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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公寓谋杀事件(暮眼蝶)上-第2部分

小说: 公寓谋杀事件(暮眼蝶)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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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陈剑河平时在班级里极少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如果遇到特别多话的同学,他往往显得格外不善言辞。而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对答如流,令人瞠目。他是个好学生。

    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简东平才有机会跟陈剑河近距离接触。那时候,简东平在课余时间选修了德语课程,结果他发现陈剑河也选了同一门课。于是出于同班之谊,他主动邀请陈剑河做他的同桌,他本来以为对方会拒绝,不料陈剑河竟一口答应。于是从那以后,两人便渐渐熟络起来了。

    当时,陈剑河对德语课相当痴迷,他是班级中少见的学习狂。除了一丝不苟地完成作业,专心致志地上课听讲之外,他还找了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来读,上课时,他一会儿看教课书,一会儿翻他的参考书,常常忙得不亦乐乎。而阅读德语原文书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对于他喜欢的原文小说,他能够背得滚瓜烂熟,当他把整篇德语小说如数家珍般地背出来时,简东平起初还惊得哑口无言,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因为他的勤奋,选修课老师曾多次在课堂上给予嘉许。

    陈剑河对德语的疯狂劲儿让简东平一度认为他是准备留学德国,不料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认了。后来被简东平问得烦了,陈剑河才颇不情愿地告诉他,他学德语纯粹是出于对外语的兴趣,他曾经还一本正经地对简东平说,“我喜欢德语那些复杂的转换,它能锻炼大脑的反应,也能让我不那么无聊,每当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尝试用多种人称说德语。很有意思。”

    据简东平所知,陈剑河在学完德语后,又学了日语和西班牙语,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如此热衷于学习语言的人,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从来不曾向别人卖弄过自己的能耐,他从来不说。简东平后来想,也许当别人在谈论某个话题时,陈剑河早已经象个翻译机器一样把所有要说的话都用不同的语言在心里说过一遍了,这对他来说,一定“很有意思”。

    跟陈剑河恰恰相反,简东平觉得学德语乏味至极。他向来没有学语言的天分,对那些搞昏他大脑的语法和转换形式他深恶痛绝,有好几次,他都差点中途退出,但后来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千方百计地忍了下来。简东平学德语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以后到欧洲去旅游时不至于被人宰,但学了没多久,他就开始后悔了,他曾不止一次对自己说,如果早知道德语这么难学,他绝对不会自讨苦吃。所以他根本就无法理解陈剑河对德语的热情。

    而且,他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虽然简东平那时对李今已经失去了热情,但只要一看见他们卿卿我我地走在一起,他心里还是会觉得有点不舒服,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他问陈剑河对此有什么看法,

    “不会。他们就快分手了。”陈剑河却毫不犹豫地予以了否定。

    他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怎么可能?他们感情那么好。你是说他们的关系其实并不象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好?”

    “是的。”

    “你怎么会知道?”

    陈剑河瞄了他一眼,颇有些得意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两人之间,当时简东平觉得陈剑河是在故弄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弄明白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终于成了悬案。

    简东平还发现陈剑河有个习惯,那就是在跟别人说话时,他总喜欢趁对方不注意时偷偷打量对方,而等对方发现他时,他又会迅速将目光移开,假装心不在焉。简东平认为他这样不太礼貌,有一次就好心提醒他,建议他改正,结果陈剑河的反应令他吃惊,在后来的三天里,陈剑河没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他觉得陈剑河的“动气”十分小儿科,简直可笑之极,而且还有点神经质。这件事给简东平印象极深,仔细回想起来,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讨厌这个人的。

    闹钟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铃声。

    简东平快速按住闹钟上方的按钮,闹钟顿时停止鸣叫。现在他完全醒了。他听到外面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最近上海这个地方老是下雨,到处都湿乎乎的,怪不得最近总是会梦到陈剑河那张阴郁的脸和血淋淋的李今,阴沉沉的天气总会使人产生一些不快的联想。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休假以来他的心情一直阴晴不定。自从上次那篇跟了两个多星期才完工的大稿子被总编毫不留情地从排版单上撤下后,他就对什么事都意兴阑珊,于是就干脆申请了休假。可是休假之后,他又发现日子过得并不自在。作为记者已经习惯忙忙碌碌的他,很不适应这种整天无所事事的日子。所以假期才过了两天,他就又已经开始挂念以前那种东奔西走的生活了。

    他起身走到书柜前,想找一本好看的小说来放松一下神经,此时,门哐地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跟平时一样,她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四十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在简家干活已经有七年了,对于这个只有男性的家庭来说,她很明白自己的存在有多么重要,而一想到自己可以完全主宰这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她也觉得相当满足。

    “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

    “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地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喜欢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十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他的这个习惯,她认为真正的正经人就该像她一样早起早睡,按时吃饭,因此她对此颇有微词。

    “天气真糟糕,是不是?”简东平并不在意萍姐的态度,低头自顾自翻书。

    “天气预报还说今天是晴天呢,简直是胡说八道。”

    看见简东平赤着脚站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和书籍,萍姐不禁皱紧了眉头。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甜蜜地说。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还得整理壁橱呢!。”

