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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愛情呵 你別開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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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什么了?” 
  “你问我还记不记得你了,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不知道你什么意思。后来,你就莫名其妙地走了。今天,我一上车就认出你了。” 
  我说:“想不到,这世上竟然有一个和我这么像的人!” 
  又一阵风吹过来,她抱起了白嫩的胳膊。 
  我突然伸手抱住了她。 
  她挣扎了一下,只一下。 
  就这样,我和一个路遇的女孩野合了,在大同市和怀仁县中间的一片油莱地里,在一个月光不明不暗的晚上。 
  我和她在一起走了大约三十里路,从陌路到合欢,三十里路无疑太短了。 
  之后,我松开她,满心恐惧和沮丧。女人如此简单。 
  她无声地坐起来,用手摘头上的草屑。 
  “我走了。”她说。 
  “你恨我?” 
  “不。我就是要来这里。” 
  我惊了一下,抬头看看,远处有稀稀拉拉的灯光,那好像是一个村子,可至少还有十几里路。除了那些灯光,四周一片黑暗。 
  她把胳膊搭在我的双肩上,幽幽地说:“我说的是真话,我就是要来这里。” 
  我有些紧张,愣愣地看着她。 
  她站起来,低头看了我一会儿,果然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那竟是和灯火相反的方向。油菜花在黑暗中轻轻重重地摇着晃着,几只蝙蝠在空中低低地飞。 
  我忽然想,应该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可是,她已经消失在了黑暗中。 
  怔忡了一阵子,我回到了车上,一摸脸,竟然流泪了。 
  我把车发动着,打开大灯,朝前驶去。 
  那天,我迷失了方向。本来,我就要进入大同市了,可是,那万家灯火突然就消失了,不知怎么搞的,我把车开到了一个山上。 
  盘山路越来越高,我有点害怕了,决定掉转方向。 
  不会开车的我竟然在那条狭窄的盘山路上把车掉了个头———旁边就是万丈深渊啊。 
  山上只有我一辆车,路面铺着惨白的车灯,更远的地方就是一片黑糊糊。 
  我一边驾车一边回想那个叫三郎的女孩。除了她那条白嫩嫩的胳膊,我竟然想不起她长得什么样子来。 
  我忽然感觉到了一种鬼气。 
  1994年,也就是我要退伍的那一年秋天,我陪我的股长到怀仁县连队去。 
  股长开车,我坐在他旁边。还是那辆大尾巴吉普。 
  吉普行驶在公路上。我朝车窗外望着,情不自禁地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夏天,那个叫三郎的女孩。 
  油菜早收割了,两旁的田野光秃秃,只剩下一块块的麦子。麦子金黄,燃烧着成熟的阳光。我找不到那个地方了。 
  股长转头看了看我,说:“小周,给我点支烟。” 
  我立即点着一支烟递给他。 
  “你卖什么呆?” 
  “我看看路边有没有卖苹果的。” 
  “你渴了?” 
  “有点。” 
  “后面有矿泉水。” 
  我回身打开一瓶,递给他:“股长你喝。” 
  “我不渴。” 
  就在我举起矿泉水要喝的时候,她像一幅突然打开的画,一下就呈现在我的面前,好像在等我一样———吉普车拐了个弯,我看见了一件白色无袖衫和一条草绿色裙子,蓦地一惊,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       
路遇(3)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这几年来,我每次想起她都充满思念。可是,当我突然和她邂逅,那种美酒一样的感觉陡然就变成了白水。 
  我只有一个念头:躲开她。 
  她坐在路边,前面摆着两个篮子,里面装着苹果。旁边放着一根扁担,显然那是用来担苹果的。 
  她看到了我。 
  可是,她似乎并没有认出我来,那眼神只是盼望我们能买她的苹果。 
  股长说:“哎,有个卖苹果的。” 
  我赶紧说:“股长,我已经不渴了。” 
  股长就没有停车,一踩油门开了过去。 
  我松了口气。接着,我从反光镜里看了她一眼,她继续在那里左右张望着,盼望下一个顾客光临。 
  几天之后,我又单独驾车去了一趟怀仁县。 
  这时候我已经有驾照了,我开着那辆大尾巴吉普去怀仁县连队接一个新兵。还有几个月我就要退伍了,他接替我的工作,我得带他一段时间。 
  这一次,我又希望见到三郎了。 
  可是,在赴怀仁县的一路上,我只看到几个卖水果的中年妇女,一直未见她的影子。我又开始伤感了———回乡之后,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来这个地方了,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她一面了…… 
  那个新兵是南方人,很乖巧,在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跟我说话,左一个周哥右一个周哥,嘴巴像抹了蜜一样。 
  我的话很少,我一直朝公路的两旁张望着。 
  天色有点暗了,那几个卖水果的中年妇女都回家了。公路空阔,只有大尾巴吉普车的引擎声“轰轰轰”地响。 
  没想到,她又出现了,就在上次她出现的地方。她的前面摆着两只篮子,里面装着苹果,那根扁担立着靠在树上。 
  我愣了愣,随即把车速减慢,停在了她跟前。 
  那个新兵殷勤地说:“周哥,你要吃水果?我去买!”说着,他就要下车。 
  我说:“不用,你在车上等我。” 
  说着,我跳下车,朝她走过去。 
  她定定地望着我,很显然,她没想到还能见着我。 
  远处是一片树林,树林那一边,有一个村子,温柔的炊烟从几户人家的烟囱上袅袅冒出来,斜斜地升上了黯蓝色的天空。 
  我站在她面前,朝她笑了笑。 
  她也笑了笑,说:“师傅,你买苹果吗?” 
