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大唐仙踪 >

第107部分

大唐仙踪-第107部分

小说: 大唐仙踪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知耻了。
秦川拿起一本王献之的《洛神赋》真迹,心中激动万分,要知道王献之的著名书法作品《洛神赋》,传至宋代只存13行,有玉版刻本,世称《玉版十三行》,而秦川此时拿的却是全本,怎能不喜出望外?
秦川全神贯注,一边一页页的翻阅,一边伸出手指临空摹划,很快便入迷了。智永见秦川如此推崇自己的祖宗,心中既欣喜又得意。不知不觉,一首《洛神赋》欣赏完了,秦川接着下翻,却又是一首《洛神赋》,较之第一首,体势更为秀逸,笔致也更为洒脱。这本真迹合订本里足足收集了十二首王献之写的《洛神赋》,从中可以看出王献之的笔法渐渐脱离隶意,字形由横转纵,走向成熟。
看完王献之的《洛神赋》真迹之后,秦川赞叹之余,又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何王献之如此喜欢写《洛神赋》?”随即又恍然:“哦,他和曹植一样,有个神仙嫂子啊!”
王献之的嫂子谢道韫可是历史上最完美的才女美眉,若要在中国历代女子之中评选一个神仙美眉,惊才绝艳的谢道韫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谢大美女的父亲是安西将军谢奕,公然叫嚣着“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的大枭雄桓温虽然牛气冲天,不可一世(如果不是被更牛的慕容垂打得灰头灰脸,丧失信心,底气有些不足了,早就篡位为帝了),但是对谢奕也尊敬万分。某天两人喝酒,谢奕喝多了,发酒疯,拉住桓温强灌。桓温吃不消,只好朝内室逃跑,结果谢奕追了进来,仍旧要灌。万般无奈之下,桓温只好跑到冷战多年的公主老婆的闺房里去避难了。公主感慨道:“没良心的家伙,如果不是谢奕发酒疯,你又怎么会进我的房呢?”由此可见,谢大美女的父亲有多牛了!
而谢美女的叔叔更加是了不得,就是李白的生平偶像——大名鼎鼎的千古风流人物谢安。谢安一边和人下棋,一边运筹帷幄,真可谓力挽狂澜,一手擎天,淝水一战,杀得领兵百万的符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强大的前秦就此瓦解。符坚同志与王莽一样,是个超级理想主义者,不过符坚的性格更为浪漫主义,比王莽可爱多了,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个性最可爱的皇帝,算是中国的唐吉柯德吧!他作为一个胡人,却毫无半点民族偏见与种族歧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在反对种族主义之上做得最为真诚彻底,而且宽厚异常,放在二十世纪,肯定是世界人权主义分子们的头号骨干。相比之下,那些自命不凡,狭隘民族主义者,我的奋斗之辈就显得恶心多了。不过他那宽容厚道得有些离谱的性格,其实并不适合搞政治,他可是成就了大把大把的野心家中山狼,好比鲜卑白脸狼慕容一族等,结果他死得比王莽同志还要郁闷三分。这种“舍己为人”的悲剧式搞笑英雄既可爱又可怜,难怪才能不弱于诸葛亮的王猛情愿顶着半个汉奸的骂名也要当他的诸葛亮。相比起忘恩负义的慕容一族来,舍己为人的符坚成就了名士谢安的大名,实在也算不上什么遗憾。
据《世说新语》记载,一日大雪,谢安问道:“白雪纷纷何所似?”其侄儿谢朗道:“撒盐空中差可拟。”这时谢道韫咏道:“未若柳絮因风起。”这个故事在当时就传为美谈,咏絮也成为形容才女的典故了。谢道韫不但美若天仙,而且才华极为出众,也写过不少诗,只是流传下来的不多而已,毕竟那个时代的诗文无法和唐宋时期的诗文抢市场。时代不同,衡量的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好比二十一世纪随便找个不学无术的混混yy回到古代,也能成为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国士无双一个道理。李白杜甫若生在那个时代,也未必就能强过谢才女,而谢才女若生在唐朝也未必就会输给李白杜甫。
这位神仙美眉后来嫁给了王羲之的儿子王凝之,王献之也就成为了她的小叔。王凝之的名气虽不如父亲和弟弟,但家学渊源,甚工草隶,又先后出任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也算得上是个理想中的如意郎君了。可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与弟弟王献之比起来,这个金龟婿就黯然失色多了。
