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藏ii:七步桥-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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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走上前来,将一个纸条交给了林涵,让他按照这个地址去找,上书:“濮市镇东山庙刀居士”。
“怎么,你不打算一起去吗?”
“你们小年轻的事情,我还是呆在家里就好。”
林涵收起纸条,冲着林孟挤挤眼。
一辆新的JEEP牧马人冲上了高速公路,往西南方向,一路开去。
林涵有些小心地开着这辆自己梦寐以求的好车,明敏和长绒棉在自己身旁,这是何等惬意,林涵甚至有点得意了,直到明敏磨蹭了半天,终于让他看了那条短信,这才暗叫声不好:果然,这一次还得牵扯上范启泽。
本该猜到的,这个混球范启泽,居然也跑去湘西了,他真是人生上的一个坎。
车身摇摆了一下,林涵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将车停在路边,认真地对明敏说道:“你还那么在乎他?难道他伤你还不够?你买车买东西的唯一目的是让我去帮他?”
明敏被林涵突然的发飙惊了一下,她没想到林涵会有这样的反应,看到林涵这个样子,她倒是有些后悔将短信拿给林涵看,其实林涵有自己性命攸关的事情,也没有必要为范启泽的事情而去浪费自己最为宝贵的时间,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短信,让她觉得自己和范启泽始终脱不了干系。
“我不知道,如果说我只是想去了结一些事情,又或者只是想和你呆在一起呢?”
林涵盯着公路前方,自顾自地说道:“其实你要是还那么在乎他,我都觉得为你不值,我可以帮你去找他,可这并不是为了你们之间的事,我有我要解决的问题。”
“你们不会为了我决斗吧!”
“别美了,我在GOV公司的薪水要他签字才能领呢!”
“……”
“这样吧,我还要加一个条件。”
明敏忙问道是什么条件,林涵搓了搓手,淡淡地说道:
“由于我该死的薪水还是没有领出来,这回的油费也得由你来出!”
这更多是像是玩笑话,林涵看着明敏又忙不迭地答应下来,心里说不上来的一种酸楚,即使不善言谈和遣词组句,可他也有种为别人做嫁衣裳的感觉。
林涵莫名地想岔开话题,想了半天他终于找到了一个交流的新突破口——长绒棉。
这条大狗不讨很多人喜欢,它太大了,包括它的个头和食量,最为恼火的就是自己的爸爸,当林孟发现长绒棉吃的东西比他们爷俩加起来还多的时候就一直很不平衡,于是就给长绒棉多加刁难,可关于长绒棉和自己的际遇,这倒是真的值得一说。
更为难得的说,明敏这女孩和长绒棉倒是相当的熟络,简直可以说是一见如故。听到林涵要主动爆料往事,连忙端坐起来听。
长绒棉也得意地抖抖毛,像是看林涵能说出什么来。林涵伸手拍拍长绒棉,重新发动汽车,开始讲述他短暂的人生中却惊奇的一段:
几年前,林涵参加了国家某个单位组织的搜寻一只失踪的勘探队伍的小组,这也是年仅18岁的林涵的第一次业务,经过几天几夜的折腾,他来到了戈壁,那是秋天,沙漠还没有那么热,而新疆的长绒棉正在采摘。
那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采棉工在火车站挤满了,林涵和工作组下来的时候,整个车站有如集市一般,热闹非凡,而林涵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自己的工作的。
经过几个小时的汽车颠簸,站在四顾无人的戈壁前,林涵傻眼了,即使跟着林孟学了几年,但是面对这种浩瀚的现场却没人教过到底该如何开始。
戈壁的生活枯燥而单调,而且那个小队失踪已经近一年,任凭队伍那些人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明敏听到这里连忙打断了话语,她没有想到林涵也有慌张的时候。
当然有过了,那时候的林涵看着风猎猎吹过荒原,空旷的大地和天连成一片,烈日当空照下,自己的心里头同样空空如也,常常是仍凭旁边人员怎么拍他,都回不过神来。
从这一天开始,林涵觉得自己老爸其实是一个严酷的资本家,而且是一个失败的严酷资本家,派给自己的第一个活就是这样。
实际上那一次他根本没有排上用场,只是在烈日下晒了一天,探雷一般在沙子石子堆里面转悠着,却毫无线索。
在傍晚的时候,他们进了戈壁深处,接近沙漠的边缘,很不幸的第一次来到沙漠的林涵就遇到了传说中的流沙,更倒霉的是,这时候离他最近的一个队员起码也有七百米。
“那时候我以为我完蛋了,除非那边的工作队员丢掉眼镜,然后撕开衬衣,飞快的把红内裤穿在外面。不过这不可能,我就那么一点点下沉。”林涵咋咋舌,那一刻还真是头发倒竖。
然后长绒棉这家伙就来了,天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就这样跑近了林涵,然后盯着林涵看着。
“它救你出来了?”
