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变 作者:蔡骏-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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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了什么?”
“什么都没说!我拿起地上的碎玻璃,爬到他的背后,双手绕过他脖子,割开他的咽喉——这样他喷出来的血,就不会沾到我身上了。”
叶萧托住下巴,盯着他的眼睛:“你说得好冷静。”
“是,越到这种时候,我越从容不迫。割开他脖子的时候,我连手都没抖。看来我不去做职业杀手,而选择作家这份没前途的职业,真是入错行了。”
“然后,你就逃出了放映机房?”
“是,我拼命往通道尽头跑去,直到四面墙壁倒了下来,把我压在废墟下——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把我挖了出来,然后,我握住了你的手。”
“够了。你还得省点体力,在笔录的时候重新说一遍。”
周旋从兴奋转为满足与轻松,如释重负地说:“现在你可以把我关进看守所了。”
“不,真相还没有大白,你哪里也不准去。”
“其他几个幸存者呢?”
“必须留在这里。还有太多疑问没搞清楚!”
“叶萧,他们是无辜的,别再怀疑。”周旋直起身子,盯着他的眼睛,“如果,我告诉你,在地下的七天七夜,所有死去的人,都是被我杀的,你信不信?”
脸庞毫无表情,心里却是狂风暴雨。叶萧目光冰冷,对曾经最好的朋友说——“我不信。”
第二十章
4月10日。星期二。上午,7点19分。
狗与猫?假人?丧尸?还是——周旋?
宛在迷宫。
叶萧回到医院四楼走廊,脑中依次响起六个幸存者说过的话——每个人说的故事各有不同,只有少数细节可以对照——到4月2日凌晨,总共剩下大约二十个人,幸存者中的大多数,在地底的七天七夜接连死去。其中,富二代郭小军、白领许鹏飞、保安杨兵都属于惨死型,每个人却有几种不同的死亡版本。他把头靠在冰冷的墙上,眼前看不到真相,只有一团黑色迷雾,弥漫在深深的地底。
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惊慌地回过头来,右手下意识地伸向腋下,在看清是警官老王的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并未佩枪。
“上午八点整,指挥部将公布所有幸存者的检疫结果。你好自为之吧。”老王贴在他耳边轻声道,随后若无其事地离开,找值班的小警察聊天去了。
清晨走廊的幽暗光线下,叶萧摊开手心,老王给他留下一张小纸条,写着一家军方兽医院的地址。
一秒钟后,他已把地址记在心里,紧紧握起拳头,将纸条揉成一团。
他冲出了医院,门口还有不少记者,困倦地守了整整一宿,见到叶萧出来纷纷举起镜头,还有人拦到面前将话筒伸到他嘴边。他粗暴地推开记者,跳进警车打起旋灯,摆脱所有纠缠。
警车开到兽医院楼下,7点50分,来不及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兽医院,却被警察一把拦住。检验证件后,叶萧来到四楼,在戒备最为森严的一个房间里,看到了那条拉布拉多犬。
就是它。
米黄色的皮毛富有光泽,不再像在地底那样肮脏污秽,鼻子也显出健康的湿润,双眼有神地看着窗外的天空。
一条仰望天空的狗。因为在地狱待了太久?
除了左前腿的夹板,它看起来一切正常,有专业的兽医照顾,给它喂食治疗。再过几天它就会出现在全世界镜头前,成为好莱坞式的动物英雄。
叶萧没有换防疫服,隔着玻璃墙看它,看着他在地底发现的第一个幸存者,罗浩然最心爱的宠物,唯一逃过地底动物大杀戮的狗,也是罗浩然被杀害时唯一的现场目击证人。
忽然,这条劫后余生的拉布拉多犬转过头来,看到了玻璃墙外的叶萧。
它还认得他的脸。
于是,拉布拉多犬开始狂叫,它像被注射了兴奋剂,双眼通红,龇牙咧嘴,如果有任何人敢靠近,说不定就会尝到狗牙的厉害。
兽医走到叶萧身边,疑惑地说:“昨天完全恢复了正常,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又发狂了?”
叶萧盯着这条狗的眼睛,轻声说道:“告诉我,是谁杀了你的主人?”
第丘吉尔章
4月10日。星期二。上午,7点59分。
我的名字叫丘吉尔。
我是一条拉布拉多犬。
我的主人叫罗浩然,他死了,我看着他被杀。
在这个阴冷的清晨,我惊讶自己还能活下来,从坟墓般的地底回到人间,看着天上的白云变成像我一样的苍狗。我只是感到一阵孤独,再也无人伴我走过黄昏,无人看着我老僧入定,更无人倾听我的彻夜悲鸣。当我从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中醒来,回头却看到一双犀利的目光。
是那个警察!把我救出地底的警察。我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的故事,也知道他正在调查我的主人的死,更在为挖掘七天七夜间地底的秘密而痛苦。因为,他已经问过了六个幸存者,而每个人都给了他不同的答案,让他走入一个致命的迷宫。
或许他已明白,那些回答问题的人,死里逃生的幸存者,每一个都在说谎!
