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魂记-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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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吱——
铁制的笼子在哈雷手中仿佛是纸糊的一样,轻而易举就打开了一个突破后。众人慢慢靠向黄发男子。这时候,哈雷等人顿时感觉到周围的环境变了,无数的亡灵朝众人涌了过来。但是清风和林轩二人却没有丝毫影响,见到哈雷等人中招,林轩顿时低沉的怒喝了一声。
林轩的声音犹如炸雷一样,在众人脑袋中响起,哈雷等人顿时眼中恢复了清明。哈雷那小暴脾气马上朝黄发男子奔了过去,哈雷并没有用砍的,而是用剑身朝黄发男子狠狠的拍了过去。
男子身体素质显然不怎么样,十米都没跑出去就被哈雷追上,硬生生的拍晕了。哈雷踢了一脚已经晕过去的黄发男子,忒了一口。“最恨别人骗我了!你竟然骗我两次!”
林轩等人直接走了过去,哈雷朝清风问道:“怎么处置?”
“抓起来,等到下一个城市后,交给佣兵工会吧,相信那里绝对有人能管得了他!”清风微笑道。
此人并不是杀人狂,最多算的上是一个混混而已,清风自然没有理由要了他的命,但是这样的家伙,在佣兵工会绝对是有人通缉的,如果不是林轩一行人已经够多了,恐怕清风绝对会将这个家伙邀请到团中,然后好好培养吧。
半天后。
“放开我,放开我!”黄发男子,被林轩等人五花大绑起来,只有腿还可以活动,开始男子召唤了两次武魂,但是都只是刚召唤两次,身后菲儿的火球马上就打在他的身上。所以他不在敢召唤武魂,只能无奈的大喊着。
哈雷走了过去,猥琐的一笑:“你给我小声点,惹到老子,削死你!”
听到哈雷的话,男子顿时老实一会,但是还没十分钟,就再次嚷嚷起来:“放开我,放开我!”
这回是邵月。见到邵月朝自己走了过来,黄发男子顿时吹了个口哨,兴奋的喊道:“美女,看上我了啊?放了我,包你满意,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你最好别再给我嚷嚷了,要不然阉了你!”邵月说完,手中瞬间出现一柄银白色的匕首,正是林轩送给菲儿的那把,显然邵月是用来吓唬黄发男子的。
林轩到是挺诧异的,眼前这家伙竟然一点都不怕死,这实在是有违常理!林轩放慢脚步,走到黄发男子身边:“你小子不怕我们杀掉你吗?”
“怕?横竖都是一死,我为什么要怕?”男子硬气的说道。
“好,你很硬气,希望你一会也会这么硬气。”林轩说完,朝后面的菲儿喊道:“菲儿,还记得在魂师楼四层时候那样吗?就个我用你的技能给我轰他,别直接弄死就行,然后邵月给他治疗。一直打到他闭嘴!”
“我靠,你这么毒!啊——”
男子刚喊了一句,顿时就变成了一个火人。没错,确实是火人。黄发男子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火焰刚刚熄灭,男子感觉自己已经七分熟了,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白色的光芒照耀在自己身上。黄发男子感觉到身上痒痒的,紧接着,无比舒服的感觉蔓延了全身。刚才的烧伤竟然在一瞬间就痊愈了。这时候,黄发男子回过头朝邵月微笑的说道:“谢谢你啊,美女!”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赫然发现一条火龙朝自己冲了过来。自己连躲避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命中。“啊——”
白色的光芒再次出现,身上的伤势再次好转。这回他明白林轩的意识了,急忙喊道:“直到你们放了我,我绝对不会说话了!小姑奶奶,手下留情啊!”
菲儿马上收回自己的武魂,不在发动攻击。林轩也满意的朝菲儿伸出了大拇指。菲儿甜甜地一笑,显然林轩的鼓励很是受用!到了城镇,疾风众人将黄发男子送到了武魂殿。虽然只是个D级任务,但是众人却都很满意。黄发男子被带走的时候,朝林轩等人喊道:“我叫卢克,你们给我记住啦,我受到的痛苦要让你们十倍偿还。”
听到男子的话,林轩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跟着众人离开了佣兵工会。
“挺好个孩子,怎么就不知道服软呢?”一边走,清风一边笑道。
“别这么说好不?那个家伙貌似比你都大!”林轩鄙视道。
“呵呵,他的武魂真不错,精神系武魂,很少见的!”清风解释道。
“武魂再好有什么用?人品不过关一律不收!”林轩直接说道。
“就是就是,人品至少也得跟我这样啊!而且至少长的也得跟我差不多啊,是不是!是不是!”牧歌臭屁的挨个问道。
林轩顿了顿,喃喃的说道:“你这家伙人品还真不怎么样,你最多算是个走后门进来的!”
“靠!”
