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恐怖悬拟电子书 > 漂亮的女招待 >

第20部分

漂亮的女招待-第20部分

小说: 漂亮的女招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离开饭店后,还记得你们沿着哪条路到达被抢劫现场的吗?” 
  “当然记得,我们沿着哈维大道前行到默里路,从默里路驶到科雷斯特韦尔大道,然后沿科雷斯特韦尔大道驶向案发现场。” 
  “请你把案发时的情况再介绍一下,好吗?” 
  “哦,法官先生,”佛里奇说,“这些问题已经问过,也已经回答过。法庭调查,不管怎么说,也不该这样地没完没了吧。” 
  “抗议无效。” 
  马莎·拉维娜微笑着说:“我们遇到红灯后停下车来,红灯正好在我们到达十字路口时亮了起来。阿彻先生开始点烟,突然左车门被人拉开,我看到被告握着一把手枪站在那儿。他命令阿彻先生举起手来。” 
  “那时,阿彻先生正好在点烟吗?”梅森问。 
  “至于这一点,我不敢太肯定,梅森先生,我倾向于这种观点,他正在点烟。我不得不承认我当时有点紧张。” 
  “被告干了些什么?” 
  “他伸手掏出阿彻先生衣内的钱夹,扯下钻石领卡,抢走了我的坤包,然后关上车门,迅速跑上他的车,开起来就跑了。” 
  “你看清那辆车了吗?” 
  “是的,但我认为不准,梅森先生。我是一个女人,不注意这方面的事,机械记忆力也不行。” 
  “你的坤包里都有些什么?”梅森问。 
  “125元现金。” 
  “其他还有什么?” 
  “除了钱以外,还有一些女人常用的东西:钥匙、口红、装零钱的硬币袋、粉盒、记事本等,我想,还有其他一些零碎物品。” 
  “现在,你已经认证这个坤包,”梅森说着,捡起作为物证的坤包,“这是你的坤包?” 
  “是的。” 
  “这就是你那天夜里随身携带的坤包?” 
  “完全正确,梅森先生。” 
  “被抢走之后,你什么时候又见到了这只坤包?” 
  “警方拿给我看的时候。” 
  “什么时候?” 
  “从一排人犯中指证出被告之后。” 
  “他们让你看坤包时,包的样子与现在没什么不同,对吗?” 
  “对,你可以注意一下,坤包有个盖子,可以遮严整个包,里面有个镜子,打开包时,把盖子翻转开来,镜子就暴露出来,可以应急化妆用。” 
  “坤包的样式是你设计的吗?” 
  “不是我设计的,是根据我的特别要求订做的。” 
  “你的坤包都是这个样子吗?” 
  “对。” 
  “有多少个?” 
  “有好几个,用料不同。一个是黑牛皮的,一个是棕色的,一个红色鳄鱼皮的,一个漆皮的。” 
  “这些坤包都是专门给你订做的?” 
  “这样做不可以吗?” 
  “我只是一般性地想帮助你弄准确证言。” 
  “我不认为你想帮助我,梅森先生。”她冷笑着说,“我认为你是想把我搞糊涂。” 
  “我极力在弄清事实。”梅森坚持这样说。 
  “我相当肯定地告诉你,梅森先生,那就是我的坤包。如果有必要,我可以把你带到我买坤包的地方。” 
  “自从坤包被抢走之后,一直到警察让你看到它为止,你从来没有再见到它?” 
  “对。” 
  “坤包里的东西找回来了吗?” 
  “没有。” 
  “包盖上装的那面镜子相当厚,对吗?” 
  “那是一面很结实的镜子。我有点迷信,认为打破镜子会有厄运。所以,我要求制造商在我的所有的坤包中都装一面很厚的镜子。镜子后面附有薄薄一层钢板,镜子本身也是选出的厚料。” 
  “就像这个坤包里的镜子一样,对吗?” 
  “完全对,”她说,“现在,我随身所带坤包中的镜子也是一样的。” 
  “那天夜里你坤包里的东西和你现在包里的东西大概一样吗?” 
  “一般来说是一样的。” 
  她“啪”地按动了包扣,打开了坤包,向包内看看,然后满不在乎地重新合上。 
  “你抽烟吗,拉维娜夫人?” 
  “抽烟。” 
  “你有没有偏爱,对某一个牌子特别地喜欢?” 
  “我喜欢拉基斯牌的。” 
  “你是否知道,阿彻先生抽烟吗?” 
  “当然知道。” 
  “他抽烟吗?” 
  “是的,他抽。” 
  “你是否知道,他喜欢哪种烟?” 
  “我……我不清楚。” 
  梅森说:“我不想占你任何便宜,拉维娜夫人,不过我问过阿彻先生,他申明你抽拉基斯烟,他抽切斯特菲尔德烟。你认为正确吗?” 
