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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活尸之死-第6部分

小说: 活尸之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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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说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个无神论者,美国的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倒比较吸引他。“分得那么清楚,怎么开葬仪社啊?”这才是他的真心话。
  在那之后,史迈利的墓园不仅扩充设备,还把拥有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整理得美轮美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名声之响亮,不仅大理石镇,在整个州都声名远播,甚至有人不远千里地捧着钞票上门来签约呢!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依附在这座大墓园底下讨生活,史迈利更被推上了村长的宝座。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它国家很多,葬仪社老板当市长、县长的例子并不罕见。
  就在众人以为他应该还得起在伦敦欠下的借款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对葬仪社的生意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的事业企图心只是出于想跟伟大祖父一别苗头的心理的话,这样就不难理解了。六〇年代以后,史迈利把他的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交代了事。结果,史迈利个人的财富是增加了,墓园本身却没有扩大到全国级的规模,不过至少它没有辜负“全州第一”的盛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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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葬仪社成了巴利科恩家的事业,代代传承了下去。但说到谁要来承接史迈利的衣钵,这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总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劳拉。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劳拉帮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该怎么说呢?天生具有艺术家纤细气质的劳拉似乎受不了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大家都是这样传的。
  劳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长女洁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德里克·欧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最后客死在日本。所以现在遗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另一方面,劳拉自杀后,史迈利在一九五〇年跟传言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莫妮卡不论就聪明才智还是教养都比不上劳拉,不过她可比劳拉美上了好几倍。听说她就是在墓园内的天主教堂打杂时被史迈利看上的。婚后,莫妮卡马上生了对双胞胎,取名为詹姆士和杰森。双胞胎之一的杰森受到信仰虔诚的母亲影响,成了天主教神父,却在越战归来不久后就去世了,因此莫妮卡的儿子只剩詹姆士一人。被双胞胎兄弟单独留下的詹姆士,选择了在墓园工作的老路。
  现在留在微笑墓园的三个孩子,认真说起来,就属约翰最有乃父之风,最得史迈利的真传。     棒槌学堂·出品
  约翰一开始很排斥继承葬仪社的家业,他成了医生,自己在波士顿开医院,却因经营不善而在一年前返回了墓园。即使如此,史迈利还是相信约翰遗传了自己做生意的本事,把墓园的经营权交给了他。然而,王位的转移是不可能那么平顺的。约翰大概看父亲这个土皇帝作威作福觉得很不顺眼吧?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然后史迈利病倒了,约翰总算得以发挥自己在殡葬业上的天分,慢慢地把个人的经营风格展现出来。这下子,质疑约翰会不会做生意的声音也变小了。别看他算盘打得很精,偶尔也会做出孤注一掷、血本无归的事,只能说是被鬼附身了吧?
  跟约翰比起来,威廉比较像母亲劳拉。他对做生意没兴趣,反而钟情于艺术。从学生时代开始,威廉就花了大笔金钱在戏剧上,到现在他仍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期望有朝一日能从墓园经营者变成一名演员。
  至于莫妮卡的儿子詹姆士,则跟劳拉的孩子是完全不同的典型。他天生就是个工匠,若论到尸体的修整及防腐技巧,他可说是东部的第一把交椅,只是他的性格有点扭曲,能否成为一名好的墓园经营者就有待商榷了。
  如果史迈利就此咽气的话,墓园百分之九十九会由约翰继承吧!但偏偏他们兄弟又不是那么的团结,所以巴利科恩家和微笑墓园的前途可说是多灾多难啊!
  总之,在大展经商才能的清教徒以印第安人的墓石为舞台安排了一场骗局后的两百年,墓碑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这里跟二十世纪大部分的城市都不一样,正好颠倒过来,是活人依附着死人过生活的。就像字面上的意思一样,“墓碑村”成了一个到处都是墓碑的村落。
  而站在这坟墓之村的至高点掌控一切的,就是微笑墓园和开设葬仪社的巴利科恩家族。 




   

第四章 微笑墓园的微笑







   “耳语墓园的一切都让人感到好奇,其中又以耳语这件事最引人遐思。”

