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律师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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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场所颇为不悦。
房间里空空如也,床上纹丝未动,显然夜里没人住,一应物品均未挪位,也无一件她的物品留下。
我谢过他们后离去,这家旅馆距我们办公室至少十英里,我打电话提醒梅甘,然后驱车在拥挤的车流中奋力向城里赶。八点一刻时路遇红灯,我打电话到办公室,问索非亚有没有见过露比,她说没有。
诉讼条款简短而有力,作为朗蒂·伯顿和她的孩子的遗产监护人,威尔马·费伦将起诉河橡、德雷克和斯威尼、TAG三家公司,状告他们蓄意非法驱逐住户。案子条理清晰,因果关系明显。倘若不被赶出公寓,我们的当事人便不至于流落街头;倘若不流落街头,他们便不至于丧命。道理很简单,正因为其简单才更有说服力,相信任何陪审团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由于被告的疏忽或故意的举动而导致的死亡是可以预见的。厄运降临在那些漂泊街头者的头上,尤其是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什么都有可能在她们身上发生。非法将他们赶出家门,如果他们遭遇不测那么你得付出代价。
我们也曾考虑过为那位“先生”的死讨个公道,他也属于被驱逐者一员,但他的死不能算做可预见的死亡。挟持人质、被击身亡不足以构成民事案中的一环,况且,陪审团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好感,我们只好让他长眠于地下了。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会立即敦请法官催促我归还文件,法官很可能会同意他们的请求。我如交出文件就等于自认有罪,我的律师执照会被吊销,而且,被窃文件不能用作证据。
星期二我和莫迪凯将起诉书的终稿浏览了一遍,他再次问我足否愿意打这场官司,为了保护我,他愿意彻底放弃这个案子,我们曾反反复复商量过这件事。我们甚至有过这样的打算:暂且放下伯顿的案子,与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讲和,洗刷我的罪名,待一年后事情稍稍平息,再把案子悄悄转给莫迪凯的朋友,这个主意不算高明,我们刚一有这种念头就把它否定了。
他在诉状上签了名,我们动身去法院,他开车,我把诉状又看了一遍,离法院愈近,我感到手中的诉状愈沉。
庭外和解是关键。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极注重自身的形象,以信誉可靠、服务上乘而著称。案件如曝光则必然使它的声誉受损。我了解这帮精英律师的心思和禀性,他们推崇从不出错,如果被识破了,他们肯定会气疯的。他们向来是一面大把捞钱,一面奢求树立同情弱者的形象。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错了,尽管我怀疑它还不清楚错误的严重性。我想象着布雷登·钱斯此刻一定把自己反锁在办公室内,战战兢兢地祷告,希望自己能逃过此劫。
但是我也错了。也许我们双方都作些让步,达成协议,如若不然,莫迪凯就有幸将这个案子很快交给一个友善的陪审团去审,并向他们索取高额赔偿;公司也会将我告上法庭,让我付出惨重的代价,后果不堪设想。
伯顿一案永远不会对簿公堂。我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没有勇气面对特区的陪审团,稍一受挫就会使他们争相谋求减少损失的法子。
亚伯拉罕的大学同学蒂姆·克劳森是《邮报》的记者,正等在法官办公室外,我们给了他一份诉状副本。莫迪凯提交原件时他看完副本,随即向我们提问。我们自然是有问必答,但要求他不得发表。
伯顿一家的惨剧很快成为华盛顿的热门政治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舆论大哗,市当局各部门的头头互相指责,中议会指责市长,市长反过来指责市议会和国会。众议院的一些右翼分子早就心怀不满,这次终于逮着机会,将市长、市议会和市当局一占脑儿给骂了。
将这个案子归咎于少数富裕的白人律师,这本身就是极好的新闻素材,人如其名,克劳森冷酷无情、尖酸刻薄①,再加之他在新闻界浸淫有年,所以对这件事表现出空前高涨的热情。
①克劳森的英文为“Claussen”,与英文“callous”音形相近。“callous”有“对别人的感受漠不关心”之意。