  “我不完全清楚阿彻先生抽什么牌子,假若他说他抽切斯特菲尔德,我当然认为他清楚这一点。” 
  “你与阿彻先生出去时抽烟了吗?” 
  “自然是抽啦。” 
  “晚饭前抽了吗?” 
  “是的。” 
  “晚饭期间抽了吗?” 
  “是的。” 
  “晚饭后抽了吗?” 
  “是的。” 
  “案发时抽了吗?” 
  “我……我记不清了……我想没有。” 
  “总而言之,晚餐后你抽了,对吗?” 
  “是的。” 
  “在车上抽了吗?” 
  “我想抽了,是的,抽啦。”“既然你喜欢拉基斯,那么你抽自己的烟,对吗?” 
  “对。” 
  “我看一下可以吗?” 
  “哦,”佛里奇说,“我认为这一要求离题太远,我认为这样的法庭调查简直是不可收拾,法官先生。” 
  “你抗议这个问题吗?”法官埃根问。 
  “我抗议。我的根据是,这样的法庭调查不合适,不正当,不切题,不重要,它没有涉及到任何法庭调查中应该对证人进行的调查。” 
  “我认为,法官先生,马上我就能把这些问题联系到一起。”梅森说。 
  “抗议无效。”法官埃根说。 
  “你的坤包里现在有烟吗?”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相当生气地揭开她的包盖,打开坤包,伸进手去。 
  梅森走向证人席。证人猛然一转身,背对梅森,接着又等了一会儿才取出一个银质的香烟盒递给他。 
  梅森打开烟盒,说:“这是一个有内藏式打火机的银制烟盒,装有拉基斯特赖克牌香烟,烟盒着上铸有椭圆形的签名字体‘M。L。’。” 
  梅森举起烟盒,使得陪审团员们都能看到,然后转向拉维娜夫人说:“这个烟盒有些年头了吧?很显然已经相当旧了。事实上,我也注意到,多年的磨损已经使铸刻上的签名有些模糊。” 
  “已经多年了,这是一位朋友的赠品,对我来说非常珍贵。” 
  “你总是带着它吗?” 
  “是的。” 
  “那么,请你告诉陪审团,”梅森谈心似地说,“如果在抢劫案发生的那天夜里这个烟盒装在你的坤包里,而你的坤包被抢走后又没有找回包里的任何东西,那么今天装在你包里的这个一模一样的烟盒又是怎么回事?” 
  梅森离开证人,走回律师桌旁坐下。 
  马莎·拉维娜站在证人席上,手里拿着烟盒,脸色如同石膏塑像。 
  “那么,”梅森在一阵沉默之后说,“能否回答这个问题?” 
  “案发那天夜里我没有带这个烟盒。我并没有告诉你,说我一定要带,梅森先生。” 
  “你说过,你的坤包里装有零星物品,还有香烟……” 
  “完全正确,”她有些得意地说,“我忘记了将烟盒放进坤包。现在我记起来了。一离开房间我就意识到了没带香烟,于是我买了一盒拉基斯特赖克香烟,还买了一盒火柴。那天夜里我的包里就装着这盒烟和火柴,没有带香烟盒。” 
  梅森说:“但是,阿彻先生申述时却很肯定地说,那天夜里你从有内藏式打火机的银制烟盒里取出一支烟来。那么,是他错了吗?” 
  她突然表现出困兽般的样子。 
  “他错了吗?”梅森问。 
  “哦,法官先生,”佛里奇说,“我抗议提出有争议的问题。” 
  “抗议有效。”法官埃根说。 
  “现在你非常肯定,那天夜里你没有带这个烟盒,对吗?” 
  “非常肯定。” 
  “你的确有一包拉基斯特赖克香烟,但不在盒子里,你从折叠式火柴板上取下一根纸板火柴点烟,对吗?” 
  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能回答这个问题吗?”梅森问。 
  “是的……我要好好回忆一下。” 
  “1分钟前,你还对答如流,”梅森说,“是否因为阿彻证实了你有内藏式打火机的烟盒这一情况使得你犹豫不决起来?” 
  “不。”她干脆地否定。 
  “你肯定地申明,你记得自己买了一包拉基斯特赖克香烟,并用纸板火柴点烟。这一点能确定吗,还是不能确定?” 
  “我……我想应该……可以吧。” 
  “记起来了?” 
  “是的。” 
  “可以肯定?” 
  “可以。” 
  “绝对肯定?” 
  “是的。” 
  “像你提供的其他证词一样可以肯定吗?” 
  “是的。”她回答得很干脆。 
  “就像认定被告就是抢劫犯一样地肯定吗?” 
  “是的。” 
  “如果发现在你提到的香烟问题上有记忆失误之处,那么在指证被告问题上,就也有可能出现记忆失误的地方,对吗?” 
