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手-第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女人没有被捆绑,但是,他们肯定不能指望她。他们如果要求她,她会摇头,走开。他们获得自由以后,还要备马。”
哈默杜尔详细地补充了我的意思:
“然后,他们还不能像他们想象的那么快。作为骑马的人,由于挨了一顿打,他们无论如何不会变得更敏感。至少我是这样希望的。你呢,霍尔贝斯,老浣熊?”
被问者回答:
“如果你这样认为,亲爱的迪克,我不会有异议。我认为,如果是你,也会差不多。”
“呸!我决不会让别人打我。”
“我相信,他们要是抓住你,也会像你揍他们一样,狠狠揍你一顿。”
“我挨不挨揍,这无关紧要。问题是,他们肯定抓不到我。”
“哼,他们可是抓住你一次了。”
“闭住你那鸟嘴,没有必要这么来气我。你知道,我在这方面神经很脆弱。”
“不。你的神经粗得像钢丝绳。”
“难道他们只抓了我一个?是我们大家。你只责备我,你这个老古怪。你做不到,根本不可能!”
“注意,你这只叫得最响的青蛙,将最早被鹳吃掉。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是青蛙?什么时候有过这样一种庄重的侮辱?这个最高尚、最美丽、最秀气的概念,怎么能与青蛙相提并论?两栖动物与你所说的昆虫难道有共同之处?你这只老蝗虫。对,你是蝗虫。你满意了吧,亲爱的皮特?”
“满意。一只蝗虫对青蛙这样一种的高贵动物。”
“你还是去了解一下贵族藏身的地方吧。我们刚才既不是谈论青蛙,也不是谈论蝗虫,而是谈论歹徒。他们在动物学方面当然也没有什么见解。他们将按我们大家想象的那样,到斯奎勒尔河边去。他们能找到这条河吗,老铁手先生?”
“肯定找得到。”
“他们还不知道河在何方。”
“他们可以跟着我们的足迹。”
“我不相信他们是识别足迹的能手。”
“我们今天过草原要一整天,留下的足迹明天还很清晰。而且我猜想,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认得去斯奎勒尔河的路。”
“谁?”
“那个白人巫医。”
“蒂博·塔卡?这个假科曼伽人怎么会认识这条路?”
“他在成为科曼伽人之前,到过那一带。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记得起那条河,不过可以想象,他多少还认得那个位置。”
“他会不会加入歹徒团伙?昨天在草原上他与老华伯闹翻了。”
“但是,他们今天又合到一起了。即使不合起来,他也会和他们一样,把我们当做敌人。他们只有联合起来,才便于追踪我们。”
“他们会带上他吗?”
“毫无疑问。此外,他和他们一起,不会走弯路,因为他想到圣路易斯公园去。”
“那么,我们在上面还可以看见他。”
“比他想看的次数还多。”
“好哇,我很满意。这家伙脸皮那么厚,我对能与他再见感到由衷高兴。我会用拳头朝他脸上乱揍,使我的拳头留下的印记长年能被别人看见。”
刚才提到,我们要经过一大片地势逐渐升高的草原。上午,我们看见远处的山脉像一堵绵延不断的、披着面纱的长城。近看,面纱没有了。下午,我们接近了落基山前的砂岩,密密的森林之间清晰地露出桔红色的山崖。到达斯奎勒尔河畔的时候,天色已晚。我们以前就熟悉这个地方,所以没有多久,就找到了适合的营地。
我和温内图曾经两个夜晚在这儿宿营,对周围地形很了解。为了安全,我们本来今天就应该看一看周围的情况,可是天太黑,我们偷了个懒,因而犯了一个错误,我们本来是可以发现一个人的脚印的。何况,现在的斯奎勒尔河走向不清楚,我们应该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恰恰在今天,很可能有一个与我们为敌的人,恰恰停留在这儿。
河在这儿拐了一道弯,弯道较短,较窄,流经一片环山的林中空地,我们在这片空地上按印第安人方式生起一堆熊熊大火。河的对岸是密密的灌木林,再过去又是草原。我们有很多吃的东西,不仅有我们自己带的,还有从歹徒们手里夺过来的,我们没有给他们留下食物,他们要靠打猎维持生活。
吃饭的时候,哈默杜尔大笑一声说:
“大伙听着,我刚才想出了一个绝招。”
“你?”霍尔贝斯问,“什么绝招?”
“别着急,我会告诉你的。你如果也想出了这样的绝招,你就丢脸了。”
“为什么我丢脸?”
