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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活尸之死-第49部分

小说: 活尸之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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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我以为这是和遗产继承有关的谋杀。先是史迈利爷爷被人下毒,而我遭受池鱼之殃。事实上,发生了茶会下毒事件后,史迈利爷爷毒发身亡,接下来,收到‘SECOND DEATHS’恐吓信的继承人约翰也死了。这怎么看都像是为了谋夺遗产而犯下的连续杀人案。
  “不过,我暂且不提这个,先讲我自己是怎么死的。茶会上提供的茶点,我只吃了一样——就是史迈利爷爷给我的巧克力。一开始我以为是那巧克力被下了毒。不过犯人是用什么伎俩,让预定谋害的对象确实将特定几个加有砒霜的巧克力吃下肚的,这我就不清楚了。我完全失了主意,一时之间,我还认定是叫我吃巧克力的爷爷选择我和他一起共赴黄泉呢!”
  史迈利皱起眉头,好像在说:这怎么可能?
  “我不知道。我的确是自杀身亡的,但我可没想过要把你给牵扯进来。”
  “啊,是这样呀!我相信你。不管怎样,我才吃两颗就吃到有毒的,这实在太巧了,这个犯罪计划也未免太粗糙了,可能性不大。于是我后来试着朝红茶的方向去想,这是我和哈斯博士讨论出来的结果。我们想到凶手可能是在砂糖里混入了砒霜,不过,当时在饮料中加糖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赤夏、约翰和莫妮卡三人,他们都没有中毒的迹象。我真是百思不解啊,隔天我去现场调查,但餐具都洗好了,实在不知道自己要查什么?要怎么查?我就只能在嶎房里转来转去。
  “然而一切都太巧了,就在抬错棺材事件发生后……”
  “抬错棺材事件?”崔西问道。
  于是葛林道出了今天中午发生的阿富汗猎犬和“猎犬”先生两具棺材被送错地方的事。

  诺曼的表情比刚才更害怕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失误似乎铸成了大错,讲话开始结巴起来。
  “……那、那个时候我从储藏室里拿来的是错的罐子。我在储藏室里看到一个罐子,虽然放的地方和玛莎说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不过,看了看上面的图案,我想应该就是玛莎说的青豌豆罐子。拿去厨房的途中我有打开盖子来看,里面装的是像面粉的白色粉末。于、于是,我就把它放在厨房的架子上,结果手一滑,罐子就掉到下层的架子去了。因为盖子没盖紧,里面的粉末有些被撒出来……原本放在下层的砂糖罐里面也混到了一些白色粉末,不过,因为玛莎没注意到,我也就没有吭声。我可不想挨骂,谁知玛莎才瞥了一眼罐上的图案,就知道那是辣椒,也不看里面装什么,就立刻叫我拿问去换。我、我松了口气,马上冉去储藏室里拿另一个青豌豆的罐子给她,那个辣椒的罐子,我就拿到阁楼的房间里,放进杰森的玩具箱里,后来自己也忘了……”
  葛林接着说下去。  棒 槌 学 堂·出 品
  “有问题的砂糖罐因为被玛莎不小心打破了,所以装在里面的东西也就无从查起。不过,我在放砂糖罐的夹板缝隙间,发现了一些和砂糖不一样的白色粉末,而且把它刨了出来。因为巧克力这条线索陷入胶着的我,想到有可能是砂糖罐里被下了毒,所以朝着这个方向去查。问过玛莎厨房里发生的事之后,我就推测这些粉末可能是从诺曼拿来的辣椒罐中撒出来的。
  “如此一来,那个辣椒罐里装着的白色粉末,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了。果不其然,那是用来灭鼠的砒霜。我打国际长途电话到意大利,问了知道两个罐子始末的洛克。小气的洛克把减鼠剂和面粉一样另外装进辣椒罐里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会有什么‘不时之需’,我也不知道啦!他说灭鼠剂是从史迈利爷爷用来自杀的袋子里拿的,他分一半出来移到罐子里放。洛克坚称两个罐子放在储藏室里完全不同的地方,应该不会搞错才对,但电话这头的人就是因为那两个‘应该不会搞错’的罐子才死掉的,想不到吧!”
  葛林嘲讽的言词并没有造成笑果。崔西非但没有笑,反而是一脸困惑地提出质疑:“砂糖罐里混到了砒霜,这可以理解,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怪了。你刚刚不是说在饮料中加糖的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三个人吗?”
