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维侦探手记i短篇集-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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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依旧不对。”我说,“如果目击事件是她编的假话,那么这身咖啡色西服如何解释,她没有必要再特地去弄一件来做证据吧。”
“那么你们的意思是……”康静犹豫地说,“她是被人杀死再伪装成自杀的。”
“嗯。”我点点头,“我想她却有目击到凶杀案,但是她没有报警的原因是因为她认出了凶手,所以才没说。但是在你的逼问下,她坦白了,于是凶手知道警方要来,就在这之前把她杀了灭口。并且根据她对你说的口供找来一身咖啡色的西装,用来嫁祸她。”
“那么你说的凶手是?”康静极其紧张地看着我。
“我想会是她男朋友吧。”我有些疑惑地说,“只有这个人才有可能和候艳艳有瓜葛,也只有他才能轻易骗开这扇门。你们想想,候艳艳说她去J湖散步的原因是因为和男朋友吵架,那么吵架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十之八九是她男朋友有了另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就是聂新。所以说她如果是目击到自己的男朋友杀死聂新,并且那个男人再花言巧语地说是为了她杀的,她还有可能会揭发吗?不可能。”
“有道理。”张刑和康静都点起了头,唯独泉闷声不语。
“不过,我还有个疑问,刚才我们问楼下那老头,他说候艳艳是在七点半的时候回的家,因为那时她还跟那他打了招呼,他当时虽然睡得有些迷糊,但睁眼时还是看到她那头独特的红发,所以印象比较深。那么就是说候艳艳是在七点半到八点这段时间内遇害的,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当我们进入屋子时,她才刚刚断气,那么进一步推出凶手杀死候艳艳顶多是在我们之前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但是我们在路上没有看到可疑人物啊,那个老头也没看到可疑的男子进出,当然他是在睡觉……”
“不,有一个。”泉她突然打断我说,“我们在过道里看到过一个孕妇。”
“泉,那是个女的。”我说。
“对啊,为什么凶手不能是女的?”她大声反问我道。
“因为候艳艳她目击到了凶杀案,所以被人灭口,而这个人是她男朋友啊。”
“可是你怎么知道她目击到的凶手是男的?”
“她自己后来有说吗,而且这里不是也发现了西服,还有你发现的那根黑色的短头发,这一切都说明了凶手是男的。”
“不,我不同意。”泉她反对道,“女人就不能留短发吗?”
她说着还看了康静一眼,“刚才那个楼梯里的孕妇不就是短发。”
“那不一样吧。”我有些不明白泉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有什么不一样,现在留板寸、剃光头的女人也多的是。”
“可是这能说明什么呢?”康静问道。
“能说明什么?”泉她揶揄道,“我现在真怀疑你是不是写推理小说的人了,怎么一点想像力都没有。假设那天候艳艳目击到的凶案是一个女人杀死了聂新。但是这个女人因为平时不一样,比如说平时她看到的那女人都是长发,而那天是短发,所以候艳艳自然没有认出她是谁,但是那个凶手却认出了候艳艳,她为了怕候艳艳把目击事件告诉警察,于是决定灭口,但是怎样再杀一个人而不被怀疑呢?于是她想如果自己再捏造一个男的凶手出来,说是候艳艳看到的,那么这个男的凶手听说她要报案自然会杀人灭口,给我们巧妙的转移视线的理由。而且这个凶手把替罪的羔羊也准备好了,他就是候艳艳的男朋友。因为第一死者是候艳艳的同乡,并且常来找候艳艳,所以很自然会让人想到这三人间发生了三角关系——而这种在三角关系之间发生的命案在现在社会上也是多如牛毛。当然,因为这是一次双重嫁祸,这个凶手必须找一个聪明人来推翻自己编的第一层诡计,于是她就故意先来找我老公。并且约好好晚上去找候艳艳,接着再在这之前赶到候艳艳家里,把她杀了灭口。她先戴上红色假发,扮成候艳艳的样子进来,并且故意和晚上看门的那个睡觉的看门老头打招呼,引起他的注意。然后再骗开候艳艳的房门,进去后把她杀了再伪装成自杀的样子,最后把开始时伪装的道具藏到肚子下面扮成一个孕妇,从容离开。最后再改装成平时的样子,装作刚刚赶到的样子上来,由于我们确定凶案发生在我们到来之前,而那时她应该在赶来这的路上,所以很自然的有了一个心理上的不在场证明,从而排除嫌疑。这样当有人识破了第一层诡计时,就自然钻入了她的第二个圈套,而自己因为拥有‘不在场证明’而轻易使人不再怀疑到有关她的第三个可能,而我这个一向聪明的老公还真的就上了这个人的圈套。”
说到这,我明白了,张刑也明白。我俩将注意力转移到康静那张不敢相信的脸上,问:“但是泉,有证据吗?”
