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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案中案-第42部分

小说: 案中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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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还敢发有关碎尸案的文章?为什么龙记者的文章都发不成,这篇文章却能发了呢?龙记者为什么要说这是一篇奇文呢?刘宏超很感兴趣地马上到楼下买了一份早报。在早报的社会新闻栏目的最显著位置赫然一个通栏大标题“女友4年前抢劫杀人分尸警察男友大义灭亲破案”,刘宏超一看这通栏大标题就大吃一惊,怎么武梅的姘居男友居然成了大义灭亲的英雄?!真是不可思议!再看文章的内容,副标题这样写道:一桩无名女尸案,几年来始终没有头绪,没想到,当年的杀人凶手之一,后来竟成为承办此案的古城公安分局一位警察的女朋友,在和男友的闲谈中,她漏出了当年的罪恶……。文章的内容简单地叙述了武梅和关玉贵抢劫、杀人、碎尸的经过,但在文章中是这样描述当年第一次刑拘武梅的经过的,“……警方曾就甜甜(被害人的化名)离奇失踪询问过此前与其关系很好的武梅,但武梅说甜甜和自己分手后就再为见到过。由于回答滴水不漏,警察没有将怀疑的矛头指向武梅。这桩悬案一查就是3年多。”

    文章接着又这样写武梅是怎样与大义灭亲的办案警官认识的,“ⅹⅹⅹⅹ年(碎尸案后当年,几个月后)武梅与其前夫关玉贵离婚后来到古城生活,认识了古城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两人开始恋爱。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的武梅,对警察男友隐瞒了婚史。”

    接着笔锋一转,文章写出了碎尸案的破案经过,“ⅹⅹⅹⅹ年11月初的一天(案发后近3年),男友和武梅说到一起案子的侦破时,武梅一时得意,竟把自己曾和前夫一起劫杀甜甜的事情漏了出来。男友听了大吃一惊,他知道局里一直把这个案子当作重点在抓,没想到,凶手竟然在自己身边。他立即向局里汇报,武梅和其前夫关玉贵被公安机关抓获。”

    真是奇文呀!如果是不知道这个案子来龙去脉的人看来这篇文章可能还会被文章中的这位大义灭亲的警官所感动,这位警官为了法律的尊严,不惜把与自己同居生活了3年的亲爱的女友送上法庭!为这个案子中的巧合而啧啧称奇,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这个傻罪犯竟敢与警察耍上了朋友!天天晚上与抓罪犯的警察睡在了一起!而且还是案发地的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要么是这个罪犯智商太高了,懂得灯下黑的道理,要么就是这个罪犯太愚蠢了,自己把自己往老虎嘴里送。刘宏超想,这个罪犯不但愚蠢,而且还非常地勇敢,敢给案发地的承办这个案子的警察不打自招地说自己的杀人经过!而在刚刚案发后心理防线最脆弱的时候对警方的讯问却是滴水不漏!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刘宏超看完文章后不禁苦笑起来,这些记者这样的文章也敢写!也敢发,写文章的时候也不动动脑筋,多问几个为什么!这个记者为什么不想想这个武梅在案发后不久就离婚来到了古城,并且与前不久还在审讯自己的警察耍起了朋友?这难道不奇怪吗?警察真的是不知道这个武梅是结过婚的吗?那警察在案发后不久是怎么刑拘的武梅?难道不是在武梅的家中刑拘的吗?刑拘了二十多天难道连被刑拘人的身份基本情况都没有搞清楚吗?就算是武梅当时只是被询问,那警察是在哪儿找到她的呢?不是在武梅的家中找到她的难道是在大街上找到她的吗?难道警察连被询问人的身份和社会关系都不搞搞清楚吗?

    还有,这篇文章真是错误百出,比如首先,甜甜不是离奇失踪,警方在发现尸块后不久就搞清了尸块是谁,也就是说搞清楚了尸源;其次,武梅当年不是被询问,而是被刑拘!刑拘与询问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短时间内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拘的最长期限为30天。而询问并不是一种强制措施,而是警察或者办案人员为查清案情向一切了解或可能了解案情的人进行调查的一种方法。文章或者给文章的作者提供材料的人为什么要故意隐瞒武梅第一次被刑拘的事实呢?还要把刑拘说成是询问,不就是为了隐瞒武梅当年曾经是“重大嫌疑人”吗?这不是欲盖弥彰是什么?他们到底怕什么呢?再往深想一想,那个武梅在第一次刑拘时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呢?再联想到武梅一从看守所出来就马上向关玉贵提出了离婚,(提出离婚到离成婚差不多有半年)离婚后马上就与叶武军姘居在了一起(实际上在离婚前两个人就已经住在了一起)这个事实,不就恰恰证明了这两个男女是在武梅刑拘期间认识的吗?更何况武梅在开庭审讯时已经当庭承认他们两人是在她第一次刑拘期间认识的,而且更使人吃惊的是他们的介绍人居然是刑警大队的大队长朱建国!抓罪犯的警察居然与犯罪嫌疑人在刑拘期间成了男女朋友!而且还是负责侦查这个杀人碎尸案的刑警队长介绍认识的!这是多么的和谐啊!文章为什么不把这些事实写出来呢?当然,这些情况很可能连写文章的记者都不知道。

