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渡娜-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张晓风
(作者简介)————张晓风,女,浙江金华人,1941年生,台湾东吴大学中文系及研究所毕业,现为阳明医学院教授。出版作品多种,包括散文集《地毯的那一端》、《再生缘》、《我在》;小说集《哭墙》;戏剧《第五墙》、《武陵人》;报告文学集《心系》及儿童故事《祖母的宝盆》等。《潘渡娜》被认为是台湾第一篇科幻小说。作者与张系国、黄海一起,成为60年代起在台湾倡导科幻小说的拓荒者。
回想起来,那些往事渺茫而虚幻,像一帖挂在神案上的高祖父的画像,明知道是真的,却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但也辛亏不真实,那种刺痛的感觉,因此也就十分模糊。
那一年是1997年,20世纪已被人们过得很厌倦了,日子如同一碟泡得太久的酸黄瓜,显得又软又疲。
那时候,我住在纽约离市区不太远的公寓里,那栋楼里住着好几百户人家,各色人等都有,活像一个种族博览会。我在们自己的门上用橘红色油漆刷了一幅八卦图——不然我就找不到自己的房子,我没有看门牌的习惯,有时候我甚至也记不得自己的门牌,我老是走错。
就因着那幅八卦图,我认识了刘克用。而因为认识刘克用,我们便有了那样沉痛的故事。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他到这里来找房子,偶然看到那幅八卦,便跑来按了铃。
“这是哪一位画家的手笔?”他用英文问我。
“不是什么画家,”我也用英文回答,“是一个油漆匠随便刷的。”
“美国没有这样的油漆匠!他们不懂,他们只会把油漆放在喷漆桶里,再让它喷出来。”
※ ※ ※
“是美国的中国油漆匠刷的。”
“是你?”他迷惆地望着我。
“是我。”“你看,我就知道不是美国人画的,”他高兴地伸出手来,“而且,能画这样的画,也不是油漆匠。”
“跟油漆匠差不多,我是一个广告画家。”
“对不起,你能说中国话吗?”
“我能。”
“我是刘克用,我想来看看房子,想不到看到这幅画,可惜是画在门上的,不然我就要买去了。”
“我也后悔把它画在门上了,否则的话倒捡到一笔生意了。”
那天我请他到房间里面坐坐——结果我们谈了一下午,并且一起吃了罐头晚餐,而他的决定是不租房子了,反正他原来的意思也只是想偶然休假的时候,找个离实验室远一点的地方休息一下,现在既然跟们这么相契,以后尽管来搭个临时的床就算了。
他是一个生化学家,我从来还没有这么体面的朋友呢!
重新有机会说中国话的感觉是很奇妙的,好像是在某一种感触之下,忽然想起了一首儿时唱过的歌,并且从头唱到尾以后,胸中所鼓荡起的那种甜蜜温馨的感觉。
我和刘克用的感情,大概就是在那种古老语言的魅力下培养出来的。
一开头,我就觉察出来刘克用是一个很特殊的人,他是一个处处都矛盾的人,我想,他也是一个痛苦的人——正如我是一个痛苦的人一样。
他有一个特别突出的前额,和一双褐得近于黑色的凹下去的眼睛,但他其他的轮廓却又显得很柔和,诸如淡而弯的眉毛,圆圆的鼻头,以及没有棱角的下巴。
据他自己说,作生化学家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只需要把一个试管倒到另一个试管,再倒到另一个试管里去就行了。
“作广告画家更简单,”我说,“你只要把一罐罐的颜料放到画布上去就行了。”
“你不满意你的职业吗?”我们几乎同时这样问对方。
然后,我们又几乎同时说“不。”
可是,我知道,事实上,他一方面也深深以此为荣。我不同,我从来没有以我的职业为荣过,我所以没有辞职是因为我喜欢安定。有一次,是好多年以前了,我拿定主意要去找一个新职业,我发动我的车,想到城里去转一下,看看有什么地方招工。可是,忽然间,我发现我糊糊涂涂地竟把车子又开回广告社去了。
从那以后,我就认命了。
“像我这种工作,”我说,“倒也不一定要‘人’来做。”
“哈,”他笑了起来,“你当别人都在做人的工作吗?你说说看,现在剩下来,非要人做不可的事有几桩?”
“大概就只有男人跟女人的那件事了!”
