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恐怖悬拟电子书 > 独角人 >

第4部分

独角人-第4部分

小说: 独角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的小药丸有什么成分?我纳闷。我用病人的混乱逻辑,试着思考什么物质可能跟这种形式的疼痛有顺势疗法的关系,最后判定是咖啡因:喝太多咖啡,偶尔会让我头痛。我起身,抓起外套出门。屋外密密下着软而湿的雨雪,像冰冷的芒刺挥之不去。我本想走到两条街外的那家波兰咖啡馆,但在这情况下只好直接走进那家网咖——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点了一杯三倍浓缩咖啡。 这地方到处是看起来颇为富裕的小鬼,身穿利落整洁的黑毛衣和便裤。在我自己这一代之后出现的可以清楚定义的两三代人之中,就属这一代最令我焦虑。在他们面前,我第一次感觉到随年龄增长而来的某种隐晦的羞辱。他们瞳孔缩小的平滑脸孔被显示屏映成蓝灰色,有棱有角的苗条肢体在键盘、鼠标、饮料、PDA之间优雅移动,手指点击不停,仿佛他们已经跟这些附加物一同演化了千百年。我喝着咖啡,看他们鱼贯钻出门去,仿佛一批有钱有势的蚂蚁,这时某样东西吸引了我的视线。角落有个公布栏,上面钉着各式传单,其中一张是舞台剧的宣传海报,上面写着:《老单身汉布伦菲德》,法兰兹·卡夫卡原著。 海报上模糊的图案是一个躲在衣橱里的男人,底下一排小字写道:伯戈米·楚米齐克改编。
  楚米齐克!再度看见这名字,我感觉心里一阵微微动荡或起伏,仿佛远远某处换了档。先前在火车站那种稍纵即逝的不安又回来了,而且这一次,可以说相当惊讶地,我看出了原先就应该很明显的一点:铜钵里那枚硬币的消失只可能代表一个意思,就是我近来意识到楚米齐克这人的存在,也促使他相对意识到我的存在。此外,我不禁觉得他取走硬币(假设我猜想得没错,这事确实是他做的)这个行为有种侵略性,或至少是侵略性的守势,仿佛他要不就是想威胁我,要不就是视我为威胁。无论如何,他的名字如此意外地重现眼前,在此刻头痛欲裂的我看来,仿佛是召唤我也必须采取行动。 我起身付账。咖啡在我脑袋里飞掠、迸冒火花,在我脑中阵阵震动的干雷之外又增添了闪电效果。出了店,我往北、往东走,离开那些变得高档的街区,来到我所熟识的昔日的字母这里为版面,如版面更改,请注意!!!译注:曼哈顿东村一带有此别名,因为有A、B、C、D四条直接以字母命名的大道。有焦黑的分租公寓和宣泄郁积情感的涂鸦。然而即使在这里,也能感觉到市政府大力开展的新秩序。C大道与横向街道交叉的街角,以前都站着应召女郎:有些有毒瘾,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底下露出骨瘦如柴的大腿;有些住在东河廉租房,有快克瘾、有小孩,踩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眼睛闪闪发亮。现在她们都不见了,就像安奇罗宣言要扫荡罪恶之后,维也纳的鸨母也都消失无踪。如今这里唯一闪闪发亮的东西是重新安装的公用电话,一身“贝尔大西洋电话公司”的贴花装饰,银色的线路和肚皮在街灯下发亮。我远离它们,在依然密密下着、有如冰冷油漆的雨雪中低头疾行,直到抵达剧场。这地方相当朴素,位于地下室,上面的建筑看起来像是废弃的犹太会堂。
  我走下楼梯,推开一扇看似淤血斑斑的金属门,来到霓虹灯照明的大厅。一张桌子上放着节目单和一叠票,旁边一张空椅子,再旁边是自动关闭的两扇门。我把耳朵贴上去,但门上加装了隔音设备,只听得到无法辨识的模糊人声。我本想打开门,但不想冒着被布鲁诺和他朋友看到的风险,事后还得解释自己怎么会跑到这里。
  又一阵炮弹般的疼痛在我脑袋里爆开——咖啡因似乎无效。我站在那里,正纳闷接下来该怎么办,这时一个穿寒酸黑西装的男人出现了。他跟我年龄相仿,脸色古怪苍白,一双白手。他点起一根烟,用讳莫如深的神色看我,我想那是不信任的表情。
  “你要干吗?”
  “唔,我……” “戏已经演完一半了。” 我打算开门见山直说。
  “我其实是想打听伯戈米·楚米齐克的事。”
  男人瞄我一眼,抽他的烟。
  “你想知道什么?”
  “唔……首先是,他在哪里。” “你是他朋友?” 我看着他。我讨厌撒谎,也很不善于撒谎,就算当时撒个无伤大雅的小谎可能对我有利,我也开不了这个口。 “应该算是同事,或者前同事。我在亚瑟克雷教书。”
  “嗯哼。”男人脸上又出现某种讳莫如深、几近狡黠的神色。我隐约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唔,他人在保加利亚。”他以一种盖棺论定的口吻说。
  “你确定吗?”
