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勃林禁区 作者:[美] 克利福德·西马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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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一般化,”迪尼坎斯回答说,“还没有什么可埋怨的。我几乎不认识他。”
“一般说来,贝恩也并不上是牧场主,”郡长说,“他打猎,钓鱼,找人参,到了冬天,甚至还去偷猎,有时还心血来潮去找矿……”
“这里山岗底下确实有矿,如铅和锌,”迪尼埃斯回答说,“但是,开采可划不来,得不偿失,按照今天的价值来看……”
“贝恩总是不大安份,”那长继续说下去,“他呀,宁肯不吃饭,也要吵架,只想找人探消息,缠住人不放。但愿你不要跟这种人结仇。前几天他到我那里还造谣,说是丢了几只鸡。您也丢过鸡吗?”
迪尼埃斯笑了起来,“离这里不远有只狐狸,它有时也到我的鸡窝里来拖走一些贡品。我没有生它的气。”
“真怪,”郡长说,“似乎世界上再没有比丢掉小鸡更能使牧场主恼火的了。我也同意,小鸡是值钱的,可还犯不着大动肝火。”
“如果贝恩丢了鸡,”迪尼埃斯回答说,“那么看来祸首就是我的狐狸了。”
“您的狐狸?听您口气,倒象狐狸是您畜养的……”
“当然不是,狐狸不属于哪个人。但是,它就呆在这山岗上,跟我一样。我和它也该算是邻居。我难得碰到它,我一直在注意观察它。也许,这在其种程度上就算属于我的了。如果说,它在那里观察我的次数比我观察它的要多得多,我也不会觉得奇怪。它比我灵巧嘛。”
郡长迟缓地从椅子里站起来说:“真不想离开这里啊。请您相信,我今天能和您坐在一起聊聊天,欣赏欣赏您的山岗,感到极为满意。您大概经常欣赏那些山岗吧?”
“是的,常常欣赏。”迪尼埃斯回答说。
他坐在凉台上,眼望郡长的汽车驰去,看它越过远处的山峰,从视野里消失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自问道。郡长不会仅仅是“顺路前来”的。他来肯定是有事。这一场友好的似乎很随便的闲聊必有深意,郡长一边聊天,一边机灵地提了一堆问题。
可能,这次突然的来访和贝恩·亚当斯有什么关系?那么,这个贝恩究竟犯了什么过失呢?难道因为他懒得出奇?他是有点蛮横,有点卑鄙,但主要是懒得出格。也许是郡长听说亚当斯自己酿了一点儿白酒,使到左邻右舍来查访,希望哪个人脱口透露点什么消息?这当然是白费劲,谁也不会说漏了嘴的。邻居们根本不把酿私酒当一回事,私酒对谁都没有半丁点儿坏处。贝恩酿了多少酒,难道这也值得大惊小怪吗?贝恩懒得出奇,不管他想出什么点子,都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从山脚下面传来一阵阵铃铛的响声。迪尼埃斯的两头奶牛自己回来歇夜了。由此看来,现在的时刻比他估计的要晚得多。这并不是说迪尼埃斯重视准确的时间概念。自从他的手表从悬崖上摔下来碰碎以后,他已有几个月不去注意时间了,甚至都不想抽空把表送去修理。他并不感到需要手表。对了,厨房里有只跛脚的老式闹钟,但是它走时不准,无法计时。平常迪厄埃斯从来不去理会它。
“再稍微坐一刻,”边尼埃斯暗自思忖,“然后就得动手料理家务了,要挤牛奶,喂猪,喂鸡,拣鸡蛋……”打从园子里瓜菜成熟之后,他几乎没有多少事了。当然,最近几天要把南瓜运到地窖去,再挑三四个最大的割开来送给邻家小孩做节日里玩的面具。就是不知道,是自己给他们把南瓜刻成假面具呢,还是让孩子们按照他们的想法自己去做,哪一种做法更好呢?
