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之二]_麒麟正传(第一章)生死与共(下)+番外_by:_桔子树-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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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你不反悔,我就不会后悔。
——本章完——
尽请期待本文的下一章《快乐人生》
后记:
代替的桔夜谭
生死与共写完之后一直没有写后记,因为有点茫然,最后的时刻我对中校颇多微词,我觉得他怎么可以这样,这个犹豫不决的男人让我觉得郁闷,于是,我暂时搁下了对他的评论。
可是不久之后,在我回头看文的时候,忽然间想通了一切。
桔子树:我本来觉得第三章,光是在讲感情问题,好像麒麟的环境脱离,与双生为镜这个理念也有点偏移,可是我刚刚看到引子里最后队长对少校的说的话,忽然发现,没有问题
鱼:就是啊~
桔子树:队长仍然看不到自己,他是从陆臻身上看到的自己,就像他在引子里说的那样子。
“我站在这里,就要代表最高的利益,任务的成败,还有所有人的生命,我只有这一个角度,我看不到其它。所以,陆臻,你不是我的兵,士兵应当完全的服从他的长官,可你没有这样的天分,你也不必如此,你可以像以前那样站在自己的位置,给我提供一个另外的角度。我能够看见你们所有人,但我看不到自己,我需要你,让我看到自己。”
其实他们感情进展,也是与之相符合的,双生为镜的理念。
鱼:队长在感情问题上,也和之前的事情一样,在不断的修正自己,然后再回来面对陆臻。他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听陆臻给他评判,陆臻仍然是个不懂服从长官为何物的犟孩子。
桔子树:队长的角度在全局上,他总是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去看待这段感情,我甚至觉得有时候他都会把自己从夏明朗这个身份里抽出来,他是队长,他以一个队长的身份去看夏明朗和陆臻的感情,所以他觉得这是不对的,这是危险的,他的结论是反对。但是陆臻的坚持让他看到了另外的角度,属于个人的,来自内心的渴望。
鱼:队长不是有个疑惑吗?关于个人和团体的矛盾。在感情问题上,他就是太看重全局了
桔子树:是的,因为之前的事,都是集体事,所以他一直是正确的,陆臻的存在只是在修补他的漏洞。而到了这一章,这是个人的问题,所以这一次,是陆臻坚持到了最后,队长赞同了陆臻的想法
鱼:也许,这个漏洞的修补,可以让他逐渐的在个人和集体间找到更好的平衡。如果队长想透了,在什么时候团体应该妥协于个体,或许也能够解决一些带兵的困惑。
桔子树:队长总是不自觉用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对待感情。在工作中他需要百分之百的可靠,任何不安全的因素都要在行动发起之前剔除。在任务中,他只在乎最高利益,他只从整体的角度去看待问题。问题是这样的思路在打仗的时候行得通,谈恋爱完全不成啊
鱼:谈恋爱时的最高利益,其实就是让两个人舒服~只要舒舒服服的~啥也不影响~就是最好的~
桔子树:中校考虑个问题,恨不得上下五千年呢!最好再有个模型……呢,计算一下战损比什么的……NND
鱼:要不让许三多去和他说吧~就说,太复杂了不好~
桔子树:真是太复杂了不好……这人用脑过度啊
鱼:关键是~用脑没问题~您倒是按照想好的做啊~你丫又tm忍不住……靠……
桔子树:能忍住就是圣人了……唉……你也不希望看到一个圣人队长吧……没情没欲的,他又不是小蓝……队长本来就是动物属性很重的一个人,他那完全是对自我的克制。
鱼:回头让陆臻给他写一幅大字帖他宿舍: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憋着不好,真的不好……
桔子树:现在再给他写,陆臻还活不活了……
鱼:哈哈哈哈哈……
桔子树:对了,我现在心情好多了……我本来觉得队长最后太磨叽了,可是现在不觉得了,磨叽应该是他这种人生观的必然选择。没有什么问题。
昨天修文的时候又把前传看了一下,于是看到了这样一些话:
夏明朗有些微的兴奋感,他的人生被分为两段,26岁之前他的人生只为自己,一步步攀上单兵最强的高峰,26岁之后他生活的重点被严正硬性的转移,他开始试着训练别人,看着他们更高更快更强,甚至有一天超越自己。
自然,最初的时候,他不是没有过异样的遗憾,可是慢慢的他开始体会到严正的所谓的乐趣,如果一个任务完成得很漂亮,他已经不再会介意那是不是自己完成的。
至于陆臻,金鳞并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遇到风云幻化为龙,夏明朗很乐意在他漫长人生的旅途中为他加一把劲,就像是曾经的他的人生中,无数帮助过他的人一样。
——《麒麟前传》第一章第四节
陆臻摇了摇头,把那些片断摇出去,他还年青,如果真的是浪费,他也浪费得起。离开并不可怕,他还有别的路可以走,他可能会走得更好。然而真正可怕的是失败,在未赴全力之前就承认失败,退缩并不再回头,这会成为一个人生的污点,很可能,是一生的悔恨。
——《麒麟前传》第一章第四节
“明朗,”严正的声音变缓,语重心长:“知道你的缺点在哪里吗?”