“哈哈——”
牧歌的人虽然猥琐一些,臭屁一些,其他都还是非常好的,这也是林轩为什么会将药王典还有次神器铠甲给他的原因。众人从新上路,目标朱雀城。
第一百九十九章 朱雀城
十天后,众人终于来到了大陆上第三大的城市,朱雀城。
远远看上去,朱雀城犹如一个巨大的怪兽一样,横卧在那里。跟青龙城差不多高的城墙,给人一种气派的感觉。林轩笑道:“终于到这里啦,哈哈,先进去吃饭,然后打听一下凤家在哪里!”
“好!”众人一同喊道,显然一说到吃,众人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其实确实是这样,疾风众人都是一等一的吃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说起吃,众人都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进入朱雀城,众人惊讶的发现,这里跟青龙城的热闹程度完全相同。人挤人,林轩等人到不怕这个。走了十几分钟就看到了一个酒馆的招牌。八人二话不说,直接走了进去。
酒馆当中差不多已经坐满,而且林轩发现,在这里喝酒吃饭的大部分都是大汉,而且都是佣兵。林轩很好奇,因为这里应该是外城。而佣兵工会应该在城的正中心,所以这些佣兵们为什么会云集在这个酒馆当中呢?
“小二,还有包间吗?给我们找一个!”哈雷找到小二吩咐道。
“几位来的真巧,就剩下一件了,我带你们过去!”小二说完,直接在前面引路,带众人来到了一个包间当中。
跟其他小酒馆一样,这里的包间也米有太大的布置,但是地方到不小,桌子也能坐下十二个人,八个人坐还非常的富余。小二微笑的朝众人问道:“几位吃点什么?小店的烧鹅做的不错,要不要尝尝?”
“什么好吃就给我们上什么!”牧歌直接喊道。
林轩等人也是这个意识,清风补充道:“不好吃我们可不给钱哦,给好吃的送上来就行!”说完,直接在钱袋里拿出五个金币递给小二。“剩下的就给你了!”
“谢谢这位爷!”小二乐的屁颠屁颠的,直接跑了出去。
哈雷笑道:“清风大哥,现在阔气了啊,还给上小费了!”
“一把抓出来了,总不好再放回去吧!”清风尴尬道。
酒馆虽小,但是上菜的速度却很快,小二也很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消费的缘故,小二对众人非常热情。当最后一道端上来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放不下了。林轩接过小二手中的盘子询问道:“这位小哥啊,为什么佣兵们都在这里酒馆吃饭呢?貌似佣兵工会离这里不近吧?”
“小爷,你们也是佣兵啊,难道不知道吗?朱雀城中现在有很多佣兵聚集在这里呢!都是朱雀城佣兵工会分会长搞的。比武招亲,嫁女儿!只嫁佣兵!所以大陆上得到消息的佣兵们很多都来这里凑热闹了,城中心早已经爆满了,所以这些家伙才都挤到这里的!”小二清楚的解释道。
“哦!还有这样的事!”哈雷兴奋了一下,然后朝清风说道:“老大,咱们也去看看吧!”
小二看了看众人的佣兵徽章调笑道:“各位,E级佣兵团还真没有多少过来的!毕竟佣兵工会大小姐可是朱雀城有名的美女,跟凤家的凤潇少主都不曾多让,有着无数的追捧者!但是她唯独喜欢佣兵!所以这次前来的都是强大的佣兵们。”
牧歌笑道:“看你这话说的,跟我们是群土包子似地,敢问这位大小姐芳龄啊?”
“二十三四岁,具体我还真不清楚!”
“那就是啦,你说的那帮强大的佣兵,哪一个不超过四十岁了!还是我们机会大!哈哈!哈雷,他们不去,兄弟陪你去!”牧歌分析道。
小二顿时一乐:“这位小爷分析的还真在理,那小的,就在这里预祝你们成功取得佳人了哦!”
“哈哈,我喜欢你的诚恳,给你!”牧歌说完,拿出两枚金币扔了过去。
“谢谢,谢谢,还有啥要问的没?”小二笑道。
“哈哈,你还没告诉我们那个比武招亲什么时候开始呢?”牧歌急忙问道。
“两天后正午开始!好像也没什么规矩!就是一个打一个,打到最后就算胜利!”小二解释道。
“我靠,那还不是人多占便宜!”哈雷惊讶的说道。
“这个不怕,只要不是一帮老家伙出来跟我们打,咱们还怕他们车轮战吗?林轩和清风大哥肯定不能看我们出糗吧!”牧歌微笑的说道。
清风微微一笑:“哈哈,没准我抢了那个大小姐呢,也当一当佣兵公会的姑爷!”
牧歌顿时爆笑起来:“哈哈——”然后看向邵月,等待着邵月的爆发。
可是让牧歌瞪大眼睛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邵月微微一笑。“恩,别累到哦!就算那样,你也得多陪我哦,要不然我可不干!”
