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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雾锁天途-第19部分

小说: 雾锁天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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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兰朝她做了个鬼脸。
  “你老吃猪肠,脸上敷再多的面膜也没用!要祛痘,就得先饮食清淡!”
  “呀,我还以为敷了脸,我能吃更多的猪肠了呢!”乔纳叫道。
  乔纳走后,莫兰将乔纳带给她的案件资料匆匆看了一遍,但一无所获,她只觉得那些案情报告比数学课本还枯燥百倍,她看了只想打瞌睡。哈欠连天的她决定用洗澡来解乏。
  洗澡的时候,她忽然想起父亲教过她的学习方法——假如课文的内容太多太杂,不妨自己提出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到课文中去寻找答案,这样不仅有助于理解课文的内容,也能充分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她决定试试。
  她对这三起案件提出的问题是:第一,案件发生在什么时候,第二,该案件有没有侦破;第三,死者的死因是什么;第四,案件中死者随身携带了哪些物品;第五,目击者或报案人的叙述;第六,几起案件中是否有相同之处,比如时间、地点、随身携带物、目击者、报案人等。
  带着这些问题,莫兰重新将案件报告看了一遍,并用自己的话作了整理。
  按照时间顺序来说,第一个死亡的是王小山。1992年4月8日晚上9点40分左右,有人看见她从D区水云路200弄里跑出来,先是神情恍惚地在马路边站了一会儿,随后她向两边张望,看上去就像是要穿马路,当时马路上人不多,多数人都没留意她,过了大约几秒钟,她突然两眼望着前方,一边脱衣服,一边嘴里叫嚷着什么直接冲向马路中央。她与一辆正巧开过来的面包车相撞,当场死亡。
  据司机回忆,王小山冲上马路时,背对着面包车,好像正在马路前方寻找什么东西。
  王小山随身没有携带任何物品,她脚上套着一双粉色的塑料拖鞋,上身穿一件白色长袖衬衫,里面没戴胸罩,下身只套了件灰色长裤,也没有穿内裤。她的头发很湿,肩膀处的衬衫上满是水渍。根据警方描述,她死亡时,嘴巴微张,眼睛瞪得很大,望向前方。——莫兰想起警察局那个反黑组花花公子说的话“她在看什么?”,是啊,她在看什么,仅仅是在发呆,还是在真的在认真注视着什么?
  案件发生后过了几个小时,即当晚11点,王小山的儿子陈牧野在医院停尸房确认了她的身份,警方将王小山的遗物交由其带回。两周后,该案以意外事故结案。这起车祸,警方认定王小山需付全责,但由于王家经济条件差,最后面包车的车主某国营工厂还是赔付了王家两万元人民币,这笔钱交由死者的母亲保管。
  因为该案发生在马路上,所以目击者众多。然而,所有目击者几乎众口一词,说的都是相同的情节,那就是他们看见王小山脱去外衣时,嘴里嚷着一句含糊不清的话,但是他们谁也没听清她在嚷什么。后来警方发现王小山平时说话就不太利落,因为她小时候曾经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一小截。
  莫兰很想看看王小山死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为什么有人一看照片,就会问“她在看什么?”是不是她当时被摄录的神情中带有某种暗示?可惜,大概是因为照片无法复印,乔纳的资料里没有照片。
  
