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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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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路易丝谈恋爱的最大麻烦就是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而且我们出去的时候往往还有其他好多人。
  我从没告诉过她我爱她,甚至没说过我喜欢她。我们是死党。
  那天晚上我在她家,我们坐在她的房间里放着《Rattus Norvegicus》,Stranglers乐队的第一张LP。那是最早的朋克,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刺激:一切都有无限的可能性!音乐或是其他任何事情。最后到了我该回家的时间了,她陪我走一段。我们拉着手,很纯真的,仅仅是朋友那样。我们花了十分钟时间晃晃悠悠的走到了我家。
  月光皎洁,世界无色而清晰,这个夜里泛着一丝温暖。
  我们走到门前,站在车道上,看见房子里透出的灯光,谈着我刚组建的那支乐队,没有进屋。
  然后我决定要送她回家,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她家。
  她告诉我她和妹妹之间的争斗,因为她妹妹偷了她的化妆品和香水。路易丝怀疑她妹妹已经和有些男孩有了性关系。路易丝还是个处子,我们俩都是。
  我们站在她家门外的路上,在昏黄的街灯下,我们凝视着对方发黑的嘴唇和浅黄色的脸孔。 我们彼此相视而笑。
  然后我们漫无目的的走着,专挑那些静谧无人的小道,在一片新建的住宅前,有一条小道领着我们走进树林,我们走上了那条路。
  那条小道虽然阴暗,但却是笔直的。远处房子里的点点灯光像星星一般照在路面上,月亮也带来了足够的亮光。有一回我们被吓到了,我们听到前面有东西嗅来嗅去的声音。我们紧张的靠近了些,发现那只是一只獾,虚惊一场。我们相拥而笑并继续前进。
  我们一路上都在谈论着我们的理想,追求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而我在一路上都想要吻她,摸她的乳房,或许还在想把手放到她两腿之间。
  我终于找到一个机会。一座古老的砖桥跨过小路,我们在桥下停了下来。我紧紧的抱住了她,她张开的双唇贴了过来。
  接着她的身体变得冰冷而僵硬,一动也不动。

  “你好。”巨魔说。 我放开路易丝。桥下很黑,但巨魔的身形填满了这片黑暗。
  “我把她定住了,”巨魔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说话了。现在,我要吃了你!”
  我的心跳的很厉害,而且我还可以感觉到自己在发抖。
  “不!”
  “你说过你会回来的,而你现在回来了。你学会吹口哨了吗?”
  “是的。”
  “太棒了。我就从来不会吹口哨。”他又嗅了嗅,然后点点头。“我很高兴,你长大了不少,也成熟了许多,这样便有更多可以吃了,我可以得到更多。”
  我一把拽过路易丝,把她推到我身前。她现在就像一具紧绷的僵尸。“别吃我!我还不想死!吃了她!我敢打赌她比我更好吃。而且她还比我大两个月。为什么你不吃了她呢!”
  巨魔默然。
  它把路易丝从头到脚闻了个遍。从双脚到胯下,再到胸口以及发梢。
  接着它看着我。
  “她是个纯洁的孩子,”它说,“而你不是。我不想吃她,只想吃你。”
  我走出桥洞,抬头望着那夜空中的群星闪烁。
  “我还有太多事情没做过,”我喃喃自语,“我是说,我还没有,恩,我还没有过性经验,而且我还没去过美国。我还没……”我停顿了一下。“我什么都还没做!还没有……”
  巨魔什么都没说。
  “我会再回来找你的,等我长大些!”
  巨魔什么都没说。
  “我会回来的,真的会回来的!”
  “回来找我?”路易丝说,“为什么?你要去哪儿?”
  我转过身,巨魔已经不在了,而那个我原以为我爱着的姑娘正站在桥洞的阴影里。
  “我们该回家了。”我对她说,“走吧。”
  我们原路返回,一路无语。
  后来她和我组建的那支朋克乐队里的鼓手走了,再后来,又过了很久,嫁给了什么别的人。后来我在火车上见过她一次,她已经结了婚,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
  我说我记得。
  “那天晚上,我是真的喜欢你,杰克。”她告诉我。“我以为你会吻我,我以为你会再约我出来,我会答应的,如果你再约我……”
  “但我没有……”
  “是的”她说。“你没有!”她把头发剪的很短,这并不适合她。
  我再没见过她。那个笑容僵硬的苗条女人已经不是我曾经爱的那个女孩。和她说话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