新闻界对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狂轰滥炸并未使我良心上感到丝毫不安,我只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上周我被捕的消息就是他们透露的。我能想见当时拉夫特和他那帮讼棍们兴高采烈地围坐一桌。对!把他被捕的消息透露给媒体;不仅如此,最好再提供一张他的照片,他们以为这样做会使我难堪,羞辱我,让我内疚,迫我交出文件,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我了解他们的心思,知道这套游戏是怎样进行的。
我知道怎样应付记者。
第三十章
我独自一人在“创建非暴力社区”接待咨询者,并且迟到了两个小时。他们耐心地坐在门廊的脏地板上等候,有的在打盹儿,有的在看报。开门的厄列对我的迟到很不满,他有自己的事要做。他为我打开了接待室,递给我记事板,上面写着十三个等待面谈的人的名字,我叫进第一个。
我惊讶于我在一周内发生的变化。几分钟前我走进大楼时丝毫不担心遭到枪击,在门廊里等厄列时也没意识到自己是个白人。我倾听那些求助者的诉说,很快就能为他们拿定主意。我甚至连外表也变得与他们相似:胡子一个星期没剃;头发盖过了耳朵,长得乱蓬蓬的;卡其裤起皱了;夹克衫也不齐整了;领带松松垮垮;耐克鞋式样虽未过时但已经很破了;戴一副角质架眼镜,活脱脱一副公益律师的形象。
那些前来求助的人可不关心这些,他们只想找个倾诉的对象,而这是我的本职工作。名单上的人数增加到十七名,我花了四个小时才解答完毕。我忘记了即将到来的与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交锋,也忘记了克莱尔,我发现后者更容易做到,这使我感到惆怅。我甚至忘掉了赫克托·帕尔马和我的芝加哥之行。
但是我无法忘记露比·西蒙。每一个新客户的到来都使我想起她,我并不担心她的安全,她在街头生活的时间远比我长。她为什么舍弃一个有电视和淋浴的干净的旅馆房间,而冒冒失失地闯向街头,人找一辆破车栖身呢?
她是个瘾君子,这是最明白也最自然的答案。可卡因像块磁铁,把她引向街头。
如果我不能使她在郊区旅馆里呆三个晚上,那么我该怎么做才能帮她戒断毒瘾呢?
这并不取决于我。
下午很迟的时候,接到了我哥哥沃纳打来的电话,突然打乱了我的工作步骤,他人已到了华盛顿,来这儿临时出差,因为不知道我的新号码所以现在才打通电话。他问我们在哪儿见面吃饭,我开口之前他就抢着说他来做东。他说有一家新开的馆子,名字叫丹尼欧,他的一个朋友一个星期之前吃过,味道很不错,很长时间以来我都没想到要好好吃一顿了。
去丹尼欧我没意见,那是一家时髦的、热闹的、价昂的、挺糟糕的餐馆,接完电话我拿着听筒愣了好一会儿神。我不想见沃纳,因为不想听他教训,他来这儿不是出差,虽然他每年大约有一次机会,我很清楚他是我父母派来的。他们在孟菲斯忧心如焚,为他们二儿子的离婚而伤透了心,为我的社会地位的急剧下降而担忧劳神。必须派个人来打探一下情况,而这个人总是沃纳。
我们在丹尼欧拥挤的吧台前见了面。在我们握手或拥抱之前,他退后一步打量我的新形象。胡子、头发、衣服,从头至脚,概不放过。
“真够新潮的。”他说,语气中半是玩笑半是讥讽。
“见到你真高兴。”我说,故意不理他的调侃。
“你瘦了。”他说。
“你倒没有。”
他拍拍肚皮,好像那些多余的脂肪是一天之内偷偷长上去的。“我要减肥。”他今年三十八岁,长相不错,对自己的外表仍很在意。就因为我说他一句胖,他会一个月内瘦下来。
沃纳单身已三年了。女人对他来说很重要。他离婚时女方指责他与别的女人通奸,但女方也未能免俗。
“你看上去真不错。”我说。确实如此,合体的西装,崭新的衬衫,昂贵的领带。这些东西我也有一衣橱。
“你也不错,这是为了你现在的工作需要吗?”
“可以这么说,有时我不打领带。”
我们要了饮料,在拥挤的人群中啜饮着。
“克莱尔近况怎样?”他问,开始切入正题了。
“我想她很好。我们申请离婚,协议离婚,我已经搬出去了。”
“她快活吗?”
“我想她摆脱了我会感到如释重负,我敢说克莱尔比一个月之前要快活得多。”
“她有了人?”
“我不这样认为,”我说。我说话得小心,跟他谈话的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会被转述给我父母,尤其是导致离婚的任何丑闻性事件。他们会说克莱尔的不是,而一旦他们相信克莱尔乱搞男女关系,那么离婚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那么你呢?”他问。
“没有,我一直洁身自好。”
“那为什么离婚呢?”
“许多原因,我不想再多说了。”
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他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双方为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而闹得不可开交。他事无巨细都告诉了我,有时我都感到无聊,现在他要求同样的回报。
“你一天早上醒来,忽然决定要离婚?”