  她竟然没有认出我来! 
  我望着她的眼睛,低低地说:“你不记得我了?” 
  她慢慢收敛了笑容,并且警觉地朝车上看了看,说:“我不认识你。” 
  我说:“你好好看看。” 
  她看了我一会儿,还是摇脑袋。 
  我本来想叫出她的名字,可是,我的心忽然很酸楚,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想不起来就算了,再见!” 
  然后,我转身就上了车。 
  那个新兵小声问:“周哥,你怎么没买呀?” 
  我说:“太贱了。” 
  他愣了愣:“是太贵了吧?” 
  我转过头来,大声对他说:“我是说我太贱了!” 
  他弄不清怎么回事,不敢再做声了。 
  吉普车恼怒地朝前冲去。一路上,我一句话都没说。 
  黑暗像个巨大的口袋,慢慢收口,终于把我的大尾巴吉普车吞噬了。 
  刺眼的车灯照在前面的路上,像一张摇摇晃晃的苍白的脸,它没有五官。远方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我的心就像一辆急速奔驰的车,突然撞在了一个冰冷的秘密上———她说过,有一年秋天她曾经在这条公路上见过我两次!第一次是别人驾车,第二次是我自己驾车! 
  前些日子我遇见她,是股长开车,而这次,是我开车! 
  她还说,第二次我还停下车来跟她说话了,问她记不记得我…… 
  这仿佛是一场电影,放映员把前后的顺序弄颠倒了。我傻傻地回味着,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我感觉到了某种深邃的恐怖。 
  在退伍回家的前一周,我又去了一趟怀仁县。 
  这次我坐的是长途公共汽车,穿着便装。 
  我在她卖苹果的那个地方下了车,然后走下公路,穿过树林,走向那个村子。我断定她家就住在那个村子里。 
  在村口,我遇见了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他推着自行车正要骑上去,我拦住了他,说:“兄弟,这村子有没有一个叫三郎的女孩?” 
  他打量了我一下,问:“你是谁呀?” 
  “我是她的一个朋友。” 
  “她死了。” 
  我一惊:“什么时候死的?” 
  “三年了吧。” 
  “请你告诉我具体的日子!” 
  他想了想说:“1991年8月份。” 
  也就是说,她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没有死。可是,前些日子我明明又见到她在公路旁卖苹果了啊! 
  那个小伙子推着自行车走了。 
  我又叫住了他:“兄弟,你能不能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 
  那个小伙子没有停下来,他一边走一边说:“她家给她找了个男人,邻村的,她不愿意,和父母吵了起来,被赶出了家门,不久,公安局就来人了,说他们在河里捞上了一具尸体……”       
路遇(4)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那个村子的。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山西,回到家乡的。 
  三郎成了我青春期一个黑暗的谜。我没有对任何人讲过这件事情,独身一人的时候,每当夜深人静,我都会忽然想起那片灿烂的油菜花,想起她那双眼睛。 
  直到有一天,我在媒体上看到了几则很玄的报道,好像一道闪电穿越宇宙,击中了我的大脑: 
  ※1994年初,一架意大利客机在非洲海岸上空飞行,突然,它从控制室的雷达屏幕上消失了。正当地面上的机场工作人员焦急万分之际,客机又在原来的天空出现,雷达上的讯号又恢复了。 
  最后,这架客机安全降落在意大利境内的机场。然而,客机上的机组人员和315名乘客,并不知道他们曾经“失踪”过。 
  机长巴达里疑惑不解地说:“我们的班机由马尼拉起飞后,一直都很平稳,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不过,事实却不容争辨:到达机场时,每个乘客的手表都慢了20分钟。 
  对此现象,专家们认为惟一的解释是:客机在“失踪”的一刹那,进入了一种“静止”的时间。 
  ※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一些机密文件不断面世,科学家查阅到其中有时光倒流的内容。 
  1971年8月的一天,前苏联飞行员亚历山大·斯诺夫驾驶米格21型飞机在做例行飞行时,无意中“闯入”了古埃及。于是,他看到了金字塔建造的场面———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一座金字塔巍然矗立,离它不远,另一座金字塔刚刚奠起塔基…… 
  ※1990年9月9日,在委内瑞拉的卡拉加机场的控制塔上,工作人员突然发现一架早已淘汰了的“道格拉斯”型客机飞临机场,而机场的雷达根本找不到这架飞机。 
  机场人员说:“这里是委内瑞拉,你们是从何处而来?” 
