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威尔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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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威尔逊
〔美〕埃德加·爱伦·坡
怎么解释它?怎么解释这冷酷的感知?
它就像一个幽灵般时时出现。
——钱伯兰①《法伦妮达》我暂时把自己叫作威廉·威尔逊吧。我不想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弄脏摊开在我面前的洁白的白纸。我的真名早已成为一种被人们蔑视、害怕和厌恶的东西。愤怒的风不是已经把我那举世无双的恶名传遍了天下吗?啊,被唾弃者中的被唾弃者啊!就连那永恒的大地,那绵绵的云朵,不是都已经知道了你的恶名吗?
我真不想在此详述近年来我所犯下的那些难以启齿述说的罪恶。这些年来我的恶行愈演愈烈,我现在只想讲讲我是怎么开始走上这条堕落之路的。
人们大都是逐渐地变好或变坏的。而我呢,我的全部美德犹如一领披风,一下子就滑了下去。我就像一个巨人,一步跨过“小恶”直奔巨大无比的“大恶”。我现在要讲述的是,究竟是什么样的事件使我一下子就变成了大坏蛋。
我就要死了。鸟之将死其鸣亦悲;人之将死其言亦善。在临死之前我渴望得到同胞们的同情(我差点说成是“可怜”)。但愿他们相信,在某种程度上,我犯下的罪恶是由于一种非人所能克服的客观环境驱使所致。但愿人们在这个我将要详细讲述的故事中,能发现我犯的那些巨大的错误,其中一小部分是天命使然。我希望人们都体谅到我的特殊情况:尽管罪恶的诱惑比比皆是,但是像我这样受到诱惑,像我这样因特殊的诱惑而堕落,以前却是从未有过的。我这种倒邪霉的人,我不是应该算作第一个吗?我不是一直生活在梦境中吗?我现在不是要因世界上最恐怖、最神秘、最疯狂的幻象而丢掉自己的性命吗?
我们家的人都善于想象,容易激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表现出自己继承了家族的这一特点。随着年龄增长,我的这种特点也愈发明显了起来,为此我给朋友们造成了不少麻烦,也给自己招徕了大量伤害,我越来越任性,并常常沉湎于疯狂的异想天开。我也总是管不住自己的情绪。我的父母同我一样,意志薄弱,优柔寡断,所以他们无法阻止我这种性格上的不良倾向继续发展。他们也对我采取过一些无力而不当的管教措施,全都归于失败。而我呢,当然是大获全胜。从那以后我的声音成为了家中的法律。当与我同龄的孩子们还扶着学步车学步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凭着自己的意志行事,并且在所有的事情上自作主张了。
我对学校生活的最初回忆是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一幢不规则的大房子联系在一起的。那是在英国的一个雾蒙蒙的村庄里,那里有许多高大多节的大树,那里的房子都是非常非常古老的。说实话,这个历史悠久的小镇令人心旷神怡,是个梦幻般的地方。现在,我好像又感觉到了它那林荫道上的荫凉,嗅到了它那大片灌木丛的芬芳,听到了教堂那每小时敲响一次的钟声,这深沉的钟声打破了那包围着哥特式建筑的宁静的气氛。
① 钱伯兰(1619…1689 ),英国诗人。译者注
现在对我来说,回想回想学生时代的生活,也许算是最为愉快的事情了。
我现在极为痛苦,所以请读者原谅,我想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中寻求一种暂时的小小安慰。这些小事尽管微不足道,尽管听起来有些可笑,但我却觉得它们有一种偶然的重要性,因为就是斯时斯地,我头一回矇眬地意识到了命运的警告,这种命运后来笼罩了我的一生。那么现在就让我来回忆吧。
我说过,那幢老房子的形状很不规则。它占地面积极大,一堵又高又结实的砖墙包围着整幢房子,砖墙的顶上抹着一层灰泥、栽着尖尖的碎玻璃。
这个监狱般的堡垒就是我们全部的活动空间。我们每周只有三次机会可以到外面看看:一次是星期六下午,两名助理教员领我们到墙外的田野中散一会儿步;两次是在星期天,我们衣装笔挺地排着队去村里的教堂作早弥撒和晚弥撒。我们的校长是这个教堂的牧师。我常常是怀着非常好奇和窘困的心情,注视着他从远处的边座站起,迈着庄严的步子,缓缓地登上讲道坛!他的面孔是那样慈祥,他的长袍是那样光滑飘逸,他那斑驳的假发是那样浓密坚硬,他怎么可能是那个面孔阴沉、爱吸鼻烟、手持戒尺、执掌着全校生杀大权的人呢?啊,天大的矛盾,简直无从解释!
我们的校门上镶满了大头钉,门顶上插着铁蒺藜。它多么令人生畏啊!