  “这个问题属于有争议的问题。”佛里奇抗议说。 
  “我仅仅是让证人测试一下自己的记忆能力。她最好还是肯定地答复我,我们可以以此来判断其记忆的准确率。” 
  “抗议无效,”埃根说,“证人回答问题。” 
  “是的!”她回答得很干脆。 
  “在这一点上,已经没有出现记忆失误的可能。”梅森说,“在本案中,如果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那天夜里你随身带着那个银制烟盒,那么,你的证言就有可能是不实之辞。这样说对吗?” 
  “当然对,梅森先生。” 
  “可以这样认为。”梅森说,“现在我要谈论一下一般的烟盒问题。如果在本案中发现有其他任何有效证据,说明你在那天夜里带有其他一般的银制烟盒,那么你的证言就一定是不实之辞,对吗?” 
  “我……我想想看。” 
  “你的确记得买了一盒包装的拉基斯特赖克香烟吗?” 
  “是的。” 
  “如果在你的坤包里有另一个银制烟盒的话,你会把香烟连包装放进坤包吗?” 
  “有时我借别的姑娘的烟盒。” 
  “为什么?” 
  “万一我……我……不过……不经常。偶尔有过一次。” 
  “你曾经借过烟盒,对吗?” 
  “哦,偶尔。” 
  “告诉我那个姑娘的名字,曾借给你烟盒的那个姑娘,按你平时的称呼。” 
  “伊内兹·凯勒。” 
  “伊内兹·凯勒是一个在抢劫案发生时你所雇佣的女招待,对吗?” 
  “是的。” 
  “现在仍然受雇于你吗?” 
  “是的。” 
  “一直受雇于你吗?” 
  “是的。” 
  “她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知道。” 
  “在哪儿?” 
  “在一名内科医生的监护之下。她被本案所迫以至于……” 
  “好啦,”法官埃根打断了她的话,“你只需简单说明这个证人在哪儿。” 
  “在一个私人疗养院里。” 
  “你是否知道她在拉斯韦加斯有一套公寓?” 
  “我知道她有时住在拉斯韦加斯。” 
  “但一直受雇于你,没有间断过,是吗?” 
  “这个,是,也不是。” 
  “你这样的回答是什么意思?” 
  “她并非在每一个夜晚都整夜整夜地为我干活。她想什么时候休息就什么时候休息,我的女招待们并不工作……就是说,她们并非按时按点工作。她们可以自己掌握时间。” 
  “凯勒小姐希望自己有足够的时间,那样的话就可以把大部分时间花在拉斯韦加斯,是吗?” 
  “她喜欢赌博。” 
  “有两个名字都叫凯勒的姑娘吗?” 
  “我雇佣的吗?” 
  “无论是被你雇佣的或没有被雇佣的。” 
  “梅森先生,我的确没法告诉你在美国有多少名字叫凯勒的姑娘。” 
  “你知道有多少?” 
  “一个。” 
  “只有一个?” 
  “是的。” 
  “你见过的只有这么一个吗?” 
  “是的。” 
  “伊内兹·凯勒有没有姐妹?” 
  “没有。” 
  “伊内兹·凯勒与叫做佩蒂·凯勒的姑娘是同一个人吗?” 
  “佩蒂是她工作时的名字。” 
  “你雇佣的姑娘中没有两个叫凯勒的姑娘,有吗?” 
  “怎么啦,梅森先生,你怎么能那样想。” 
  “有,还是没有?” 
  “没有。” 
  “从来都没有过?” 
  “这个,我想一想……当然,有些我了解,有些我不太了解。” 
  “在你的雇员中有没有出现过两个凯勒姑娘?” 
  “我……我得查一下记名册。” 
  “除了你说的伊内兹·凯勒姑娘外,在你的雇员中有没有其她的凯勒姑娘?” 
  “我……这个,我说,梅森先生,这个问题问得不太公平嘛。为我做工的姑娘们都有自己工作时的名字,这些名字几乎都不是她们的真名。这样做的理由不言自明。” 
  “我在问你,”梅森说,“你是否能回忆起在你的雇员中有过另一个名字叫凯勒的姑娘吗?” 
  “没有。” 
  “有没有其他姑娘使用过凯勒这个名字?” 
  “这个,当然,我……我似乎隐隐约约记起了一些,梅森先生,这个……有时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某个姑娘有时也使用另一姑娘的名字,特别是她们容貌有些相似的话。那样的话,有些姑娘就可以利用一下以前在此工作过的有名气的姑娘的良好声誉。” 
  “换句话说,某一个姑娘离开了,另一容貌相似的姑娘来了之后,就开始使用前一个姑娘的名字。对吗?” 
  “这个,不全是那样。不过,假如,假如有个姑娘非常惹人喜欢,她离开后,这个……大概……大概离开了几个月或几个星期吧,其他姑娘来到后,就有可能顶替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