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湖畔的爱与罚-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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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阵于雷跟酒精这种东西培养出了深厚的革命感情,逮着机会就愿意喝上“一小口”,喝得全身轻飘飘的,心下轻松畅快无比。在这样的时候,任何能让他再次接近那种纯粹快乐的事情,他都不会错过。
喝酒,Zuo爱,拿人取笑,放浪形骸,这些事情做起来若是可以不计较后果,都是颇能让人愉悦的。
酒过三巡,大家开始这儿一堆那儿一群、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席间有人带着演出用的吉他,欧阳借过来,小秀了一把琴艺。尽管于雷对欧美流行乐没什么兴趣,但这首曲子流行得几近俗滥的旋律还是唤起了他某个犄角旮旯里的记忆。
加州旅馆。
他弹得很好。不知道和陈可的钢琴比起来哪个更出色一些呢?
于雷心里陡然有些空落落的,他突然明白了快乐这种东西是多么地经不起考验。他拉了拉挨他坐着的哥们:“明儿……要不替我也领一张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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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这一年就过到头了,各种应景的活纷至沓来。
在于雷满满的时间表上,率先走到终点的是12月5号的法学院新年晚会。这种大型晚会年年都是差不多的样子,连主持人的串场词都用不着多改,因此干得于雷很是得心应手。
主持人的阵容是一对大二带一对新生,于雷本想推荐欧阳的,但院团委最终觉得他俩身高差距太大,否决了这个计划。
混了快一年,于雷跟院里的人也都熟络了,从教务到院领导,都还能想得到人,说得上话,再加上他为人也干练,于是上上下下对他的风评还都不错,渐渐地,也就有了一些隐隐约约的对他“政治前途”的揣测。
一是入党的问题,院里本是想拿他做重点培养对象的,他没干,连党校也没上,说是道不同不相与谋(私下里);二是学生领袖的问题,据坊间的传言称,于雷似乎已经是院会主席的热门人选了。于雷对后者倒是有些意思,但也就只是些模模糊糊的想法,还远没到定论的时候。
晚会结束以后,一群人如往年般浩浩荡荡地开赴庆功宴的声色场。经过三角地的时候,有人说了一句:“明天新年音乐会领票,谁跟我一块去?”
于雷心里一沉:那是陈可会出现的地方。
“于雷哥,你去不去?”欧阳碰了碰他的胳膊,他也是院会的干事。
“哦……”于雷很想干脆地说自己对那种玩意不感兴趣,喉咙却有些哽着,说不出口。
“要不我去领票,咱们一块去看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俩人就已经脱离了大部队,成了一对,走在大家后面。
“拉倒吧,你也不是不知道我现在都忙成啥了,还听音乐会……”于雷如果会去欣赏古典音乐这种形式的高雅艺术,那只有一个原因。
“哦。”欧阳懒懒地应了一声,显得没什么精神。
“怎么了?”于雷是个太过容易不忍的家伙,再加上些“博爱”的品质,天生就是个多情的种,“等考试完了咱们还可以去干些别的么,比较有趣的事情。”
“真的?你请客?”欧阳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
12月25日,于雷心下有些惴惴。让他烦心的的有两件事,成绩,和欧阳。
他今年公务冗杂,私事也件件都不省心,导致他两篇论文最后都打了马虎眼,很多应该作出深度来的细节都不得已地被牺牲了。
在京大法学院,学习牛人甚至可以整个学期都不来上课,但都一定会留出一个月的时间复习考试,毕竟,要把那么多的“一、二、三、四”,“1、2、3、4”都背下来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可眼看着离考试就只剩那么可怜巴巴的两周了,于雷的教科书被翻过的页数却依然屈指可数。
非常时期总是直接导致非常办法的适用。对自己的前程怀抱着美好梦想,时刻关注着GPA上下的奋发上进的于雷同学,决定在考试到来之前先行打点打点,以起到——老人家们经常爱说的——“事半功倍”的作用。
今年的机会也是好得很。教于雷其中一门专业必修课的副教授在去年的新年晚会上有一段访谈式的节目,和他合作过,关系一直保持得不错。这个学期教研室有几个大活就是该教授找于雷和他的几个研究生一块干的。
“90分没有85肯定跑不掉的,你没问题。”教授在一次课间休息中对于雷如此表态。
像要分这样的事,过于龌龊,于雷是做不来的;但既然人家主动给了暗示,他也绝不会学着某些小说的主人公那样故作清高——就算他是活在小说里罢,那也不是什么高雅的东西,低俗夯蠢的玩物罢了。
还有一门专业必修的助教是棒球队上的元老。棒球社虽然人少,但却是很抱团的组织,队员们在一切可能情况下的相互照应是一条很有约束力的不成文队规。于雷虽不是球员,但由于常出现在球队的篮球赛和饭局上,又是球队大佬的师弟,也就被默认为是编外队员了。
于雷前几天约了他吃饭,哥们很豪爽,一瓶啤酒下肚,直接塞过来一小纸条。纸条其实不小,是给叠的,于雷一边拆,一边暗自佩服这哥们从事情报工作的专业程度。打开之后,只见上头密密麻麻地写着答题要点,背面注曰:“仅供参考,注意保密!”