  “对,我的确这么说过。那时还不知道辣椒罐里有砒霜,只是假设砂糖有可能被人下毒的时候,这个事实就马上推翻了我的假设。有加糖的饮料有四个人喝了,但却只有我死了,这要作何解释?事件发生后我问过赤夏,她坚称自已有喝加了糖的牛奶,我也有确认约翰和莫妮卡在我毒发身亡的当下还是健健康康的。”
  “葛林,对不起。”赤夏好像要哭出来似的说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死了,不知道你这么烦恼,还一直耍性子,说谎骗你……”
  “没关系啦!赤夏。我问的手法也不好,业余的侦探果然还是不行哪!因为某件事,”葛林故意避开那件事不提,“虽然赤夏坚持自己有喝加了糖的牛奶,不过事实上,她是从窗户把牛奶给倒掉了,一滴也没喝,我是从残留的奶渍发现的。那又如何呢?赤夏没喝所以没事,这是当然的。那当着大家的面把饮料喝下肚的约翰和莫妮卡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我有个奇怪的想法。我的确是中毒死亡了,但后来又醒了过来,在脸上化妆、做防腐处理,一心想隐瞒自己是个死人的事实,而且身边的人也被我的伪装给骗了,把我当成活人看待。换言之,我的的确确在那场茶会中毒身亡,但周遭的朋友却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件事。也就是说,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约翰和莫妮卡的身上。”
  “他们也都是死而复活的?”崔西讶异地反问葛林,不过话题中的主角莫妮卡本人从刚刚就一副什么都没听到似的,只是微微地笑着。“我想到两种可能,一是他们在茶会上中毒身亡,或者,是不是他们在茶会之前已经死掉了,所以喝了毒饮料也没事?死人的肉体已经死了,所以没有痛觉,对毒也不会有反应。对安眠药也是。那时詹姆士为了要捉笑笑,在约翰的红酒里下安眠药的时候,同样喝了红酒的哈定律师睡着了,但约翰却能四处走动,原因就是他当时已经死了。”
  “约翰不是被刺死的吗?”
  “嗯,那件事我等下会照着顺序一一说明。先回到刚刚的话题,辣椒罐的事件让我知道自己的死纯粹是个意外,因此我对整起事件的看法也就必须完全改观,也就是说为了谋夺遗产而连续杀人的事,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其实我和哈斯博士讨论过史迈利爷爷服毒事件是否为他杀的问题,但却完全说不通。哈斯博士曾说过,如果我没有被下毒害死,爷爷的死因看起来很明显是自杀。然而,因为我的死因的确只是个意外,所以那个谋杀我和爷爷的虚构人物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巴利科恩家族成员的犯罪指数,一下子变为零。”
  “可是,约翰的的确确是被杀掉啦!”崔西还是执拗地紧咬着不放。
  “我知道啦,那约翰的情况要做何解释呢?从茶会的砂糖罐被混到砒霜这件事来看,我怀疑约翰在茶会当时,或是在那之前就已经死掉了,而且我决定用这种观点重新审视约翰的一举一动和整起事件。
  “当产生这种想法,显示约翰已死的各种迹象就一一浮现了。从那次茶会之后,约翰就变得尽量避免跟人接触。史迈利爷爷都快咽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还窝在大理石镇的旅馆里足不出户。伊莎贝拉,你最后一次和约翰亲密接触是什么时候的事?”伊莎贝拉因为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显得张皇失措,结巴了起来。赤夏代替语无伦次的母亲回答道:“因为我引起的棺材暴冲事件,约翰的下巴被撞到的时候,妈妈不是有在他下巴的伤口上夸张地亲了一下吗?”
  “啊,啊啊,对哦……”
  “亲到的感觉如何?像不像亲到死人的感觉?”葛林问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
  “啊?呃、嗯……不会啊,就很平常吧……”对亲惯了的伊莎贝拉而言,这种问题也是前所未闻吧。
  “那么这就是确定约翰还活着的最后时间点了。之后,约翰就变得避免跟人接触了。我也是死人,所以约翰的心态我非常了解。因为体温变低了,所以不想被人碰触;因为害怕身体内部腐烂,所以也不吃东西。说到腐烂,即使什么都不做,身体也会逐渐败坏,所以约翰也对自己的身体做了防腐处理吧?之前,詹姆士注意到地下室的防腐剂被人偷用,所以曾经问过我。那时我以为自己做防腐处理的事露出马脚了,慌张不已。后来才想到约翰也偷偷地在做防腐处理,用防腐剂保存自己的肉体。”
  “可是,如果只是单靠行为举止就判断他是死人,实在没有说服力。”崔西反驳道。
  “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证据——不,应该说是眼睛看不到的证据才对。命案发生时,我们不是想不透为什么办公室里的所有指纹,包括约翰的都被擦掉了吗?如果从约翰当时已经是死人的角度去想,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因为是死掉的人,所以一开始根本就不会留下指纹。约翰的办公室一直都维持着早上刚打扫过的整洁状态,所以任何物品上都不会留下指纹。喂!博士,没有指纹就可以证明他是死人吧?”