除了上述的那三个时间外,校门从不打开。当校门真的嘎嘎响着打开时,我们觉得这一情景充满神秘。
墙里面的院子非常大,形状极不规则,形成了许多宽阔的凹进之处。其中的三四个最大的凹进之处合成了一个运动场。它那平平的地上铺着硬硬的砾石。我记得运动场上没有树,也没有长凳之类的东西。运动场当然是在房子后面。而房子前面有一片小小的平地,平地中栽着些黄杨和灌木。但是我们一般是难得到这儿来的,只有在很偶尔的时候,比如说刚入学的时候和最后离开学校的时候,或者是家长或朋友来接,我们愉快地回家去过圣诞节或暑假的时候,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我们才打这片神圣的平地经过。
但是这房子!它是一幢多么古雅的老房子啊!对于我来说,它简直是一座魅力无穷的宫殿!它的弯曲迂迴,它的错综复杂,都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房子有两层,人在里面走动时,很难一下子确切地说出自己究竟是在哪一层。
每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都有三四级台阶,有的台阶是向上的,有的是向下的。房子里还有数不清弄不明的侧枝旁道,相互串联勾通,我们觉得复杂得像是迷宫,永远休想搞清楚它的布局。在我住校的五年中,我从没确切地弄明白我与那一二十个学生共居的小卧室究竟是处于这幢楼房的哪一个偏僻部位上。
教室是整幢房子中最大的一间——我不禁想到,它也是全世界最大的一间。它又窄又长,屋顶极低,有着哥特式的尖形窗户和橡木天花板。它的一个怪让人害怕的角落里有一个三米见方的小间,这儿是我们的校长布兰斯比长老的“圣殿”。它修造得很结实,有一扇厚厚的大门,我们都对这“圣殿”怕得要死,即使校长他老人家不在的时候,也没有谁胆敢推开门进去看看。
在其它角落里也有两个相似的小间,是的,它们还不如校长的小间神圣,但也颇为令人生畏。它们一个归“古典文学”助教,另一个归“英语和数学”助教。数不清的板凳和课桌横七竖八零乱地散布在教室里,它们又黑又旧,上面堆满了翻破了的书本,课桌上刻着学生名字的缩写或全称,也刻着些奇形怪状的小人,此外还有许许多多其它形式的刀痕,使得桌面完全丧失了原来的面貌。教室的一端立着一个盛满水的大桶,另一端立着一个尺寸极大的大钟。
我就是在这高大的院墙里,愉快地度过了10 到15 岁这五年的时间。少年儿童富于想象的头脑不必借助外部纷杂的世界,自己便已经是很充实、很快乐的了。学校的生活状似单调,其实也充满了激动人心的事件,我在这里得到的快乐,远比我青年时代从花天酒地中得到的快乐多,更比我长大成人后从犯法行径中得到的快乐多。然而,我必须认为,我幼年的心智发展是有着不平常的因素的,甚至是有着荒诞的因素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孩提时期发生的事很少在人长大后仍留下明显的印迹,留下的只是一些模糊的影子——一种淡淡的记忆,比如说,一种矇矇眬眬的快感或痛苦之情油然涌上心头之类的。而我却不是这样。我现在仍清楚地记得,我从小就体会到一种男子汉的力量,这种记忆是如此鲜明深刻,就像迦太基勋章上的字迹一样永不磨损。
然而事实上,用常人的观点来看,这段学校生活根本没有什么可值得回忆的!每天早上起床,每天晚上睡觉,日复一日的读书、背诵,每隔一段时间享受一次的半日假和散步,运动场上的炎热、娱乐和鬼主意。这一切,通过一种奇特的思想巫术,变成了一种疯狂的情绪,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它充满激情、令人激动不已。啊,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时期啊!
