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之秘 -莫里斯·勒布朗 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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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关于博士一家人的消息吗?”
“他们返回巴黎以后,那位太太经常给我们写信来,可是大约过了一年,就突然杳无音信了。像我们这些乡巴佬,他们自然不会总是记着的。”
“可是,大约又是一年之后,我们看报时,见到了到巴勒斯坦去调查十字军的博士的消息。”谷苏跟在他老婆后面说道。
“到巴勒斯坦以后,博士返回法国了吗?”
“这就不清楚。因为在那以后,报纸上没有出现他回来的消息,而且,他的太太再也没有给我们写过信。”
有众多的部下,而且掌握着丰富的关于社会各方面的调查资料的罗宾,对于这么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和他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以及他去巴勒斯坦圣地进行研究旅行的情况,都是有所了解的。
不过,他同样没有在报纸上见到博士归国的报导。当时,他并不知道在森林里的雪原上救起的那个小女孩就是鲁茜——博士夫妻俩的亲生女儿。
鲁茜为什么成为了弃儿?这里面可能包含着一个巨大的隐情。
罗宾意识到,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个令人震惊的案子。
他猜测,导尔顿博士夫妻正陷入一种极其艰险的境遇之中。
他勿忙与谷苏夫妻道了别,往巴黎的隐身之处急驰。没有想到,在家里,也发生了一起令人惊讶不已的大事。
出来为他开门的辟克娣娃老奶奶一见到他,就问:
“咦?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安莉萨没有与你在一块儿吗?”
“什么?安莉萨怎么了?”
“嘿,你没有来信吗?昨天,她接到你的一封信,马上就出去了。”
“我的信?……我不清楚呀!”
“咦,你不是派人拿着你的信来接安莉萨去的吗?”
“什么时间?”
“昨天下午,3点多钟时!这就是你写来的信。”
罗宾把信打开,读了一遍。这封信非常简捷,要求安莉萨与送信人一块儿走;最后的署名与罗宾本人的字体完全一样。可是,罗宾扫一眼后,就知道是假冒的。
究竟是些什么人骗走了安莉萨呢?他们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罗宾双眉紧锁,沉思了很长时间,又非常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信上的字体但依然理不出头绪来。不经意间,他翻过那封信,一看,不禁“哎呀!”一声大叫。
在信纸反面的中央部位,画有一个非常小的标记,那个标记是用蓝墨水画的,样子像是一把短剑。看短剑的外形,似乎是一种古代土耳其或古埃及所铸的剑,有两颗玫瑰色的星星画在剑柄上。这很可能是某一个地下团体的标记。
可是,罗宾并不清楚,法国的哪一个地下团体使用这种标记。
那个送信人的相貌并无特别之处。因而,辟克娣娃老奶奶所能提供的信息只能是,那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大约二十五、六岁。
罗宾派遣他的手下人,到四处去寻找鲁茜另外,他也仔细地研究了那个蓝色短剑标记;然而,鲁茜没有找到;而使用那个标记的地下团体,也没有发现。
这真是一件奇异之事,鲁茜就像烟雾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不见了踪影,她到底去了哪儿?
一方面,罗宾尽可能多地调查鲁茜失踪的事;另一方面,罗宾对那个由谷苏家带回来的酒袋也进行了仔细研究。有一次,他取出那个酒袋后反复看了很多遍,竟发现那个酒袋是双层底的。他激动极了,立刻用刀子割开那底子,竟然在其中找出了一张画在巴比伦纸上的图。
他将这张地图与在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里发现的那张地图凑在一块儿,一幅完整的图便出现在了眼前。原来,这是一幅平面图,是关于某个建筑物内部的。
然而,这个建筑物究竟在什么地方?地图卜的暗示到底是什么意义?便不得而知了。
“无论如何,这两张图都是被保藏的极为严密的,而且,大概是对侯爵家的宝藏地点有指示作用的图。然而,这个平面图中的建筑物到底在哪?毫无疑问,关于这栋建筑物地点的指示一定藏在那本摩洛哥皮制的旧圣经里。因此,必须把那本黑色封面的旧圣经弄到手。然而,鲁茜的母亲安莉萨是这本圣经的受赠者,而安莉萨目前在哪儿,又没有人知道。关于那本圣经,难道就这样无果而终了吗?”