所有的真相,只有我知道。
汪!汪!汪!
我该怎样才能让你知道呢?
汪!汪!汪!
你这个笨蛋听不懂我的话吗?
汪!汪!汪!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第三部 亡灵书
第一章 杨兵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对不起,我并不相信这句话。
我活到现在的二十五年间,经历过许多谁也不知道真相的事。十五年前下着大雪的一个夜晚,崇山峻岭间的小村子,破得透风漏雨的瓦房里,我爸将我妈压在炕上,用一条皮带缠住她的脖子。十岁的我蜷缩在角落,雪花透过窗户缝隙落到鼻尖,我看着妈妈的两颗眼珠子突出眼眶,舌头伸出紫黑的嘴唇,直到身体与双眼最终一动不动,一股尿臊味从她棉裤里传出。我亲眼看着爸爸杀死了妈妈,因为他抓到了妈妈偷人的证据,怀疑我不是他的亲生骨肉。确实,我长得一点都不像他,也不知像隔壁张木匠还是邻村王书记。虽然生我的男人只有一个,但我不知道是哪一个。也许那几个人也不知道?也许我妈也不知道?不久,养育我长大的爸爸被警察抓住,在法院被判了死刑,枪毙在黄河边的法场。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是谁生的。
我叫杨兵。在我妈被我爸杀了以后,我被外婆养到十八岁,便离开山村来到城市。我不只是出来挣钱,也为躲开村里人像看狗一样看我的眼神。我干过各种差事:在小饭店里端盘洗碗,在洗浴中心给人搓澡,骑电动车为麦当劳送外卖……四年前,我来到工地,参与建造未来梦大厦。打地基时我发现泥土很软,常有陷下去的感觉。我们从地下挖出许多棺材,甚至发现一座古墓。文物部门要求停工,听说送了红包才重新开工,明朝坟墓也被粉碎在混凝土中,大致就是后来的地下四层。
大厦落成后,我应聘为商场保安,换上精干笔挺的制服,似乎就要出人头地。相比还在工地卖苦力的同乡,我自认为高人一等,再有人拉我去夜排档喝酒,我就回答:“瞧你那乡巴佬的熊样!撒泡尿照照,不要脏了我的衣服。”
干了三年保安,银行卡里只攒下万把块钱,但除了经常值夜班巡逻,也没干过什么脏活累活。我不指望主管给我加薪,更没有回家讨老婆生娃的念头——村里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不知亲爹是谁的野种。我只能每天上班下班,每一个漫长黑夜,从商场一楼走到九楼,听自己像鬼一样的脚步声——有时也会遇到鬼。
好吧,你不会相信我的。反正我也说过,真相从来不止一个!我看到的就是真相,悄悄对着你的耳朵说——假人!凌晨三点后,它们真的会动!但我装作没看见,平静地在黑暗中走过,更不敢看它们的眼睛。曾有个值夜班的保安,向主管报告半夜里假人会动,主管当他有精神病,而隔天凌晨三点,他就从七楼中庭掉到底楼摔死了,警察鉴定为自杀——我才不信呢!那是假人们的报复,严禁泄露秘密!你问我为什么现在倒敢说出来?因为,我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抱歉绕了那么多弯子,接下来就要说真相了——不过,我的真相,不一定是你的真相。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我如此坚信这就是世界末日。
天崩地裂的几分钟里,我亲眼看着主管死去,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削去了脑袋,鲜血喷到我的脸上。不是自我表扬,我是个优秀的保安,短暂的慌乱与恐惧后,就恢复了镇定。我找到几支手电筒,帮助幸存的人们逃下楼梯。大多数人聚集到底楼中庭,想从商场出口挖一条逃生的路。我却在照顾受伤的女清洁工——不要乱想,人家是四十多岁的阿姨,平时对我挺友善的,不能丢下她不管——因此才从后来的踩踏中捡回性命。
凌晨,只剩二十来个幸存者,吴寒雷教授成了领袖,而不是大楼的主人罗浩然——对了,你一定会问到他。说实话我以前对老板一无所知,灾难发生后才知道他的名字。反正世界末日谁都不鸟谁,就算是美国总统也是等死的可怜鬼。但作为公司员工,我依然毕恭毕敬喊他罗先生。他多数时间维护地下四层的发电机,很少与人说话,基本是孤家寡人。
有一个人是我最讨厌的,就是永远穿着迪奥的郭小军。
半年前,我在地下车库值班,看到一辆红色保时捷跑车如赛车飞驰过来。我大喊停车,没想到那辆车停在电梯口。我过去客气地请他把车停好,别堵住进出电梯的通道。开车的是穿迪奥的郭小军,旁边还有一个帅哥,像哪部偶像剧的男二号。这孙子明显喝了酒,重重打开车门,几乎把我撞翻,搂着男明星往电梯走去。我知道有钱人不好惹,但让主管看到有车停在电梯口,肯定会扣我工资。我忍痛追上去拦截,义正辞严要他把车停好。他冷冷地抛出一个字:“滚!”这个字反而刺激了我,无论如何不让他走。没想到郭小军掏出一沓人民币,直接扔到我脸上,少说也有好几千块。他是故意侮辱我,以为我会弯下腰去,低三下四捡起这些钱,然后满脸堆笑送他进电梯。可他看错了我,我满脸通红,一句话都说不出,我想我目光里已有杀意了。娘娘腔的男明星拉着他说:“小军,算了吧,别跟这种人计较,我们今晚不住这间酒店了。”郭小军却甩开他,眼皮都不眨地扇了我一耳光。这傻逼手劲很小,而我皮糙肉厚,没感觉到疼。他又连续扇了我好几个耳光,直到我下意识地后退半步。正好电梯门打开,郭小军拉着男明星进了电梯,丢下一句:“贱种!只配一辈子做保安!”