  “嗯,活人皮肤纹路的隆线会不断分泌微量的汗液。手指头碰触到手掌、脚掌以外有皮脂线的部分也会粘到油脂,当这些汗液或油脂留在物品表面时,就会变成指纹,如果细胞已经死亡的指纹话——”
  “这些我都知道。”崔西不太高兴地说:“所以,为了在办公室留下欧布莱恩的指抆,詹姆士不是还拿尸体的手指去沾自己脸上的油脂吗?”
  “不,就像刚才所讲的,他这样做反而教人起疑。死后经过数日,连防腐处理都做过的尸体,就算醒过来了,有可能留下那样明显的指纹吗?”
  “可是人刚死的时候,还是会分泌出汗液对吧?”
  “那倒是。虽然个体已经是临床死亡的状态,但汗腺细胞还能存活一段时间。所以死后的十几个小时之内,皮肤还是会出汗。”
  崔西一副“你又知道了”的表情,但葛林并没有因此而退缩,继续说下去。
  “这反而成了我们了解约翰状况的绝佳线索。约翰不是有一只怀表吗?他把那只怀表怎么了?”
  崔西依旧一脸狐疑地说:“那只坏掉了的怀表吗?约翰逃走前把它从西装背心里取出来,放在‘黄金寝宫’的小桌子上了。现在还由警署保管着啊!”
  “没错。约翰用自己的手握着那只怀表,把它放在小桌子上,可是却没有在那上头留下任何指纹。这要做何解释?我们还在怀疑‘面罩人’的时候,有问过哈斯博士怀表上头的指纹,但哈斯博士的回答是什么指纹也没有。从摄影机拍到的约翰动向来推测,他被杀的时间是大约快接近十一点的时候,若真是如此,他摸到怀表的时候才刚死亡不到一个小时,照理说还有排汗功能,那么怀表上应该会留下指纹才对。像这样完全不留指纹,不就意味着他已经死亡超过十几个小时,不再排汗,皮肤已经干掉了吗?我觉得是这样。”
  “所以你是说约翰早就死掉了,那晚的刺杀事件是场骗局啰?”
  “等一下,在那之前,我们再探究一下约翰的心态。这次事件和一般谋杀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扯上了死人复活的事。因为死人复活了,所以案情变得复杂。若是普通的谋杀案,只要推究一下犯人的心理。就可以找到破案的线索了,可是这一次的事件,被害者是死了又活过来的人,如果不掌握他们的心理,是无法明白真相的。我遵照哈斯博士的指示,试着推敲死者的心理——因为我也是死掉的人嘛!用这种立场去思考,就发现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遗嘱那件事。”
  “遗嘱?你刚刚不是才说起谋杀案和遗产继承无关吗?”
  “我现在说的不是史迈利爷爷的遗嘱,而是约翰的遗嘱。那是他事发当晚叫哈定过来,仓促之下立定的。那遗嘱实在教人匪夷所思。”
  “约翰的遗嘱……怎么了?”
  “那份遗嘱的内容是他把全部的财产留给伊莎贝拉,同时承认她腹中的胎儿是自己的骨肉。这不是很奇怪吗?如果要留财产给自己的孩子,和伊莎贝拉结婚就可以啦!约翰本来就没有太太,没有小孩,只要结了婚,就算没立遗嘱自己就意外身亡了,财产也可以顺理成章地过给他们不是吗?”
  “约翰是因为收到了那封恐吓信在担心害怕吧?”
  “如果是这样就更奇怪了。立遗嘱也很费事,既然要花同样的精神,时间,他可以选择马上结婚啊!为什么却选择立遗嘱呢?人结婚是帮自己的未来有所期待,而立遗嘱则是预期自己即将死亡——约翰选择了后者,不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未来吗?换言之,因为约翰在那个时间点就已经死了,所以他才会做这样的选择。
  “更进一步推敲约翰的心理,就可以了解他的生死观。约翰在那场墓园改造计划的晚餐会上曾经说过,死人是失败者,在这世上享受财富的活人才是胜利者。而且隔天茶会上大家谈论死生观,聊到‘往生术’这个话题时,他自己也说,不认为对财富的执念是魔鬼的诱惑,‘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死了,还是想要拥有财富。’”
  哈斯博士补充说:“他在引述杰克·伦敦的《约翰·巴利科恩》时,还说他很能体会即将死亡的人无法永远拥有不灭土地的那种悲哀。”
  “嗯,对约翰这种生死观有所了解后,就可以看出整起事件的端倪。如同我刚才说的,约翰在茶会当时就已经死了。那么,是什么驱使死而复活的他做这些事呢?”
  “即使死了也想要拥有财富?”崔西说道。
  “没错。不论约翰是生是死,这是他一贯的人生观,可是另一方面,他充分认知到活着的人是胜利者,而死掉的人是失败者。已经死亡的他无法自由地享用财富,只不过是一个日渐腐朽的失败者罢了。”
  “那他应该就不会执着于财富啰!”
  “不,尽管如此他依然执着,对他而言还有一个方法。那是唯一可行的路。”
  “唯一的路?”棒 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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