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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梦·枕·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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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月
          
  我站在都市上空三百尺的夜里,侧头静听着远处的钟敲响十二响。
  风从底下卷上来,穿过钢筋水泥的丛林,带来地面上才有的氤氲气息——那是脚下那个世界中特有的醉生梦死的味道。
  钟声消散后,我在高空的冷风中打了个寒颤,睡意朦胧地对身边的醍醐喃喃:“真糟……今天似乎又出来得太早。你看底下的人都还没有几个睡着呢。”
  “不早,已经过午夜了。”醍醐回答着,站在我身侧往下看,衣带当风,足下踩着世纪大厦金壁辉煌的尖顶,“是这个城市的人们睡的越来越晚了。”
  从数百丈的楼顶望下去,地面上一切微小如尘埃——在这个城市里居住了十年,几乎每夜都要这样出来巡游,可是站在高处朝下看去,却依然有目眩的感觉。
  仿佛是,望着十八层地狱下的众生相。
  龙城是一个奇怪的城市,也可以说是传奇之地。
  这样一座繁华宏大的沿海城市,它的诞生和成长,却只用了十年的时间。仿佛被神的手指点中,一瞬间无数金钱、人口、资源源源不断地聚集而来,汇成了巨大的漩涡,仅仅过了十年,在这个海边的小渔港就变成了一座人口超过五百万的大城市。
  我是在十年前的第一批移民大潮里来到这里的。那时候和我同行的,除了怀抱现金准备投资的内地商人,就是一无所有但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他们都是怀抱着梦想来淘金的。而我却是为了他们的淘金梦而来。
  我需要他们的梦——那些随着大潮涌入的人们心里所怀有的梦幻与憧憬,不但是我和醍醐生活的来源,同样也是我们生存的必要条件。我们就像洄游的鱼类,这样追逐着梦想而居已然过了三百多年。
  而最近这十年,我们居住在这个沿海最繁华的城市。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啊……每个人心里都有着空前强烈的欲望,抱着各色各样的梦想、从全国各地聚集到这里,汇成了巨大的漩涡。在这个崭新的移民城市里,种种尖锐的反差安然地存在。有着金融界翻云覆雨的大亨,也有沿路乞讨的褴褛老人;有着香火鼎盛的寺庙,也存在着圣歌飘扬的教堂。每日里,暮鼓晨钟,川流不息,好生热闹。
  同时,魑魅与人类并存,
  因此,也就便宜了我和醍醐这样的异类。
  “这座城市,迟早有一天会变成不夜城。”醍醐冷冷的说。
  他望着万丈高楼底下灯红酒绿的广场——那里正在进行着一场盛大的派对,是为了庆祝这个城市建立十周年政府举行的公开活动,场面非常大,三教九流挤满了八千平方米的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随着十二点钟声的敲响,一排排烟火升上天空。楼下发出阵阵尖叫,那些人开始庆祝欢呼。无数手臂纠缠在一起,疯狂的对着天空挥动。这时候耳边轰然发出了巨响,惊得我差点从尖顶上掉下去。那一刹那,盛大的烟花已经在我头顶开放,向着我笼罩下来。
  那个景象,像极了FF8主题曲里的那一幕。
  我仿佛漂浮在夜空中,身周是璀璨的光与影,宛若流星滑落,天河倒挂。
  有刹那的错觉——这个城市是如此的华美和绚丽,层层叠叠的锦绣包裹,远离一切饥荒罪恶;这个城市的人们是如此快乐而幸福,充满了热情和活力,对着天空挥舞着他们年轻的手臂,仿佛一切梦想都可以实现。
  “这座城市里的人,迟早有一天不再需要睡眠和做梦了。”
  然而,醍醐却在此刻冷冷重复了一遍,惊醒我的幻觉。
  烟火不断地在我头顶绽放和盛开,但是我却透过浮华,看到了底下这个城市真正的面貌——这是一个到达物质鼎盛时期的城市,在生机已经耗尽,渐渐散发出凋零的腐败味道。这里的人们越来越富有,却越来越吝啬。吝啬于付出,吝啬于感动,连他们的睡眠时间也越来越少,做的梦越来越低劣。近一年来,每当我们半夜出来捕猎,遇到的竟然大部分是伶仃的残梦和残酷的噩梦,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用途。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就又要迁移了。”我喃喃地说,望着那群狂欢的人。
  “还能去哪里呢?”醍醐冷冷道,“这个世界到处都开始荒芜了。”
  我悲哀地叹了口气,沮丧地垂下头不再说话。如今已经是凌晨一点多,底下的狂欢接近了尾声,整座城市也开始从骚动中安静下来。
  醍醐在一旁,看着我在风中架上夜行镜。
  “晚上还戴墨镜?”醍醐冷笑,“装模作样干什么呢?”
  我白了他一眼——他以为我是他么?