    然而,文章根本没有提及武梅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出去打胎的事实,更没有提及警方送交给检察院的案件中没有武梅怀孕和打胎的材料的事实!没有这些材料险些造成武梅被判死刑!如果不是刘宏超律师偶然知道了武梅怀孕的线索并且在庭审时问了出来,那武梅早就已经成了冤魂孤鬼。不过,这也情有可原,写这篇文章的记者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事实。

    看来,你的文章如果被认为是往警察或者一些人认为的应该维护“形象”的人或者单位的脸上抹黑,甚至只是有可能让其“形象”不那么高大,那么完美,那么这篇文章很可能发不出来。而那些歌功颂德的赞美文章,哪怕通篇都是假话、空话也可以大行其道。刘宏超就知道有一次自己代理一个民营公司跟一个省厅级的机关打官司,这是一个十分艰苦的官司,一边是无权无势的民营企业,而另一边却是掌握了这些民营企业审批权、年检权等行政权力的厅级行政机关,可以说这个行政机关掌握了原告民营企业的生死大权!这个案子在进行中时也有许多新闻媒体对这个案子非常关心,因为毕竟是力量这样不对等的对全省的依法行政有指导意义的一件民告官的案件。一审那个民营企业输了,但那个民营企业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屈不挠继续打下去,终于在二审全面打赢了官司。整个诉讼过程十分曲折艰难,可以说是非常有新闻看点,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有好几家媒体一直跟踪采访。但在民营企业赢得了官司时,媒体却被有关部门告知,民告官的官司,如果民告赢了,要少报道,最好是不要报道。最后这桩案子只是在省城的一家晚报上发了小小的一个豆腐块文章,内容也只有一句话,“某某厅官司输了”。不注意的话根本就发现不了!我们的一些官员就是这样维护自己的“形象”的。更有甚者,律师们还被主管部门告知,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如要代理群体性告状的案子一定要先备案。刘宏超不明白,他们这些人像这样维护“形象”,到底是在维护政府的形象还是在维护自己的形象?到底是在维护社会的稳定还是在破坏社会稳定的基础?像他们这样维护政府的形象只能是越维护越糟糕!社会也会越来越不稳定!
65。…第六十四章
    判决生效了,关玉贵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这个在发财的梦想破灭以后就屈从于命运的与世无争的窝囊的男人,这个因为命运的原因而底气不足的怕老婆的并且无知、可笑、可悲的男人走完了他人生最后的几步,倒在了枪口之下。很快,这个世界上除了关玉贵的几个哥哥姐姐和妹妹以外,没有什么人能记得世上曾经有这么一个人,这个人一辈子窝窝囊囊,但却在其生命的最后几年干出了没有几个人能干和敢干的“大事”。人们偶尔还会说到某一年在古城曾经发生过的那件碎尸案,不过人们关心的焦点却永远是那两口袋的碎尸块是如何的血腥,如何的恐怖,还有个别人在谈论到河边的尸块时还会津津乐道尸块是怎样的白皙,怎样的细嫩。人们也会记得碎尸案的凶手里有一个女人,但绝少有人记得碎尸案的主角之一的关玉贵。关玉贵就像一颗流星划过天空一样一闪而过,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不过,关玉贵当然不是流星,他还给我们这个世界留下了一个孩子,一个他亲生的男孩子。真不知道这个可怜的没爹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怎么活?