我这种热情而又傲慢的性格很快就使我在同学中出了名,逐渐地,我压过了所有的那些并不比我大多少的学生——压过了除一个人之外所有的人。
他也是一个学生,虽然和我不是亲戚,姓名却同我完全一样——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因为,尽管我出身贵族,我的名字却是那种普通人常起的,而且长期以来,似乎成了犯罪分子们的专利。因此,在本文中,我隐去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称自己为威廉·威尔逊,这一假名与我的真名并无太大区别。在学校里号称“我们那一伙”的人当中,只有我的同名者敢于在学习中、在激烈的体育比赛中,与我竞争,敢于拒绝盲从我的主张、敢于不按照我的意志行事。事实上,对于我的任何独断专行,他都敢于顶撞,敢唱对台戏。如果说世上真有一种十足的专制的话,那么就是一个性格霸道的孩子对一个较为懦弱的同伴所进行的欺凌。
威尔逊的反抗变成了一件最使我伤脑筋的事情。而更让我伤脑筋的是,尽管我当众恐吓他,打击他的自负,可我暗地里却觉得自己怕他,并情不自禁地想到他向我挑衅时是那么自如,这证明他确实比我更强大,而我却为了不输给他而做着不懈的斗争。不过他的这种优势(甚至他同我作对),只有我一个人心里明白,同学们似乎都瞎了眼,他们甚至根本没注意到这些。一点不错,他的抗争,特别是他傲慢无礼地同我唱对台戏,其实都是在暗中进行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胸无大志、性格平和的人,似乎我完全可以压制住他。他之所以同我竞争,好像完全是为了阻挠我,抑制我,或震住我似的。
不过有时我也情不自禁地怀着一种奇异、羞愧、恼火的心情观察到,他是以一种极为讨厌的装模作样的态度来伤害我,侮辱我,与我作对的。我只能认为,他的这种作法完全是出于不知天多高地多厚的自负:他故意摆出一副保护人的架子来。
也许正是由于威尔逊的这种充当保护人的劲头,再加上我俩同名同姓,又是同一天入学的,所以学校里高年级的同学都以为我们是亲兄弟。他们这些人一般不怎么仔细打听低年级学生的事。我刚才说过,或者应该说过,这个威尔逊同我家无半点亲戚关系。但是假如我们真是兄弟的话,那就肯定是孪生兄弟,因为,离开这所学校后,我在一个偶然场合听说了我的同名人生于1813 年1 月19 号,这真是一个奇特的巧合,因为那天也恰恰是我的出生日。
说来也怪,尽管由于威尔逊同我作对,我时时担心,可我却无法使自己真心地仇恨他。我们几乎是每天必吵一架,每次吵架他都把表面上的胜利让给我,而却以某种方式巧妙地让我感觉到,真正得胜的其实应该是他。然而,由于我的妄自尊大,由于他也不肯纡尊降贵,我俩的关系始终保持在所谓的“泛泛之交”上。而我俩的性格在许多方面都极为相投,这一点常常使我产生一种感情,也许只是因为我俩的特定处境,我对他的这种感情才没有发展成为友谊。的确,我对他的真实感情是很难描述的。这种感情是一种复杂的混合物,里面包含着一定成分的敌意,但这敌意还没到仇恨的地步;也包含着一定成分的佩服,以及更多的尊敬;还有就是一定成分由于不安的好奇而引起的恐惧。此外,也许哲学家最为明白;我和威尔逊其实是不可分的一对。
毫无疑问,正是由于我俩之间存在着这种反常的情结,我才这样猛烈地攻击他(我的攻击是多方面的,既有公开的,也有暗中的)。我主要是拿他来开涮,取笑他,而不是真正地与他为敌。但是我千方百计取笑他,却不总是成功。即使我的计谋极为机智,也还是有不奏效的时候,因为我的同名人在性格上朴实无华,极为严肃,他欣赏我的玩笑,但他自己却无懈可击,而且也不甘沦为笑柄。我在他身上只找到一个可攻击之处,即,他有一种生理缺陷,他的任何对手,即使黔驴技穷了,也不会在他这一缺陷上作文章,而我却会:我的对手在嗓门或喉咙上有毛病,嗓门儿永远提不高,说话总是像耳语。我常常利用他的这一缺陷,不遗余力地捉弄他。
威尔逊的报复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他有一种机智,能惹得我极为不安。
我怎么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怎样聪明地发现,一件如此小的事情会刺激得我无比恼怒。然而一旦他发现了,他就不断地用它来刺激我。我常常讨厌自己的粗俗姓氏,这姓氏虽然不是平民专有的,但却很大众化。我觉得自己的名字是俗不可耐的。我来学校那天,这位第二个威廉·威尔逊也来到了学校。
他与我同名同姓,我感到生气,一个陌生人也叫这个难听名字,我便加倍地讨厌起这个名字来了。因为由于他的存在,这个讨厌的名字就在数量上增加了一倍,再说此人将经常同我在一起,在学校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他的名字势必常常同我的名字发生令人难堪的混淆。
随着每一次我与我的对头表现出在精神和外表上都极为相似,我的心情也愈发不安。当时我还不知道我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可我却看出我俩的个子一般高,我也感觉到我俩的体态和相貌都极为相似。人们谣传说我们是亲兄弟,这也很使我生气。现在这个谣言已搞得尽人皆知了。简言之,最惹我恼火的事情(尽管我小心地隐藏着自己的这种恼火)莫过于有人暗示我俩在心智和外形上有相似之处。但是事实上,我们俩的相似并没有成为人们的真正话题,同学们认为这种相似没有什么了不起,只是威尔逊自己常把它挂在口头上罢了,而别人顶多不过说说我们是亲哥俩。他从各方面谈论我俩的相似,这正如我总拿他恶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