夏明朗默然不语。
“你太缺乏想象力。”
“打仗不需要想像力。”夏明朗沉声道。
“打仗,死人,这么现实的事情不需要想像力,你说得没错。可是,陆臻很幼稚,新人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不懂,所以他敢想,可能一百条错了九十九条,但是中了一条,就是个进步。而你与我,知道的太多,顾虑太多,太多禁锢,尤其是你,明朗,你走得太快了,你还不到三十,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根本没你想得这么多。”
——《麒麟前传》第一章第五节
忽然间有种冥冥中自有天定的感觉,原来他们的一切选择,在最初就已经注定,或者这就是所谓的性格决定命运,另外不得不说严头的眼睛真毒辣。
这个故事是我写的,然而那些人却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他们自己会有思想,他们有自己的喜好,价值观人生观,他们对我的期待和渴望不屑一顾,任凭我怎样的心急如焚,他还是说,我要再想想,于是,我也只能等待。
夏明朗这个人,他的本性里基本不存在什么平和淡定的因子,鱼片说得一句让我很有感触,他天性就是一头狼,喜欢掠夺,控制,战斗与胜利,他只是生在藏獒堆里,于是努力的要忘记自己天性的欲望,想要背负更多的忠诚,想要做一只好藏獒。我想到了最后他真的很矛盾,理智与欲望在拉扯,天性与职责在对抗。到最后崩溃不是说他的理智真的找到了什么足够说服自己的合理借口,而只是他的自制力已经无可维持了。
像他这样的一个人,随时随地的潜伏,随时随地的进攻,当他决定要动手,一击必杀。
看到有些的JMS觉得最后队长转得太快,可是我真的不能想象他会好好的坐在那里向陆臻道歉并分析自己的失误,如果他还有这个能力坐下来,他应该就不会去找陆臻了。
至于为什么会转变,我想,自己受不了是一个原因,他一直都不太知道陆臻对他有多重要,每一次都是这样,事到临头了才发现,原来心会这么痛。
看到陆臻这么痛苦也是原因之一,当他发现自己选择对于陆臻来说只有害而无益的时候,理智就开始动摇了。
而当然更重要的,是陆臻在这整个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惊人的冷静理智从容与乐观向上打动了他,这让他真正开始相信陆臻是有能力控制自己的,他明白自己的底线在哪里,明白未来会遇到什么,并相信自己有能力坚持下去。
套用队长当年向陆臻说过的一句话:我不会哄着你,宠着你,拉着你往前跑,因为如果选择了在一起,这条路的终点不是鲜花、祝福与教堂,而是残酷的现实,到那时,你们是真的出事。相信我,我不能贸然的接受你,是为了你好,如果连这都不能承受,我们拿什么去面对未来?
鱼片儿说队长是个很绝的人,公私分得太开,个人角色也是这样。当他是一个队长的时候,他会把自己变得像一个铭牌上标了“队长”二字的机器,完全灌了“队长”程序。我想那可能是因为他真的天性与队长这个角色有犯冲的地方,他不像陆臻那样天生的就喜欢调教人,在人群中生活,所以于是夏明朗来说一定程度的抽离自己,是他平衡的方式。
++++++(八卦·番外)++++++
(他们的枪)
起初桔子创造天地。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群众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群众说,要有文,就有了文。
群众看文是好的,就把文和番外分开了。
群众说,要双更,要长长久久的更,于是更番外是最美满的……
桔某迎风流泪了!
首先这是一个广谱的番外,也就是说,它针对的不是现在。
其次,作为一个禁忌情Se主旋律励志作者,写了20W字才写出一个KISS,这实在是太有损我的立场了,于是……
再次,请原谅我陆攻之心永远不死……
果子啊,俗话说不想当攻的受不是好受啊!请你自由滴!
