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三宫六院七十二妃 >

第11部分

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第11部分

小说: 三宫六院七十二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怀,不过古语有云能者多劳,他既然无力二者兼顾,我为他分担也是理所当然。也许钱四海更心疼的是那些花出去的银子,这场洗尘宴足足在我身上花了一万五千两,如果他真的是替燕元籍调查我的虚实,现在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回到质子府,才发现府中多了不少工人,孙三分正指挥着他们修葺外墙,看到我他一脸笑容的迎了上来:“公子一夜未归,想必是钱老板对你招待的异常周到!”我自然能听出他话语的弦外之音,微微一笑转开了话题道:“这些人都是你请来的?”
    孙三分笑道:“人虽然是我请来的,工钱却需要公子给付。”他看了看我又道:“公子不会在一夜之间把那些银子全部花光了吧?”
    我脱口道:“我一整夜都在万花楼睡觉,那里顾得上……”话刚一出口,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孙三分叹了口气道:“公子虽然年轻力盛,可是男女之事还是莫要过度为好……”
    我狡辩道:“孙先生误会了,昨夜我和钱四海一直都在喝酒。”我这句话分明是前后矛盾,再说换作谁都不会相信我会陪着钱四海这个庞然大物喝上整整一个晚上。
    孙三分道:“公子莫要忘了,老朽行医已经整整五十二年,有些事情根本瞒不过我的眼睛!”
    我尴尬的笑了笑,以孙三分的医术看出我昨晚纵欲之事的确不难。
    “公子!”采雪惊喜的声音从西厢传来,暂时让我能够脱开身来。
    孙三分意味深长的说道:“采雪昨晚一夜未眠,她重伤刚刚痊愈,你还是劝她早些休息……”我这才留意到孙三分双目中也是布满血丝,看来他昨晚也未能入睡,他和采雪一定是担心我的安危,始终在守候着我的归来,我的内心一阵感动。不觉中对孙三分又多了几分敬意,对采雪有多了一些爱怜。
    采雪的美眸中充满了喜悦和欣慰,我的平安归来终于让她一颗悬着的放了下来。我虽然在万花楼已经沐浴过,可是采雪为我准备好了热水,我自然无法拒绝她的苦心。
    重新沐浴完毕,采雪已经为我熬好了泡好了参茶,无微不至的体贴让我的内心中洋溢着浓浓的暖意。
    东厢是我的书房,经过这两日的收拾显得整洁了许多,我从书架上找到那本关于大秦王公贵族的传记名单,仔细研读了起来,这本传记是大康史官诸葛诚专门为了我的这次出行而准备,从各方收集了王公贵族的身世履历,甚至包括彼此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虽然很多东西都是道听途说,并无真实证据可靠,不过对我初步了解大秦的政治结构来说,已经是大有裨益。
    我虽然和秦太子燕元籍仅仅有过短暂的一次接触,可是我已经看出此人心中城府极深,对我这个敌国质子抱有强烈的警觉之心,我很难取信于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敬而远之,让他以为我只不过是个庸碌无为之人,任由我在这秦都之中自生自灭。
    如果我贪图暂时的安逸,只需要做到表里如一,肯定可以在酒色中安稳的渡过一段日子,至少在康秦两国发生战争之前,我不会有任何的危险,可是自从走出大康的国境,我的内心中就下定了决心,终有一日,我会重返大康,沉溺于安逸只会逐渐磨灭我的斗志,打消我的雄心。
    我审视着这本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传记,秦人豪放,任侠而好友,这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得到了体现,燕元籍贵为太子,门下食客三千,但是谈到慷慨他只能在皇子中排名第二。
    我留意到了另外一个名字,燕元宗,他是秦宣隆皇燕渊的第七个儿子,据传记上所载:岐王燕元宗,字恩捷,十八岁,为人风流倜傥,慷慨好客,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母为当今秦国皇后项晶。
    谈到项晶多少和我之间还有些关系,项晶乃是大汉国公主,当今汉成皇的妹妹,而我的三姑母长诗恰恰是成皇最为宠爱的妃子,现执掌大汉后宫。
    据民间所传,项晶和太子燕元籍之间向来不睦,项晶十六岁嫁入秦国之时,燕元籍已经被册封为太子的当然人选,也许是出于对亡母的眷恋,燕元籍从一开始就对项晶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后来随着七皇子燕元宗的降生,这种抵触逐渐的演变成了一种刻骨的仇恨。