“当时我都绝望了,因为当时长绒棉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呆,十足地呆,好像是欣赏着我一点点下沉,却无动于衷。”林涵有点无奈,瞟了一眼长绒棉:“呶,就是这个样子。”
明敏转头看看伸长舌头大口喘气的长绒棉,这个样子挺像在傻笑,明敏嘻嘻哈哈地笑起来,长绒棉不知是否听懂了,也兴奋地叫了一声。
可在当时,长绒棉盯着埋了半身的林涵,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般,一口咬住他的衣服,开始猛地外拉,它的大肚皮让它不至于随着林涵一起沉下去,就这样,长绒棉一直拉着他,一直到队友赶过来。
“我这条小命算起来还是它救的,于是就给它取了一个配合当时季节的名字,而且带它回了家。”林涵不由得笑了起来,当初长绒棉回家的时候差点没让老爸给赶了出去,这么大的身子当然要配合相当的食量,即使知道了它还有特殊的能力,但是长年没有什么活可做的林孟还是对这头相当于两人饭量的大狗恼火不已。
“但是它毕竟救了我一命,于是它还是顺理成章的是我们林家的一员,我爸打算给它重新取名叫林富贵,不过它好像不乐意,第一次我独自去做事,却落了个这般失败的下场。最后还是得老头子亲自出马。”
明敏不曾想这狗还是林涵的救命恩人,被林家父子的事情弄得乐呵呵的,一路笑着。林涵有点得意的跟着笑,一时间好像阴霾尽散,忘了前面的路还有很多事情即将发生。
入了夜,两人找了家旅馆休息,林涵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安睡,范启泽身上肯定有很多事情发生,单从那张CD上来判断,就让人头皮发麻。这不是自己轻易就能对付的事情,如果让明敏知道这件事情,或者能够阻止她去找范启泽,可万一这个傻妹妹不听,该当如何?
林涵在床上辗转了半夜,好不容易才算有点睡意,正要阖眼休息,外面传来砰砰的砸门声音。
开了门,明敏穿着一身睡衣就钻了进来,一股脑地将灯全部打开,林涵大为不解,忙问是怎么了。
明敏盘腿坐在床上,铁着脸庞却一言不发,手心摊开,那颗在酒吧里神秘女人给的白色豆子赫然就在掌心。
“怎么了,这个豆子怎么还在?”
明敏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用手剥开了豆子,上面写着三个字——范启泽。
好,很好,原来那个女人和范启泽还有那么一手,并且她还不辞辛苦地将这个玩意儿交到明敏手上,出于什么意图不知道,但是这样的事情却省下了给明敏听那盘鬼叫的CD。
明敏将豆子皮重新包好,嘴唇一咬,说道:“我一定要问个究竟!”
看来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了,林涵极其苦恼地抓抓脑袋,满口答应要帮明敏,让她先回去睡觉,明天大早就出发。
“不,我不回去了,我就睡这里了。”
“为什么,你不怕我看到窗外的月亮变成狼人吗?”
“我怕,那天那个女人的样子老是浮现在我面前,让人全身冰凉凉的。”
明敏灵巧的钻进被子,林涵老老实实地找出毯子,准备在地板上将就一晚,不料明敏却让他来床上睡。
林涵啊一声,呆立着不敢动弹,明敏将脸半藏在被子里,用一双大眼睛盯着他,嘴里小声的说道:“就在这里睡,但是不能变成狼人。”
见了这番景象,林涵木然地躺在明敏边上,直勾勾地看着天花板。这时候明敏又补充了一句:“我知道你是好人。”
林涵差点泪流满面,这回收到传说中的好人卡了,有谁愿意当好人啊!他只好一声长叹,继续保持着直挺挺的姿势,等待天亮。
明敏的一只手伸了过来,轻轻地抓着林涵的手,很正经地睡着了,林涵深吸一口气,关上灯,睡觉!
早上醒来的时候,林涵还是保持着一个僵硬的姿势,明敏的手还是握在他的手中,不过早就捂出了汗,这一夜漫长得不可想象。
林涵慌忙爬起来,蹑手蹑脚地出了门,走到车前,静静地呆在车上,和长绒棉一起等着明敏下来。
许久,明敏才揉着眼睛从旅馆中走了出来,见到正襟危坐的林涵,不满地抱怨了一声:“怎么出来了也不叫我一声啊?”
“没事,你多睡一点,我在查路线!”林涵七手八脚地将地图拿出来,装模作样地翻阅着,明敏钻进车里,将GPS打开,再将林涵拿倒的地图转过来,正色说道:“你就别分心了,我们出发吧!”