罗宾陷入沉思之中,头越来越痛。
鲁茜依然是下落不明,而关于她父亲倍哀尔·导尔顿博士的线索,也无从查起。
就这样,罗宾在焦虑中度过了好几个日夜。一天晚上,为了调查鲁茜的下落,他装扮成一位60多岁的老年贵族绅士,来到梦波耐丝车站旁边的一个酒吧,在那儿待了很久。他要了一杯咖啡,手里拿着报纸,并将之摆在眼前在报纸的掩盖下,他密切关注着所有进出酒吧的人们。
进进出出的顾客特别多,几乎每一张桌子旁都坐满了人。
“非常抱歉!”走过来一位绅士,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后便在罗宾桌边的一个空座位上坐了下来。
罗宾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并把咖啡杯端了起来,朝那个绅士看一眼。只此一眼,他便大吃一惊,险些喊出来。
原来,在这位绅士所佩带的领带上,有一只黄金的短剑式的别针,而在那个小剑上,有一颗烁烁放光的珠宝。
绅士慢条斯理地把咖啡喝完后,便离座而去。罗宾立刻尾随而起。他见那个绅士上了一辆出租车,马上也叫了一辆。在巴黎亮如白昼一般的大街上,两辆出租车奔驰着。
“好小子,想把我甩掉!”
罗宾命令司机紧盯前面的车子,一直尾随而行。
那个神秘的绅士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走进了一条小巷。罗宾马上了车,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这儿原来是向勒撒车站旁边的一条小胡同。
罗宾也走进了那条小巷。
有一家非常破旧的华人餐馆坐落于小巷中。罗宾推测,刚才下车的那个神秘绅士肯定是到这个餐馆里去了。
餐馆的红底蓝字的招牌上有汉字,但特别博学的罗宾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来。
然而,那几个字的形状却像烙印一样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海中。
他走出那条小巷,去其他地方查看了一下,又立即返回来,把餐馆的玻璃门轻轻推开,缓步徐人。
餐馆里到处弥漫着油腻味和蒜等佐料的味道,这种味道是华人餐馆所特有的。
餐馆里的客人几乎满了,其中华人并不多,法国人倒不少。中国菜在全世界都受欢迎,因为中国菜在色、香、味诸方面都堪称是世界上最好的。
罗宾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那个神秘绅士并没有在这儿。
“请到楼上,那儿有座。”
走过来一位法国服务生,对他说。罗宾来到里侧,沿一个很窄的楼梯向楼上走。
那个服务生马上朝在屋子角落里一张桌子旁坐着的一个青年男子挤了挤眼睛。
那些青年男子(他们一共是七个人,有的是法国人,有的是出生于非洲殖民地的葡萄牙国籍的混血儿)也都挤了挤眼睛,而后离座而去。
楼上有几张桌子摆在那儿,但仍然不见那个神秘绅士的身影。罗宾按了一下桌子上的铃,但过了很久,却不见服务生上来。罗宾感觉情况有些特殊,便提高了警惕,并观察了一下四周的形势。
正在这时,屋子角落里的一扇门毫无声息地被人推开了。那个绅士向罗宾走了过来,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对罗宾说:
“欢迎光临,罗宾。”
“嘿,你怎么知道我是罗宾?”
罗宾也微笑地问他。他们俩都是笑容满面。可是,两个人的眼睛里却充满了仇恨的火焰。
“你是什么人?”
“你只需看一下这个别针的形状,就能够看出,我就是带走鲁茜那女孩的人。”
罗宾听后,不觉大惊。暗想,这个家伙可能清楚导尔顿博士家的情况。
“你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罗宾,你不是有两张图吗?一张取自于那个黑色摩洛哥制的文件夹里;另一张取自于那个酒袋中。如果你想换回鲁茜,必须把它们交给我。否则,我就把鲁茜留下当作人质。”
“嗯,你要那张图有什么目的?”
“没有必要作说明。那个文件夹和酒袋正是我们寻找的两个东西,然而,你抢先把它们拿走了。今天,我没有什么理由对你说,只要求你交出那两件东西。”
“不要做梦了,老弟!”
“你不同意交?那好,罗宾,你向背后瞅瞅!”
罗宾扭回头,发现后面不知在何时上来了七个青年男子,他们散开来站在那儿,而且每人手中持一把短剑。
他们熄灭了电灯,仅有火炉里发出的火光映在那些魔鬼的面颊上。
“罗宾,赶快把那两张图交出来,否则,你就休想活着从这儿离开!”
那个神秘的绅士,一步步向罗宾的身边逼过来。
“绝对不交!”
罗宾的话冷若冰霜。
“如此说来,你是心甘情愿地看着鲁茜命丧黄泉了?”
“我一定会把鲁茜救出来的。”
“鲁茜被藏在什么地方你一点儿也不知道,竟敢如此大吹大擂?”
“总离不开这个地球吧?我想,你们不可能把她藏到金星或火星上去的。我的势力范围涵盖整个地球,她一定会被我手下那1000多人找出来的。”
“罗宾,在你死后,你的那些部下肯定会散伙,没有丝毫作用的!”
“嘿,你要让我死?”
“如果你不肯交图,只能是死路一条!”
