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实录-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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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的一天,庄、伍在南宁一酒店包房宴请林棋桐、李雪岚二人。席间,伍就进一步的技术要点向林讨教。林或许是好为人师,滔滔不绝地传授起来。庄大为不悦,一肚子怨气。李见林在泄密传绝招,怒责林不要乱说,林大骂李乳臭未干就不知天高地厚。最后,还是庄打圆场:“林老总息怒,您就是歇下也劳苦功高,我们的一切都有您的份。”
林、李自此结束“蜜月期”,形同路人。庄见林棋桐廉颇老矣无多大用,便一心投靠小李军师,重又“团结”伍,先后出资近100万元港币,将李拉拢得紧紧的。李乐得独发其财,接过巨款继续给他们制“冰”原料。
作别林棋桐,由于有庄、伍等毒枭巨款的巨大诱惑力,李雪岚索性离开南宁,一面通过上海的大学同学订购苯乙酸等原料,一面回到老家玉林市,找中学同学联系,租下了市郊福锦镇洋桥村的旧屋。在洋桥村,李雪岚俨然是一个小老板,招工雇员,搭锅垒灶,通过制“冰” 原料大捞油水。有一次,制“冰” 原料时出了意外,七名员工全部中毒,幸好是轻微,送附近卫生室都很快治愈。李自己也在一次搅拌热汁时被溅伤了左脸,过了几个月才消了疤痕。
好了伤疤没忘痛,李雪岚怕中毒后暴露毒窝,决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向毒枭们要来7万元港币的搬迁费后,于1996年12月将制“冰” 原料厂搬到了福锦镇的船埠村,重起炉灶。
1996年8月至1997年5月,李雪岚在南宁及玉林等地共制造了500公斤冰毒。与此同时,庄楚城和陈文艺又指使伍其昌、李生、李健、丘秀中等人,在惠州新墟镇宝嘉印花厂将这些在广西生产的液体冰毒制成390公斤固体冰毒,由伍其昌分四次运到广州、深圳等地交给庄楚城销售。
1997年5月,李在报纸上看到了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规定,上面把“冰”与海洛因同列为涉罪的毒品。他这才恍然大悟,于是不敢沾“冰”了。
庄楚城见李雪岚下定决心金盆洗手,也无可奈何。于是同年7月,庄楚城与陈文艺、伍其昌等人前往广西,在南宁市福兴酒店向李雪岚索要了整套化学合成冰毒的配方及生产工序。随后,庄亲自带钱与陈文艺、伍其昌等人一起转道上海,通过林棋桐介绍,从上海市联谊制药机械公司职工樊庆云处购得苯基丙酮、甲胺等制毒原料运往广东惠阳大亚湾,在澳头镇丘和家中制造冰毒。1998年7月,庄将化学合成冰毒的技术传授给丘和,并出资让丘在惠州新墟镇元洞村为其制造冰毒。到1999年4月止,丘共制造出固体冰毒700公斤。
武汉设厂
为了进一步增加冰毒产量,1999年,庄楚城决定在武汉开设液态冰毒加工厂,并选中由武汉本地人黄颜成主持。
黄颜成原为武汉市玻璃仪器厂工人,1988年停薪留职,在民权路开了家化工商店。1998年底,庄楚城的同伙曾运贵来汉购买制毒原料苯基丙酮,两人认识。1999年3月,曾运贵开出每月1万元的价码,请黄颜成在汉代理毒品加工厂。黄颜成认为“有利可赚”,当即答应。
1999年3月,黄颜成找到武汉染料厂,提出想租个车间生产药品。武汉染料厂是个特困企业,2000多名职工,负担很重,因此厂方想用车间租金来养活他们,再加上黄颜成说武汉话,深居简出,营业执照又是武汉的,全套证件都齐,在三民路还有一个药房。因此很快获得了武汉染料厂负责人的信任。7月,双方签订了租期一年的合同,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用该厂三个车间共400平方米。4月15日,曾运贵查看厂房,给了黄30万元。黄用这笔钱从红安买回四个反应釜、三个冷凝器、以及一个分馏塔,又从染料厂招聘了彭启发等六个工人及六个守厂人。紧接着,黄颜成分别成吨地购进各种原料。
1999年7月,地下毒品加工厂开工,曾运贵再次来汉,口教手授加工办法,第一批出“货”16吨。起初加工厂月产1吨,后来月产2吨、3吨,每次“货”一出炉便装桶,由孙柏槐驾驶自己的东风加长车运往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同时,曾明贵指使曾润笑租下公明镇长春花园后侧27、28号仓库存放冰毒,并以此为中转站,将液态冰毒陆续运到邻近的东莞市石排镇浦心二路140号、横山砖窑头新生村等地,转交庄楚城的另一手下梁旺,由梁旺和林鸿杰教授王松江、王桂良、郑锡泉、庄镇闻、“阿威”等人加工成固体冰毒,运往菲律宾的马尼拉市,由此流向全球。
