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油画-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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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光,打完之后却一把把我拉到怀里,也哭了起来。
我哭着哭着,哭累了,就在妈妈怀里睡着了。当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被窝里了。妈妈却没有睡,抱着爸爸的遗像,压低着声音偷偷啜泣。
月光如水照着大地,也照着我和妈妈,天上的爸爸,你看得到吗?
虽然仍然每天撑着上班,妈妈的精神却越来越不济了,经常恍恍惚惚的,时不时会失手将东西打碎。终于有一天,妈妈在工厂工作的时候,双手被机器搅碎了。
由于没有钱支付昂贵的医疗费,妈妈在医院做了简单的包扎之后,就带着两只残臂躺回了家里。
妈妈不但失去了工作能力,健康程度也每况愈下。由于没有钱继续治疗,伤口严重感染,患上了坏血症,并在短期内发展成了坏疽病。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明白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可以在爸妈怀里撒娇的孩子了。我承担起了从前妈妈所做的一切家务活,买菜,烧饭,洗衣服,拖地……
妈妈终日抱着爸爸的遗像,躺在床上,泪流满面,喃喃自语,任凭坏死的肌肉疯狂地扩张。
终于有一天,当我拿着拎着篮子走进家门的时候,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听到妈妈那熟悉的声音。
妈妈死了,怀里抱着爸爸的遗像。
篮子从我的手里滑落,掉到了地上,滚出了一颗包心菜和一个大红的苹果。
这是我为菜场里的一个菜贩子剥洗了一下午的包心菜而获得的报酬。
因为我听人说,吃水果对坏血病人有好处。
那年我八岁。
妈妈死后,我就成了一个孤儿。
在我爸死了之后就避之唯恐不及的亲戚此时却纷纷冒了出来,有妈妈这边的亲戚,也有爸爸这边的亲戚,都争着要收养我,最后竟然闹到法院。
当法官问我愿意跟谁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将手指向了一位远房姑姑,因为她一来就为我买了新衣服,还买了个新的电子琴送给我。虽然爸爸给我买的电子琴在我心目中是无可取代的,但是她的行为令我想起了爸爸。这位远房姑姑激动得抱起我狠狠亲了一口。
我很抱歉地看着其他亲戚黯然离开法庭,心里很受感动。亲人毕竟是亲人,在最困难的时刻终于都良心发现了。
人世间,重新有了暖意。
这位表姑带我来到她家里,跟我原来的家在同一个城市里。
可是在法庭上慈眉善目的表姑,一到家就把送给我的电子琴给了她的女儿,还恶狠狠地把我的新衣服剥了下来。
八岁的我,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态度变化会这么大,更不知道这仅仅只是苦难的开始。
从到表姑家的第一天开始,我便被告知如果想要吃饭,就必须包揽所有的家务活。
腊月结冰的天气,我一个人在院子里搓着表姑全家的衣服,双手因为冻疮破裂而化脓溃烂,每一次浸到水中,寒冷就如尖利的刀锋一般狠狠地割着我的肉,刺进我的心,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痛。我实在冻得不行了,趁表姑不注意悄悄烧了一壶热水,当我把手放进加了热水的脸盆的时候,一丝暖暖的气息顺着双手流遍全身,尤其是手上的冻疮被温水泡着而产生的那种有些痒痒麻麻的感觉,真的很舒服。我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呻吟,幸福地闭上了眼睛,心想,如果能一直这样泡着,该多好啊。
“啪”,头顶被狠狠地打了一下,表姑发现了我的举动,异常恼怒,骂道:“真是个婊子养的,你妈是婊子,你也是,还真他妈会享受,煤气是用钱买的!我好心收留你,让你白吃白喝的,还敢这么糟蹋!”
我当时虽然不知道“婊子”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不是个好词,表姑父跟表姑吵架的时候,也会骂她“婊子”。我恨别人骂我妈妈,我说我要回家。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哭的结果肯定是一顿暴打,或者取消今晚的晚饭。
表姑阴阴地看着我,冷笑道:“回家?你还有家?要有本事你就离开这里,永远别回来。”
几天后,我悄悄跑出了表姑家,边走边打听,走了很久,我终于看到了自己原来的家。
家里亮着灯,我激动地往家里跑。
地上结了冰,路很滑,我摔了一跤又一跤。每一次跌倒后,我马上爬起来接着跑。
我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因为我看到那个熟悉的窗口亮着熟悉的灯光,是妈妈回来了吗?是爸爸回来了吗?妈妈已经烧好了晚饭等着我回家吗?爸爸正在台灯下修理我的电子琴吗?