于雷拱了拱手:“谢了!”
哥们打了个酒嗝,半大的手一挥:“谢啥!你们这级几个助教我都熟,要出问题了找俺,没问题!”
四门必修陡然少了一半。于雷昂首挺胸地走在法律图书馆里,常常偷笑着从正逮着本大厚书猛看的同学身边走过。他有时很有种冲动,想要过去说一句:同学,这一章不考——就算不能降低一些他们的近视度数,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继续上升。若真做了,便也是一件功德不是?
可他不干。这倒不是说于雷不怕报应,只是他觉得自己整个学期就是一巨大的报应,已经完了,该是他亏一点品行,补偿一些的时候了。
所以,实际上,在12月25日那天,让于雷烦心的事只有一件:欧阳。他现在有一个新的身份,于雷的男友。
这话要从昨天晚上说起。
众位看官想必还记得(若不记得也勿引以为冒犯,所谓“想必”,不过是不才暗自揣想而已),小屁孩前几天耍了个小心眼,把他于雷哥哄到了手,要陪他过圣诞夜了。说实话于雷倒也愿意跟他一块耍耍,他一向对欧阳这种类型的小男孩充满了保护欲和其它的一些欲望,也愿意和他们一块说说无关世界大势,抑或形而上学的无聊话,心里还真是挺快乐的。
李明那天也来问他要不要一块过圣诞节,在未名湖北一块荒坡的烂石头上,嘴里还有那股腥乎乎的味。
于雷很逻辑地否定了他的这个打算:圣诞夜他本就该和刘梦雨一块过,若是不跟她过,也应该和宿舍的哥们一起过,所以无论如何,单他两个过都是说不过去,也难以向别人解释的。
李明撇了撇嘴,似乎有些不屑这个貌似清晰的因果关系,但终也没说出什么别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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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扯开了,刚才说到欧阳的事儿上。欧阳那天提前了72个小时就发来了短信,跟于雷确认约会的事,此后每隔4到8个小时,便会再次来信确认一番,或者表达自己欢欣雀跃的心情,以至于于雷要建议他在圣诞夜当天先服用一些抗组胺剂再出动,以免惊扰了在天的圣灵和在地上的他自己。
当晚,天空中没有雪,地上黑一块白一块的,是原先积下的有些化了,被那些饭吃撑了路走多了的孬人一踩,便成了这个样子。这并不是于雷有心要和踩了雪的人过不去,他自己当然也是踩过几脚的,但想人黛玉都能嫌寻常人家的汤汤水水腌攒了行将成肥的落红,自己就不能嫌弃嫌弃这凡人的臭脚丫子么?