“有啊,揭开她的假发,拔根真的出来,和我发现的候艳艳死时手里紧攥着的那个比较一下就可以了。”泉她转过头,对着康静说,“知道吗?我从一开始就在怀疑你。”
“为什么。”她似乎已经认输了,摘掉那牢牢地扣在头上的发套,说,“我以为这个手法很完美。”
“哼。作为一个推理小说家你应该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案子是完美的。你今天早上来我家,在沙发上掉了一根很长的头发,而这根头发是没有角质的,我知道那是一根假发,所以我从一开始就对你的拜访产生了怀疑。”
这个案子,泉实在是破得很漂亮。我也承认我的失败与无知。但是更令我感到惋惜的是一个优秀推理作家在发表了处女作之后就进了坟墓。她的第二部小说《舞女小姐的悲剧》其实不是她的作品,而是那个聂新的处女作,因为聂新通过候艳艳的关系知道康静是个推理小说家,所以请就她指教,没想到却被她剽窃了去,而事后对于聂新的指责,她采取了杀人灭口的方法。
我想如果她把她的智慧只留在小说中,而不带到现实中来,那不知有多么好的事。
一个月后,她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在执行的那一天,她的第三部小说,也是最后一部小说《作家小姐的悲剧》出版了。
十 蓝眼
这头发染得正好,真像外国人的勃郎色,要是有方法可以把黑眸子染得煤油蓝的话,密司姜,我倒劝你试一试!
——霍桑
时尚这东西发展到现在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了。
举个例子,就此时我所在的这个酒吧包厢里面,除了我和泉依旧保持着黄色人种的本质发色外,其他的都已经是变了种。黄的、紫的、还有绿的和蓝的,听说现在更有甚者将头发染成了彩虹色。
我和泉不习惯地夹杂在这些人之间,浑身哆嗦。
“哎呀,江泉啊,要我说你也应该去试着染个头发,我看黄色不错,黄色适合你。”那个黄头发的女人坐在我们对面,俗气地说。
她叫乐晚霞,江泉的小学同学。本是一个从技校毕业了没几年就下岗的无业女人,却不知撞上了什么大运,竟然中了一次五百万的体育彩票。这不一下子秃毛鸡变成了金凤凰。不但财大气粗地买车买房,还开了一家适合她自己好吃懒做的酒吧。她开这个酒吧的目的没有其他,无非是想吊凯子。
在先天资源贫乏的情况下,她如果没有现在这些钱,我恐怕她是一辈子只能做老姑婆。不过现在么……她身边围绕着的是三四个比她年轻五六岁的“小白脸”。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她找我们来的理由,是想让江泉做她的律师,先替自己设定好一份遗嘱。
“我在他们之中无法选择,所以我想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错。只是想到我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幸……”
这是她们两人在那些男人没有到来之前密谈的事务,我当然不应该插嘴。但现在,我必须阻止她在这里教唆坏了我的泉。
“事实上,我觉得黑头发是最适合黄种人的。”我说,“而黄色头发适合于白种人。”
“唉。网先生你这是什么年代的观念。我觉得不单单是江泉,就是你也应该染一头银发,再配上一副大大的胡子才有魅力。”
我倒,我一向自傲于自己的审美观念,想不到竟有人来对我指手画脚。
“呵呵……谢谢你的好意。我们两对我们的头发和肤色都非常满意。”泉她非常友善的拒绝了。
“唉,泉啊,你也很保守啊。”她叹了口气,“我决定明天去把头发染成蓝色。”
“不不,霞霞,不能染成蓝色。染成紫色才适合你。”那个绿头发,一只左耳戴两只耳环的男人说。
“哦,是吗?罗伯特。真的?”
“当然了,要不你明天到我的店里,我为你专门来一个形象设计。”罗伯特擦了一把嘴,然后拿起桌上的一杯马蒂尼大喝一口,显得很“潇洒”的样子。
“唉,萝卜。你出什么鬼注意,叫我说乐姐应该剃个光头,那才叫酷。对了乐姐,以后我那摇滚乐队能不能到你这来表演。”
“当然,当然。”乐晚霞答应着,斜眼看见了他身上那件“七公夹克”上的挂件。她叫道:“好漂亮。”
那是一颗圆溜溜的石头,琥珀色,闪着光泽,看上去就像是一颗猫的眼珠子。
“是的,这颗猫儿眼是我上个月去香港那里买的。花了我十万多呢?”