武汉的这个毒品加工厂所使用的制毒设备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清一色的流水线作业,工人只负责搅拌、照看、包装等。幸好他们是要货就生产,不要货就休息,要是24小时不停生产,那制造冰毒的数量将是不可想像的。
至警方查获时,这个地下加工厂已送出30吨“货”。黄颜成从中获利上百万元,在汉口长堤街买下了一栋私房,也可能黄颜成深知身陷毒网,难逃法律制裁,于2000年与妻子离婚,儿子交给妻子抚养。但直到被捕时止,黄一家三口一直住在一起。
东莞加工
2000年1月,梁旺被香港警方抓获。为了逃避警方追捕,曾明贵通知林鸿杰等人马上关闭东莞石排镇的冰毒加工点,接着指使林鸿杰和郑锡泉各自重新开设冰毒加工厂。
2000年2月中旬,郑锡泉租下了东莞市石排镇东江大道14号厂房,招揽王振权、钟志权等人一起加工制造固体冰毒。郑伙同王振权、“老方”先后两次在东江大道14号加工厂内制造了308公斤固体冰毒和六桶约180公斤加入盐酸的液态冰毒,由钟志权分批送往东莞市常平镇,存放于郑自购的玫瑰花园第四栋别墅一楼内。2000年7月,警方将东江大道14号冰毒加工厂查获。为了毁灭罪证,郑一边指令王振权将六桶加入盐酸的液态冰毒倒掉,一边将308公斤固体冰毒从东莞常平玫瑰花园转移到王振权居住的石排镇太和中路55号藏匿。
与此同时,林鸿杰也继续在东莞横沥镇、石排镇等地疯狂地干着加工液态冰毒的罪恶勾当。2000年2月中旬,林鸿杰租下横沥镇恒泉路198号一、二楼用作固体冰毒制造场所,3月初又租了石排镇浦心二路244、246号两栋厂房,由王全在这里负责加工液态冰毒。3月上旬,林鸿杰、曾运贵、许志强、王松江等人将在东莞镇横沥镇恒泉路198号生产的约200公斤冰毒,用汽车运到广州交给庄楚城安排的买家;在这里,林鸿杰还伙同许志强、庄镇闻、王松江等人帮助郑锡泉加工125公斤冰毒,走私到菲律宾。2000年5月中旬,林自己出资让王桂良在其位于东莞石排镇砖窑头村的祖屋里开设冰毒加工厂,将300公斤液态冰毒加工成81公斤固体冰毒。6月中旬,林又在横沥镇北环路永盛汽修厂旁租下一栋两层楼房作为仓库,用来存放液态冰毒。
早在2000年4月,郑锡泉通过黄鸿新、郑荣昌介绍,用海船将郑委托林等人加工的125公斤固体冰毒从广东陆丰走私到菲律宾。同年6月20日,庄楚城指使曾运贵将一批在横沥镇压石冲管理区西环路5039号加工厂制成的固体冰毒走私到菲律宾,曾通过郑锡泉找到黄,黄介绍他所认识的郑荣昌。同年7月初,曾约黄、郑二人在深圳市罗湖区田贝四路东京酒家西餐厅商议走私事宜,双方约定,由郑荣昌负责联系海船将冰毒运往菲律宾。
2000年7月23日,庄楚城准备了一辆人货车停放在东莞市常平镇雄狮酒店停车场,由曾安排王松江、许志强将车开到横沥镇压石冲管理区西环路5039号,王、许二人伙同庄镇闻、黄良惠等人,用郑荣昌提供的大米袋,分装388公斤固体冰毒,藏于人货车尾厢,然后将12袋大米放在最上层作伪装。曾运贵亲自押车,伙同王松江、许志强将这批冰毒运到陆丰甲子镇交给郑荣昌。
但这伙毒犯万没想到过了不到一个星期,深圳市公安机关就迅速出击,将他们一一抓获,破获了这起全球最大的制造、销售冰毒案件。
幕后的冰毒皇后
庄楚城案破获后,警方怀疑:内地与香港警方连续破获的一系列特大毒品案,与香港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的有“冰后”之称的大毒枭李秋萍有关。
李秋萍,1955年生于上海,1962年随全家移居香港。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李秋萍就开始在香港从事制贩冰毒活动。1989年至1992年,李秋萍窜至大陆,组织指挥境内外不法分子在大陆设立冰毒加工厂,累计将上千公斤冰毒偷运到香港地区、日本、菲律宾等地。
据公安部禁毒局的一份材料统计,三年时间内,李秋萍先后在广东江门(投资500多万港币)、东莞(54万港币)、清远(127万港币)、福州郊区与福建长乐建立秘密的冰毒加工厂。
20世纪90年代初,香港警方曾经全力追捕过她。1992年,她以企业移民的身份移居加拿大,也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当警方准备调查她时,她突然失踪,当地法院于是对她进行缺席审判,冻结了她660万加元的资产,并发出通缉令,但近十年时间,李秋萍仍然杳无音讯。
庄楚城被捕后,有人爆出庄楚城系李秋萍前夫的新闻,但警方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仅仅是江湖传闻,不足为信。”
李秋萍生于1955年,2001年已46岁,而庄楚城生于1961年,年方40,相差6岁。
“你们有罪”
2001年 9月11日、12日,全球最大宗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冰毒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第一个出庭的是作为第二被告的、个子矮胖的曾运贵。受到检察机关指控的曾运贵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还交代,自己和第一被告庄楚城相识十余年,以前在另一名大毒犯梁旺(已被香港法院判刑)手下“干活”,1999年5月开始与庄楚城一同到湖北武汉开设冰毒加工厂。