               ——伊夫林·沃(Evelyn Waugh)《耳语墓园》(The Loved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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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夏打了个大呵欠。并不是墓碑村和巴利科恩家的漫长历史让她感到无聊,而是坐了一整天车,长途旅行的倦怠开始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也难怪花了三天时间才回到墓碑村的赤夏反应有一点冷淡,只觉得这村庄又小又旧,让人昏昏欲睡,提不起劲来。
  进入市区后,灵车稍微减慢了速度,这才看清楚街道的样貌。永远跟不上时代是一件好事。这里随处可见让人印象深刻的第二帝政样式屋顶,以及镇上木工用雕刻刀造出来的哥德式木造住宅,街道酝酿出的气氛足以让狂热的建筑史学家愿意埋骨于此,可是在赤夏的眼里,它只不过是个连迪斯科都没有的荒凉小镇。然而,即使是她也注意到了,跟前面经过的其它新英格兰城镇相比,镇上卖供花和刻墓碑的店多出许多。
  脑筋一动肚子就会饿是赤夏的坏习惯。就要离开镇上的时候,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刚刚看到的圆锥形屋顶好像一支支可口的薄荷冰淇淋。
  “喂!葛林,去吃点什么吧?”赤夏拉拉葛林的袖子。
  离开市区,在二三号公路旁边出现一个霓虹招牌,上面写着“十字路口咖啡馆”。然而葛林并没有减缓车速,因为再经过四个路口,然后再开个两英里就可以看到微笑墓园了。
  “忍耐一下。坐灵车去殡仪馆的家伙是不会肚子饿的。”
  “去你的,我又不是死人!”赤夏嘟起了嘴。
  说着说着,两人的灵车已经抵达微笑墓园了。
  至今为止,有数不尽的灵车和载着悲伤家属的豪华厢型车通过微笑墓园正面的拱门,然而,庞克打扮的男女驾驶着粉红色的灵车到来,这还是头一遭。在通过正门之前,葛林刻意看了一眼挂在上头的招牌。上面画着菱形且前后被截掉变成六角形的传统棺木,棺木中央的百合花和微笑的嘴是微笑墓园的标志,标志上用矫揉造作的文字写着可笑的标语:“微笑开启天堂之门”。不管是标志还是标语,葛林都不是很欣赏,不过,一般伤心的家属视它们为一种救赎或是慰藉,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车子快速辗过碎石子路朝殡仪馆前进。这座殡仪馆也颇有看头。不愧是非常讲究硬件的史迈利(开殡仪馆的一定要把坟墓弄好——也就是说,他一直把帮死人盖个舒适完美的家当作是自己的天职),殡仪馆彻底展现了对美国宫殿建筑时代的缅怀。换句话说,在这里随处可见他对自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开始,历经狂乱的二〇年代(爵士年代)(注:【13】着有《大亨小传》的美国小说家费滋杰罗,将二〇年代的美国比喻为 “爵士年代”(The Jazz Age)。而费滋杰罗笔下的“爵士”,其实描述的是美国社会当时纸醉金迷的现象。),直到华尔街的经济恐慌才宣告结束的美国富豪奢华生活的向往。
  实际上,殡仪馆是参照爵士年代最有名的大富豪范德毕在纽波顿的夏日度假山庄盖成的。(注:【14】这座豪宅名为“The Breakers”,位于罗得岛的纽波顿市(Newport,或译作新港市),是美国铁路大亨范德毕(Vanderbilt)家族所有。)
  这座大宅邸继承了范德毕景仰的、同样也是建筑狂的路易十四的法国文艺复兴的特征,姑且不论一般人是否有像范德毕那样的财力,不过,与其作为私人宅邸,它其实更适合成为公共建筑,由此可见史迈利确实眼光独到。
  初次造访的人,首先会被屹立在坚固立方体建筑物前的六根圆柱所吸引。圆柱的造型十分特别,是古希腊风的哥林多式圆柱,优美地排成一列,好像在保护或遮掩精雕细琢的大门。这让人想要一探神之国度的建筑结构,正好跟史迈利的理念不谋而合——他认为“必须有个缓冲地带,让人不会一走进殡仪馆就联想到死亡”。不过,碰上葛林这种别扭的人“光是建筑物正面用粗体埃及象形文刻成的浮雕,就让他觉得好像走进了骄傲自大的老银行,会将它批评得一无是处也就不足为奇了。
  换个角度来看殡仪馆的特征,简而言之就是“大理石和金光闪闪”这八个字。是的,那大理石使用之阔绰大方,确实叫人叹为观止。建筑物的外观(包含方正的建筑物整体和圆柱在内),当然全是用白色的大理石砌成的,正门大厅和阳台用的是赭黄色的大理石,餐厅是粉红色的,至于壁炉架和祭坛则是桃色花纹的大理石。这座殡仪馆就算被誉为“大理石之家”也是实至名归。庄严稳重的它,充分利用了墓碑村盛产大理石的当地优势。
