匣中的失乐-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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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间的推定死亡时刻是在中午到十二点半之间。尸体则是在下午三点过后,由于两者的间隔很短,此一推定时刻应该可以相信!也就是说,曳间确实在这三十分钟之间遭人以利刃杀害。
问题是发现尸体的过程,但在此却集中了各种的谜团!过程始末很简单,仓野回家时,大门是从外侧锁上,进入之后,在阶梯的踏板下方,除了曳间的篮球鞋,还有一双野地高统靴。发现尸体下楼时,却发现那双靴子不见了。走向大门,刚才关上的大门却敞开着……大致应该就是这样吧!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事后调查,后门也是锁上的,而且曳间头部旁边掉落一本《数字之谜》。在此出现的几个谜团,仓野自己也列举出来,而且奈尔玆在《如何打造密室》中也曾经写过,就据此引用吧!呃……顺序方面由我适当考量之后做了更动,首先是‘凶手为何要等到仓野回家’ ,第二则是‘凶手为什么要让仓野看见鞋子’……第三是‘为什么要选择不知道会离家多久的仓野的住处行凶’。其他还有很多,仓野所推理的凶手,在门锁和钥匙上动的手脚如下,亦即凶手和曳间在一起,或是前后依序从大门进入屋子,然后打开后门的门锁外出,再从外侧锁上大门。备用钥匙放回门梁上面,才又从后门回到屋子内部,最后锁上后门,就这样等待仓野的返回……这里的钥匙和门锁被动手脚之谜,又可区分为两项疑点。也就是说,第四的‘为何必须从外侧锁上大门’与第五的‘为什么凶手连紧急逃生用的后门都锁上’…
这简直就是到处都是谜团了。其中尤其以‘曳间的头部旁边掉落一本书是否具有意义’ ,与其说是谜,不如说是疑问。而这些谜所牵连到的一切,虽然可以归纳为杀人事件里经常有关连的两大谜团,亦即‘动机何在’ 、‘凶手究竟是谁’。但是,在此还没必要急于下结论,我们还是一项一项地依序解决吧!
在这次事件中,最令人不解的疑点是,大家都知道,那栋建筑是个非密室的密室,也就是所谓的‘反密室’ 。正因为如此,这次的事件必须站在与一般的密室杀人完全不同的观点来分析。若是一般的密室,大门必定是从内侧锁上,后门也相同,而且凶手不在里面。先说凶手如何逃离室外好了,假设这是一般的密室,但应该从内侧锁上的却从外侧锁上了,光只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事件显得不寻常。从内侧锁上是何等的简单,与西洋式的精密门锁不同,对嫌犯而言,日本式的旋入式门锁实在是太容易处理了。在闯空门的职业窃贼里,就有人专门制造这样的工具。其实只要用两把细齿锯子,插入门与门的缝隙之间,上下夹住弹簧让其移动即可。若使用这种工具,应该可以轻易完成密室。但是,这次的事件却和这类物理性质的思考毫无关系,也就是说,这次事件中的谜团,我们必须从心理层面来观察。
首先,第一个谜团凶手为何要等到仓野回家……这就不是复杂的思考了,应该是最单纯的思考。所谓最单纯的解释是,为了让仓野看见嫌犯的行为——让仓野看见鞋子。”
所有人都发出“哎”的一声。当然,其中的含意很难猜测是感叹抑或嘲弄。
但是,甲斐视若无睹。“这就是第一个疑问被还原成第二个疑问凶手为什么要让仓野看见鞋子。若问说,让仓野看见鞋子,对凶手有什么好处?我绞尽脑汁思索的结果,列举出两种。第一种是,能够给予凶手是这双鞋子的主人的印象,这当然是重大的有利论点。虽然不知是幸或不幸,因为并未提及鞋子一事,警方很轻率就断定为自杀。可是,如果警方介入的话,最先怀疑的肯定是野地高统靴的持有者,也就是我,真沼,霍南德和奈尔兹四个人。这一点,任何人都应该想得到吧!至于另外一种可能就是,鞋子是一种暗号。”
“暗号?”羽仁不自觉地反问,“是给谁的什么暗号?”
“重点就在这里。我也试着从各方面去思索,如果是给共犯的暗号,那就如何也无法有圆满的说明。而且所谓的共犯,已经被上次我们订下的十诫否定掉了,因此应该排除在外。那么,这样一来,应该认为是给谁的暗号呢?在此,我这个夺取曳间位置的心理侦探甲斐良惟,藉由嫌犯让人看见鞋子,企图将怀疑转移到他人身上,因此我可以断定,这个暗号的对象乃是凶手企图转移嫌疑的人…或许这听起来太玄了,但是像这次事件一样,纯粹是由心理要素构成的事件,只要能追查出嫌犯的心理状态,真相就绝对可以大白。人在选择某种行动时,总希望能够藉由该行动来获得最合理且最大的利益。所以,嫌犯让预定的特定人物蒙受嫌疑,而且传达给对方某种暗号,可说是最为理想的推测。而且,如果剔除所谓的共犯,能够想到的就只有这种惰况。那嫌
犯在这种情况下,要留给背黑锅者的暗号,也就是某种意义的讯息,到底又是哪一种类型的讯息呢?我认为,绝对是威胁!”