“哦,好,马上出发。”
二人一狗继续往前,很快就进了湘西的范围了,四周的山脉平白的变得高耸得多,喀斯特地貌和路边时不时出现的苗族老婆婆勾住了明敏的目光,像个孩子一样隔着车窗,惊呼着每一个发现。
新建的高速路边上车辆并不是很多,林涵也少有地放弃了自己理智态度,将车速超过了规定范围,再过几个小时,他们就会到达第一个目的地——濮市。
景物嗖嗖地往后退去,明敏开始有点应接不暇,眼睛也有点累了,可在一个出口处,一个站立在围挡旁边的女人却死死地勾住了明敏的眼神,这个身影似曾相识,可车速太快,让明敏没法仔细去看清楚。
明敏使劲地回忆起这个女人,突然脑中冒出了那个寒冷的天气里出现在酒吧的那个女人,那一袭白衣和惨淡的脸色,还有一双死人般的黯然眼神,像是定格一样地在明敏脑子里面重合起来。
那朵血做的鲜花,在心头再一次绽放,这个结论莫名地让人心中生出一股寒意,明敏拍打着林涵,让他停车。
林涵被她拍得心烦意乱,问道什么事情,明敏结结巴巴地说道:“是那个酒吧里面的女人,我看到她了,就在刚才那个出口!”
“你一定是眼花了,怎么可能呢!”林涵能够感觉到明敏不是说谎,可另一种不祥的感觉却让他说了个谎。
“你回去看看啊!”
“妹妹,这是高速公路啊!你让我怎么回去,逆行?”
明敏见没法退回去,只好仍由林涵继续往前行进,自己有些颓然地倒在座椅上,那个女人将标有范启泽字样的豆子给了她,会说明什么,而她出现在这里,那又说明什么?真是晦涩的迷,这些更像是吸引自己去找范启泽的原因,而不是那个人本身。
下午的时候,汽车转进了小公路,再转进乡道,这俩新牧马人的首航到达了目的地,停在濮市的街上。
林涵下了车,使劲伸了伸懒腰,将老爸给他的地址看了看,拉住一个过路人问起来,见林涵操着本地话,那人翻翻白眼道:“东山庙都不知道,你是外地人啊?”
说完随手一指,指向一座寺庙,随即甩手走掉了。
东山庙就是在濮市几乎随处都能看到的地方,它是一座古寺,但是却建在河对岸,想要过去,必须坐船。
林涵瞄着那寺看了半天,再找了一人问了渡口的地方,就要往那边去,明敏没有下车。
“走啊,办完了这个事情,好去找范启泽经理,我得讨薪,你得讨情债。”
“我想带着长绒棉。”明敏磨蹭着,怎么都想带着长绒棉,这算是她的直觉,这比林涵的直觉要难以琢磨得多。
“带上它的话,我估计没有船肯载我们吧,怕把其他乘客吓到水里去。”
明敏在包里摸索一会,掏出一张百元钞,得意的在林涵面前晃了晃,然后系好长绒棉的绳子,优哉游哉地往渡口走去。
林涵不服气地跟在后面,嘴里说道:“不要以为钞票是万能的,我们濮市人民脾气倔着呢,不吃你这一套!”这一路过去,明敏倒是赚了不少眼球,一个漂亮姑娘带着一条罕见的大狗,镇上倒是没有出现过这般情景,茶馆里头的老头们纷纷站了出来,看看这热闹。
“好大一条土狗啊,估计得百把斤。”
“快赶上年猪了!”
让林涵失望的是,船老板没有继承濮市人倔强的性格,接过明敏手上的钱,乐颠颠地解开锚绳,带着他们渡江去也。
林涵拉着长绒棉站在船头,看着江水被船划开,冬天的江水浅,水下的卵石都依稀可见,明敏和船老板费力地聊着天,而林涵眼神飘忽,只看着江面波光粼粼。
船到了江心,长绒棉一下变得暴躁不安,冲着水下嚎叫起来,身子紧绷,像是要冲下去一般,林涵见状,连忙按住它,探出脑袋往水下看了看。
心中漂浮着一个深灰的影子,在波浪晃动下时隐时现,林涵揉揉眼,更加仔细的观察着,那灰影像是在翻转,不一会就打了个转,像是一团水草一样的东西慢慢散开,随后一张青灰的脸显现出来,那水草般的东西就是头发,那张脸像是纸糊的一样,保持着一个怪异的表情,似笑非笑。
娘的!林涵暗叫一声,连忙缩回脑袋,明敏看到长绒棉的表现也走出船舱,问道是什么事情。
下面好像有个人!林涵大声喊了一声,船老板听了连忙停下柴油机,沿着船帮四处查看,可不论再怎么看,也找不到林涵所说的人影,那个灰色的影子好像钻进了泥沙里面,平白地消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