王献之字子敬,小名为官奴(衰到家的小名,真不知道王羲之夫妇为何会给儿子起个这样衰的小名,结果王献之真的应了小名,后来日子过得极为悲惨),乃王羲之的小儿子,“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是个名动天下的超级大帅哥。如今网络上网名为“毛主席夸我长得帅”或者是“帅得震惊党中央”的比比皆是,不过大都是些自吹自擂之辈,而人家王献之可是货真价实的“天子夸我长得帅”,“帅得震惊金銮殿”的超级美男子。皇帝挑选女婿,也要拿出王献之来做衡量标准,说道:“挑选驸马可千万不能选上类似王敦、桓温这种没人性的白脸狼,要选就该选类似刘炎、王献之这种门第高贵,长得帅又有才华,品性又好的人才。”后来,正是因为王献之过于完美,结果被皇帝和公主看中了,强招为驸马,最终造就了王献之一生的悲剧。
晋朝人喜欢清谈,才子们一相聚,往往便提出一个论题大打口水战,就好比现代大学生经常开辩论会一样。不过与赛前临时抽签决定正方反方,选手们事先都做两手准备,毫无个人原则,纯粹靠强词夺理,耍嘴皮子的现代辩论会还是有些不同的,那些古代的才子们极为鄙视颠倒黑白,毫无原则的汪汪派作风,都是有个人的独特见解与原则的,辩论起来也往往是真刀真枪,全身心投入,针锋相对,据理力争的,因此场面往往火暴激烈异常。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娱乐传媒,体育赛事,所以“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清谈也成为了天下名人雅士们最喜欢的一项流行赛事,就好比现代风靡全球的足球赛事一样。
才华出众的王献之书法功夫虽超强,但口才却没有达到天下无双的至高境界,其口才水平大概就相当于现代的贝克汉姆级别的足球水平吧。某天“凝之弟献之尝与宾客谈议,词理将屈,道韫遣婢白献之曰:‘欲为小郎解围。’乃施青绫步鄣自蔽,申献之前议,客不能屈。”王献之帅哥虽然与小贝一样长得帅又有一只黄金右脚,但是也有遭遇西蒙尼这种聪明人,领红牌吃瘪的时候,这个时候,美若天仙,才华过人的嫂子谢道韫前来相助了。谢仙子妙语连珠、舌灿莲花,当即说得那些才子们统统理屈词穷,甘拜下风了。可见谢仙子拥有贝利、马拉多纳球王级别的才能,同时最难得还是她身为女儿身,又长得神仙样,而且落落大方,超凡脱俗。
有了这样一个神仙嫂子,也难怪王献之要狂抄曹子建的《洛神赋》了。谢仙子也极为欣赏这个小叔子,觉得老公远远比不上他,某次回娘家和叔父谢安诉苦道:“不意天壤之中,竟有王郎!”意思是说天地间怎么会有王凝之这样的(烂)人啊!足见谢仙子的眼界是何等之高!当然也可以将“王郎”yy曲解为王献之,天地间怎么会有王献之这样的(出色)人啊!
尽管王献之和嫂子谢仙子相互欣赏,但两人都是出身名门大家的杰出人物,风流而不下流,其情义也是光明正大,霁月光风的,没有半点男女淫欲之情在内。其实那个时代,正是最为风流开放的晋代,非汤武而薄周孔,狂放豪情之士层出不穷,如嵇康、阮籍等,即使两位天下无双的才子佳人当真有了一腿,也必然会是千古风流一佳话。不过谢仙子可是天仙气质,高雅脱俗的大家闺秀,贵族名媛,而王献之也是重情意,感情专一的大好男儿,所以两人也只能是神交而已。
秦川又细细欣赏了王献之的《洛神赋》一遍,心道:“看来王献之也忍得极为辛苦,所以只能从老前辈曹子建身上找到一些安慰罢了。王献之还真是个超级悲情才子,不但活得郁闷,死得伤心,就连死后也要遭受李世民这家伙的污辱迫害,实在是凄惨到家了。”
秦川当即拿起王献之的作品一一仔细欣赏,其中也看到了不少因李世民封杀而失传于后世的佳作真迹,例如《招隐帖》、《赠子猷湘妃帖》、《秋水帖》等,这些在后世根本听都没有听过的作品。欣赏完后,秦川仍旧意犹未尽,朝智永问道:“还有子敬的真迹吗?”一时之间,反而将大王“书圣”王羲之的作品暂时撩到一边去了。
智永迟疑了片刻,犹豫道:“有是有,只是。。。。。。”说到这里,却又哑口了,赶紧从箱子底取出一个油纸包裹,恭恭敬敬递给秦川。秦川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一层层打开油纸,最终取出白锦一段,却见上面血迹斑斑,就连字也是血红的,竟似用鲜血写成的,秦川不由得悚然一惊。智永低声道:“这是先祖王子敬仙逝前,临终呕血为墨之遗作。尚未完成,子敬公便已仙逝。”
秦川小心翼翼,虔诚的展开白锦血书,却见上面歪歪斜斜,有气无力的写了七个大字:“茕茕白兔,东走一”显然是王献之病入膏肓,垂死之前,呕血强写的,那个“一”自然是“西”字尚未写完。秦川喃喃道:“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哎!”平心而论,王献之临死前的遗作的确写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但是秦川心中遥想王献之灯枯油尽,垂危迷离之际,仍旧放不下那段伤心断肠的生平恨事,呕血强起提笔,想一吐心中的苦闷,奈何时不利兮笔难动,一个超级书法大家,最终连一句心声也无法写完,便恨然逝世,实在是可悲可怜到了极点。