  飞行员听罢惊叫道:“天哪!我们是泛美航空公司914号班机,由纽约飞往佛罗里达州,怎么会误差2000多公里,飞到你们这里来?” 
  接着,他拿出飞行日记给机场人员看:这架飞机是1955年7月2日起飞的,时隔35年。 
  开始的时候,机场人员以为飞行员是在开玩笑。后来经电传查证,914号班机确实在1955年7月2日从纽约起飞,飞往佛罗里达,突然途中失踪,一直找不到,机上的50多名乘客全部都赔偿了死亡保险金。 
  这些人回到美国家里,令家人大为震惊。他们的亲人都老了,而他们却和当年一样年轻。美国警方和科学家专门检查了这些乘客的身体和证件,承认这是事实。 
  我知道媒体并不可信。有时候,谣言就是他们造出来的。 
  但是,这一次我相信了他们。 
  只有这样才能顺理成章地解释三郎的事情:也许,我和她第一次相遇,对于她来说,是第三次相遇! 
  还有一个诡秘的佐证:我和她第一次相遇(或者是第三次相遇)的时候,车上的电子表显示的是00∶00∶00。       
第104天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第104天(1)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她从来不做饭,但是她嗜好杀生。 
  葛麦是秋天结的婚,已经三个月了,他发现,每次她剁下鸡头或者剖开鱼膛,都显得十分快慰,有点像……男人做爱时的表情。 
  葛麦感到,太太的心理素质极其强固。仅此而已。 
  有一次,葛麦正在看电视,突然太太朝着墙角瞪大了双眼。 
  葛麦顺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只老鼠。它像箭一样从A点射向Z点,中途突然停顿,两只亮晶晶的小眼珠转来转去。 
  惊喜的表情定格在太太脸上,她慢慢地抬起脚来,无声地摘下一只拖鞋,突然甩过去,竟然准确地砸在了老鼠身上,它四爪朝天,抽搐了几下,毙命了,没出一滴血。 
  葛麦瞠目结舌。 
  我们可以把这个事件看成偶然,比如,有时候我们查字典,一下就翻到了那个字。 
  但是,葛麦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太太能够打中这只老鼠,绝对不是碰巧,而是跟技术有关。 
  他分明看到,拖鞋的落点是老鼠前面大约三尺远的地方。在她突然举起手的时候,老鼠蓦地朝前冲去,而拖鞋在空中飞翔的时间正好和它奔跑三尺远的时间相等。 
  所以,葛麦认为这个偏差是有预谋的。 
  有人做过一个小范围调查,92%的女人都爱猫,99%的女人都怕老鼠———不过这个调查是四年前的事了。 
  葛麦的太太算是那1%。 
  她不但喜欢杀鸡和杀鱼,还喜欢打苍蝇和蚊子。后者可能跟女人爱干净有关。 
  有时候,葛麦偶尔在家里发现了一只蚊子,肯定不打,而是马上跑到电脑前,把她叫过来,由她打碎它。 
  葛麦最早感觉到恐怖,是因为一条金鱼。 
  这天,葛麦在单位加班,很晚才回到家。他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血腥气。 
  他走进卫生间,看见太太满手鲜血,正在杀金鱼。 
  那是葛麦的金鱼,他结婚之前就养它,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它像拇指一般大,葛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它通体黄色,有黑色的斑纹,十分漂亮。它每天在玻璃缸里无声地游来游去,寂寞而绚丽。 
  目前,“拇指姑娘”肚子被太太用剪刀剪开了,它在雪白的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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