    武梅在关玉贵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之前就已经转到生效判决的执行地,一座省内最大的女子监狱去了,她将在这座监狱里度过漫长的时光,她的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会在这座监狱里慢慢耗尽,一直到她变成一个满面皱纹的老太婆。

    一切都风平浪静了,一场可能会危及到省城司法界很多人的一场危机平息了。该接受惩罚的杀人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死去的冤魂得到了伸冤,活着的亲属得到了告慰,英勇机智的人民警察也得到了应有的奖励。当然,在这起案件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都及时吸取了教训,改进和严格了各项规章制度,我们的队伍更加团结,更加有战斗力了。

    金守一们现在又可以举杯庆祝了,通过成功化解这么一场危机,同一条战线上的朋友们的友谊经受住了考验,具有共同利益的纽带更加牢不可破。金守一升任市局副局长的事情也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组织部门的考察组很快就要下来考察,这真是双喜临门啊!金守一搓着双手,高兴地在他的大办公室来回地踱着步。那天,金守一的心情非常好,头一天他的老丈人告诉了他组织部要下来考察他的消息,要他提前做好准备。早上一上班金守一就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几个在分局各个部门担任要职的头头脑脑,暗示他们准备迎接考察组的考察,这些人精们当然马上就明白了金守一的暗示,全都拍着胸脯表示了自己的忠心并提前祝贺了金守一的高升。朱建国是最后一个到大办公室来的金守一的亲信,他来时那几个人精都已经离开了金守一的办公室。朱建国在进金守一的大办公室之前就已经知道了金守一即将高升的消息。朱建国一进办公室门就双手抱拳连声说:“祝贺金局,祝贺金局。其实您早就应该上了。”

    “先不要拍马屁,考察组来了还不知道会怎么考察呢。”金守一面露微笑。

    “我们刑警队没问题,他们都听我的话,再说了那是您金局的老班底,还会有谁会不听话?”朱建国明白这其中的厉害关系。

    “那这个事情就这样,你安排好,不要给我出什么岔子。嗯,对了,还有一件事。我总觉得那件事还是有点不太放心。”

    朱建国当然明白金守一说的是什么事,当然明白他不放心的是什么。朱建国咧开他的满口焦黄的大板牙嘿嘿一笑说:“这个事情请金局尽可放心,可以说事情已经圆满画上句号了。那个记者我们把他打发走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什么动作了,再说后来我们又把早报的号称金笔的记者找来写了一篇报道,效果还蛮不错,我们应该以正视听,应该用正确的舆论导向来占领宣传战线嘛。文章见报后,听说还没有什么不好的信息反馈到他们报社。”

    “我担心的不是这个!那个女的那儿还有没有什么问题?这个人毕竟还知道不少担心啊!”

    “哦,您说的是这个蠢婆娘呀。她送到监狱以后我去看过两次,她的情绪还是比较稳定的,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她到现在还是认为她没有被判死刑是我努力的原因,还一直在那儿感谢我呢。”朱建国满有把握地说道。

    “这个女人那儿始终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啊。但愿以后不会再在她那儿出什么问题。”金守一不太确定地说。

    “金局您放心,那个监狱的监狱长是我的铁哥们,我给他打个招呼,要他时刻注意那个女人的动向。”

    “还有那个叶武军你打算怎么处理?”

    “叶武军其实什么也不知道,我暗示他在调查组来调查那个胎儿是谁的时候应该怎么说时,他还没有等我把话说完就承认那个胎儿是他的,他还很有些惋惜呢。嘻嘻。”朱建国想到叶武军把别人的孩子当成他自己的孩子的样子就觉得可笑。

    “我不是说叶武军这个事,他那两套房子怎么回事,这件事既然检察院都已经知道了,就肯定会有一个结论,会有一个说法的。如果这次检察院真的要处理叶武军,你准备怎么办?这个叶武军会不会有什么反弹,会不会……”金守一考虑问题显然要比朱建国考虑得要深一些,远一些。

    “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叶武军在古城的这一套房子我已经帮他对付过去了。这小子,连我都不知道他在省城里还有一套房子,他龟儿子还瞒得深呢!不过,这个就与我们无关了,这是他自己的事情,听说好像是另一个开发商半卖半送给他的。也不晓得调查组是咋个发现的?据叶武军给我说那套房子还没有办正式手续,从理论上来说还不能算是叶武军的房产,就看叶武军给那个开发商沟通好没有,就说房子是暂时借给叶武军用的。只是不晓得调查组的人是不是先找过开发商了。我想这个事情还有说头,就看叶武军会不会说了,就看他说不说得脱了。”

    “连你都不晓得他的这套房子?这说明这小子并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简单哦!这小子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你要早点掌握哟。”金守一对叶武军还是有点不太放心。

    “他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叶武军其实对整个事情知之甚少,再说他还是非常听我的话的,金局您放心。”

    朱建国这样一说金守一才放下心来。

    考察组几天后就到古城分局来考察了,考察组的所谓考察不过就是找分局各个部门的人谈话,以此来了解拟任市局副局长的古城分局的现任局长金守一。分局的人们都一致认为他们的金局长是一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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