“喔?威胁?”布濑的语调极具讽刺。
“没错。如果组合各种状况,结果应该就是这样。也就是嫌犯掌握了某个人的重大弱点,而且与鞋子有关。”
“又是个可怕的逻辑!依你这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人被发现偷过鞋子?”布濑说。
甲斐的神情非常严肃,“真有一套!的确是这样。”
布濑反而楞了一下,“什么?你精神正常吧?”
“多谢关心,我自认为脑筋非常正常。偷鞋者,就是这样!这个人从另外那个人那儿窃走那双鞋。我还是依序说明吧!鞋子被偷的人是谁?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在七夕那天失窃。”
“啊?”讶异出声的人是根户,“这……但是,这不公平吧!”
“我承认。但各位推理不也是太偏颇?上次提出不在场证明的聚会,我并未在场,所以失去陈述这件事的机会,你也没必要太在意,或者,你的推理足以推翻这些新事证?”
“这家伙又开始拿翘了。好吧,我同意你的说法,继续说下去吧!”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鞋子是谁偷的?这点只要稍微推理即知。嫌犯知道偷鞋的事实,向那个人显示该双鞋子。若只是藉此让那个人暗中畏怯,根本就毫无意义,也就是说,那个人势必会被迫做出对嫌犯有利的某种行动。所谓的行动,并非实际挺身而出为嫌犯做什么事情,或许只是单纯的做出某种伪证而已……各位应该明白吧?我们十个人之中很明显有人做出伪证!这几乎没有推理的必要,非常的清楚,而且是和鞋子有关的伪证……”
“且慢,这……”根户两眼瞪得很大,回头看着仓野。
仓野并未露出丝毫明显的表情,只是凝视甲斐脚底下。
4。走出去的假设
“没错,不是别人,就是你,仓野。”甲斐大声说出名字。
“黄色房间”里,似乎传达出玩偶们轻微的颤抖。五个人的眼睛同时望向仓野,但是仓野彷彿先采取行动、变成玩偶般,连眉根都不动,一直听着甲斐说话。
直到此刻,根户才知道,仓野的瞳孔是灰暗的深红色。
“从头开始说吧!我那双鞋是在十四日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失窃的。对了,就是在奈尔玆小说‘代替序章的四种景象’中第三和第四场景完成之间的日子,仓野你偷了我的高统靴。而这项小小的犯罪,很不幸被企图杀害曳间的某个人看到……这次事件最可怕之处,在于利用这种几乎毫无意义的小事件手法上。十四日当天,嫌犯杀害曳间之后,找出不知藏放在何处的高统靴,摆放在曳间的篮球鞋旁,然后很有耐性地等待仓野回来。
仓野,小说里不是这样描述吗?你看见两双鞋的那一瞬间,不是‘有股奇妙的感觉’吗?关于这点,后来你自己说明是‘因为大门锁着,进来之后却发现有鞋子,觉得不太对劲,所以当时才会产生非常奇妙的感觉’。当然,一半可能是因为这样,另一半却是对于和自己偷来的高统靴完全相同款式的鞋子,竟然会与篮球鞋摆在一起而产生的些许不安吧!绝对没错,那的确是你偷来的鞋子。向警方报案后,你一定慌忙找地方,好藏匿那双高统靴吧?你在知道心中的不安成真时,我可以清楚想像你会被迫做下何种决定。是的,你绝对必须隐瞒偷鞋之事。因此,你只好保持沉默,绝对不能让只要些许蛛丝马迹就会追查到底的警方知道那双鞋的存在。嫌犯的企图就在这里!让人看见鞋子是为了不让对方说出鞋子之事……这听起来实在是很怪的论调,但关于这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凶手也预先想到了两种状况。一是,如果利用威胁,而你还是把高统靴的事告诉警方,警方一定会认定这是杀人事件而展开调查!如此一来,警方一定马上查出高统靴是仓野你偷来的,进而认定你有嫌疑。二是,若你未说出高统靴之事,这起命案依自杀案件处里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如此一来,凶手就能完全置身事外。也就是说,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对嫌犯有利。事实告诉我们,最后的结果为后者。当然,关于警方介入的可能性,无论是否在高统靴上动手脚都不会改变,但凶手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来,绝对是针对身为侦探小说迷的我们的一种挑战!