  醍醐那家伙是个典型的御宅男,可以三天三夜不出门。而我却闲不住,喜欢出来到处逛,偏偏又不能如他那般随时随地改变自己的形貌,三百年来用的都是同一张脸。所以,每次在进入别人的梦境之前,我都很小心地戴上夜行镜遮掩自己的面貌——免得在某一日人海里血拼得兴起时,或者在做某次专访时,忽然会有个人对着我失声尖叫。
  ——因为,我曾经在他的梦境里无数次大摇大摆地出现过。
  镜片后的世界是氤氲而扭曲的,一切像是在蒸气里升腾,缥缈而虚幻。
  我从七十七层的高楼顶上掠下,扑向广场旁的十字路口,动作迅捷得如同一头母豹。风灌满我的衣袖,风衣下摆猎猎作响。然而当我落到地上的时候,那群渐渐散去的狂欢者里没有一个人发出惊呼。
  他们看不见我。就如我此刻也看不见他们。
  我切换了视野的界面,同时也让自己从常人的视线里消失。现在,在我眼里这个城市是空的。所有活人的躯体都被隐藏,而大街上游荡着的、都是苍白而透明的虚无形体——那些在梦境中出门游荡的灵魂。
  其实,即便是梦境里,龙城还是热闹非凡的。
  大街上人来人往,甚至偶尔还有车驶过,然而却死寂一片。
  那些人相互之间并不看上一眼,眼神直直地游荡而过,直奔自己的目标。在交错的刹那,他们的身体对穿而过,无形无迹。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最荒诞的景象。
  有人赤裸着从街上飞奔而过,而周围人目不斜视;有人在张开双手做飞鸟状,扑扇着,身体竟真的慢慢腾起;还有人进入银行金库,不停往外搬运着一箱箱的钞票……
  事实上,我知道那个裸奔的,是平日里死板严谨的大学某教授;在空中拍打着双臂飞翔的,是天桥下自行车摊里一个沉默的修理工;做着盗金库美梦的人却形形色色,有些面色饥馑,有些却脑满肠肥,然而无论贫富,却都对金钱怀着深深的欲望。
  原来在这个富裕的城市里,还有如此多的人心怀饥饿。
  那些梦中游魂的数量非常多,幸亏形体虚无,倒从不相互推挤。千奇百怪,无所不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看不到的。
  我戴上夜行镜,沿着街道飞奔。
  夜复一夜,我奔驰于空旷的城市梦境中,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源源不断地猎取着灵感。在日出之前,我会和醍醐一起返回出租房,拉上窗帘筋疲力尽的睡去。一直到中午才被叫醒,赖在床上迷迷糊糊地吃完午餐,然后蓬头垢面地坐到电脑前,在午后的斜阳里十指翻飞,将那些离奇的梦记录下来。然后,拿去卖钱。
  ——是的,你们猜对了,我是一个码字的。
  我叫小枕,枕头的枕——当然,那只是醍醐给我取的一个笔名,因为我总是喜欢抱着那只hello  kitty的大枕头。而三年前新换的身份证上,我的名字叫做陈海燕——当然,那也是假的,那是我随手拿了一个责任编辑的名字报了户口。
  至于真名是什么,我想这个世上大概已经没有人知道了。
  是的,非常可笑,仿佛是如三流白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我居然患了失忆症。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出身,只是浑浑噩噩的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一年又一年。当有记忆的生活过了四十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容貌依旧停留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丝毫不见衰老——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隐约明白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醍醐却没有诧异,也没有问什么,只是带着我每隔数年就更换一次住处,仿佛侯鸟一样迁徙。同样的,我发现这么多年来他也不曾衰老,始终保持着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模样。
  原来,我们都是异类。
  日子过的波澜不惊没头没脑。唯一有过的一次惊喜,是接到一封署名江南的电子邮件——对方在信中自称是我失散多年的唯一胞兄。我大喜过望,立刻飞往他所在的城市,期待着兄妹久别重逢抱头痛哭一场,然后解开身世之谜。然而,一见面才发现那个江南长得和我绝无半分DNA重合之处,仔细询问,才发现那个爱吃茄子的海归原名叫陈大海,居然是那个正版陈海燕的哥哥。令我登时大失所望。
  这个尘世似乎和我毫无关联,除了醍醐以外,我也不和任何人保持长久的联系。
  三百年来,我适应着这个世界的改变,从事过无数职业:从歌女到知青到建筑师,无所不为,经历足足可以写上一部百万字的小说。不过,自从我几年前开始执笔为文赚取稿费以来,渐渐也有人称呼我为作家——往往前面还要加一个美女的定语,很是耸人听闻。