“不要吓唬人了!依我看,你并不是非常聪明的人。你应该明白,如果你真地杀死我,你就会永远得不到那两张图了!你可能不曾料到,藏图地点,除我之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吧?”
那个绅士听后,没有立即回答,但不久以后便纵声大笑,说:
“好吧,罗宾,我暂且不杀你,我要让你的身体回答出藏图地点来。你们把他给我抓住,狠狠地拷问一下。”
听到这个绅士的命令后,就有两个人走了上来、分别抓住了罗宾的两个手腕;又上来一个人把火炉里已经烧红了的一只火钳抽了出来,径直捣向罗宾的胸口。
突然,罗宾用力一挥左右手腕,抓着他的那两个家伙就如同两个皮球一样向两边滚了出去。
随后,他一把将另一个人手里的火钳夺到了手中。
“看好了!”他大吼一声,将两只袖子朝上一捋,就把那个已经烧透了的火钳朝自己的肩膀上摁了下去。“吱吱”一阵烧灼肌肉声音马上响了起来,与此同时,空气中弥散出一股焦臭味。
那个神秘绅士和他的七个部下,都被此情此景吓得眼歪口斜,脸色苍白。
“看见了吗?我的身体既然可以忍受极其残酷的刑罚,就不会轻易死的。你以为我会惧怕你的酷刑而说出秘密吗?”
罗宾的话音特别稳重,表情也非常冷静。被惊呆了的神秘绅士等人,没敢说一句话,不知所措了。
突然,那个绅士朝罗宾恶狠狠地扑过来,其余七个人,也像猛然醒来一样,挥舞着短剑一块儿冲了上来。
“好!”罗宾大喝一声,马上转身,跃出了人群,并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手中的火钳朝玻璃窗投了过去。
“哗啦”一声,玻璃被击碎了,落了下去,楼下马上响起了一阵哨子声。紧接着,传来了一阵有人急匆匆往楼上跑的声音,警察到了。
行事向来仔细的罗宾,在进入这家餐馆之前,已经去过了大街边上的警察局,告诉他们,今天夜里,在这家华人餐馆中,有可能发生违法事件,一旦情况特殊,就需要警察来帮忙。因此,几个警察早已在外面埋伏好了。
有三个人被警察逮捕了,那个神秘绅士趁混乱逃之夭夭了。至于罗宾,也早已不见踪影。今大他去警察局报案时,化装成了一个老贵族绅士,而且用的是蓬莫修的化名。假如他去警察局指证,不巧在那遭遇葛尼玛的话,很可能会引火烧身的。
因此,当警察抓捕那几个人时,他也马上溜了出来。
事后,罗宾也没有调查清那个神秘绅士到底是什么人。
大约一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鲁茜的一点儿消息。罗宾化装成工人模样,时常去巴黎孤寂的小街小巷里调查,并想一块儿找一下那个神秘绅士。
有一天夜里,借着昏暗的街灯,他在坑坑洼洼的大街上徐徐而行。路两边堆满了烂鱼肠一样奇脏无比,奇臭无比的东西。这一片地方是美丽的巴黎中最脏最乱的死角,这里发生过许多犯罪案件。他观察着那些来往的行人,模样都凶神恶煞似的,好像没一个好人。
罗宾走在这种地方,也是加着十二分的小心,他一直紧紧地握着衣袋里的手枪。
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叫。
这时,由一条又黑又小的巷子里,奔出来一位老人。老人如同游泳一般,伸展着两条胳膊,跑到罗宾身旁时,就无力地倒在了地上。罗宾发现,鲜血从老人的肩头不断地涌出。
这个人大约60多岁了,看样子似乎是一个老乞丐。
“喂,你怎么样?”
他把那个老者抱了起来,紧紧地按住了他的伤口。突然,罗宾头发被一个人用手抓住了!罗宾使劲儿地抬起头来,见是一个非高大的汉子。
“你想怎么样?”他伸手擒住那个人的手腕,挺身而起,并把那甩了出去。
那个人站立不稳,仰面摔在大街上。
可是,大个子马上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并掏出了手枪。这时,罗宾的一只拳头正好挥到,将大个子手中的手枪打飞。手枪一落地,便“怦”地一声响了。
这时,又有四五个无赖跑了上来,将罗宾围在中央。
“上吧!”罗宾马上摆好架势。
那几个无赖从四面一块儿扑上来。罗宾逮住一个,一用力便扔了出去;随后,又擒住另一个人的胳膊,一用力,“咔嚓”一声响,将那个人的手腕关节拉脱臼了。
那个人惨叫一声,便躺在了地上。
其余几个人一瞧,明白打不过罗宾,便同时把手枪拔了出来。三个黑洞洞的枪口,都对准了罗宾。
罗宾马上跳到一根电线杆后,避了起来这时,那个大个子已经把地上的手枪拾了起来,对准罗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