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凡途 作者:咫尺天涯-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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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生下来,活下去'
“杨爷爷,你是说,怪蜀黍的种子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能不能拿出来给我看看啊?”说完,夏晓萌再次满怀期待的看着杨老汉,仙女般俊俏的小脸上,此刻多了一丝可怜兮兮的样子,仿佛只要杨老汉不答应,自己就会哭出来。
躺在一边的凌风,趁着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偷偷的擦了一把冷汗,萝莉,这绝对是萝莉力量,这无坚不摧的力量是那么的强大,连凌风都不得不退避三舍、暂避锋芒。
“咳咳……”杨老汉轻咳两声,虽然心中纠结到了极点,可还是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一脸正色的说道:“小萌萌,呃,这个,那个,怎么说呢,怪蜀黍的种子的确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它的作用那可不是一般的好,但是你要知道,这个既然它是非常神奇的东西,那自然就不可以随便拿出来了。”
说到这里,杨老汉一脸认真,趴在夏晓萌的耳边,轻声说道:“这万一要是随便拿出来,就不神奇了。”
“为什么啊?”夏晓萌还是一脸的疑惑与不解:“难道怪蜀黍的种子,拿出来就没有了?”
“咳咳,小萌萌,你果真聪明伶俐,这样的理由………呃,不,这样的后果你都能猜到。为什么怪蜀黍现在很少呢?这是因为种子不多,而且这些种子一旦拿出来,就会变没有了。”杨老汉一边对着夏晓萌吹嘘,一边开始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这个怪蜀黍的种子之所以神奇,就是因为它有很多作用,有些是你根本想不到的地方……”
凌风在一边听的蛋疼,但是不得不佩服这萝莉的威力,一出手,就连老实巴交的杨老汉,也开始表现自己了。
正在吹嘘的杨老汉,此刻也是非常的蛋疼,奶奶个熊的,自己还没弄明白怪蜀黍是什么玩意儿呢,咋知道它的种子神奇不神奇?尤其是小萌萌两只眼睛就这么盯着自己,瞪得大大的,谁知道林庚小子还有没有和她说些别的作用,这要是一不小心说漏嘴了,老脸还往哪里搁?
嗯,反正就说它非常神奇,对,神奇,一定很神奇,就说这怪蜀黍种子很神奇,其它什么也不说,杨老汉在心底下定了决心,哼哼,只要说这种子神奇,然后再吹嘘一番,说不定就将小丫头给忽悠了过去。
“那杨爷爷,你到底有没有怪蜀黍的种子啊?”夏晓萌瘪着嘴问道。
杨老汉严肃的点了点头:“有是有,不过忘记放在哪里了,好像前些日子你林叔叔盖新房子,给你做工的各个叔叔伯伯做饭,用的就是怪蜀黍的种子,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夏晓萌失望的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灰溜溜的走了,怪蜀黍的种子这么神奇,要是能有一些拿来玩玩多好啊,可惜,现在没有了。
凌风在一边听的目瞪口呆,眼珠子都要瞪出来,怪蜀黍的种子,一群大老爷们去吃?阿门,前些日子做的米饭和汤水之中,不会真的……想到这里,凌风白眼一翻,“啪”的躺在躺椅上,受不了这个可能的真相的打击,一下子昏了过去。
从这一天起,靠山屯中流传了一个关于怪蜀黍的传说,几乎所有男人都一脸豪放的承认,他们在杨老汉家中吃过怪蜀黍的种子,吃完之后,力气陡增,像是打了鸡血一般;还有不少的妇女表示,她们也在杨老汉家偷偷尝过一些,效果很好,滋润皮肤,保容养颜;几乎所有的少女,都把痴痴的目光盯向杨老汉家的位置,不过听说杨老汉那里怪蜀黍的种子也所剩无几,不禁都是失望的叹了口气。
当凌风看到怪蜀黍这股旋风刮遍靠山屯时,因为诧异张开的大嘴,足以塞进去两个鸭蛋,尤其是当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在凌风面前兴高采烈的讨论某些问题时,凌风彻底的无语了,要知道,这些问题无外乎怪蜀黍种子是怎么好吃,怎么的滋补……呃,反正到了现在这个地步,就算是被打死,凌风也不会站出来解释怪蜀黍的真正意义,否则的话,以他现在的小身板,哼哼,恐怕最后的结果也不会太好。
还好,杨老汉为了维持自己见多识广的形象,没有爆出一些出乎意料的料,不过私下里杨老汉也找凌风询问过有关怪蜀黍的问题,可是被凌风给忽悠走了。凌风总不能拉着杨老汉的手,痛苦涕零的说出怪蜀黍的含义吧,那样的话,不被靠山屯的汉子们蹂躏致死,也会被杨老汉唾沫淹死。所以凌风到最后扭扭捏捏的告诉杨老汉,这个怪蜀黍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品种,而且产量极其有限,至于怪蜀黍的种子,那就更少了,基本上没有多少人能够有幸得到。
山村里,永远不缺少话题,怪蜀黍的风波在靠山屯肆虐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平息了。山中的时间,总是过得比外面快,太阳出来了,然后落下去了,一天就过去了,单调,却十分平静,半年的时间悠悠而过。
“杨老伯,”凌风伸手擦拭掉额头上的汗,然后继续弯下腰,一边拔掉田地里面长着的杂草,一边侧身对着杨老汉问道:“这千百年来,果真是没有人出去过吗?”