到了,就快到了……爸爸马上就会用他那双粗大宽厚的手把我高高抛起来,妈妈会亲昵地用满是油腻的手在我的脸蛋上轻轻拧上几下,然后心疼地责怪我玩到这么晚才回家吃饭……
我终于扑到了门上:“爸爸……妈妈……”
门开了,一只雪白的哈巴狗蹿了出来,冲着我“汪汪”地叫。
一个浓妆的中年妇女随后跟了出来,不是我妈妈。
她看着我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一脸的鄙夷,冷冷地道:“哪来的小叫花子?”
我害怕地躲闪着那条哈巴狗,哭道:“这是我的家,我要爸爸妈妈。”
中年妇女告诉我,这是她半年前从我表姑手里买下的。说完,她便进去了,哈巴狗又冲我吠了几声后,也尾随着进去了。
“咣”,曾经的我家的门被狠狠地掼上了。
我一个人蹲在自家门口的台阶上,蜷缩成一团,不停地啜泣着。寒风化成了实体,刀一般割着我的脸,我却似乎失去了疼痛的感觉。
我最后还是回到了表姑家,因为我饿了。
从那以后,我变得沉默寡言,再也不会在别人面前提起爸妈了。我知道爸爸和妈妈真的死了,都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不再哭,也不再笑,每天只是默默地干活。
九岁那年,我开始上学。
表姑原来是不打算让我上学的,但是后来听人说,违反九年制义务教育是犯法的,就决定让我读书了。可是有个条件,学费得我自己出。
爸妈还在的时候,我上过一年幼儿园,我很渴望能够重新回到学校,因为在那里,我可以不用时刻面对表姑她们。
刚好附近有个新建的工地,我便想去那里打工。工地里的大人们都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只是笑笑,没有搭理我。
我便学着他们的样子,搬砖头,我力气小,一次只能搬四块。
其他农民工看到我在搬砖头,很奇怪,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我告诉他们,我要挣学费上学。
他们被感动了,便跟工头说了一下。工头答应了。
四块砖十公斤,平均每次来回大概走二百米左右,工钱五厘。
一年级学费八块零五毛,我需要走三百八十公里路,背六千八百块砖,重一万七千公斤。
可是我不到十天就完成了,因为很多民工叔叔们悄悄地把他们搬的砖放在我那一堆里面了。
那个满脸横肉的包工头给了我一张十块钱的纸币。我用满是伤口的小手将钱小心地接过来,跑到小店里把钱兑开,然后跑回来把一块五毛钱递给他。他挥了挥手,没有接,去忙别的了,转身的时候,我看到他眼中有晶亮的液体滑过。
人世间,并不只有坏人。
民工叔叔们用他们粗糙的手摸摸我的头顶,让我好好学习,将来不要像他们一样打工。
我觉得他们的手有点像爸爸的手,同样的粗糙宽厚,有安全感。
只可惜等我期中考试之后,兴冲冲地跑到工地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在那里了。
往日尘土飞扬的工地,如今却变得富丽堂皇,一幢十几层高的“国贸大厦”拔地而起,珠光宝气的女人、西装革履的绅士,经由透亮的玻璃旋转门川流不息。而那群操着粗话令我倍觉亲切的民工叔叔们却不见了踪影。
车来人往的城市街头,一个穿戴寒酸的小女孩呆立在路中央,小手中攥着一张试卷,上面标着个鲜红的“100”。
以后,每当我路过工地的时候,都会观望一阵子。也许那些浑身灰土、满口脏话的人们中的某一个,当年就曾用他们那满是老茧的手,轻轻抚摸过一个小女孩的头顶,给了她生的勇气,让她知道,绝望的人世间,依然有着希望。
从小学到中学,我从来没有住过校,因为我必须为表姑家干家务活。就算是高中的时候,学校离表姑家很远,表姑也没有允许我住校,我必须每天下了晚自习之后,徒步近十里赶回表姑家做一堆的家务。第二天还得一大早赶去学校上早自习。
后来我试着用别名悄悄给报社投了几篇稿子,竟然发表了,有了这些稿费,我才终于有钱坐公交车了,还可以在公交车上眯会儿眼睛休息一下,或者看会儿书。
其实表姑是不打算让我上高中的。但我已经不愿再受她摆布了,我跟她说学费我自己会在假期打工挣够的,我甚至威胁她说,如果不让我上高中我就再也不给她做家务,即便被赶出门也在所不惜。
表姑权衡再三,最终还是屈服了。
我知道表姑很恨我,因为她女儿跟我同一年级,但是很懒,学习成绩也很差,虽然表姑给她请了家庭教师,成绩总是上不去,基本上都是全班垫底。高中没有考上,是表姑花钱买进去的。
表姑的女儿经常要我帮她写作业。我不敢不替她做,否则她就会在表姑面前搬弄是非。可是后来表姑就怪我,说是我害了她女儿,要是我不替她女儿写作业的话,她成绩就不会这么差了。于是我又免不了挨一顿打骂。