“怎么不丢脸?那就意味着,你这位聪明绝顶的人,与一个笨蛋想到一起去了。”
“我只是出于同情才与你在一起的,我不丢脸。”
“同情只能由我表示。你如果不承认这点,我就干脆让你坐着。”
“你让我坐着,我就坐到你的身边。告诉我吧,是什么主意。”
“我想气一下歹徒们。”
“没有必要。他们受气受得够多的了。”
“还远远不够哩。他们不是以为我们马上会去找富矿吗?”
“可能。”特里斯柯夫回答。
“不仅可能,而且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以为我们马上会在这儿找到了矿源,而且马上把矿源掩盖起来。我们可以跟他们开一个大玩笑。”
“什么玩笑?”
“我们随便刨开一个地方,重新盖上,让他们看得出来,以为是我们埋的矿藏。他们就会急急忙忙挖掘。”
“他们什么也找不到。”特里斯柯夫点头。
“我的想法不是这样。如果单纯是让他们找不到矿,他们也不过是白费力气,感到失望而已。我要让他们生气,扎扎实实生一回气。让他们找到一点东西。”
“金子?”
“呸!我就是被金子埋着,也不会让他们找到一小块。我要让他们找到一种别的东西,一张纸条,一张漂亮的纸条。”
“写上字。”
“当然。就是上面的字会让他们生气。”
“这个主意当然不坏。”
“坏不坏,这无所谓。只要对你来说是坏就可以了。你觉得如何,皮特,老浣熊?”
“嗯。我看这好玩,我们可以做。”
“这就对了,亲爱的老朋友。”胖子用他最喜欢的、最甜蜜的声音说,“你个别时候并不像你外表这么傻乎乎的。”
“这也就是我与你的重要区别。”
“区别?从何说起?”
“我不像我表面那样傻,你不像你表面那样聪明。”
“天呐,别再惹我生气好不好?不要刺激我,否则,我会说出我对你的看法,那就可能侮辱你了。”
“我也同样珍惜你,不说你坏话。要给歹徒们看的纸条,到哪儿去找?这草原上并不生长纸。”
“我知道,老铁手有一个信袋。他会撕给我一张纸,使我实现一个宝贵的想法,不是吗,老铁手?”
“问题在于,我是不是也认为这个想法宝贵。”我回答。
“难道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
“这倒不是。第一,我根本不怀疑歹徒们正在跟踪过来。我们可以通过某种麻烦,转移他们的视线。”
“那第二点呢?”
“第二,如果他们特别愚蠢,如果他们认为我们正在找富矿,如果确实有富矿,我们就一定要让他们找不到。”
“我们想的要比歹徒们想的聪明些才行。”
“如果事态像您想象的那样发展,我们干什么?他们找到纸条的时候,我们并不在场。”
“不必要在场。我画出我的面孔,使他们看到,好像我在场一样。”
“纸条上写什么?”
“我们讨论一下。反正一定要惹他们生气!”
他心里已经为他的想法生起了一堆熊熊烈火,一再要求我给他一张纸和一支铅笔,我只好满足他的要求。现在要讨论一下纸条上字的内容。他要我来起草这篇檄文,可是我既不起草,也不参加起草。三个首领学我的样。于是,只有哈默杜尔和霍贝尔斯来做这件伟大的文字工作了。霍尔贝斯说:
“你瞧,我写不好。你应该写。”
“嗯。”胖子说,“我学是学过,就是写不出来。”
“我自己写的,自己都认不出来。”
“别人怎么样?”
“多半不行。”
“这就难办了。这儿的绅士都不想凑出一篇文章来,他们中间总应该有一个人发善心。”
在他们的一再请求下,特里斯柯夫被请来了。
“好吧。这就行了。”哈默杜尔说,“开始吧,皮特!”
“开始。”皮特答道。“你总是捡轻活干,难的事情总是要我开头。你最好自己先来动手。”
“你会写诗。”
“这事我倒还干得了。你呢?”
“我来。作诗我可是把好手。”
他们理解的“诗”,不过是许多字母的堆砌。特里斯柯夫想开一个玩笑,说:
“作诗?你们知道押韵吗?”
“押韵?”哈默杜尔张开大嘴惊讶地问,“见鬼!我根本没有想过。好吧,押韵,押韵,诗必须押韵。”
“当然。”
“举个例子。”
“痛和空,新和金,海洋和山庄,等等。”
他讲的是英语,韵脚不是来自德语,而是英语。我写的是德语,所以必须选用其他的字。但是我所选的词,完全与哈默杜尔选的相搭配。他频频点头,说:
“如果是这样,我也会。我也可以说出一些例子:狗和酒,坏和拍,污垢和土豆,脂肪和婆娘。这不很好吗?你怎么样,皮特?你也会吗?”