他们的枪
麒麟基地又要换装了,这次配合军工试点,用03换95,95没枪托,卧射又高,打枪的时候烟火贴脸薰得眼睛受不了,总而言之就是,枪是好枪,毛病不少,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
事实证明我党我军还是很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于是03进阶版应运出炉,这枪有折叠托,瞧模样生得不像95倒像是八一杠家的小孩,不过像归像,到底还是5。8MM的子弹和95一个枪族。
原本夏明朗是觉得这换装啊,好事儿啊,应该没什么操作难度,03版突击步枪试枪的时候他就去开过会,那枪虽然也不算什么十全好枪,和95比起来可说是各有千秋,不过加上了折叠托,看着苗条端正点儿,用枪的时候更舒服。所以夏队长很是轻松的就把这个事交给了陈默去推广,可没想到的是,不应该有麻烦的这个事,他就是出了麻烦。
那个麻烦是方进。
原因很简单,方进嫌03长得丑,03版突击步枪的枪口设计往年的不一样,它不是圆柱形鸟笼状的,它是个小喇叭口,于是这个小小的改动不知道触及了方小爷哪一根神经狂放电,他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把那枪贬得一钱不值,提起来就俩字:难看。
一开始陆臻听见方进这么说,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眼看着越说越怒上了,陆臻终于确定,方进这回是真的抽了。
娘唷,颜控也不是这么个控法啊,再说这枪不是生得挺俊俏的,陆臻自己倒是越看越爱,跑去跟方进说理,被方进不屑的从上看到下,意思是,你老兄的审美一向偏离大众的眼光。
于是夏明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陈默本来是想这事不急,有得好缓,反正方进是用88通用轻机的,换装本来就不关他鸟事,他要抱怨也是穷抱怨,就算是考虑到方进这囧人在群众中颇有号召力,可是方进十个手也比不上夏明朗一个指头的偶像效应,所以只要夏明朗首先换装成03,后面的事一切好办。
可是夏明朗既然怒了,这个事就总得折腾一下,于是接下来的几次小规模丛林演习,方进都被强制性的派发了一把95,然后整个狙击组像是跟他扛上了似的,就算是放过别人也要先把他揪出来。本来95加上光学瞄准镜,卧射就高了不是一点两点,再加上夏明朗亲自下手,次次爆头,方进被空包弹打得颈椎都要折断了。几回下来,方进终于哭了,抱着陈默的大腿不放,讨到了问题的关键。
关键在于,他不能质疑队花的品味,质疑队花的品味就是质疑队长的品质,这是个很要命的事。
方进嘴上没把门,他既然能无意中得罪队花一次,就保不齐能再得罪上第二次,于是这举白旗的大业就光荣的交给了陈默。其实陆臻这人挺大度,陈默还没说什么,他就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为表达自己真的心无芥蒂,就拿着毛油毡陪着陈默一起养起了枪。
基本上陈默对枪的迷恋与郑老大对刀的迷恋是相似的。
于是一来二去,话题就怎么也绕不开,枪,人,枪与人。
方进原本在上次换装之初用得是95式班机,一开始还很得瑟,结果几次演习下来就被他打入了冷宫。噪音大硝烟重,这个还好克服,方进最吃不消的是这枪不能换枪管,打上200发枪杆子就热得不能用了,还不能用链弹,换弹夹又麻烦,说好听点是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
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小候爷上天入地,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爽字。
至于杜明,这个要小小声说,因为总后听到了可能得生气,杜明最喜欢用的枪不是95,他玩得最顺手的还是传奇老枪八一杠,究其原因倒是有点心酸,因为杜明个子小,个子小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手短,95无枪托,手短的人用起来狂费劲,此般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比如说郑老大,比如说陆臻。
陆臻同学手长脚长,身长几近欧美标准,无论是95还是03他都玩得很顺手,不过可惜的是这两种枪都不太适合左右手互换用枪,陆臻双手双能的功力完全无法体现。
所以陆臻最爱的枪,是手枪,左右手全能,25米之内飞虫勿近,他现在配得是9MM的黑星92,但心心念念的是伟大的冲锋式手枪格洛克18,那华丽丽的33发大弹夹是他心口永恒的朱砂痣。
要说起来,他们这群人里最正常的就是徐小花,小花是人适应枪的典范代表,无论是八五狙还是八八狙,他都可以用得好像骨血相融一般。
可是陆臻记得曾经问过一次,问徐小花最爱的枪是什么,徐小花想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