终于,苦难熬到了尽头,我考上了大学,云海大学。
那年的夏天,我第一次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一个人拎着简陋的行李来到云海市,走出火车站,看着眼前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告诉自己的第一句话是:终于自由了,从此我可以有我自己的人生了。
第八章 相逢
我喜欢大学里的生活,人与人之间没有太多的机心,同学之间的关系是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什么利益的冲突。
我申请了助学贷款,又到肯德基快餐店找了个双休日站柜台的活,加上偶尔找到的一些短期英语家教,生活费大致也能解决了。
学习,打工,学习,打工,生活就这么无波无澜地过着。
打工的肯德基店在云海市的银泰百货商厦的二楼。有一天下了班,我路过一个女装柜台,看到一条连衣裙,洁白如雪,修长飘逸,静静地挂在角落。
我顿时被吸引了,走过去,抚摸了很久,只是它的价格令我却步。
二百块,对于很多其他的学生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但是对我而言,却已是天价,意味着一个多月的生活费,或者站十个周末的柜台,或者给那个刁钻古怪的小男孩苦口婆心地讲授二十个小时的英语。
我终于还是买下了这条连衣裙,因为夏天来了,我憧憬了很久能够穿着它感受海风的吹拂。
当海风吹起裙摆,感受那一刻的裙裾飞扬,我渴望这种飞的感觉。
为此,我喝了两个月的免费青菜汤。但我不后悔,因为我拥有了自己的梦想,十年来,我第一次拥有了一件完全属于自己的衣服。
我喜欢在劳累了一天之后,洗了澡,换上这身白色的连衣裙,携一本书,来到云江边,看船来船往,观潮起潮落。
当最后一抹晚霞将西天染红,瑟瑟云江倒映着似水流淌的火云,叶叶扁舟满载着渔家平凡的幸福静静地归航,微咸的江风轻轻翻动手中的书页,我坐在岸边的大青石上,默默地感受着这一切,宁静而安详。远离了尘世的烦嚣,更看不到人世间的尔虞我诈。
那天下午,我带着那本刚从图书馆借的《平凡的世界》来到云江边。
雍容的云江依旧静静流淌,我却被小说作者路遥对于苦难生活的体悟所深深吸引,沉浸其中。
小说中,一个贫寒农家的孩子,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城市的边缘挣扎。最终以自己的勤劳与不屈,赢得了尊重,也赢得了幸福,虽然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虽然人生有太多的磨难,但是,只要理想不死,就永远不会绝望。
我被路遥对土地深沉的爱所深深感动着,为其中的许多情节堕泪,不可自拔。
不知不觉间,红日西沉,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了一幅绝美的图画。
太阳只剩了半个脸庞在那远山之巅窥视,脸蛋挣得通红通红。
无数的小白蝶在岸边的芦苇上嬉戏翻飞,捕捉最后一丝光热。修长的白鹭优雅地掠过水面,漾起阵阵涟漪。
宁静的云江载着归航的渔舟,轻轻拍打着堤岸,温柔而慈祥,一如母亲的手轻扶着摇篮,摇篮中的孩子正静静酣睡。
被这一刻的温馨牵扯,我不禁站了起来。一群白蝶飞过来,在我的上空翩跹起舞。清风扬起我的裙摆,我欢快地追逐着这群不知疲倦的蝶,融入这一幅美丽的图画。
随着顽皮的白蝶的骤然转向,我一个轻旋,洁白的连衣裙一展而收,做一个轻盈的舞。
一个清瘦的男生秉着一本画架,站在我的面前,无语凝眸,仿佛亘古以来就在那里静静地等待。
当目光与目光相遇,瞬间成为了永恒。
男孩微微地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轻轻地说:“我等你很久了……”
在这个夏日的黄昏,当西天最后一抹余辉静静挥洒在我俩的肩上,洁净的目光俘获了彼此。
就这么静静地对视,时光穿越了千百万年。
云江的风轻轻吹拂着岸边的芦苇,沙沙作响。
男孩将手中的画夹缓缓转过来,太阳将它最后一个顽皮的眨眼投射在那幅素描画上:一个身着百褶连衣裙的女孩,踮着脚尖,欢快地追逐着天上翩跹的白蝶,风轻扬起那一头黑亮的长发,似水流淌,缥缈如天边的那一片流云。
他说,他是美院的学生,经常来云江写生,已经看到我好几次了。因为我总是一个人坐在大青石上静静地看书或者发呆,他一直觉得很好奇,可是怕我觉得太突兀,所以没有跟我打招呼。其实今天他早就来了,只是我看小说太投入,没有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