“啊,这么贵?”乐晚霞吃惊道。
“当然了,这是最名贵的猫儿眼,而这种光泽和颜色圆润程度以及大小,在世界上也只有两颗。据说这原来是某个西欧国王送给他十岁的女儿的生日礼物——一只玩具波斯猫上的两颗眼珠中的一颗。”
“哦,真的吗?那么还有一颗……”
“听说还有一颗是水晶蓝色。”
“哦,看来像那么回事啊。”我忍不住插嘴说,“我去年在一件案子里曾经和一个伦敦珠宝行的专家打过交道。他教给我一些检验珠宝的方法。据我看来这颗猫儿眼,确属是真品,但其价值恐怕不超过五千块。”
“你!!”那个吹牛的摇滚手见我拆穿他骗人的把戏,气得直哆嗦。
“啊,对不起,我不该随便把这么浪漫的故事给毁了。”我耸耸肩,扭头看了泉一眼。示意她是不是该走了。她点点头,正要起身向乐晚霞告辞,那个摇滚手向我发出了挑战。
“你是侦探!!”他问道,“那你能告诉我,在那边的那个蓝头发的人的职业是什么吗?”
我转头看向那个一开始随他们一起进来,但从没有和我们一个人打过招呼的男人看去,他染了一头蓝发、嬉皮装,站在正看着我们,这时见我们讨论到他,便忙用左手拿起一只飞镖射了出去。
他的眼力不错,射了个九点八环。“可惜,还差一点就中靶心了。”他喃喃自语地说着话。
“唉,如果我连一个右手食指间长着老茧,右边脸颊处有一块烫伤的疤痕,以及一身矫健的肌肉和笔挺的站姿还不能判断出他是一个退伍的老兵,我就不是网维了。”
包括泉在内的所有人,都扭过头来看我。
“我没说错吧?”我笑着问道。
“是啊。真了不起。”刚才的那个摇滚手又恭维起我来,然后他叫那个飞镖手道,“兰博,还不过来向我们坦白你为什么退伍了。我们这可有个名侦探,你再不说我们就托他调查了。”
“哼,那你们就调查好了。老子今天心情不好。”兰博转过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对伤疤边上的铮铮的蓝眼睛,还真吓了我一大跳。
“呵,心情有啥不好,不就是那帮条子不要你嘛。你过来好好伺候乐姐,她一高兴,留你在这做个保安,你不就有工作了。还有,昨晚你输我们的钱我们也等着你赶快还呢。”
“杰克逊!!”他显然被这摇滚手揭了伤疤,气乎乎地瞪着他,一副要把他一口吞了的样子。
“哎呀,你们两个不要吵了,过来。”罗伯特招招手说,“不就是没找到工作,没钱吗?哎呀,学我们的霞霞,每周坚持买个体育彩票,说不定也能中大奖嘞。”
“哼,我才没那么好的狗屎运。”兰博瞪了他们一眼,但还是走了过来,“杰克逊你不是也和原来的唱片公司吹了吗,你也没钱了。今天还故意拿出这根项链来炫耀,其实你是想卖给乐老板吧。”
“兰博你!!”这回是轮到了摇滚手一脸的愤怒。“哼。”
我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赶忙起身向他们告辞。
临出门时,兰博对我说:“你刚才一直在对我看,是奇怪我的眼睛吗?怎么大侦探,你不知道,现在有这种变色的隐形眼镜。”
他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乐晚霞。“乐老板,你不是一向喜欢新潮吗?这种隐形眼镜不知戴过没有,看这个绿色的像狼眼,这个是蛇眼。这个像金甲虫的就是《X战警》里面那个变身女戴的。……”
我像逃瘟神一样的逃出去。转过头时,却看见到了一个染着红发,长着金甲虫般眼睛的泉正盯着我。我身子一颤,才发现我竟然将现实很想象混淆了起来。
“阿维。”她确实是盯着我,一脸迷惑不解地问,“我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知道那个兰博是退伍军人的,如果说一个因伤退出警局的人也可能有那几个现象,而且……你那位置在那种酒吧昏暗的环境下,根本就看不清他右手食指上的老茧。
“哈哈……”我捧腹笑道,“那是骗他们的啦。”
“骗他们。那么你怎么推理出来的?”
“不是推理,我其实早就知道了。昨天我不是去找张刑想办法弄几张三十一号晚上去寒山寺听钟的票嘛。那时他手里正拿着这个人的档案在考虑要不要他加入刑侦队呢。我当时虽然只是匆匆地扫了一眼照片,但刚才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啊哈哈哈……”泉也笑得差了气,她拽着我的手臂钻入了车内。
“对了,张刑为什么不收那人呢?”
“不知道,好像是哪里受了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