  “你说什么?”
  “我是说,你确定他人不在纽约吗?”
  “他为什么会在纽约?”显然我给了他一个可以生气、对我不理不睬的借口。我改变战术。
  “可不可以请问你们是怎么拿到他的改编的?”
  “你是说这个剧本?我不知道。你得去问导演。”
  “啊。我本来以为你可能是导演。”我这么说,其实只是想在离开前引他说些话,什么话都好,而不是因为我真的这么认为。
  “我?不是。我是布伦菲德。”
  这时我才明白他的苍白肤色是化装的关系。但我还是大吃一惊:照我的想像,原著小说里的布伦菲德年纪大得多。他瞥了一眼入口上方的时钟。 “我马上就得回台上去了。”他对我咧嘴一笑。“只有很快抽根烟的时间,然后那些女孩就会找到我的球。”
  我有点气恼,头痛愈发激烈,转身要走。 “我可以拿一份节目单吗?”
  “请自便。” 我拿了一份节目单。 “你该不会是正在偏头痛吧?”我离开之际,那人问。
  这问题让我当场停下脚步。
  “你怎么知道?” “你的眼皮很肿,嘴唇发白。我弟小时候也有偏头痛,我认得出这些症状。来,请容我……”
  令我惊讶的是,他双手扶住我太阳穴,两只大拇指狠狠按压我前额中央,非常用力。一时间,我简直觉得脑袋要裂开了。然后,突然地,奇妙地,疼痛消失了,同时一股意料之外的情绪涌遍全身,仿佛我们两人之间刚发生了某种甜美的亲昵,无比神秘,有如梦幻。 我向他道谢,惊异不已。他耸耸肩,露出愉快的微笑。
  “我会试着传话给楚米齐克,告诉他你在找他。现在我得走了。”
  “谢谢你。我叫劳伦斯·米勒。”我对着转身离去的他说道。他发出意思不明的声音,离开。
  来到户外,我感觉神清气爽,几乎兴高采烈。我动作迅速,不想回家。头痛虽已消失,但咖啡因仍在我体内加速运转。回想刚才与布伦菲德的对话,我醒悟到,他对楚米齐克这话题的闪烁其词没有改变我对那人仍在纽约的印象,反倒更强化了这个印象。我醒悟到我甚至开始对楚米齐克的处境有些初步想像——这想像无疑受到我自己焦虑的影响。自从来到纽约,我就一直有种程度轻微但挥之不去的匮乏与焦虑。我想像他留在这个城市,叛逆地过着某种半非法的边缘生活,住在某个默默无闻的外围区域,晚上悄悄回到亚瑟克雷的昔日研究室,在那里工作或者读他的书。想到他仍在这里,让我有种奇妙的兴奋,感觉像是一扇门仍然开着。而仿佛被那扇开着的门所漏出的光照亮,我脑海中又出现另一扇门,后者是我先前不曾注意过,或至少不曾当作门户的。
  我走到艾斯特街,搭地铁到火车站。时间不算晚——九点或九点半,开往郊区的列车还很多。 这时间在“离站列车”的看板下等车的人,跟身穿西装或裙装的上下班乘客不同。他们面色凝重,疲乏的苍白是由于室内的辛苦的体力劳动。我猜他们是晚班的办公室清洁工或大百货公司的货物搬运工,臃肿的连帽大衣下穿着预防疝气的束带。列车到站了,我跟着一群人走上月台。他们下车的那些车站专为廉价住宅区所设置,有些住宅是水泥剥落、钢筋裸露的成批公寓,有些是一排排直盖到铁路旁的平房。我以熟悉又挂虑的好奇心看着他们,透过他们感觉到贫困深渊令人晕眩的边缘。在这个国家,你离那边缘永远不会太远。
  我到亚瑟克雷时,已经又下了薄薄一层雪,覆盖了先前经过时的那些肮脏突起和泥泞积水。
  我从不曾在这么晚的时间来到校园。这里的感觉收敛、低调得令人惊讶——没有任何你以为夜间走过这些地方会有的疯狂作乐,只有这里那里几个学生在宿舍之间匆匆来去。 我的研究室所在的那栋楼一片黑暗,只有沉寂的走廊上留了几盏光线微弱的夜灯。我走向106室,莫名其妙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尽管我完全有权来这里。只有在整栋建筑里只剩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才会注意到那建筑的某些地方——它独特的静止与沉默,它的墙壁从发生在其中的人生所吸收的特性。我在这里感觉到的是一种冰冷的疏远,接近敌意,仿佛它对我在这个不合宜的时间出现不以为然。 我打开研究室的门,开灯。房间仿佛眨了个眼,几乎像是吓了一跳,仿佛某些偷偷摸摸的活动进行到一半被打断。 但房里的一切毕竟依然维持原状,就像我几小时前离开时那样——档案柜和架子,毫无出奇之处的杂物。就在那里,在窗边那两张大书桌之一的上头,罩着银灰色套子,看来毫不起眼,仿佛悄悄试着不让人注意到它那小小容量中可能包含的财宝(仿佛它希望你以为它是空的,或者只是一整块塑料)——就是我先前提到的“门户”,那台台式电脑。 我取下防尘套,插上插头。