没错,若借曳间的说法,从心理学上的观点而言,这起事件绝对是侦探小说迷布下的杀人事件。接下来的第四个谜团,亦即关于‘为何必须从外侧锁上大门’,这只是来自凶手喜欢反对论调的嗜好,至于第五个谜团的‘为什么凶手要连紧急逃生的后门都锁上呢’,只能够说是犯罪者的自尊心。而从重要的第三个谜团‘为什么要选择不知道会离家多久的仓野的住处行凶’ ,可以引导出重大的推理,也就是依照逻辑性的说法,凶手一定在新宿看见仓野。因此,凶手的直觉开始发挥作用,从当时的气氛判断出,会有几个小时不回目白。以及,应该会在当天之内回家等等推论。我想,在我们家族中,要做出这样的判断绝非难事。而且,虽然不清楚是偶然或在事先的预设之内,凶手也遇见了很久没去拜访仓野的曳间。可能是在新宿前往目白的电车上吧!对凶手而言,再也没有比当时更好的机会了,他立刻邀约曳间前往仓野的住处,然后遂行杀人惨剧。
事件剖析至此,就可以知道凶手的个性了。首先,凶手是个疯狂的侦探小说迷,在此就可以从我们十一个涉嫌者中剔除真沼和杏子。非侦探小说迷即非杀人者,这是首要前提……接下来,嫌犯喜欢所谓颠倒的嗜好,根据这点,我认为羽仁也能够剔除。原因何在?若羽仁执行这项杀人犯行,一定会想创造出正常的密室。还有,虽然是理所当然,既然仓野为嫌犯所利用,所以仓野不可能是凶手!……如此一来,就剩下七个人了。布濑、根户、奈尔玆、霍南德、雏子、影山,还有我。这些人之中,若要剔除可能性较低的人,首先应该就是离子。该怎么说她呢?因为身为侦探小说迷的自尊心作祟,自己很希望被列入嫌犯名单,但这起犯罪事件,应该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能够执行的吧!关于这一点,奈尔玆与霍南德也一样……大致说来.要用刀子准确刺中心脏只剩刀柄在外,可不是十五岁的青少年能够办到的。更何况,就算死者完全疏于防患,要在毫无抵抗之际瞬间让对方致命,没有足够的力气是办不到的。
所以,根据消去法,剩下的人是根户、影山、布濑和我。哈哈,对我的推理方法抱持些许怪异念头的人应该不少吧!但是,如菲洛,凡斯断言,‘心理性证据与物质性证据相互矛盾时,绝对是物质性证据错误’,我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所谓的不在场证明,与其调查只要与同伙稍稍配合就能制造的不在场证明,倒不如研究犯罪者的心理更有意义。
继续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发现情况出现了,也就是浮现了偏执狂个性。无论对不在场证明具有何等的自信,为了让对方看见高统靴而持续等待好几个小时才会返家的仓野,只能说这种人有些微的异常。接下来应该提及的就是嫌犯的自信!没错,这个凶手对自己的杀人计划有绝对的自信。这一点特别值得一提!而最足以象微的就是上锁的后门。有很多地方让人感觉到,嫌犯似乎有一半是在享受刺激!那种喜欢接近儿戏事物的个性,肯定与颠倒嗜好有相乘效果,大幅支配了他的精神……从这些方面分析,我希望将自己剔除于嫌疑圈外。我只有对侦探小说有偏执狂的个性,对自己专注的绘画,若是倾向会给予偏执性质理性批判的萨尔瓦多,达利(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i 1904…1989,西班牙画家,因超现实主义作品而闻名于世。),那还有话说,但
我本身却是极端的写实派,而且属于推崇班尼左,戈左利(班尼左,戈左利,Benozzo Gozzoli 1421…1497,义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的着名画家。)和丁托列托(丁托列多Tintorett0 1518…1594,十六世纪义大利重要的矫饰主义派画家。)的古典主义者,这不该剔除在嫌疑圈之外吗?不,也就是说,我可以强调,我最清楚自己绝对不是嫌犯。
这样的话,就剩下布濑、根户和影山三个人了。魔术、数学、物理学,这几方面的学习者都具备了偏执狂性质的个性。
但是,这三个人之中的影山,很遗憾,只能说他和命案毫无关连。因为他在个性方面虽然没问题,但和我们的交往太浅。事实上,影山与曳间顶多只见过两、三次面吧!那样只见过两、三次面却会酝酿出杀人动机,怎么说都不太可能,若说是受到物理学的人生观影响,为了亲眼确定生与死的意义而杀害曳间,这当然是很有趣的动机,但嫌犯必须是对仓野住处很熟悉约人,在此意义下,就不得不将他剔除于涉嫌名单之外,这样一来,就只剩下根户和布濑两人了。”
甲斐彷彿确知两人的反应,停顿下来调匀呼吸。一看,根户正将浮着冰块的玻璃杯对向微弱的照明灯光,静静凝视黄色的光芒。布濑则完全不同,他站在玩偶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