那一晚,因为那辆停在电梯门口的保时捷,我被主管扣了两百块钱的工资。
后来,我好几次在地下车库遇到郭小军,他有时开保时捷,有时开宝马Z4,还有一次开法拉利。每次我都退到阴影里,但他把车停到电梯门口时,我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过去,低声下气地说:“老板,能不能麻烦您把车挪一下,谢谢!”他照旧用嘲讽的目光看着我,直到我给他九十度鞠躬,他才把车挪到泊车位上。郭小军不记得我的脸,他觉得天下保安都一个样。
不仅是我,地下所有人都讨厌他,包括大厦的主人罗先生——老板从不流露表情,但每次遇到他都背过身去,就是离这种人越远越好的鄙视。
不到两天,郭小军这傻逼开始挨饿了,死皮赖脸哀求大家。有一次他求到我面前,完全忘了扇过我耳光。我把以前的屈辱压在心底,只是露出冷漠的目光,在他像狗一样在我身后跟了几百米后,我把几块饼干扔在地上,他立即捡起来吃了。我忽然有些可怜他,甚至产生了原谅他的念头。
怪只怪他不争气。第三天凌晨,我在四楼走廊巡逻,听到员工更衣室有动静——那是我储藏食物的地方,竟然发现郭小军在偷我的东西!那可是我留给自己度过世界末日最后几天的救命粮。我怒不可遏,提起他的迪奥西装领子,立时将他瘦弱的小身板提到半空中。
几小时前,我刚在地下一层超市吊死了一条狗,就因为那条狗偷吃了我私藏的德国香肠!
郭小军非但不求饶,反而骂道:“下辈子,你还是穷鬼!”
刹那间,我摸出藏在裤腿里的匕首,这是对付疯狗的防身武器,没再跟他多说一个字,就把匕首捅入他的胸口。鲜血喷到我的脸上,我丝毫不觉恐惧,反而有爽快的感觉。我浑身颤抖,那是激动与兴奋,脑子快要涨开,双手已不受自己控制,连续不断捅了十几刀。我并不可怜他,只可惜他那身迪奥。最后,我在他脸上划了几道,用匕首挑开他的嘴角,让他变成一个满脸污血只会笑的傻逼。
当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才感到深深的恐惧,浑身变得冰凉,从皮肤直到骨髓。虽然这幕场景早在我脑海中反复演练过无数遍,真的呈现在眼前,却不知所措——也许,十五年前我爸杀死我妈时,也是同样的感受?
四楼更衣室以及门口都是监控死角。我又悄悄爬上五楼的更衣室,小心避开了全部监控,将自己被鲜血浸透的制服锁在箱子里。我仔细清洗身体,确保没有留下血迹,又重新换上一套新制服。至于杀人的那把尖刀,被我丢弃在电影院的角落里。
但有样东西没有被我丢掉——郭小军被杀的过程中,他的口袋里掉出一把车钥匙,有雷克萨斯的标志。我逃跑前忍不住拿起这把钥匙,犹豫再三,还是将它擦干净藏在身上——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吗?我真是白痴,都世界末日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完全不需要杀人,也能得到一把好车的钥匙,哪怕是去地下四层的尸体堆里去翻,保不准就有奔驰或凯迪拉克。
我做过车库保安,对各种车辆非常熟悉,经常上汽车网站关注每一款新车。两年前我考取了驾照,但穷得连轮胎都买不起,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