    项晶在短短的五年之间从众妃之中脱颖而出,被宣隆皇封为皇后,决不仅仅是依靠她显赫的家世和背景,她的智慧和外交手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据传记所载,自从项晶生下燕元宗以后,就开始筹划用儿子顶替太子燕元籍的地位,可是她虽然得到燕渊的宠信,但是秦国的很多大臣都站在燕元籍的一边,以至于她的野心迟迟都未能得到实行。
    而燕元宗的性情又太过淡薄,对于太子之位并不苛求,更多的时间都寄情于琴棋书画之中,这让项晶极其失望,可是只要燕元籍一天没有登上帝位,项晶和他的斗争仍然要继续下去,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同时也为了捍卫她的地位和权利。
    如果在秦都期间,我能够得到项晶的庇护,那么我的境遇肯定会改变许多,可是想法固然很好,真正实施起来确有诸多的困难,项晶贵为秦国皇后,岂是我这样一个落魄质子轻易见到的。
    我对燕元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岐王燕元宗的慷慨好友远远超过了太子燕元籍,他门下的食客竟有六千之多,整整是太子的一倍。
    我从桌上拿起狼毫,正想喊采雪研墨的时候,却发现她早已经睡了过去,我悄悄的走了过去,从衣架上拿下我的锦袍小心的为她披在身上,室内炉火正熊,采雪娇俏的脸上露出一丝诱人的嫣红,这种清丽中的妩媚让我更加的心动。可是说来奇怪,我并没有产生亵渎采雪的念头,这种若有若无的纯洁之情远比肉欲更为超然隽永。
第七章【墨宝】(一)
    十万两白银在我的手上仅仅存在了两天,除去用来修葺房屋的三千两,请守门侍卫喝酒花去了一百两,剩下的钱全部捐给了赌坊,对于我这样一个拙劣的赌客来说,输钱要比赢钱容易许多。
    我输钱的本事让赌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到自愧不如,用不了多少时候,这件事就会传遍秦都的大街小巷。
    我来到秦都后挥金如土,醉生梦死的生活,已经成功消除了太子燕元籍的戒心,门口的那八名侍卫已经不再像最初那样亦步亦趋,我们三个可以自由的出入质子府。燕元籍自然不会让我饿死在他们大秦的领土内,每天还是让临仙楼的伙计照旧给我送着饭菜,可是饭菜的数量和质量都明显的降低了许多,只能用粗劣二字来形容。
    我在宫中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乍一尝试这种日子,感到异常的新奇。
    看着我香甜的吃着粗陋的饭菜,孙三分忍不住叹了口气,将手中的碗筷放了下去:“采雪,去西厢取一些人参来,为公子熬一碗参汤。”
    采雪轻轻咬了咬下唇,黯然道:“先生从大康带来的那些人参已经用完了……”
    孙三分诧异道:“应该有很多,怎会……”
    我笑着解释道:“我喝不惯那古怪的味道,把人参分给守门的侍卫了。”
    孙三分瞠目结舌的看着我,那些人参都是从宫中精选的上品,价值最少在千金以上,没想到让我不声不响的全部给送人了,我败光十万两白银他尚不心痛,可是对一名医者来说,这些药材的价值又岂能用金钱来衡量。
    看到孙三分怒我不争,哀己不幸的复杂表情,我心中暗暗发笑,我始终都想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孙三分舍弃一切陪我入秦,我深信他一定有充分的理由。以这些天我对孙三分的了解,如果他不情愿,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嘴里问出话来。
    孙三分居然说出一句让我内疚的话来:“公子不喜欢吃便算了,可是采雪体质虚弱,还需要进补……”嗨!他长叹了一句。
    采雪慌忙道:“奴婢的身体早就恢复了,孙先生不必为我担心!”情急之下,她又忘了掩饰自己女儿的身份,其实在孙三分的面前也没有掩饰的必要,在为采雪疗伤之时,他就已经知悉了她的秘密。
    我看了看脸色苍白的采雪,又看了看桌上简陋的饭菜,自己做事以前并没有考虑到别人的状况和感受。
    我站起身来。
    采雪还以为孙三分的话让我动了真怒。柔声道:“公子……”
    我大声道:“采雪!为我准备笔墨纸砚,我带你出去转转!”
    岐王燕元宗在秦都东城望阙街有一处会馆,这里有一座天然的土丘,当地人给它起了一个雅致的名字叫‘竹影丘’,是秦都城内地形最高的地方,燕元宗的会馆就位于这土堆之上。
    燕元宗最喜风雅之事,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但谈到精深却远未能够,他闲暇的时候会和门下的食客聚集在‘竹影丘’吟诗作画,对于收集名人字画几乎达到了痴迷的地步。在他的影响之下‘竹影丘’附近竟成了文人墨客的宝地。许多人干脆就在这里摆摊设点,出卖字画,期望能够被岐王的慧眼所看中,若有幸成为他门下的食客,则可一步登天。
    以我目前的身份,自然无缘走入燕元宗的会馆。我和采雪在竹影丘下的街道转了一圈,所看到的书画大都是一些粗制滥造的劣品。
    我在靠近岐王会馆的书画摊前停步,摊上的字画书法用笔中锋圆润,体态飘逸多姿,字里行间,遍溢书卷之气,在所有书画摊中应该算得上是上上之作,从摊边的顾客来看,他的生意也是最好的一个。我向那设摊的中年书生道:“给我纹银百两,我替你写一幅字!”