“怎么不会?你不比我强多少。”大个子回答。
“也举几个例子听听。”
“我脱口而出。饭和蛋,人和……人和……,人和……”
“看起来,你找不到一个与人韵脚相同的字。我也找不到。最好讲别的。”
“好,宝和泡,孩子和燕子,水墨和枪托,牛和你……”
胖子听了马上有反应:
“停,停!我怎么能与牛押韵呢?不过,我已经听出,差不了太远。我们马上一起动手!”
“马上一起动手?不。想出用纸条的办法的人必须开头。也就是你开头。”
“好。这次真的可以开始了。”
他非常着急地来回走动,想尽量多表达一点思想性,可是适得其反。诗文是开了头,可这哪儿有诗意?
他忙得满头大汗,可是这项工作再难,也扼杀不了哈默杜尔和霍尔贝斯的精神力量。我们静静地听着,但是内心觉得好笑。特里斯柯夫偶尔在这一锅语言浓汤中添加一点调料,最后还是拼凑出六行可读的德语句子:
这班小子多么愚笨,
挖来挖去尽瞎折腾。
不论后退还是前进,
金子藏得不见踪影。
我们二人想出妙计,
整个世界一片笑声。
迪克·哈默杜尔和皮特·霍尔贝斯
特里斯柯夫让两个使歹徒们感到恐惧和痛苦的诗人署上名字。这也是他的杰作。然后,他们开始挖土。尽管这儿石头多,比起“作诗”来还是容易。他们忙活了两个小时,挖出的洞足以达到目的了。纸条包装了一下才放进去,以免吸收地下的湿气。然后,他们把洞重新盖上,尽量踩紧,使歹徒们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挖出来,比他们几个花费的力气要大得多。
他们在挖、踩、翻、夯实的时候,不可能不发出声音,这是令人深思的。如果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不这么偏僻,如果不是很少有人光顾这儿,那么,我根本不会容忍这种孩子般的玩笑。哈默杜尔现在应该如愿以偿了。可是,有一个人却不得不为他付出代价。这个人对此当然是不满意的,这个人就是本人。
洞填好了,我们围着火聊天。按照老习惯,我们只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话。我看见温内图正从腰间掏银盒,慢慢地,尽量不引人注目地紧缩身体,右脚收回,膝盖抬起。毫无疑问,他想开枪,而且是跪着开枪。这是遇到了最严重的情况,我这样描述过他。这个阿帕奇人面向水,他肯定发现对面灌木林中有人,想用子弹打中那个人。
跪射只用在特定场合。你从隐藏的地方发现一个敌人,为了保护你自己,一定要杀死对方。如果你在举枪瞄准的时候被对方看见,对方受到警告就会走开。你如果不想被对方发现,你就采用跪射法。之所以叫跪射,是因为在射击时,由膝盖确定瞄准目标。你把小腿伸出一段距离,使大腿正好平放在地上,其延长线经过膝盖的上方,接触到你想击中的目标。这个动作做好以后,你举起枪,对方就发现不了你。如果你是个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西部人,那么你休息时总是会把枪横放在你的身边,使对方看不出你想射击。你用右手拇指拉紧击锤,把食指扣在扳机上,当然总是只用一只手,即右手举枪托,放在大腿上面,正好放在刚才所描述的那条方向线上。尽管你的枪口已经对准窥视者,但是你不能让他知道,一定要让他中你的计。你垂下眼帘,使对方看不出你注视的方向,这样当然难以瞄准目标,因为你不能直接通过目光,只能间接通过睫毛的感觉,另一只眼睛也不能闭,免得引起对方的怀疑。你运动你的右臂,头转来转去,同时与同伴们谈笑风生。总而言之,你要尽一切力量使窥视者看不出你发现了他,看不出你要对他开枪。如果枪托位置摆得正确,就可以扣扳机了。
这就是跪射。在这个时候,为了不引起同伴们的惊慌,你不能把你的打算告诉他们。否则,他们会通过他们的态度、神情、眼色、突然沉默等,使敌人产生怀疑,他是否被发现了。如上所述,这是最难的射击方式。如果有上千名优秀射手接受跪射训练,很可能只有几名射手击中目标,尤其是在晚上。这种技巧一定要长年累月不间断地练习。光持久训练还不够,还要有先天条件。我是向温内图学的,除我们两人外,很少有人从他手里得到过好分数。他们往往射不准。可是,他这位不可逾越的高手,哪怕是用西部人的任何一支枪,哪怕在漆黑的夜晚,也没有出现过一次跪射失误。我从没有看见过他的子弹打不中目标的情况。
直至今日,我还高举着我的武器: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