杨老汉现在看起来却是愈加苍老,终日的劳作,使得他的脊梁弯了下去,额头上的沟壑更加的深了,昔日光溜溜的一绺山羊胡子,现在以及掉了不少。听到凌风的问话,杨老汉抬起了头,浑浊的双眸中流露出一丝精光,然后又变得黯然,吸了一口自制的旱烟,杨老汉忍不住咳嗽了两声,年迈的身躯像是一下子被抽完了力气,坐在一边的田地上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这才缓过劲来。
杨老汉并没有直接回答凌风的问题,只是慨叹的说了一句:“憨娃啊,你的心还是没有放下啊。如果能够出去的话,或许这里早就没有人了。但是说到出去,又谈何容易啊……”
“那当初,村子里先辈们是如何进来的?”凌风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意味,索性直接开口问道,他还是有些不信,外界都发展到那种地步了,这个小村子竟然还没有被发现。
“唉……”杨老汉轻轻叹了一口气,旱烟上空漂浮的烟圈,晃荡了几下,又再次消散了:“今天索性就给你说明了吧,为什么村子里这么多年没有外界的消息?这个问题也或许只有你才能问出,当初祖先据说找了足足百年,才迁徙到现在这个位置。至于路线,躲避兵祸,都是见山就钻,那里能弄清楚来回的路啊,这么多年来,大家都习惯了。虽然村子有些小,但是大家生活的都很好。”
说到这里,杨老汉颇有深意的看了凌风一眼,说道:“林庚小子,老汉知道,你在外面可能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一下子来到了靠山屯这个小地方,可能觉得委屈你了,也可能觉得靠山屯这个小地方困不住你这头游龙。老汉虽然知道的不多,看人也是有两手的,但是你要知道,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地利基本与靠山屯无缘,这么多年下来,都是大家相互扶持着,才走到如今这个地步。你要出去,没有人拦你,甚至都会在心里默默祝福你,毕竟山内山外的世界,很不一样。可是,周围的大山,如何才能够走出去?谁也不知道,村里人只知道,许多少年不甘寂寞,出去了,却没有打开一条道路。大家到最后,能找到的,不过是几把干枯的骨头而已。”
杨老汉很是意兴阑珊的吐了个烟圈,看着凌风低头沉默不语的样子,喟叹了一声道:“林庚小子,当初那个和你一样流落村子的中年,足足走了三十年,青丝换白发,到死也没有找出出路。现在你也想这样吗?人得一声,有多少个三十年可以挥霍?”
凌风逐渐停下了拔草的动作,抬头看了看杨老汉,眼圈却已经红了起来,声音听起来也有些哽咽:“杨老伯,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是外面我还有朋友,还有父母,还有亲人,他们都在等着我回去呢。”说完之后,凌风悲从心来,虎目之中滚滚热泪顺着眼角流了出来。
杨老汉再次叹了一口气,眼光深邃,似乎也是想到了自己逝去的亲友,吸烟的动作一时间停了下来。伸出右手上的烟杆,在地上磕了几下,将烟灰全部磕出去后,杨老汉才起身走到凌风身边,伸出手在凌风肩膀上拍了拍,劝解道:“小子,看开一点,在这世界上,怎么说呢,人活这一辈子,到了老了的时候,就会知道,其实这一辈子也就这么回事。富贵也好,贫苦也罢,安安生生、平平淡淡最好了,最好再能看到儿孙绕膝的场景,是最安慰人得一件事情了。所以说,小子,不要想太多,生活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没有过不去的坎。”
心中虽然犹有悲戚,凌风还是含泪点了点头,心中的百般滋味,都化作了一声长叹。
看着凌风的表现,杨老汉欣慰的点了点头,眼中随即闪过一丝黯然,不过却什么也没有说。
这一天过后,凌风就再也没有提及出去的事情,在靠山屯村民眼中,这孩子变踏实了,只有凌风知道,那夜里在梦境中出现在身影,是多么的频繁。
但是杨老汉的话说得好,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我真的很喜欢这种生活'
杨老汉死了,在凌风到来后的第九个年头,在这个寒冷的冬天。
至少这个冬天对凌风来说,是很冷的。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陌生山村里,凌风一直对杨老汉尊敬,甚至来说,一直对杨老汉敬若父兄。
然而,就是在这个冬天,杨老汉无声无息的,就这么走了,这让凌风心中难受的要命。杨老汉年纪大了,凌风近些年已经开始照顾杨老汉起来,为此还把两家的房子在中间打通,每天早上都起床来叫杨老汉吃饭,但是今天早上,凌风一连敲了好几下门,里面还是没有一点动静的时候,凌风就着急了,一下子踹开了杨老汉的门,结果却发现杨老汉就这么躺在床上,身体早已经变冰凉了。
靠山屯很小,很短的时间,杨老汉去世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在靠山屯传了个遍。
靠山屯虽然规模小,但是民风极其纯朴,听到杨老汉逝世的消息,大多数人还是在第一时间内赶到杨老汉的家中,与杨老汉见最后一面,凌风则像是一个孝子一样,披麻戴孝在一边招呼着,除了跪拜之礼外,凌风就是一个标准的孝子。
“林庚小子,节哀!”