作者:鬼马星 提交日期:2009…07…22 13:42  第二件案子发生在一个多星期前。7月20日凌晨三点,雷海琼的尸体在青风中学的三楼女厕所里被发现。她的死因显而易见,是被人用刀从背后捅死的,一刀毙命。死亡时间是当天晚上的9点至10点之间。值得关注的是,法医报告上说,雷海琼生前曾经遭受虐待,她的手、腰、腿上都有不少新的香烟燎泡,大腿上还有大片瘀青,根据法医判断,雷海琼死亡前已经有脱水迹象。
  根据案情报告上的描述,雷海琼陈尸的姿态颇为特别。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厕所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竖起食指,右臂放在身体的旁边。莫兰认为,人在被刀捅死时,身体正承受剧痛,无论如何都不太可能会有伸出食指这样的姿态。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为了迷惑警方故意为之,另一种是雷海琼临死前向警方提供的讯息。假如是第二种,那雷海琼想用这个手势告诉警方什么呢?我的手指?手指指的方向?还是——1号?
  如王雪所说,雷海琼随身的确带了一个包。包内的物品包括纸巾、口红、香水、眉笔、一个新的塑料袋、一支圆珠笔、一包话梅、三根橡皮筋和一张前天的报纸。包里没有钱包,也没有身份证、驾驶证,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说明其身份的物品。于是,警方不得不用最快的速度将认尸启示登上了报纸。
  次日清晨,也就是7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与其母亲一起来到了D区警察局,他们很快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诉警方,雷海琼不住在家里,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逢年过节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里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会来的。”雷海晨说。凑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风中学高二年级就读,只不过因为罹患先天性心脏病,他有部分时间都不得不在家自学。
  从警方对雷海晨之后的两次单独谈话中不难看出,雷海晨已经成为“雷海琼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警方照例询问了雷海晨在不在场证明。雷海晨告诉警方,案发当晚他独自在家,其母晚上6点至12点在某私人工厂打工,其父则在S市气象仪表厂门卫室值夜班,没有人证明他在9点至10点之间在家,但是当然,也没人证明他曾经出去过。
  警方对雷海晨的描述也颇为耐人寻味。“在进停尸房之前,他请求警方给其母亲提供一张椅子,以免母亲昏倒在地上;认尸的时候他情绪平稳,态度镇定,没有流泪,凝视尸体面部达1分钟之后才作出肯定的回答。自始至终未表露出悲伤、忧郁或愤怒的情绪,对于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十分合作。”
  该案件因为发生在夜里学校的教学楼内,所以没有目击者。报案人是学校勤杂工的女儿凌珑。据调查,凌珑跟雷海晨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融洽,同学反应平时两人经常在一起,雷海晨身体不适时,多半由凌珑送其回家。
  凌珑称当天晚上自己失眠,因此突发奇想到教学楼去转一圈——她自称这是她治疗失眠的惯用方法——结果无意中发现雷海琼的尸体。凌珑虽然跟雷海晨是同学兼好友,但是她说她不认识雷海琼,因为她从来没在雷海晨家看见过雷海琼本人或照片,雷海晨也从没跟她提到过他有这样一个姐姐。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
  揍辣辣瓜!
作者:鬼马星 提交日期:2009…07…22 14:38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7月22日清晨6点50分左右。案发经过没人看见,至今未找到目击者。当天清晨7点15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随即赶赴大理路18号。警方在工地上发现一男一女。女子已经停止呼吸,男子尚有气息,但后脑明显曾遭钝器击打。
  被害人随身携带一个女式拎包,里面的物品有牛肉干一袋、菠萝面包一个(保质期到7月21晚上)、花生糖一包、方便面一包、化妆棉一包、塑料绳一卷、财务空白报表10张、发带一根,花色布袋一个。跟雷海琼一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以确认其身份的物品,但警方很快就从那名跟刘玉如同时被发现的男子——高竞口中知道了被害人的姓名。
  被害人名叫刘玉如,现年45岁,本市人,是本市力容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高竞告诉警方,她跟被害人在前一天曾见过面,但那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之前两人不认识,他也仅知道被害人的姓名而已。
  刘玉如的死亡时间是7月22日清晨6点至7点,死因经确认为勒杀,凶器是两双X牌弹力丝袜,警方在高竞的包里将其找到,高竞称对此一无所知。高竞告诉警方,案发前一晚,他跟本案的报案人陈牧野约好清晨7点前在大理路案发现场附近碰头,但6点45分左右,他赶到工地后不久即遭到袭击,之后他就不省人事,直到警方到达为止。
  然而,陈牧野的说辞却与高竞并不吻合。陈牧野称他在案发当天清晨5点左右接到高竞的电话,高竞在电话里要求与其在大理路工地见面,说有一件跟陈牧野父亲有关的东西要交给他,不想等他赶到工地后,却发现受伤的高竞和被杀的刘玉如。陈牧野向警方承认,他认识被害人,被害人是其父亲的朋友,但他跟被害人之间从未有任何交往。
  警方似乎意识到陈牧野的父亲陈东方也是该案的相关人,在案件报告中专门附了一张陈东方的户籍档案复印件,并在后面补了一句“陈东方目前下落不明,正在查找中。”
  警方还核实了两人提供的证词。
  “陈牧野家的确在案发当天清晨5点左右接到过一个电话。电话持续了三分钟。经查来电是和平路小学旁边的一处公用电话。没有目击者。”
  “高竞于案发当天早上6点左右离开前进旅社,根据前台回忆,他之前未曾离开过旅社。他所在的旅社与和平路公用电话所在的位置相距约5公里——这一点可以证明不可能是高竞打的电话。”
  莫兰把整理好的资料反复看了两遍,才确定她下一步该做哪些事。第一,她要先弄清楚两个公用电话的位置。首先是和平路小学附近。清晨5点打给陈牧野的那个电话和一个多星期前导致陈东方失踪的那个电话都是从那里打出的,所以那里一定是个关键地点。另外一个位置是在大理路上,有人曾经在7月21日晚上用那里的公用电话打过计小强家的电话,还把计小强误当成了高竞,后来高竞用来电显示的方式打了过去,两人这才定好第二天大理路的工地之约。奇怪的是,那天晚上,那人怎么知道高竞会打过去?难道他一直都在公用电话旁边吗?
  第二,她决定去警察局跑一趟,想办法看看那些案件照片。首先她要确认王小山死亡时躺着的位置,因为这有助于确认,王小山正在朝哪边看,当然顺便也可以检查下照片上还有什么可疑之处。其次,她想看的是雷海琼死的时候,她的食指到底是怎么伸的,莫兰总觉得伸出食指这样的举动非常诡异。
  第三,她很想见见雷海晨,面对亲人的死如此淡漠,如果不是天生的冷血动物,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吧。会不会是雷海琼曾经做过什么对不起弟弟的事?
  