我原以为他会笑起来,但他却忽然坐直了身子,眼睛里放出了交叠的深黑阴影,他那低凹而黯然的眼睛像发生了地陷一样,向着一个不可测的地方坍了下去。
※ ※ ※
长长的一个夏天,我不知道刘到哪里去了。我当然并不十分想他,但闷得发慌的时候就不免想起那次一见如故的初晤。想起那些特别触动人某些情感的中国话,想起彼此咒骂自己的生活,想起他那张很奇怪的脸。
有一天,已经很晚了,他忽然出现在我的门口,拎着一个旧旅行袋,疲倦得像一条用得太久的毛巾,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抢着扶他,等我们彼此觉察的时候,我连忙缩回手,他也赶快站直了身子。
“那实验会累死人的。”他撇着嘴苦笑,但等他喝了一杯水,却又马上有了开玩笑的力气了,“喂,张大仁,如果今天晚上我死了,你应该去告诉他们,这种搞法是违法的,是不人道的,是谋杀。”
“去中国法庭呢?还是美国法庭?”
“去国际法庭吧!”他把鞋子踢了,赤脚坐在地板感,像要坐禅似的。
“你知道我今天来做什么?”
“不是真的留遗言吧?”
“不是,来告诉你,今天是七夕,很有意思的,是吧?”
我忽然哽咽起来,驾那么远的车,拖那么累的身子,就为告诉我这一点吗?
我曾经读过那些美丽的古典故事,那些古人,像于期和伯牙,像张邵和范式,但那不是1997,1997的七夕能有一个驶车而来的刘克用就已经够感人了。
“我照了一张相片,”他说,“很有意思的,带来给画家看看。”
那是一张放大的半身像,在实验室照的,事实上看得清楚的部分只有半个脸,他的头俯下去,正在看一列试管,因此眉毛以下的部分全都看不见,只有一个突出的额头,像帽檐似的把什么都遮住了。
而相片感大部分的东西是那些成千累万的玻璃试管,晶亮晶亮的,像一堆宝石,刘克用的头便虚悬在那堆灿烂的宝石上。
“还好吗?”
“不止是好,它让我难过。”
“你也难过吗?说说看它给你什么感觉。”
“我说不出来。”
“我来说吧,这是我们实验室里的自动照相设备照的,事实上并不是照我,而是照我那天做的一组实验。但我偶然看到了,大仁,我想流泪了,大仁,你看,那像不像一个罪人,在教堂里仟悔,连抬头望天都不敢。”
“我倒想起另外一个故事,一则托尔斯泰写的小故事,他说,从前有一个快乐的小村庄,大家都用手工作,大家都很快活,但有一天,魔鬼来了,魔鬼说:‘为什么你们不用脑子工作呀?’”
“你是指我的大脑袋吗?”
“正是,你就是拿脑子去工作的。”
“我不过就是脑袋大罢了。我并不比别人多有脑子。”
我们又把那张相片看了一下,真是杰作——可惜是电眼照的。
“我带来一根笛子,”他说,“你喜欢的吧?”
“喜欢,你能吹吗?”
“不太能,但就让它放在膝上,陪我们过今年的七夕,不也就很奢侈了吗?”
“古人是没有什么悲剧的想象力的,”我说,“他们所能想出的最惨的故事就是两人隔了一条河,一年才见一次面。而事实上呢?不要说两人,就是一个人,有时一辈子也没有被自己寻到啊!”
“好啦,老兄,为那个不善写悲剧的时代干杯吧!”他举起了他的盛满水的杯子。
我也举起我的。
可惜我们没有一座瓜棚,不然我们就可以窃听遥远的情话。
那一夜他没有吹笛,我不久就睡了。但在梦里,我却听到很渺然的笛声。很像我小时候在浓浓的树荫下所听到的,那种类似牧歌的飘满了中国草原的短苗。
※ ※ ※
又过了两在,1999年的感恩节,我接到他的电话。
“我要去看你,”他说,“你托我的事们给你办好了。”
“我没托你什么事!”
“啊,也许没托吧?不过总之我替你解决了你需要解决的问题。”
“可是,什么是我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到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他来了,满脸神秘。我浑身不安起来。“我要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很漂亮的。”
“唔,可是,你为什么不留着给自己。”
“老弟,听我说,”他忽然激动起来,“你35,我却43了,我不会结婚了,你懂吗?我没有热情可以奉献给婚姻生活了,我永世永世不会走入洞房了,我只会留在实验室里。”
“你比我更有资格结婚,你有一切,们却什么都没有。”
“但婚姻是给‘人’的恩赐,我差不多等于不是人了,大仁,你也许还不大认识我,你只和度假中的我谈过话。”
“好了,刘,如果只是介绍女朋友。你就径自带来好了,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
“可是,可是比女朋友严重些,我是要你们结婚的,你明白吗?”