  但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只是一个二道贩子。
  最近的几年来,我一直靠着贩卖别人的梦想而换取生活,而且在通货膨胀严重的世道里活的还算滋润。一般来说,我每写一千个字可以换到五百块,当然,在我急着交房租水电的时候,千字五十我也是卖的。
  ——在这个时代里,只要给得起价格,梦也可以论斤卖。
  可笑的是,那些颠倒的、错乱的梦,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喜欢。
  或许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已经越来越匮乏,匮乏到连做梦都奢侈,所以需要有人代替他们做梦。于是,躬逢盛世的我就从一个猎梦的二道贩子摇身变成了一个畅销书作者——虽然我的书没有沧月的《镜》系列或者萧音的《遗失大陆》这般风靡一时,但每一本至少也能卖出个十万八万,这足以让出版商们对我趋之若骛。
  只可惜,我往往写的太慢,又生性懒惰爱睡觉,时常导致经济困窘青黄不接。所以,在发觉明日又付不出房租的情况下,今晚才不得不拉着醍醐一起出来捕猎。
  通宵工作真是辛苦。


  凌晨一点。庆典已经结束,烟花的碎屑散落了一地。
  我深深吸了口气,飞身掠下,准确地落到了晴川路和襄阳路口的红绿灯上,宛如一只猎食的秃鹫噗拉拉的飞下,惊起了一大片异世界的精灵——那里,在都市的路灯下,举目到处都有灰白色的小鬼,密密麻麻。
  它们只有一尺多高,有着大如西瓜的头和无神的大眼睛,身体不成比例地小,手足纤细。在这个万众狂欢后寂静异常的夜晚,它们从各家各户的窗口里游荡出来,如往日一般安静地蹲在夜空下,一个挨着一个,茫无表情地发呆。
  路灯上,电线上,甚或霓虹灯广告牌上,到处都是一个个挤着的脑袋,默默地看着这个世界,眼里没有丝毫表情。它们不是亡灵的化身,而是活的——它们是存在于活人心里的暗鬼,平日里隐藏得极度秘密,只有到了夜晚睡梦时才出来露一个头。
  在我踏上红绿灯横杆的刹那,有几个杆子上坐着发呆的白色小鬼掉了下去,却没有发出一声响,在地上簌簌成灰。
  “这个城市的鬼,是越来越多了。”醍醐说着,又踩碎了一只发呆的灰色小鬼。
  原来是这样。难怪这个城里的梦也越来越少了。
  可是,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又怎么糊口呢?
  我不是醍醐,可以光靠吞食这些梦就能生存。我虽然拥有漫长的生命,却和普通人类一样需要食物、居所、水电、衣裙和化妆品,而这些,都必需要用金钱来换取。而很不幸的,活了三百年的我既没有穿墙入室掠人钱财的特异功能,也并不具有织梦者那样凭空创造一个新世界的精神力——我没有别的本事养活自己。所以每当入夜之后,就得通宵干活。
  从涌金大广场一路飞奔到了外环公路,远远把醍醐甩在了身后。我左右顾盼,上下翻飞,四处寻觅,最后颓然地点足在立交桥上,大喘气。
  真是衰到顶啊!跑遍了整个城市,一路上遇到的居然都是一些垃圾之极的梦,不是烧杀抢掠就是行男盗女娼,还差点被一个做着极其变态的自虐梦的游荡者吓到——那些梦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味道,荒淫而铜臭。
  这个城市怎么变得这样了呢?记得十年前,哦,不,就算是五年前,我都曾在这里捕捉到过很美的梦,令人至今难忘——比如那个叫做石康康的女孩。
  我至今记得那个女孩站在巨大的舞台上歌唱,声音宛如天籁。在她唱出最华美的那一段时,周围排山倒海的欢呼响起,无数烟火升上天空,在她头顶散开,衬得她宛如缪斯女神。她唱得如此投入,就像夜莺在尖刺上唱着最后一首歌。
  那样宏大的梦境,不知道需要多强烈的心愿才能幻化而出。
  我在一旁看着,和她梦中的那些虚幻观众一起鼓掌欢呼,一直到整个梦结束才张开了手——一切幻象在这一瞬消失,烟雾凝聚向我的手心,最后化为一颗闪耀的宝石落下。
  我知道,当那一曲天籁消失的瞬间,那个十九岁的音乐学院女学生正在这个梦中阖然逝去。她有无数的梦想,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决心,但上天却没有给她向世人展现天赋的机会,只有行走于梦境中的我是她唯一的听众。
  那个没有实现的梦,被我写入了那一篇《奋斗》里面,以另一种方式在人世得以实现——那也是我最获好评也最畅销的一部作品,改编成连续剧后风靡一时。
  那之后我也遇到过很不错的梦,比如说一个叫雪漫的小孩梦见了那个叫做寒寒赛车手化成了一个圣诞老人,在夕阳下驾着金色马车来接自己回家,车上驮满了各种礼物;比如说一个叫痞子蔡的少年梦见自己终于鼓足勇气告白,与暗恋许久的女孩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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