“你是过来人,沃纳,事情没那么简单。”
餐馆领班把我们带到里面的座位上,我们往里走的时候看到一张桌子旁坐着韦恩·乌姆斯特德和另外两个我不认识的男人。乌姆斯特德是被那位“先生”劫持的人质之一,当时他去门外取食品,差点挨了狙击手的枪子儿。他没看见我。
诉状的副本于上午十一点钟送至董事会主席阿瑟·雅各布斯的手中,当时我在“创建非暴力社区”。乌姆斯特德不是公司的股东,所以我想他甚至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事实上他当然知道这件事。在整个下午匆忙召集的一系列会议中,这个消息就像投下的一枚炸弹,迅速传开了。必须准备反击,各种各样的命令下达了,一切准备就绪,对外人不准泄漏一个字,表面上看来,这件案子对公司来说无足轻重。
幸运的是从乌姆斯特德的位置看不到我们的桌子。我环视一周,确认饭馆中没别的可疑的人,沃纳为我们俩要了马蒂尼酒,我立刻推辞,给我来杯水就行。
对沃纳来说,什么东西都要尽兴而为,工作、玩乐、吃喝、女人,甚至包括书刊和老电影。在秘鲁滑雪时差点冻僵在暴风雪中,在澳大利亚斯库巴潜水①对曾被毒蛇所伤。他离婚后的调整期很容易就过去了,主要因为他喜爱旅行、滑翔运动、登山、深海潜水,在全世界追逐女人。
①斯厍巴(scuba)潜水:戴着水肺潜水。
作为亚特兰大一家大公司的合伙人,他赚了很多钱,也花了不少。这顿晚餐的话题就是钱。
“喝水?”他带着厌嫌的神气说,“得了吧,还是喝酒。”
“不。”我反对道。沃纳喝完马蒂尼还要喝葡萄酒,我们会很晚才离开这家餐馆,他会凌晨四点还不睡,一直摆弄他的便携式电脑,抖落这轻微的宿醉,让它留在昨天。
“胆小鬼。”他咕哝了一句,我浏览了莱单,他的目光溜过每一个女侍者。
他的酒来了,我们点了菜。“谈谈你的工作。”他说,极力装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
“为什么?”
“因为一定很有趣。”
“为什么这么说?”
“你抛弃了一份好工作,一定有十足的理由。”
“当然有,而且很充分。”
沃纳策划了这次会面。他有意图,有目标,有目的,而且要说什么他心中也有数。我弄不清楚他的意图所在。
“我上周被捕了。”我岔开话题,这一着果然奏效,他一下子呆住了。
“你怎么?”
我告诉他事情的经过,极尽铺陈之能事,因为我控制了话头。他对我偷文件颇不以为然,但我不想辩解,文件本身是另一个复杂的话题,我们俩谁都不愿深究。
“这么说你再也不能回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了?”他边吃边问。
“绝无可能。”
“你打算做多久公益律师?”
“我刚开始,我确实没想过什么时候收手。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你这样做一无所得,能支持多久?”
“只要我能活着。”
“那么活着就是你的标准了?”
“暂时是这样。你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个荒唐的问题。
“钱。我能挣多少,能花多少,能存多少。我看着它变多,直到有朝一日钵满盘满,什么都不用愁。”
我以前就听他这么说过,赤裸裸的贪婪是他的追求,这只不过比我们从小所接受的信条更直白一些。拼命工作多赚钱,这样整个社会就会进步。
他在激我与他争辩,可这样的争论不是我所要的,谁都说服不了对方,只能是一场无谓的拉锯战。
“你现在有多少钱?”我问。沃纳这个贪婪的家伙对他的财富颇为自负。
“四十岁时我会把一百万放在共同基金里;四十五岁时,将变为三百万;五十岁时,一千万。到那时我就可以退休啦。”
这些数字我们耳熟能详,大的法律公司都差不多。
“你怎样?”他边切着上等鸡肉边问我。
“让我想想。我今年三十二岁,净收入差不多五千美元;三十五岁时,如果我努力工作,节约开支,大约有一万;到我五十岁时,我应该有两万存款。”
“那是预料之中的事,过十八年的穷日子。”
“你对贫穷一无所知。”
“那不见得。对于像我们这样的人,贫穷就意味着廉价公寓,一辆伤痕累累的旧车,破烂的衣裳,没有钱周游世界,没有存款也没有投资,没有退休,没有安全感,什么也没有。”
“太棒了。你恰好证明了我的观点,你确实不懂什么是贫穷。你今年能挣多少?”
“九十万。”
“我挣三万。如果有人逼你为这个数目工作,你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