“我对任何女人都没有偏见,只是,我怎么晓得们该不该接受,我怎么能保证我要她。她是什么人?天哪,刘,你真是冒失得有点滑稽了。”
“并不完全跟你想象的一般滑稽,大仁,古老的年代里人们找个瞎子,合个八字就行了,奇怪,爱情跟瞎眼的关系似乎总是很密切的。更古老的年代更简单,做男人的只要揪住女人的头发拖她回洞,而女人也只要装做力不胜敌的样子就可以了——这就是所谓发妻的由来吧!”
“刘,你老实说吧,你是哪里来的灵感?你是什么时候想起要当月老的?”
“从第一眼看到你,大仁,她,那个女孩子,需要一个艺术家。”
“我不是艺术家,”不知为什么,提起这个头衔,我就觉得被损伤,“我开头就告诉了,我只是个油漆匠!”
“我也开头就告诉你了,”他提高了嗓门,“你不是,你是一个艺术家,艺术家就是艺术家,艺术家可以去擦皮鞋,但他还是一个艺术家。”
“艺术家又怎么样?”我很不高兴他说。
“艺术家给一切东西以生命,你难道不知道吗?你没有读过那个希腊神话吗?那雕刻者怎样让他的石像活了过来,你不羞吗?你不去做你该做的,整天只嚷着自己是个油漆匠。”
“好吧!你要我干什么,我只是一个男人,我不是神。跟我结婚的女人从我处得不到什么,除了一个妻子该得的以外。”
“好了,你听着,有一个女孩子,叫做潘渡娜的,是一个美丽而纯洁的女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我爱她——像爱女儿一样地爱她,否则,我就要娶她了。”
“潘渡娜?你是说她是中国人吗?”
“为什么姓潘就一定是中国人?她不是任何民族,她只是这地球上的人。”
“好吧,我倒也不太在乎她是哪里人,她多大了?”
“你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她的在龄呢?总之,你看到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她当然是年轻的,年轻而迷人。”
“她住在哪里?刘,你为什么看来这样神秘。”
“她当然住在一个地方,但我不能告诉你,除非你对她有兴趣。”
“我当然对她有兴趣,我对任何女人都有兴趣,只是我不一定有娶她的兴趣。”
“好吧,我不相信你不着迷,大仁,她的背景很单纯,她没有父母,她随时可以走入你的家,她受过持家和育婴的训练,我知道她该得到你的爱,我知道,我是她的监护人。”
他说着,忽然激动起来,深凹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他便不住的拿手绢去擦泪,而他擦泪的手竟抖得不能自抑。
“她是全世界最完美的女人!你凭什么不信,大仁,你可以杀我,但她是全世界最完美的女人,至少比夏娃好,比耶和华上帝造的那个女人高明。”
他哭了。
“你喝了酒吗?刘,你不能平静一点吗?为什么弄出一副老父嫁女的苦脸来呢?”
“因为,”他黯然地望着我,“事实上差不多就等于老父嫁女了。”
“她在哪里,你打算带她什么时候来?”
“在旅馆,明天来怎么样?”
“好吧。”我虽然觉得有些不妥,但想想也犯不着那么认真,刘或许是真的喝了酒,我还是别跟他争论算了。
潘渡娜真的来了,跟在刘克用的背后。
有些女人的美需要长期相处以后才能发现,但潘渡娜不是,你一眼就看得出她的美。
她的皮肤介于黄白之间,头发和眼睛是深棕色的,至于鼻子,看起来比中国人挺,比白种人塌,身材长得很匀称,穿一身白色的低胸长裙,戴一顶鹅黄镂空纱的小帽,很是明艳照人。
她显然受过很好的教养,她端茶的样子,她听别人说话时温和的笑容,她临时表演的调鸡尾酒,处处显得她能干又可亲。
什么都好,让人想起那篇形容古美人的赋,真是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真的,潘渡娜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她像是按着尺码订制的,没有一个地方不合标准。譬如说她的头发,便是不粗不细,不滑不涩,不多不少,不太曲也不太直。而她的五官也那样恰到好处地安排着,她很美丽,但不至于像绝色佳人。很能干,但不至于掠美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