  我搬到了伦敦,几年后,我又搬了回来。可当我回到小镇时,那里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地方了:那里已经没有了田地,没有了农场,没有了碎石小路。我逃跑一般的离开了那里,搬到了十英里以外的一个小村子里。
  我把全家都搬到了那里——此时我已经结了婚,还有了个仍在蹒跚学步的孩子。我们住进了一幢老房子,这地方曾经是一个火车站,不过铁轨早已经被撬出。住在对面的一对老夫妇经常会种些蔬菜。
  我渐渐衰老。有天我发现了一根白头发,而另一次,当我听到我自己的录音时,我竟以为那是我父亲的声音。
  我在伦敦工作,在一家大唱片公司做经纪人。大多数时候我得在早上坐火车赶到伦敦,到晚上才能回来。
  我在伦敦有间小公寓。如果你负责的乐队在半夜还没上台,那你肯定赶不上回家的火车了。也就是说只要我愿意,撒谎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也常常这么做。
  我想艾兰诺拉——她是我妻子,我想我本该在之前就提到她,她并不知道我有其他女人的事。可当我结束了两周的旅程从纽约返回家的时候,那是冬天,迎接我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家。
  她留了一封信,不是简单的一张字条,足足十五页长的打印稿。信里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包括那个附言:你根本不爱我。从来没爱过我。
  我披上一件厚外套,离开屋子麻木的走着。我的头有些晕。
  大地已经被白雪和霜冻所覆盖,地上树叶随着我的脚步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光秃秃的树枝像鬼爪般伸向暗灰色的天空。
  我沿着公路向前。我身边有汽车川流不息,从伦敦来,往伦敦去。我被枯叶堆里的一根树枝绊倒,裤子被扯破了,腿也被割伤了。
  我来到了下一个村庄。路的右边有条河,河旁边还有条我不认识的小路,我走上那条路,看着身边半冻的河流,河水汩汩欢唱。
  这条小路领着我穿越田地,笔直而葱郁。
  我在路边发现一块半埋着的石头,我把它拣了起来,擦掉上面的泥土。一块紫色的熔岩,泛着奇特的彩虹光芒。我把它放进大衣口袋里紧紧握着,这让我在行进是感到温暖和安心。
  小河蜿蜒的穿越田野,我无声的向前。
  我走了个把小时,然后在上方的河堤上看到了那些房子——又新又小,且四四方方。
  接着我看到了那座桥,现在我知道我在哪儿了:我走在那条旧铁道上,从另一边来到了这座桥。
  桥侧有些涂鸦,写着“操!”,“巴里爱苏珊”,还有无所不在的国民阵线的缩写NF。
  我站在红砖桥洞下,站在冰淇淋包装纸,破带子和一个用过的安全套中间,看着我呼出的水气消逝在下午寒冷的空气中。
  裤子里的血已经凝固。
  汽车驶过我头顶上的桥,我能听见其中一辆车里传出响亮的广播。
  “有人吗?”我轻轻的说,有些不安。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有人吗?”
  没有回答,只有风吹过树叶和破袋子带来的沙沙声。
  “我回来了,我说过我会的,现在我做到了。有人吗?”
  寂静无声。
  我忍不住开始哭了,在桥下愚蠢的,无声的呜咽。
  有一只手扶住了我的脸,我抬起头。
  “我没想到你会回来”巨魔说。
  现在他和我一样高,其他没什么变化,他那长长的毛发变得更乱了,还落了些树叶,他巨大的双眼里透着寂寞。
  我耸了耸肩,然后用外套了袖子擦了擦脸:“我回来了。”
  三个孩子叫嚷着跑过我们上方的那座桥。
  “我是一只巨魔。”巨魔用轻微而受惊的声音耳语道。“吃人的巨魔。”
  他在颤抖。
  我伸出手,拉过他那双巨大的爪子,对他微笑了一下。“没事的,”我对它说。“真的,没事的。”
  巨魔点了点头。
  它把我推倒在地,就倒在树叶,包装纸和安全套上,然后俯下身子靠在我上面。随后它抬起头,张开嘴,用利齿尖牙吞噬我的生命。
  一切完成以后,巨魔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他把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摸出了一块多泡的矿渣。他把它递给我。
  “这是你的。”巨魔说。
  我看着他:舒适而轻易的穿着我的生命,就好像已经穿了好多年一样。我拿过那块矿渣,嗅了嗅,我可以嗅出把它丢下的那列火车,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把它紧紧攥在毛茸茸的手里。
  “谢谢。”我说。
  “祝你好运。”巨魔说。
  “哦,是啊,你也一样。”
  巨魔露齿一笑,戴着我的脸。
  他转过身,向着我来的方向,也就是村子方向走了过去,回到我早上离开的那幢空房子里,边走边吹着口哨。
  从那以后我就留在了这里,躲躲藏藏,翘首以待,成了桥的一部分。
  我在阴影里看着人来人往:遛狗的,聊天的,做着每个人做的事情。有些人停在我的桥下,站着,撒尿,或是做爱。我只是看着他们,一语不发,而他们永远看不到我。
  吃人的巨魔。
  我会一直待在这儿,呆在桥洞的黑暗中。我们听到你们在那儿,踢扑踏扑,踢扑踏扑的走过桥面。
  是啊,我能听见。
  但我不会出现。