铃铛的丁当声还远着呢,在这之前他还有不少时间。迪尼埃斯朝后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地眼望着岗峦起伏的远方。
这时在他的眼睛里,只见一座座山岗动了起来,形状开始变化了。
早先发生这种情况时,他吓得昏了过去,现在已经有些习惯了。他看到过山岗改变了轮廓,山上出现来另一种植物和古怪的生物。
这一次他看到了恐龙,一大群恐龙,不过身个儿不很大,想必是三叠纪中期的恐龙。主要是,他这次只是从远处观望而已,仿佛是从安全距离观看遥远古代的情景,而不象通常那样身临其境,进入到古代情景中去。
幸好没有进入古代中去,因为还有许多家务事在等他做呢。
迪尼埃斯细看着古代的情景,臆想着,现在他还能干些什么呢?他感到难以平静。使他不安的并不是恐龙,也不是比恐龙更早的两栖动物或很久很久以前生活在这些山岗上的其他生物,真正使他不安的只有那个禁锢在石灰岩底层深处的生物。
应该,务必应该把那生物的情况告诉人们。象这样有意义的事情不能、也不该让其理没。这样等到将来,譬如说吧,一百年以后,如果那时候地质科学已发达到能够解决这一难题的高度,人们就能设法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或许还能使岩层深处的生命体重见天日。
应该,当然应该留下一点笔记,详细的笔记。除了他迪尼埃斯,又有谁会去关心这个生物?他就这样动起笔来。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星期地记述着自己看到的、听到的、知道的一切。三厚本笔记本已写满了工整字迹,第四本开始了。笔记中,他尽力全面地、详细地、客观地记述一切。
但是,有谁相信笔记里记载的东西呢?更要紧的是究竟有没有人去读这些笔记呢?很可能搁到某个角落的书架上落满灰尘,直到世纪终了谁也不会去翻动它们。即使什么时候有谁从书架上取下笔记,掸掉厚厚的灰尘,不辞辛劳地翻阅一下,又怎么能设想他或她会相信自己读到的东西呢?
显然,首先得使别人相信自己记叙的真实性。即使是最诚挚的语言,如果出自一个死者之门,而且又是个默默无闻的死者,那也可能会被看成是一种病态的谵语。如果能有一个声名显赫的学者倾听迪尼埃斯的叙述,并且证实笔记内容的可信性,那就是另一回事略。这时,也只有这时,书中记述的一切如关于远古时代山岗上发生的情景,关于山岗下地底深处隐藏的东西,才会具有实际力量,吸引后代人的重视。
找谁去呢?找生物学家?神经病理学家?精神病学家?还是找古生物学家?
也许,这个学者钻研的是哪门学科这一点并不重要吧?只要他能仔细听完而不嘲笑就成了。最主要的是,认真听完而不嘲笑。
这个能够听懂星球对话的人坐在自己的凉台上,看着正在啃嚼山上草皮的恐龙,回忆起有一次去找古生物学家碰碰运气的情景来。
“贝恩,什么东西把你撑糊了。这个迪尼埃斯没有偷你的鸡,他自己的鸡已经足够了。”郡长说。
“问题在于他的这些鸡是从哪儿弄来的。”亚当斯回答说。
“乱扯,”郡长说“他是一个上等人。只要跟他谈上几句话,就可以看出来了,他是有教养的上等人。”
“假如他是一个上等人,”亚当斯又问,“那他干吗要到我们这个偏僻的地方来?这里可不是上等人呆的地方。打从他二、三年前搬到这里来,还没有使过一点劲,只知道在山上闲逛,一会儿上去,一会儿下来。……”
“他是个地质学家,或者说,起码是个地质爱好者。这是他的爱好。他说他在寻找化石。”郡长说。
亚当斯好象猎狗发现了野兔子一样,立刻警觉起来,扯起嗓门说,“啊,原来如此。我敢打赌,他不是在找什么化石。”
“你算了吧,”郡长说。
“他找的是矿石,”亚当斯继续嚷着,“勘探有用的矿石,这就是他干的事。这些山岗底下矿藏丰富着呢。只是需要知道哪里能开采得到。”
“你自己也为找矿花费过大量的时间。”郡长指出。
“我不是地质学家,地质学家比我高明百倍。他们懂得岩层以及诸如此类的学问。”
“看来迪尼埃斯不象是在探矿。他对地质学有兴趣,就这么回事。他已掘到一种软体动物的化石。”
“也许,他在搜寻珍宝,”亚当斯又提出一种看法,“也许,他有什么意图或者计划?”
“见你的鬼去去吧!”郡长生气了,“你自己不是知道么,从来没有人说过这里会有珍宝。”
“这里有,”亚当斯坚持说,“早先法国人和西班牙人来过这里。他们都是探宝的行家。法国人也好,西班牙人也好,都在行。他们都找到了金矿脉。在山洞里挖掘宝物。在河那边的山洞里还发现过一副穿西班牙铠甲的遗骸,这决不是无缘无故的。那旁边是狗熊的遗骸和一把生绣的宝剑,这把宝剑正好插在狗熊肝脏部位……”
“胡扯,”郡长厌恶地说,“哪一个傻瓜瞎说一气,你都信以为真。大学里来过一批人想找寻这遗骸。最后查明,这一切都是狗杂种们的胡诌。”
“迪尼埃斯还爬山洞呢,”亚当斯表示反对,“我亲眼看到的。他在我们称为‘野猫洞’的那山洞里呆了多少钟头啊!为了进那个山洞,先得爬到大树上去。”
“怎么,你盯过梢?”