“小子,杨老汉走了,但是你还在嘛,不要死气沉沉的,年轻人,要有活力!”
“唉,林庚小子,你再这样的话,估计老杨地下有知,也会伤心的。人嘛,总会有这么一步的,不过是时间早晚罢了。”
……
几乎每一个人在走过凌风身边的时候,都会说上几句话,或是安慰,或是鼓励。
凌风没有应话,只是在每个人过去的时候,一一颔首示意,众人都知道凌风这时正是伤心的时候,所以并没有在意凌风的失礼之处,反而都对凌风的表现表示理解。夏晓萌如今已是年方二八,明眸皓齿,亭亭玉立,静静的待在凌风身旁,帮助凌风招呼每一个进来的村民。
按照风俗,杨老汉在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出葬了。在杨老汉出葬的时候,不少的村民都赶过来看了,按照凌风的意思,杨老汉和他的妻子葬在了一起,等到葬礼完成之后,村民都逐渐的散去,唯有凌风提着几坛子酒,坐在全新的坟墓前面。
凌风前面是杨老汉生前用过的东西,衣服、烟斗、草帽、拐杖……等等,除了一些衣服放在棺材里面给杨老汉垫着外,其他的全部摆在凌风面前,按照靠山屯的规矩,除非特别重要的东西,都是要一一焚毁的。
熊熊燃烧的火盆,照的凌风的脸,看起来成了一片火红色。凌风毫不在意火盆有些灼热的温度,在面前摆了一个碗,想着里面斟了慢慢一大碗酒,抬头一口喝尽,辛辣的味道让凌风一连咳嗽了许多下。
“唉,不中用了,这么长时间没喝酒,整个人的酒量都废了。”凌风像是和杨老汉说着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以前可是千杯不倒,来到这个地方后,就不经常喝酒了。就连这几坛酒,也是托您老人家的福,村西头的胡老头才给我的。杨老伯,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呢?”
又是一碗酒下肚,凌风眼中已经稍显醉意,将杨老汉的拐杖“咔”的一声掰断,然后扔在了火盆里,继续说道:“诺,这是我来的时候,你拄着的拐杖,现在你也走了,这拐杖就让它去下面陪你吧,毕竟用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一下子丢在一旁不用,是会有些不习惯的。人生七十古来稀,杨老伯,你还是没有熬过这个年龄。本来小子还想着,你要是能活到七十岁该有多好啊。谁曾想到,你走的这么急,这个坎最后还是没有跨过去。”
凌风将草帽往火盆里一扔,火苗“嗖”的一下子就冒了起来,拍了拍酒坛,发现里面没有剩下多少酒后,凌风也不再往瓷碗里面倒酒,直接对着酒坛喝了起来,“咕嘟咕嘟”的一阵白酒下肚,凌风就连说话的口气中也带了不少的酒气:“老头,你说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啊?!你**的让老子以后怎么办呢?”兴许是被烈酒呛着了,凌风的眼圈红红的,紧紧的盯着坟头的黄土,无力的说道:“老子来这里后,已经没了亲人,好不容易把你当成了亲人,你竟然就这么走了?你他奶奶的给老子醒过来啊!”
说道最后,凌风的腔调已经变得有些嘶哑了,一股脑的将所有的衣物放到火盆里,凌风一口气将坛子里的酒全部喝完,然后“嘭”的一声将酒坛子砸在地上,酒坛子不堪重力,“啪”的一声碎裂开来。凌风此刻已经有些迷醉了,身子倒在土坟上,双眼无神的看着天空:“杨老头,听到我说的话了吗?你怎么不出来啊?难道做一只缩头乌龟,就真的这么爽吗?”
“哦,我知道了……”凌风一脸的恍然之色,自言自语道:“你肯定是觉得和老子待在一起没意思,还不如早点下去找你的老婆,是吧?你他奶奶的跟老子说啊,反正老子住这里住腻了,正好换个地方,你他奶奶的也不用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走了吧?”
说这些话的时候,凌风眼角的泪,不知不觉的渗了下来,再次提起另一坛酒,一掌击飞上面的红布,仰头就是一大口烈酒下肚,嗓子都被刺激的干裂般的疼,不过凌风现在也顾不了这些了,整个人陷入了缅怀之中,低声的呢喃道:“老头啊,老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