    那书生被我突如其来的一句,搞的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了起来,起身嘲讽道:“你莫不是疯了?”
    我淡淡微笑道:“我一幅字最少要值一千两银子,你难道想放过这个挣钱的大好良机?”
    那书生见我言辞清晰,显然神志正常,双眉竖了起来,怒道:“你休要在我这里惹事,小心我抓你去见官!”要知道文人之间明争暗斗之事也很常见,尤其是在岐王会馆之外,做书画营生的至少有百家之多,彼此之间勾心斗角的事情几乎每日都会发生。
    那书生这一声大喝,把周围的摊主全部都吸引到我们这边来。
    我和采雪被所有人围在垓心,顿时成了众矢之的。
    采雪从未经历过如此的阵势,芳心不免惊惶道:“公子,我们还是赶快离开吧!”
    我不为周围的形势所动,指着书摊上最为出色的一幅字问道:“若在下没有看错,上面标得可是纹银五十两?”
    那书生回头看了看,脸上不由得露出了得意之色,想来那幅字是他亲笔所写:“这幅字的确是五十两价钱!”
    我哈哈大笑了一声,目光中充满了不屑,大声品评道:“这幅字中锋圆润,飘逸多姿,应该也算得上是佳作。”
    那书生听我这样说,脸上的神情稍稍缓和,可是我话锋一转又道:“可惜的是,书者过于追求变化,字里行间到处充满了媚俗铅华!”
    那书生一张面孔涨得通红:“你懂些什么,休要在这里妄加评论。”
    我笑道:“书者有三种境界,见山是山、见水是水是谓‘无我之境’,借古人规矩,开自己之生面是谓‘有我之境’,、我顺笔性,笔顺我势才是真正的‘忘我之境’!”
    我说到这里,周围懂得书法的文人雅士不由得频频点头,他们对我的见解深表赞同,以我的说法,这书生自然是达不到三种境界中的任何一种。
    那书生犹不服气:“只恐怕有些人,说得到未必能够做得到!”
    我知道他已经在不觉间进入了我设计的圈套,微微笑道:“在下对于书法之道,也算略通一二,还请诸位指点!”
    周围人齐声叫好,当然其中有真心想看我写字的,也有存心起哄的,那书生的生意在整条书画街是最好的一个,同行相妒,有人主动想挫他的锐气,同行自然求之不得。
    早有两名好事之人拉来了画案,我让采雪把笔墨纸砚逐一的摆放在案上。众人散开在我的周围站成了一个圆圈,只等看我的表演。
    我用随身带来的洁净手巾擦了擦手,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我的书法并没有受过任何名师的指点,可是大康的皇宫之中,随手捻来都是传世的书法珍品。我从五岁起开始临摹颜真卿的《祭侄稿》,母亲死后开始潜心摹写王羲之的《兰亭序》。十二岁时几可乱真。
    我捻起狼毫,在宣纸上龙飞凤舞写了和他所挂条幅相同的一行大字‘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我用笔径来直去,却气度恢弘,运笔苍劲刚健,一洗他书中的媚俗铅华,要知道他书作中的骨弱弊端就在于此。繁趋密,趋动,趋浓;简趋疏,趋静,趋淡。两者相化相生,流变衍息,意蕴不断。
    周围人群大都是识货之人,看到我笔走龙蛇,一挥而就,人群中不断发出惊叹之声。那中年书生双目久久盯在我所写的条幅上,有道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他马上就意识到和我之间的差距又何止万千。
    中年书生颤声道:“你刚才所说的话可还作数?”他所指的自然是我用字换他一百两纹银的事情。
    我淡然笑道:“先生以为还可能吗?”那书生面红耳赤的垂下头去,旋即又抬起头来,咬了咬下唇,似乎下定了决心:“我给你二百两银子!”
    我还没有来及回答他,就听到人群中有一个清朗的声音道:“如此好字非千金而不可求也!我要了,三千两银子!”秦都之中有如此气魄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这是在竹影丘岐王的会馆前。
    我的唇角泛起一丝微笑,当我转过身去的时候,却已经装出了一幅惊奇而迷惘的表情。
第七章【墨宝】(二)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燕元宗其人,质地精美的蓝色绣龙锦袍显示出他超人一定的权势和地位,做工考究的裁剪凸显出他英伟的身姿,他拥有一张几近精致的面孔,和他雍容华贵的气度配合的相当默契。
    燕元宗微笑着向我走来,在他的身后跟着两名身材魁梧的门客,其中一名满面虬髯的黑脸汉子,把三张千两的银票递到我手中,伸手去取文案上的字。
    “这位兄弟仪表堂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