他突然想起来这原是陈可口中的话,如今竟如同己出一般,只能苦笑。
欧阳寒就像那个污浊世界里唯一的一片晶莹剔透,在不经意间落在了他的面前。说真的,那真是他所见过的最美丽的欧阳了。据他后来自己招认,如果加上做头发和配衣服的时间,那天晚上的造型至少花了他两天的时间,而且还很有心计地用了“一点点”淡淡的粉底,好让自己的肤色在黑色外套的映衬下显得更“晶莹剔透”,像鹌鹑蛋一样。
按照先前的约定,今天的晚餐是由欧阳买单的,定在了国贸里的一家餐厅。
“那么高级?别太贵啊,到时候把你吃破产了,还要把我押那儿抵债。”于雷打趣他说。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是在杞人忧天:国贸底层的肯德基。于雷一巴掌呼在欧阳脸上。他的脸真是小,几乎立刻就在他于雷哥的掌握之中了。欧阳倒也不躲,只是在他的巴掌后头笑,笑得他一手口水。
“就这儿吃啊?瞧瞧这一屋子的人,就算是跟我过也不能这么敷衍了事啊!”于雷看着他说,有些哭笑不得。
“人多才热闹啊!”欧阳两只手挽住了于雷的胳膊,粘得紧紧的。
于雷叹了口气:“有的人就是不喜欢人多的……”
欧阳似乎有点不知道如何反应,两个人呆了一会。
“走吧。”于雷头一歪,俩人进了餐厅。
圣诞夜,连肯德基的生意都格外好,来来往往的服务员、一些7、8岁的孩子以及智商约等于7、8的成年人,都戴着一顶尖尖的貌似出bin用的红帽子,以假充一个洋神的奴才。
于雷想起来陈可给自己讲过的米兰昆德拉在一篇小说里关于墨镜的议论。他说墨镜本是一种掩饰的工具,可当它被符号化之后,所起的作用竟是相反的——人们戴上墨镜,以证明自己哭过,表示哀伤。而就圣诞老人的帽子论,于雷觉着多少也有点这个意思,大家戴上它,以证明自己分享着圣母的喜悦,尽情地浸淫在节日的幸福之中——尽管这顶帽子在圣诞老人身上或许真有御寒或遮羞之用,抑或只是为了搭配他红色的套装及棉靴,也不可知。
短时间内频繁地想起一个已经成为过去的人,于雷对自己很是恼怒。他环顾四周,发现连一个空座也没有,而一些即将饕餮完毕的食客身后也都早就站上了焦急等候的人。
“靠,等么?还是再换一家?”欧阳瞅了瞅于雷,“俩人100块以下的我都成。”
“好意思说呢你。”于雷伸手要捏他鼻子,欧阳往后一闪,张嘴去咬他的手指——若不是擦了粉底,他断然是不会闪躲的,“得了,咱买了外头吃吧,今儿不算太冷。”
不算太冷,但至少是冷的。于雷一只手上拎着满满的一包食物,往另一只手上哈了口气,从里面拿了一个鸡腿汉堡出来,递给欧阳。
“要是你自己做的我就幸福死了我~”欧阳美滋滋地嚷嚷着。
“幸福不幸福我不知道,吃死人倒是很有可能的。”于雷脸上一本正经的,就像他一直以来开玩笑的风格。
然后,两个人笑得很开心。
他们两个就在京城CBD里大马路上傻乎乎地走着,两边经过的除了寒风和冰冷的写字楼外,并没有什么温暖,可空气里依然充溢着节日的气氛。若这不是心理作用,那就真像是陈可曾经说的那样:开心的人多了,世界会物理性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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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的记忆,太过丰盛,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是唤醒它们的开关。若不是离开,他不会知道对方带给自己的改变和影响竟会是如此的巨大,大到了难以用没有了他的他来包容的地步。
有东西递到了面前,他低头看去,是根炸到金黄|色的薯条,前端被小心翼翼地涂上了番茄酱,末端有个两根白白的长得跟葱似的小指头,捏着它。
于雷握住了他伸出的手,叼去了薯条。他在一个极易被感动,非常需要感动的时刻,被一个非常感动人的动作,感动了。
他们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走着,说说关于牛部长做派长相的坏话(也是实话),聊聊某位明星的轶事,直到把一百块钱的肯德基吃得只剩下一根薯条。
“给你!”于雷把薯条伸到他嘴边。
欧阳咬了一口:“剩下的给你。”
两人相顾一笑,于雷把剩下的半根薯条送进了嘴里。
把塑料袋扔进了垃圾桶,他们走进了国贸一座的商场里。国贸素来以高档货而著称,是以罕有一般百货公司里汗牛充栋的热闹场面,但在今晚,顾客还是不少的。
“你说,”欧阳抬眼,笑笑地问他:“咱们要是牵着手走,人家会有什么反应?”
老弟,你这一招我八百年前就用过了。于雷心想。不就是牵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
“试试不就知道了?”于雷十指交错地牵起了他的手。欧阳的手很像陈可,总是冰冷冰冷的,很少有热乎的时候。
人们都朝他们投来各色的目光,反射着他们各自的心思。除开道德伦理不论,仅就这一对组合的美学观点而论,毫无疑问是值得赞赏的。
于雷心里觉着淡淡的,没有他料想之中的因为反传统的刺激感而带来的兴奋。大概是因为在之前的一年,他就已经设想过无数遍这样的情景了吧,只不过在那个时候,动机、目的和对象都不同罢了。
Alas,就在这一天晚上,于雷答应了他作为男男朋友而交往的请求。在那样一个情形之下,肯定的答复是最顺势而为、理所当然的结果——在那样一个晚上,或许也正是他所需要的。
第二天醒转,于雷想起这件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