王献之少年时,便很有志气,不甘心生活在父亲“书圣”王羲之的阴影之下。有次谢安问王献之:“你的书法和你老头子比较起来,谁更好啊?”王献之答道:“我的比他更好些。”谢安又说:“外界的议论并不这样看啊!”王献之接着又说:“世上的俗人那里真正懂得书法的真谛!”晋朝人虽然狂放,但敢直言青出于蓝,儿子胜过老子的人还真不多,这也是后来李世民大搞“大王蜜小王黑”的主要原因。
其实王献之的话也并非吹牛皮,放狠话,王献之的确有明显强过父亲的地方。王献之书学思想极为高超,特别有远见。十五六岁的时候,他便认为藁草与行书之间可找到突破“往法”的途径,建议父亲应当“改体”。王献之知道艺术是最怕不断重复、缺少创新活力的。王献之不光继承发扬了王羲之书法的精髓,而且大胆地寻求自己的突破,追求“我自为我”、“自有我在”的境界。王献之成功的在父亲王羲之这座高峰面前重新耸立起属于自己的另外一座高峰,其所经历的路程可谓十倍艰难于他人,此后,“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由此可见,王献之的眼光和思想远远超越了其父王羲之,对中国书法的贡献当真作到了青出于蓝。
而王献之的作品与王羲之的作品各有所长,难分高下,众人评价不一,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般普遍认为王羲之以“骨鲠”而著称,王献之则以“孤高”而闻世。不过事实上在李世民操纵舆论之前,王献之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王羲之。
即使王献之的作品真的不如王羲之,但也绝对是相差无几。然而年青的王献之才练了十几年便能与练了几十年的王羲之并驾齐驱,假以时日,王献之要完胜父亲也是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届时便能完美的结束这段“两王谁优谁劣”的千古争论。可惜惊才绝艳的王献之真印证了“天妒英才”这句老话,也成了一个短命鬼!而造成这一超级悲剧的原因也恰好是因为他过于完美了。
等“帅得震惊金銮殿”的王献之到了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无双名士了。此时,老爹王羲之已经挂了,琅琊王家,早已不复当年“王与马,共天下”的声势了,家族势力开始走向衰落,而王献之的岳父家更是败落的一塌糊涂。此时,皇帝和公主看中了他,要招他为驸马。而王献之早已娶了表妹郗道茂(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遗传科学,一致认为亲上加亲是头等好事),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甚笃而婚姻美满。可是皇帝却强迫王献之休了郗道茂,娶新安公主为妻。
情深义重的王献之自然不愿意,于是想了个办法,“炙足以违诏”。可见王献之和现代网络上某些网名为“帅得想毁容”的家伙想到一块去了,企图自残身体,当个铁拐李式的二级残废,来躲避当驸马的命运。可是王献之的母亲,同时也是郗道茂的亲姑姑郗睿站了出来,苦口婆心的劝说道:“如今王家和郗家都已经败落了,你们如果不肯委曲求全,做出牺牲,非要一意孤行,触怒了皇家,大家都会死得很难看啊!。。。。。。”
王献之的母亲其实也是个极为开明成功的好母亲。王献之幼年的时候,提笔写了个“大”字,自我感觉良好,老爹王羲之见了,就提笔在“大”字下面加了一点,变成“太”字了。王献之不知道老爹是夸他写得“太”好,还是骂他写得“太”差,于是拿着这个“太”字去找老娘了。王献之他妈颇有心计,一眼就看出了儿子写的“大”字与丈夫加的那一点之间的奥妙,于是故意称赞道:“乖儿子,不错不错!进步真大!前三笔虽然写得很烂,但最后那一点,点出了气势,点出了神韵,点出了灵魂。。。。。。”结果幼小的王献之大为羞愧,从此埋头苦练,发誓要青出于蓝,超越父亲。由此可见,郗睿也是个孟母级别的儿童启蒙教育家。
经过熟悉社会现状,深明人情世故的母亲郗睿劝说,王献之与表妹郗道茂不得不含泪分手,一家人想必也都是泪如雨下吧!郗睿见了儿子与外甥女一对鸳鸯遭棒打,想必也是心如刀割吧!只是皇帝的旨意违抗不得,于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的发生。王献之挥泪休了表妹郗道茂,娶新安公主进了门,结果立即升官为中书令,也当真应了那个衰到极点的小名,当大“官”做皇“奴”了。
晋朝司马家的公主普遍以野蛮残暴而闻名,一个个比韩剧里的全智贤美眉还要“野蛮女友”,历史上唯一能和她们媲美的就只有唐朝的那群淫荡糜烂的李家公主们了。晋朝做驸马爷的,在仕途上虽然能一时飞黄腾达,声势显赫,但在感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