疾风众人顿时傻眼,只有清风摆出一副很牛13的样子。牧歌顿时佩服的看了看清风,然后一抱拳,表示服了。众人舒然不知的是,此时清风身不得使用武魂附体,因为邵月的手已经捏着他大腿上的肉转了整整一圈。
林轩看出了一丝端倪,因为清风额头出现了一层冷汗。林轩微笑朝小二问道:“你知道凤家怎么走吗?”
“凤家?你是说城中的别院还是城外的别院?”小二直接问道。
“城外的吧,城中的你说我也找不到!”林轩尴尬道。
“呵呵,从北城门出去后,朝东北的方向,沿着小路走一个时辰就能到。”小二肯定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林轩含笑的问道。
“那是当然,别的不敢说,这方圆百里的奇闻异事,我都能知道个七七八八。人送外号,英俊万事通!”小二也臭屁的夸奖了自己一句。
林轩微笑道:“哈哈,那万事通先生,我们没有啥事了,给我们再拿些酒水吧!”
“好嘞,你们吃好哦!”小二说完,直接走了出去。小二已经将林轩等人定义为一群贵族公子们出来打发时间,伪装成佣兵的样子。要不然普通的E级佣兵,怎么可能将金币当铜子那么往出仍。但是这样的客人也是自己最喜欢的。有钱赚谁不想想赚呢?
小二离开后,林轩含笑的看着哈雷,直接问道:“我们在城里好好休息几天,既然你和牧歌要去凑热闹,你们就去凑热闹吧!我和清风学长去凤家见见同学,呵呵!”
“恩,好啊!岳晨,莱发!你们可得跟我们去哦。到时候万一真有棘手的家伙你们也好帮我上去顶一下!还有邵月和菲儿,你们都得去给我当拉拉队!”牧歌兴奋的回答着,根本没管林轩这话根本不是跟他说的!
“牧歌,林轩跟我说话呢!你弄清楚了!再说了,你是个正经八经的辅助魂师,你能战斗吗?拿丹炉上去砸人吗?开玩笑呢吧!”哈雷鄙视道。
菲儿也直接说道:“我才不给你加油呢,我给哈雷大哥加油!”
“真乖!”哈雷夸奖了一下。菲儿和哈雷认识的可比跟牧歌早多了。而且牧歌的眼神总是色迷迷的,所以这小妮子对牧歌还是很抵触的!
“呼——”这个时候,清风长长的呼了口气。林轩含笑的看着清风。莱发疑惑的问道:“老大,你这是怎么了?不舒服吗?半天没说话了!”
清风笑道:“没事没事!大家赶紧吃饭吧,然后我带邵月去逛街去,也出去帮你们采采风,看看有没有强大的家伙,省的你们上去给我们疾风丢人!”
“清风大哥,你可不能这么说!我好歹也是个魂王,却挂着一个E级佣兵团的字号,其实有够丢人的!”牧歌郁闷的说道。
第二百章 凤家之约
魂王的实力就算想加入一个S级佣兵团也不是难度。如果进入B级佣兵团也至少能混个干部当当。
“爱当不当,一会咱们一起去佣兵工会,给你请出去!”清风鄙视道。
“我靠,那可不行!我牧歌绝对是正人君子,说一不二。说跟着疾风混,我就绝对要混一辈子,毕竟疾风还是很有前途的!”牧歌急忙说道。
“那你就别废话,吃你的吧!”清风一边说着,一边将烧鹅的屁股撕了下来,扔在了牧歌的饭碗中。
“哈哈——”
吃过饭后,林轩等人离开酒馆。转悠了半天,才找到一家小旅店有房间。但是也只有三间房罢了。最后无奈之下,邵月和菲儿两人一间。清风,林轩,岳晨一间。哈雷,莱发,牧歌三人一间。
分配好房间,清风就带着邵月出去玩了。菲儿也非得拉着林轩出去,林轩只能陪同。剩下的几人也各自找事情干去了。
菲儿拉着林轩很开心,而林轩也不感觉奇怪。但是有时候林轩就会想,眼前这个小姑娘和当年的小家伙怎么可能是一个人呢?菲儿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而且身高长的也很快,估计用不了一年的时间就能追上邵月。而让林轩有些尴尬的是,此时的菲儿还是跟以前一样,非常的粘林轩。以前到可以,那个小不点自己背着啊,抱着啊,都没问题,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菲儿已经变成了一个含苞待放的大姑娘了,转眼间已经十五岁了。这个大陆上的女子,十五岁已经算是成年了。只不过菲儿一直老师身边然后就是林轩身边,一直都被保护着,所以思想还是一张白纸而已。虽然林轩对菲儿思想也是纯洁的,但是每当菲儿抱着自己胳膊的时候,那还很青涩的小胸脯挂到林轩,林轩的心里也会产生异样的感觉。毕竟林轩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林轩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菲儿朝林轩喊道:“哥,你看那里,好漂亮!”
林轩回过神,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