 晚上10点,莫兰听到父亲在客厅里打电话,不一会儿,父亲走到她房门口,轻轻敲了两下。
  “爸爸,什么事?”莫兰打开门问道。
  “接电话吧,是高竞。”父亲轻声道,同时朝她挤挤眼。
  啊,是他。
  莫兰赶紧关上房门,拿起了自己房间的分机电话。
  “高竞。”她道。
  “嗯。你还没睡啊。”果然是他的声音,听上去他好像有点不高兴。
  “你怎么啦?”她知道他今天是第一天在警犬管理处上班,“是不是在那里上班不习惯?空调坏了?”
  “不是。唉。”他叹了口气。
  “到底怎么啦?”
  “你应该去问你爸。我已经完成他交代的任务啦。”
  “那不是很好吗?”莫兰松了口气,坐到了床上。
  “完成是完成了,但我总觉得自己好像在犯罪。那条狗,就是叫警长的,它看上去很真诚,我觉得很对不起它。”高竞瓮声瓮气地说,“我最受不了动物那样看着我了,好像它把我当朋友,我却要伤害它。”
  莫兰格格笑起来。
  “想不到你的心这么软呀,高竞。你别担心,你不是在犯罪,你是在为警长好。如果它来我们家,我们会拿它当自己家人对待的,这不是比在那里呆着强多了?”
  “唉——”高竞又叹了口气。
  “好啦。还是说说别的吧,我爸今天是不是请你吃晚饭了?”
  “嗯。他请我吃了叫化鸡,还叫了啤酒。不过人家吃得好好的,你爸老是挑剔鸡烧得这个不到位,那个不够火猴,你说他是不是很烦,我觉得已经好吃得不得了。”高竞好像对父亲颇有意见,但莫兰一点都不生气,她只觉得好笑。
  “我爸自己是烹饪高手,所以到哪里都挑剔别人。跟他上饭馆,有时候是挺烦的。”莫兰想到了自己今晚整理的资料,“高竞,明白我要去两个地方,你陪我去两个地方吧。”
  “没问题,什么地方?”
  莫兰说了自己的打算。
  “嘿嘿,我们是天生一对!我也正好明天想去看看那两个公用电话的位置,正好一起去。对了,你顺便把复印的资料也拿来给我看看吧。”高竞起劲地说。
  莫兰本来想抢白他,谁跟你是一对。不是说我们现在是最好的朋友吗?但这时母亲在门外敲门。——“早点睡吧,莫兰,你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呢。”
  “知道啦,马上就睡。”莫兰大声答应了一句,随后关上了床边的台灯。
  “你爸催你挂电话?”高竞问她。
  “不是,是我妈催我睡觉呢。你今天去见过雷海晨了吗?”她轻声道。
  “见了。”
  “他看上去怎么样?变化大吗?”
  “变化总有的吧,长大了,但身体看上去还是很弱,好像风一吹就要倒。所以我想他不可能是凶手,因为在体力上,他肯定不是雷海琼和刘玉如的对手。”
  “那假如他有帮手呢?他没有不在场证明。”
  “那就说不清了。不过我想他假如真的是凶手,他的同谋不是凌珑,就是陈牧野。两者必居其一。”高竞自信满满地说。
  
作者:鬼马星 提交日期:2009…07…23 10:29  呵呵,打字打错了。
作者:鬼马星 提交日期:2009…07…23 10:39  10、相似之处
  
  第二天早上9点,当高竞赶到和平路20号的小兰鸡粥店时,莫兰已经端坐在窗边的一个空位上在喝冰豆浆了。他发现她看上去果真比前一天精神许多,白里透红的皮肤显示她昨晚睡得不错,乌黑的头发柔顺光滑说明她一早就洗过头了,她穿着件浅绿色带花边的窄腰连衣裙,右手腕上还套了个精致的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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