  在黄金的使用上,同样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受限于殡仪馆这种建筑本身的个性,它当然不可能像范德毕家的豪宅那么金碧辉煌,尽管如此,内墙的重要角落全贴满了金箔,巧妙雕刻而成的镜板也用混合了黄、绿、红颜料的金子,精心呈现出颜色的微妙变化。黄金的闪耀光芒让摆满各个房间的雕像——诸神、妖精、天使、半人半马、森林之神等都更为醒目,也酝酿出远离尘世的脱俗气息。如果美国存在着所谓的封建领主的话,应该是指范德毕家族这类的人吧?不过,史迈利·巴利科恩在盖这座殡仪馆的时候,肯定也觉得自己就像个封建领主——只不过,他领地内的子民以死人占了大多数就是了。
  粉红色的棺材车开进殡仪馆旁边的停车场,插入已经停在那边的几辆灵车中间。葛林和赤夏一下车就直接往殡仪馆走去。
  进入正门大厅,抬头望见天花板上以手持小号的二级天使“主司知识”作为装饰的枝形吊灯,葛林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在那部老电影里,盛装打扮的轻佻姑娘和风流倜傥的俊俏男子,双双从这种吊灯下面走过,欢欣鼓舞地前往宴会大厅。然而,一样的辉煌灯光下,聚集在这里的却只有死人。而他们即将前往的并不是热热闹闹的跳舞厅,而是一问间分配好的太平间。死亡是孤独的——葛林如此认为。
  和葛林相比,赤夏对这间殡仪馆的看法就单纯正面多了。不管是通过白色大理石砌成的哥林多式圆柱,还是看到正门大厅的巨型吊灯,她都只有从牙缝里进出一声“恶”而已。只要是跟自己的低级品味不兼容的东西,都会变成她“恶”的对象。赤夏会有这种反应并不是因为她对金银珠宝一点都不动心,而是因为这些宝贝又不是她的,所以她只有“哑”的份。
  正当赤夏像往常一样,“恶、恶、恶”个不停的时候,接待柜台后方有人探出头来。是个与大厅气氛格格不入的男子,其突兀的程度不亚于两名庞克族。赤夏高兴地向他打招呼:“嘿!这不是沃特斯吗?今天轮到你守柜台啊?”
  “咦?是大姐,还有葛林。你们回来啦,大城市好不好玩?”
  叫沃特斯的男人说完后,马上从柜台后走了出来,迎向葛林他们。他最爱的金色耳环在耳垂下不断地晃动着。沃特斯是负责遗体处理的詹姆士在西岸的佛蒙斯特墓园修业时认识的同性恋化妆师。原本他在不怎么红的重金属乐团帮团员化妆、做造型,谁知跟经纪人抢夺吉他手的儿子时竟然失败了,这才下定决心随詹姆士一起回来。现在的他一边担任詹姆士的助手,帮死人化妆,一边还说看惯了人生无常,想去修禅什么的。
  “巴黎马马虎虎,纽约就有趣了。”赤夏说。
  “糟透了。”葛林说。
  沃特斯的眼睛眨了眨。     棒槌学堂·出品
  “开那么酷的棺材车回来,我想应该是很好玩吧?喂!下次也让我坐坐看。”
  “好啊!没问题。”赤夏吃吃窃笑道:“每次只要一讲到那辆棺材车,葛林就一肚子火。不提了,你们这边怎么样?”
  “我们也是惨兮兮哪!”沃特斯摩挲着胡子刮得不干净的下巴,愁眉苦脸地说道。
  “自从约翰当家之后,就变得好啰嗦。说什么经费要删减啦,现在可好了,连火葬、配车的事他都要管,还指责我们浪费,搞得大家乌烟瘴气。就说我好了,前几天在灵安室(即停尸间)放背景音乐的时候,不小心把威尔第的《安魂曲》换成了死之华乐团(注:【15】死之华乐团(The Grateful Dead)是美国知名摇滚乐团,崛起于六〇年代,带动了迷幻摇滚的风潮。)的《死神也有慈悲》(Death Don't Have No Mercy),不但被骂到臭头,还一口气减了我三成薪水。”
  “是吗?我也很讨厌那个家伙。要是他真成了我的老爸,那可伤脑筋了。”赤夏的表情也跟着忧郁起来。
  沃特斯突然又有精神了。
  “不说这个了。喂!想不想恶作剧一下?”
  “恶作剧?”
  “嗯,最近来了个不识相的女人。你们应该看过吧?明明没有近视眼却戴副黑框眼镜,开口闭口都是大道理,摆出一副女强人的派头。” 沃特斯转身往后面看,立刻放低了音量。”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她来了……快,你们两个假装是客人……”
  大厅出现一名女职员。沃特斯不动声色地把葛林和赤夏当作是客人介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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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女职员的造型颇为奇特,身上穿的是用皮带扣环固定住、长及脚踝的古希腊式长袍。从肩膀到手臂一带则露出像是太空装的银色针织紧身衣。这身衣服是殡仪馆女性接待员的制服。身为设计者的约翰自吹自擂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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