《流星》作者:'美' 约翰·温德姆

  裴蜀  译
  OCR:ken777

  房子震颤起来,窗户嘎嘎地响。一个相框从壁炉台上滑下来,掉到炉边的地上。接着传来一声物体撞击地面发出的巨响,淹没了玻璃碎裂的声音。格雷厄姆·托夫兹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放下,擦干净洒在手上的葡萄酒。
  “这种事儿总是把人吓一跳,”他说,“准是新装置的第一次试验,你说呢?”
  萨丽摇了摇头。美丽的金发晃动起来,映着灯光闪闪发亮。
  “我看不象。不过这次和过去的试验不大一样,过去总是连响两声。”她说。
  她走到房间另一边的窗子前,拉开了窗帘。外面一片漆黑,玻璃上挂着雨滴。
  “会不会是哪个试验装置失去了控制?”她说。
  外面的门厅里响起了脚步声。门开了,她父亲探进头来。
  “你们听到了吗?”他有点儿小题大作地问,“我想没准儿是个小流星。我好象看到果园外的田野里有微弱的亮光闪了一下。”他说完就走了。萨丽追了出去。格雷厄姆不慌不忙地走出房间一看,见萨丽正紧紧抓住她父亲的胳膊。
  “不成!”她语气坚决地说,“我不能让晚饭摆在桌上等着,全凉了。不管掉下来的是什么东西,反正它跑不了。”
  方丹先生瞧瞧她,又瞧瞧格雷厄姆。
  “真霸道,她总是这么霸道。真不明白,你为什么想娶她。”他说。
  吃完晚饭,他们打着手电筒出外寻找。没费什么事,便找到了撞击地点。几乎就在田野的中央,有一个直径约八英尺的坑。萨丽养的狗米蒂嗅着刚被掀起的泥土;他们三个人则仔细观察这个坑,但却得不出什么结论。不管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这个坑,它自己大概已经埋在里面了。
  “可以肯定,这是一颗小陨石,”方丹先生说,“明天咱们叫些人把它挖出来。”

  奥恩的日记摘录:
  在我们离开福塔星的前一天,科塔夫茨阁下对我们讲了一番话。现在我把讲话的重要部分记下来。对于我这本日记来讲,我自己再也写不出比这更合适的前言了。为了欢送我们,举行了一次公众集会,有几千人参加,但集会的形式却再也随便不过了。这是故意这样安排的。
  一开头,他就强调说,虽然在我们当中有人充当领袖,但他们只是负责行政事务。除去这一点,我们大家是完全平等的。
  “你们当中的每一个人,无论男人还是妇女,都是志愿人员。”他一面说,一面环视着周围黑压压的人群。“既然你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你们报名参加的动机也必然千差万别。但是,不管你们各自怀着什么个人目的,也不管动机是多么自私自利,你们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定了决心,不让我们的种族灭亡。
  “明天,这些球形器就要发射出去了。
  “明天,凭着主的意志,福塔星球的科学技术将战胜大自然对我们的威胁。
  “所谓文明,就是能够改造自然、能够支配自然。一旦获得了这种支配,就必须不断维护它。在我们之前,还有其他动物在福塔星球上占过统治地位。但它们没能建立起文明,没能取得对自然的支配。自然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它们便衰落、灭亡了。而直到现在,我们总是能在自然条件发生变化时适应它们,因此我们繁荣昌盛起来了。
  “不仅如此,我们的人口还蕃衍到如此之多,要不是能够支配自然,我们是养活不了自己的。我们为了做到这一点,曾经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但是现在,最严重的困难降临到了我们头上。虽然我们仍是生气勃勃,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福塔星却正在老化。我们就象是一个个年轻的灵魂,被束缚在一具衰老下去的机体里……
  “几个世纪以来,我们一直奋斗着生存下来了。我们不断适应环境,不断改用新的资源,不断东拼西补。但是现在,我们被束缚得越来越紧,我们再也无法挣扎了。这就是我们目前的处境,我们要趁自己还健康强壮,赶紧逃出这里,去寻找新的家园。
  “我毫不怀疑,许多年之后,福塔星上还会有我们这一代人的子孙。但是,他们将生活得更加艰苦,只是为了维持生存,就得花费极大的力气。这就是我们要趁现在还能腾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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