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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戈勃林禁区 作者:[美] 克利福德·西马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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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姆普斯和拉尔斯曾怀疑这儿是否埋有宝石,其实,这不过是臆想,因为这儿没有什么宝石可以挖掘到手。他又想到荣誉,但这儿这荣誉这个字眼也没有。他还想到了知识,但没有小铲子和足够的时间,也就没有知识,如果不把他的判断的正确和得知城市确实存在这一简单的事实当作知识的话。
  不过他毕竟还是得到了一些知识。譬如,他知道了“古代火星人”的七个变种尚未死绝,因而它们的种族能够延续下去,不管是打枪还是设圈套,也不管是沙地猎人的贪婪和背信弃义,它们都不在乎。这些沙地猎人想猎取老七以得到价值五万美元的毛皮。
  七个小生物有七个不同的性别。对于传种接代来说,所有这七个都是必不可少的。那六个生物寻找老七毫无结果,可是他韦布却找到了。既然他找到了老七,既然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那么,“古代火星人”种起码还能够再延续一代。
  他问自己:“既然这个种族没有什么用处了,那延长它的寿命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摇摇头。
  韦布自言白语说,“别太傲慢了,谁给你品头论足的权利?世界上的一切东西要么都有意义,要么什么东西都没有意义,这不是你能决定得了的。比方说,我到古城来了,这到底是有意义还是无意义呢?还有,很明显地,我就是死在这儿,或者,死在废墟之中,在许多可能的环节中,这无非是必然中的偶然罢了,我死后,行星仍将按它们的轨道前进,晚上照样可以把人们带回自己的家门。这件事是否也有意义呢……”
  现在他明白了,广漠积极端的孤独,这就是火星上的沙漠。对于沙漠和他深深体会到的与世隔绝的非人生活,他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
  他想:“是啊,这是一个教训。”
  这个教训就是:人本身不过是永恒这幅画面上的一个小小的斑纹。这个教训还在于,假如把一个人的生命与令人吃惊的事实真相即整个生物界的奇迹比较起来,那么,相对来讲,这生命是微不足道的。
  他爬起来笔挺地站着,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空间的广大。他也同样清楚地认识到人的渺小,宇宙的伟大,认识到他面对无际的苍穹和笼罩在这星球之上的漫无边际的死一般的寂静所表现出来的恭顺。

  饿死,这是件令人厌恶和并非诱人的事情。
  有些人死得很快、很体面,而饿死则完全不同。
  七个生物没有回来,然而韦布依然在等着它们,因为他对它们一直怀有好感,总是为它们的行径辩护。他这样说服自己:“它们不懂,没有吃的,人是活不长的。”他还自我解释说:“需要七个人同情的奇怪的生理现象,也许会使延续后代变成一个复杂和漫长的过程,从人类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长得不得了的过程。它们也许出了什么事,也许,它们有它们更操心的事儿,一旦办完这些事,它们马上就会回来并且给我带来吃的……”
  他就要饿死了,却仍满怀着善良的愿望在耐心等待着。这耐心甚至要比他在最愉快的情况下所能做到的还要大得多。
  他突然发现,尽管他饿得软弱无力——饥饿浸透了他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头——尽管令人厌恶透顶的恐惧超出了饥饿的剧痛,而且这一恐惧就是在恶梦中也没有消失——尽管存在着这一切,他的理智也还没有被摧毁身躯的恶魔所支配;相反,理智似乎因缺少食物而变得更加坚强了,它似乎脱离了痛苦的身躯而变成了一个独立的本质。它集中了所能有的才干,把它们打成一个很紧的结,使之完全不受物质世界的支配。
  韦布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坐了许久。这块石头看上去是很久以前可以自负的城市的一部分,现在都横在离洞口几公尺远的地方,仿佛在一直注视着延伸到天际沐浴着阳光的沙漠。他以自己那仿佛渗透到现实和偶然性起源最深处的敏锐的智慧,在寻求隐藏在宇宙虚假秩序背后的偶然因素的含义,寻找某种那怕是可以理解的体系。他甚至常常有这样一种幻觉,仿佛他眼看就要摸索到这个体系,但每次却在最后一瞬间都从他手中滑脱,就象水银从手指缝间滑脱一样。
  但他知道,如果说什么时候人注定会找到他要寻找的东西,那么这只会发生在火星上的沙漠之类的地方。这儿没有什么东西使你分心,这儿有足以使人无情地丧失个性的可能和现实,而使人丧失个性只会加深并取消人类思维的非一贯性。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只要认为他本身就是某种被研究的事实,完成任务的条件就会被歪曲,而方程式——如果这是方程式的话——就永远也不会得到解答。
  韦布起先想打猎,以便弄点吃的,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沙漠里众多的猛兽正在窥视着其它温顺的野兽的时候,古城周围实际上变成了死区,仿佛是某个人用奇异的白粉把它给圈了起来似的。打猎的第二天,韦布打到了一个小动物,要是在地球上,这个小动物会被当作是一只老鼠。他燃起篝火,烤起猎物来,但后来他又找到一件被太阳晒干的小毛皮,于是,他就一直在嚼着它,指望哪怕能吃出里面保留的最后一滴养分。但是,除了这个小动物以外,他没有打到任何—个动物,因为实在也打不到什么东西。