“当然盯过。他大概在打些什么主意。我就是想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
“看他不因为你这种行径揍你个半死!”郡长说。
亚当斯把郡长的话当作耳边风。“反正,”他说,“即使我们这里没有珍宝,铅和锌却有的是。谁能找到矿床,谁就是百万富翁。”
“首先要弄到一笔资金才能开办这样的事业。”郡长说。
“那么照你看他什么花样也没有?”亚当斯用鞋后跟挖着地皮。
“他跟我说,他自己也丢了几次鸡,大概是被狐狸拖走的。你失掉的鸡大概也是这个原因。”
“如果是狐狸拖走了他的鸡,为什么不把狐狸打死?”亚当斯问道。
“他还没有为这事烦心。他似乎认为,狐狸有权得到俘获物。再说,他也没有猎枪。”
“那,假如说他没有枪,也不想打,那为什么也不许别人打猎呢?他一看见我和孩子们带着猎枪,就不让我们到他的地段去,还挂上一块‘禁止狩猎’的牌子。难道有这样的邻居?你说这怎么和他搞好关系呢?我们从来就在这块土地上打猎的。老艾默斯算是难说话的人了,他也没有反对我们到他那里打一点猎。我们总是想在哪里打猎,就在哪里打,谁也没有反对过。大概,我觉得,打猎好象不该受什么限制,人们有权到他想去的地方打猎……”
破旧的小屋前踩脏了的泥地上安着一张小凳,郡长坐到凳上,向四周望望:院子里有几只鸡在来回走动,漫不经心地随意啄食,一条瘦精精的狗躺在树荫下打盹,不对抖抖颈脖驱赶几只秋蝇;两棵树之间系着一根旧绳子,沉甸甸地挂着湿漉漉的衣服和毛巾;一只大木盆靠墙放着。郡长心想,“这位先生,难道竟懒得不能给自己买一根象样的晾衣绳来代替这根破烂绳索子吗……”
郡长说:“贝恩,你是想惹是非呀。你讨厌迪尼埃斯住在牧场上不种地,你抱怨他不让你在他的地段上打猎。但是,他有权住在自己想住的地方,也有权禁止别人去他那儿打猎。我要处在你的地位,就不去管他的闲事了。谁也不强迫你去喜欢他。如果你不愿意,那尽可以完全不跟他来往。但是,不要诬告人家。否则你会找官司吃的。”
二
迪尼埃斯走进古生物学家的办公室,并没有立即认出坐在房间深处桌旁的那人。桌上零乱不堪,整个房间都显得乱,到处是长排的陈列架,陈列架上摆着许多嵌有化石的岩石块。到处堆着一叠叠的资料。光线暗淡的大房间给人一种不愉快的难受的印象。
“博士!”迪尼埃斯招呼说,“您是多伦博士吗?”
那人站起身,把烟斗插进已经积满了灰的烟缸里。他身材颀长,身板结实,斑白的头发蓬蓬松松,被风吹得粗糙的面孔上布满皱纹。他象熊似地移动双脚,趋前迎接客人。
“您是迪尼埃斯吧?”他说,“是的,大概是的,我的台历上记着您三点钟来。很好,您没有失约。”
迪尼埃所的手握进博士粗大的掌心里了。他向迪尼埃斯指指身旁的圈椅,自己也坐了下来。他从烟灰缸里取出烟斗,从烟盒里弄了点烟丝装进去,烟盒很大,占去了桌子的中央部分。
“您来信说有要事见我,”他接着说下去,“顺便说一句,个个人都是这样说的。但是在您的信里,可以说有一种特别的东西,一种坚决的、真诚的东西,我也说不上来。您知道,我没有时间接待每一个来信求见的人。明白吗,每个人都是发现了什么东西,没有一个人例外。迪尼埃斯先生,您也是有什么发现吗?”
迪尼埃斯答道:“是的,博士。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也许我还是从头说起吧,讲讲我的脑袋里发生的某种奇怪……”
多伦把烟斗含在嘴里,埋怨说:“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大概并不是您需要找的人。还有不少人……”
“啊,不,您误会了我的意思,”迪尼埃斯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来求医的。我的身心都很健康。说真的,五年前我遭了一场车祸,妻子女儿丧了生,我也身受重伤……”
“请接受我的慰问,边尼埃斯先生。”
“谢谢,但这是过去的事了。我的日子一度十分艰难,但我总算从灾祸中挣脱了出来。我到您这里来另外有事。我已提到身受重伤的事……”
“脑部受了伤么?”
“关系不大,至少医生都证明完全没有关系,较微脑震荡,仅此而已。比较严重的是胸部压坏了,一叶肺戳穿了……”
“现在您完全康复了吗?”
“就象从来没有生过病似的。但是,自从车祸那天起,我的智能就变得不一样了,仿佛我有了新的感觉器官。现在我能看见和领会一些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
“幻觉病吗?”
“啊,不,我相信,这不是幻觉。我能看见古代的事。”
“能看见古代的事——这该怎么理解呢?”
“请允许我把事情的开头告诉您,”迪尼埃斯说,“三年前我在威斯康星的西南角买了一处荒废的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