曾运贵认为自己被抓后有一系列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配合警方前去抓捕郑荣昌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变卖房产和抛售股票积极退赃等。
对曾运贵进行了一个小时的庭审之后,第一被告庄楚城戴着手铐、拖着脚镣,步履缓慢地走进了被告席。公诉人在指控其参与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冰毒犯罪后开始发问:“庄楚城,刚才检察机关对你的指控你认罪吗?”“我没有参与过贩毒!”庄楚城突然提高嗓门,用广东话回答公诉人的提问。立刻,法庭上下一片愕然。对公诉人接下来进行的一系列提问,庄楚城总是用广东话回答:“没有。”突然,庄楚城双眼发红,一边挤着眼泪,一边带着哭腔告诉审判长,除了跟曾运贵、黄颜成等人认识外,他根本没有参与过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冰毒活动。
庄楚城说自己与曾运贵个人有矛盾,并指责曾运贵栽赃陷害自己。但庄楚城交代了自己曾因为贩毒,在澳门被判监禁三年,对庄楚城的审理仅持续了五分钟,公诉人最后向法官提出:“鉴于庄楚城拒不认罪,只能暂时中止对他进行法庭调查。”法警将庄楚城带出了法庭。
第三位出庭受审的是黄颜成,他除被指控犯有与前两名被告同样的罪行外,还被追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据黄颜成交代,在认识曾运贵之前,他曾在武汉经营一家化工门市部,后来帮助曾运贵租厂房开化工厂,主要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几位工人工资在内,曾运贵每月支付给我15万元人民币。”黄颜成交代说,自己每月工资只有四五千元,另外,从上海进原料时每月可从中赚取4万元差价。
在全部被告中,只有林鸿杰最“痛快”,他承认自己曾开过六家冰毒制造厂,案发后也没有重大立功表现,并称在内地制售冰毒过程中,从来没有见到过庄楚城。
除庄楚城、曾运贵和林鸿杰外,包括黄颜成在内其他被告都辩称说,案发前自己并不知道是在制售冰毒。
如黄颜成声称,曾运贵只告诉过自己“生产的是医药中间体”,他自己并不知道是冰毒。审判长质问黄颜成:“什么是‘医药中间体’?工厂是不是合法的?”黄颜成一下子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
而郑锡泉则交代,别人曾告诉自己是制造化妆品,他也没有见过冰毒成品。王松江也说他见过像冰块一样的成品,但没有谁告知自己是冰毒,在运输过程中他还以为是大米。王振权承认自己做后勤工作,只知道是化工产品。曾润笑说,弟弟曾运贵只告诉过他,仓库里放的是盐酸。王桂良、庄镇闻、许志强、郑荣昌和黄鸿新虽然说不知道是冰毒,但同时表示认罪。钟志权和黄良惠则既不承认案发前知道制造的是冰毒,也否认了检察机关对自己的指控。
但在铁的事实面前,任何狡辩都是没有作用的。
12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4名被告人中,庄楚城、黄颜成等八人被判处死刑,曾运贵等三人被判处死缓,黄良惠等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4名被告人同时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悍匪张君(2000)
常德血案(1)
2000年9月1日,一个炎热的夏末。
跟往常一样,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常德分行江北支行的运钞车从支行出发,到各储蓄网点收取人民币箱。
17点50分在收取10个网点共计2248万余元的营业储蓄款后,运钞车到达最后一个网点北站分理处。
车门打开,头戴钢盔、手持微型冲锋枪的押运经警肖卫东、王建国首先跃下运钞车分别把住车前后主要方向。另一位担任司机的经警周军坐在驾驶座上,防护运钞车的另一侧。
随后,两个出纳员——25岁的王平和29岁的李敬下车走进分理处。
不远处,出租车司机刘辉看见同行陈世清向他招手,于是便停车和他聊起了家常。
18:06北站分理处内。一个戴帽子的蒙面歹徒突然从后门闯进来,直冲到李敬和王平面前,举枪就朝王平头部连开数枪,王平当场死亡。李敬则被歹徒推出分理处。
分理处外的三个经警听到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