  有一天,他终于明白,那七个生物是不会回来了,它们根本就不打算回来,他被它们抛弃了,就象在此之前他被人们所抛弃一样。他终于明白,他被当作傻瓜抛弃了,并且不是一次,而是两次。
  如果他要上路,那么他必须朝东走,只能朝东走,而不该回头去跟老七走,不该再回到呆在峡谷里等着老七的那六个生物一伙中去。
  “也许我已经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了,”他对自己说,“我只要下决心,就能走到这个地方,难道这是不可能的吗?”
  朝东!朝东,到有人居住的地方去!
  人类的全部历史就是追求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常常会得到成功。这是一点也不合乎逻辑的:假加人老是听命于逻辑的话,那么他至今依然会住在山洞里,而且离不开地球。
  “试试看!”韦布对自己说。其实,他并不完全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他下了山岗,在沙漠里艰难地向东方走去。在这个山岗上,已经是没有什么指望了,而在那东方,却还有着一线希望。
  他离开山脚大约走了一英里,接着又爬了一百公尺。就在这时,七个“古代火星人”找到了他。
  “给我吃的!”他向它们喊道,同时,他觉得想大声喊却又一点声音也喊不出来。  “我要吃东西!要喝水!……”
  “我们会照顾的。”七个生物回答,一边抓住韦布的肩膀,迫使他坐下。
  老七对他说:“生活蒙上了许多层外壳,就象是一副空心的立方体,一个准确地套着另一个,外面的一层老化了,把它丢掉,里面又有一种新的生活……”
  “胡扯!”韦布嚷着,“你不会说得这样头头是道。你不会想得这样有条有理。这是胡扯……”
  “每个人的体内都隐藏着另一个人,”老七接着说,“其他许多人……”
  “你这是指的下意识?”韦布猜出来了,但他脑子里一想到这个问题,马上就明白了,他的嘴巴既说不出话来也发不出声音来。最后他还明白了,老七也发不出一点儿声音,因为只出现了一些在沙漠的土话中所没有的词汇,这些词汇表达出来的思想和知识,对于隐藏在火星最偏僻的边远地区的胆小生物来说是完全不具备的。
  老七说:“你丢掉旧的生活,就会进入新的美好的生活。知道这点就行了。有一些严格确定的方法和一定的准备工作。你如果什么也不知道,那就不能着手,否则会把一切事情弄坏。”
  “准备?”韦布问,“什么准备工作?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个……”
  “你已经作了准备,”老七认真地说,“以前没有,而现在准备好了。”
  “我想了很多。”韦布应声说。
  老七附和着说:“你想了很多,终于找到了一部分答案。沾沾自喜、自信自足是找不到答案的。你有自知之明。”
  “可是我连方法都不知道呵。”韦布反对说。
  “我们知道,”老七郑重地说,“我们会照顾的。”

  死寂的古城里,沉睡的山峰突然闪耀着光芒,山峰上方升起了幻境。从荒凉的古坟堆里升起了许多城市之塔和建筑物的尖顶、许多桥墩和吊桥,它们闪耀着各种彩虹般的色彩;沙堆里出现了豪华的花园、花坛和林荫道,在这一派壮丽景色的上方,回荡着从雅致的钟楼里传来的动听的乐曲。
  火星上那中午炎热灼人的沙漠不见了,脚下长出了青草。拾级而上,在山岗上的奇妙城市面前,出现了一条小路。远处传来了笑声——在那大街和花园小路的树下,看得见蠕动着的彩色斑点……
  韦布突然转过身来,七个生物不见了。沙漠就象是被风吹走了似的。这无边的四野,根本不是沙漠,它那壮丽的图景,它那美丽如画的小树林和道路,以及那潺潺流水,都会使人屏息,心旷神怡。
  他又转向城市,仔细观察闪耀的彩色斑点。
  “人啊!……”他惊奇地喊。
  不知是什么地方仿佛听到了老七的声音:
  “是啊,是人,各种星球上来的人。还有从比银河系更远的地方来的人。在他们当中,你会遇到自己种族的代表。因为在这儿,你也并非是头一个从地球上来的人……”
  韦布十分惊诧地沿小路住上走。这惊异的心情很快就消失了,在他还未走到城墙跟前,惊异的心情就永远地消失了。
  过了好多天,沃姆普斯·斯密特和拉尔斯·纳尔逊又来到了那个山岗。他们是走来的,沙漠里的路早就被毁坏了。除了在路上捡到的很少一点可以糊口的东西之外,他们已经没有吃的了,他们的水壶里只剩下最后几滴水在晃荡——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搞到水。
  离那小山岗山脚不远的地方,他们发现了一具被太阳晒干了的人体。这人脸朝下趴在沙地上,他们把他翻了个身便即刻认出这是谁了。
  沃姆普斯盯住在这人体跟前发呆的拉尔斯,象乌鸦似地叫了起来:“他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我一点也不懂,”拉尔斯回答说,“假如不熟悉这个地方,光靠步行,恐怕他一辈子也到不了这个地方。再说他走这儿也不顺路。他该朝东走,朝有人居住的地方走……”
  他们搜遍了他的口袋,什么也没有找到。于是,他们取走了他的手枪,因为他们自己的手枪里的子弹已经差不多打光了。
  “这有啥用!”拉尔斯冲口说,“反正我们也到不了。”
  “咱们可以试试看。”沃姆普斯回答。