  一如我很不会说谎,我也很讨厌任何形式的窥探或偷偷摸摸。但我感觉此刻自己的行动是有正当理由的调查:毕竟这间研究室可能遭人入侵。何况,以自行调查的方式,我相信这样到头来说不定能够保护我的秘密室友(如果他真的是),使他不必接受想来更不愉快的正式调查——如果他继续非法占用这个房间,一定难逃这个结果。
  我按下开机键,一阵短短音乐,显示屏亮起,展露出内容任我检视。东西不多,有意思的更少。我使用电脑已经相当熟练,很快就判断出只有一个文档值得一读。那是一份未完成的冗长叙事,主角是个叫卡米罗斯的男人,来自某个姑隐其名的偏僻国家。卡米罗斯来到纽约,迷上了他所谓的这个城市的“壮丽冷漠”,决定不计一切代价留下,为取得绿卡而结婚,然后展开犬儒登徒子的生活,在曼哈顿的街头和酒吧四处游荡找女人。
  在我看来,这很明显是自传小说,卡米罗斯就是楚米齐克本人。字里行间有种令人生厌的自吹自擂大男人腔调,完全符合我对楚米齐克已经形成的印象;此外,他(或者说他的化身卡米罗斯)也是为了钱在一所非常像亚瑟克雷的学院任教,而他看待该校女学生的态度活像苏丹看待自己的后宫妻妾。 这篇小说读来没什么建设性,到头来对作者如今何在也未提供什么线索。唯一有点意思的地方(就连这一点也只是纯粹巧合)在于,卡米罗斯/楚米齐克在纽约的生活跟我有一两处偶然交集。有一段时间他住在西村的肉品包装工厂区,卡萝和我搬到城的这一端之前也住在那里。读着他生硬但鲜活奇特的英文,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何瑞修街,那里每天早上都有挂着肉钩的牛体像血淋淋洋装一般运下卡车,血水在铺设卵石的水沟里结冻。我心头一暖,回想起看见派对刚散场的人们脸色苍白地在“弗罗伦”吃早餐,格林尼治大道上的韩国杂货店外有玻利维亚花匠修剪染色的康乃馨……
  读到大概一半的地方,有一段很长的场景是在联邦广场的移民归化局大楼,作者跟我一样在那里耗过许多个小时,排队等待,填写申请签证所需的大量繁复表格。
  这一段让我读得格外投入。此刻回想起来,我仿佛看见当时的自己在106室,趴在显示屏前,被那一切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催眠。现在我试着回忆那个场景:尽管大楼要再过两小时才开门,早上八点已经有移民大排长龙。拉丁美洲人身材矮壮,深色发肤,以坚忍的态度承受贫穷;东欧人特别喜欢穿拉拉链的连帽厚夹克,一副不耐烦的表情,觉得自己的贫穷是不公平的。这里有个卖酸涩咖啡的小摊子,你买下一杯,边排队边喝——摆摊子的是笑容可掬的夫妇俩,看来仿佛刚刚才从你正要进去的那个官僚机构跌跌撞撞跑出来。这里是入口的金属检测器,守在旁边的警卫用戴橡胶手套的手搜身。看到卡米罗斯描述这些穿耳洞、留着夜总会发型的年轻男子穿起警卫制服毫无说服力,我不禁会心微笑。过了安检这一关,我们每三十人一批被赶进一间门会自动关闭的大房间,然后才发现,唷,这房间原来是电梯,缓缓升到高层某楼;出了电梯,我们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处辽阔草原似的房间,这里有一排又一排固定的橘色座椅,四周是小小的玻璃隔间,每一间都有一名移民局官员,就像蛋里的胚胎。等到终于轮到我们的号码闪动出现,我们便进入其中一间,签名。卡米罗斯回想自己当时兴奋得手发抖,因此他的正式签名笔迹有点颤动不稳。当时我的手也曾经发抖!他描述自己伸出右手食指沾了沾按指纹用的墨水,然后按在表格上那个空格,很高兴地想到这个他之存在无可模仿的细节已经进入联邦政府的认知。他记得那官员接着递给他一个标示着“氯化苯二甲羟铵”的小包,什么也没解释。他大惑不解地打开,发现里面装着一小片湿巾,才醒悟这是用来擦手指的;官方程序里竟有如此美妙用心的小地方,令他一时简直欣喜得热泪盈眶,尽管那湿巾连墨水都擦不干净,只把墨水染得满手都是,但连这一点也变成了额外的光荣。
  接着就该去排队照相了。排他前面的那个女子(黑发,优雅,一袭黄色披肩,含蓄中不失风情)把头发弄个没完,又是梳、又是整,然后稍微往后一掠,露出一对金耳环。下一个!摄影师喊。女子坐在那张金属椅上,调整脖子的角度,好照到这朴素的饰物。耳环!摄影师嚷道,伸出一根手指朝她摇,表示告诫。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