱着眉头。她睁着大眼看哲瑞·雷恩简洁的信息。白朗黛小姐徘徊在门边,绞着肥短的手指,好像以送葬为业的人。
「饶了我吧!白朗黛。」佩辛斯心不在焉,「你好像悲剧里的哭旦。出去,让人好好吻一下或——或做什么的。」然后又对自己说:「不知道现在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会有什么事呢?才过了几个钟头……」「出,出了事吗?」白朗黛小姐害怕地问。
「不知道。反正坐在这里胡思乱想没有用。别紧张,小姐,我留一张字条给爸爸。放轻松,好不好?」她用力拍了一下白朗黛小姐的屁股。白朗黛小姐满脸通红,回到前厅的桌子去放轻松些。
佩辛斯坐在巡官的椅子上,抓起一张纸,用舌头儒湿铅笔尖,开始从事文学创作的工作:亲爱的粗脖子先生:我们亲爱的朋友雷恩智叟打电报来,要你今晚立即把天大谜语带到哈姆雷特山庄。好像有什么事情,可是他没说是什么。可怜的白朗黛下午被电报搞得歇斯底里,她不敢打开来看,又不知道我们人在哪里。她说你现在去办案赚钱给我花;真的,罗威先生带我到公园散步后,遗憾的——我希望——回去不列颠工作,我就到梅西百货调查最新流行服饰(好爸爸,帮你买了裤子);所以你看我很合作,努力开销你赚的钱。你不在期间,我将奋发图强,维护萨姆侦探的名誉。我现在要去拿我的风火轮,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天大谜语。你回来时,请打电话到哈姆雷特山庄给我。亲爱的老哲瑞还要请吃晚饭,最坏的打算就是——我想他不会介意我把他老床上的床单弄皱。小心点,亲亲。
又:千山独行颇寂寞,我要请罗威先生陪伴。这样你是不是安心一点了?
她把信叠得漂漂亮亮,装入信封,把信封塞在巡官桌上的档案夹。然后哼着小曲,走到保险箱,转了一下号码锁,打开沉重的门,寻寻觅觅一番,拿出拆封的牛皮信封,关上保险箱。仍然哼着小曲,检查信封内的东西确实无误;打开亚麻布手提袋——里面神秘地塞满女性各种用品——把信封安全地放在里面。
她拨了一个号码:「乔特博士?噢,知道了。没关系。我其实是要找罗威先生说话……喂,高登!这么快又打搅你,真不好意思。你介意吗?」
「我的天使!打搅我?我——我简直感激涕零。」
「工作得怎么样了?」
「有进步。」
「你介不介意今天放慢进步的脚步呢?先生。」
「佩蒂!你知道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的。」
「我急着要到哈姆雷特山在去,要带——要带些东西去。高登,你一起来,好吗?」
「姑娘,你阻止我看看好了。」
「好极了。大概十分钟后在不列颠前面见!」佩辛斯放好电话,把散乱的头发顺到耳后,走到前厅,宣布说,「白朗黛,我要走了。」
「走了?萨姆小姐。」白朗黛小姐有些紧张,「去哪儿?」
「去威彻斯特雷恩先生家。」佩辛斯站在白朗黛小姐桌子后面的镜子前,非常挑剔地检查自己。她在小鼻子上扑点粉,拿口红涂嘴唇,再从头到脚调查一次。「喔,天啊!」她叹了口气,整平白亚麻套装,「我没时间换衣服。亚麻好容易皱啊!」
「可不是吗?」白朗黛小姐有些亲近的语气,「去年我有一套亚麻布做的衣服,我清洗的时间超过……」她忽然打住话题,「萨姆小姐,我要怎么向巡官交代?」
佩辛斯调整一下头上蓝点的小发带,把蝴蝶结扶正,喃喃说:「我在他桌上留了张字条,还有电报。你会留下,对吗?」
「是啊!可是巡官会气死。」
佩辛斯叹息说,「这事情非常重要,白朗黛。我明天来拿包包。乖乖听话。」
对自己的检查很满意,她对白朗黛笑笑,对方挥了一下悲伤无力的手。佩辛斯紧紧地夹住亚麻布袋,离开办公室。
楼下人行道旁,一辆蓝色小车正在等候。佩辛斯焦急地打量天空,可是天空比眼睛还要蓝。她决定不把车子顶篷盖上。跳进车,她把手提包谨慎地放在座椅中间,启动车子,放开刹车板,把车子交给一档,慢慢开向百老汇。街角亮起红灯,车子轻轻地滑动。
然后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佩辛斯满脑子女性的想法,难得一次粗心大意。这本身是件小事,不值得大惊小怪。可是随着一分一秒消逝,事情变得越来越有含义,也越危险。
一辆黑色卡迪拉克大轿车停在对面的街上,佩辛斯一踏上她的蓝跑车,卡迪拉克就呜呜作响。佩辛斯上路后,黑车也悄悄地开动,像阴森的黑影跟随着她。在红灯前,不偏不倚地跟在她的后面;绿灯亮时,它的鼻子就在她的尾巴;她转入百老汇,它也转入百老汇,随着她右转到第六大道,到第五大道……丝毫没有放松这场轻而易举的追逐。
佩辛斯忽然把车靠在六十一街的人行道旁,黑色卡迪拉克举止犹豫,往前冲,慢下来,最后在六十五街上非常缓慢地移动,此时高登·罗威神采飞扬,快乐地坐进佩辛斯旁边的位子。卡迪拉克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