  幻境在山岗上空闪烁着——那是一座城市,那里有金碧辉煌的塔楼和令人眩晕的尖顶,有一排排的树木和喷出泛着金星的水的喷泉,它一接触到人们的听觉,人们就觉得被它碰了一下,钟铃齐鸣。
  沃姆普斯吐了一口唾沫——虽然嘴唇都干裂得早就没有唾液了——说:“该死的幻境!弄不好它会搞得你发疯的……”
  “好象它们就在跟前似的,”拉尔斯说,“你走过去碰碰看,它们同我们仿佛只隔一层帷幔,却又不能穿透……”
  沃姆普斯又吐了一口唾沫说:“唉,算啦,走吧……”
  两个人一下子转过脸朝东走去,在他们身后,在火星的沙漠上,留下了一串串不平的脚印。




《一桶钻石》

  乔治被捕了,原因是他随身带着地球上从未有过的巨大的钻石,而且整整一桶,另外还有名画和其他希罕物品。
  警方讯问时,乔治异常气愤,因为他喝酒之后观看电视,此后一切全记不清楚,也说不出钻石的来路。乔治成了盗窃嫌疑犯,钻石及名画均经过鉴定。正当律师努力为乔治奔走之际,关在禁闭室内的乔治却突然失踪了。
  五角大楼派出官员,因为他们分析乔治可能是遇到“飞碟”,才发了这样的横财。
  正紧张地寻找时,乔治却乘着一部无轮机车,伴随着一个怪客回到警察局门口。乔治告诉警方,如果他受到干扰,这辆机车随时会带着他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于钻石,他仿佛记得是在一处垃圾堆上捡到的。
  管方邀乔治及怪客下车,并保证他们的自由。可是怪客下车之后,用一种怪异的信息传播出自己的种种“概念”,这却具有神奇的力量,人们着了魔似地从自己家中拣出贵重物品,朝垃圾堆上扔,整个城市垃圾如山。纷乱中医怪乘车而去,随车带走了那桶钻石、名画等物。
  原来怪客来自未来,此刻又回到未来去了。

  凌晨三点钟,乔治大权正在爱尔木街上走着,警察把他抓走了,因为他当时踉踉跄跄走在大街中间,嘴里自言自语嘟哝个不停。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他简直成了一只落汤鸡,仿佛刚刚淋了一场暴雨似的。可我们这儿眼看已经三个月连雨丝儿都没见到了,田里枯黄的玉米也许只能拿去当柴烧。乔治大叔腋下夹着一张画,手里拎着一只桶,桶里还装满了钻石。他没穿鞋,只穿一双袜子。值勤警察爱尔文·松德尔斯拦住他,问他这是怎么一回事时,他嘟嘟哝哝,回答得含混不清。显然,他已经酩酊大醉了。
  就为这,爱尔文把他带到警察局。只是到了那儿,才有人注意到他那鼓鼓囊囊的衣袋。自然,警察们搜查了他的衣袋,并把里面的东西掏出来放在桌子上。他们看清了这些东西之后,斯蒂夫·奥顿涅尔上士立即打电话给警察局长切特·拜棱赛德,请示处理办法。
  警察局长因为半夜里被叫醒显然不悦,他下令把乔治大叔在禁闭室里关到天亮,这件事也就遵命办理了。当然,这也很难怪罪警察局长,因为这位老头子年复一年地给维洛乌-格罗乌夫市警察局惹来的麻烦事儿也实在不少。
  然而,乔治大叔刚被关进禁闭室,稍许醒了一点酒,弄清楚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时,他就立即抄起一张凳子,狠狠敲打着栅栏门,一面叫嚷着,说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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