    “别忘了在里面帮我找找那双蓝色的登山鞋。”

    “好吧,我找找看。不过如果找不到也没办法。那里面现在乱得要命,找什么都不容易。这得全怪你们!一有什么东西就往里面塞,现在怎么样,都快成垃圾箱了!”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早就饿了。既然美食当前,实在没有理由再磨蹭。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块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好吧,萍姐,今天有什么新闻?”他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听萍姐说弄堂里的八卦新闻,这可能也是他当记者以后养成的怪癖,父亲对他的这个癖好常常嗤之以鼻,但一旦有稀奇古怪的新闻,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萍姐转过头瞄了他一眼。

    “哪有什么新闻。”

    “你上次说的那个搞外遇的吴教授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他老婆要跟他离婚。听他们家保姆说两个人已经分居了,教授太太现在已经住到妹妹家去了。”萍姐一讲起八卦马上就兴致勃勃,肥胖的脸因为兴奋显得益发红润“据说那个女学生一点都不漂亮,又黑又胖,还长了一脸的疙瘩,说话粗声粗气的,真不知道这个吴教授看中她什么了。”

    “年轻。”简东平下定论。“他看中的就是这一点。”

    “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哼!”萍姐愤愤不平地说,“这回正好给他个教训!”

    “我看他的婚离不成,他老婆终究会原谅他,你等着瞧吧。”

    “要是我的话,我就一辈子不让他进门!”萍姐高声说。

    “当然,你是女中豪杰嘛。”

    简东平向强悍的萍姐微笑致意。

    “我可不会让男人来欺负我!男人有几个是好东西!”萍姐愤愤不平地说。

    简东平看了看墙上的种,正好是10点半。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

    “七点。他说是要见客户。匆匆忙忙的,连早饭都没吃,说是要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外面餐厅的桌上了。”

    “谁会给我写信?肯定又是什么广告信,现在这类东西满天飞。不必拿给我了,直接丢到垃圾桶里就可以了。”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

    “广告信?你的律师爸爸可没这么说,他说这封信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寄来的。”萍姐停下手里的活,回忆着简东平父亲的口吻说,“对,他是这么说的,特别的人。”

    “特别的人?”简东平在脑子里玩味着这几个字,顿时来了兴趣,要知道在如今的电子时代,能够用笔写的书信已经是稀世珍品了,更何况见多识广父亲居然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那么这封信一定非常“特别”。

    “他盯着信封看了很长时间。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会拆开来看的!肯定!他的眼神瞒不了我。”萍姐红扑扑的脸上露出了告密者的神情。

    “该不会是谁写给我的情书吧。”简东平转念一想说道。

    “情书?”萍姐好心情地抱怨道,“如今的傻姑娘可真多。”她一边说,一边转身快步走出房间。

    “爱睡懒觉也算不上罪大恶极。”简东平冲着萍姐的背影,笑着说。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情书!”萍姐满脸好奇地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接过信,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小学生般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那封没有丝毫分量的信还差点从他手里掉下来。怎么会?难道是白天见到鬼了?还是可恶的恶作剧?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但现在他终于理解,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

    他知道萍姐正透过额前的刘海,偷偷地观察着他的反应,一封可能的情书对她来说具有无比的诱惑力,只要他稍微露出点蛛丝马迹,转眼就会被添油加醋,改编成一篇短篇小说,在附近有钟点工的住户中口口相传,他倒不在意成为别人的话题,也不是没有过,但是这一次,他不准备给她这个机会。他很快就收拾了自己的狼狈相,一脸无所谓的把信塞进自己的行动包里,开始继续大口吃他的早餐。

    “怎么了,为什么不看?究竟是谁写来的?”萍姐好奇地看着他问道。

    “没什么稀奇的,不过是一个老朋友而已,而且他还是个男的。”他说。

    “我就知道不会是什么情书。”萍姐立刻就丧失了兴趣。

    “不过这封信可比情书有趣多了。”简东平忍不住喃喃道。

    “你都还没看呢。怎么会知道?”

    “不用看,我也能猜到。”简东平朝她笑笑,他的手禁不住敲地桌面咚咚响,“哈哈,萍姐,看来我又有的忙了。”

    “既然不是情书,何必那么兴奋。”萍姐满怀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扭身离开房间。

    没错,连萍姐都看出来了,简东平感到自己就象被刚刚注射了一针高纯度的杜冷丁,兴奋的感觉从头灌到脚,就连捏着筷子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在他的体内,好奇心就象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波一波正推着他往前冲。

    他定了定神,从行动包里再次拿出那封皱巴巴的信来,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信件

    寄信人:陈剑河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4年6月5日

    Dear 东平:

    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位旅游记者,很为你感到高兴。说来也许你不信,虽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却一直觉得你是我身边最有头脑的人,这绝非奉承,而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羡慕你云游四方的经历,和潇洒豁达的处世态度。跟着眼于未来的你相比,拘泥于过去的我显得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给你写信当然并非为了叙旧,其实我是想请你帮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曾试图自己解决,但可能是因为我太愚钝,能力有限,我花费了很多时间都没能找到解决这件事的方法。而我环顾四周,身边又没有其他人可以助我一臂之力,于是我就想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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