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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你死我活-第1部分

小说: 你死我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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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爱沃格林

  第 1 章

  昏暗的花岗岩大殿里回荡着祭司那没完没了地,令人昏昏欲睡的,念诵祭辞的声音。由火把发出的昏黄光线照出大殿中一片黑压压的身影。为首的五人在祭司的唱诵声中走上前去,逐一由祭司手中接过各自的权杖。当五人手持权杖转向众人时,颂歌声自众人口中唱响。巨大的魔法阵缓缓升起,耀目的光辉也没有使众人看清台上五人深藏在法师斗篷中的脸孔。
  “雷——!!”女人的尖叫声仿佛搅乱了祭礼,也吵醒了我的午睡白日梦。
  我在用了五秒镇压眼皮的叛乱后终于将眼睛睁了开来,第一眼本该看到马休的小酒馆里的破旧吊扇,无奈视野已被珍妮大小姐的脸部大特写所占据。
  ”好啦,珍妮,别整天只知道缠着雷。他还有正事要做的。”马休这话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赶快起来,你答应今天带我去市集的。”真不知道这十二岁的黄毛丫头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硬是把翘腿坐在酒吧木椅上的我整个拽下了地。 
  “哎呀——!”我顺势四脚朝天做痛苦状。酒吧的几个常客终于按耐不住笑出了声。
  短暂的晕眩过后,睁眼竟对上了一双黑眸。那深邃却略带疲惫的黑色本该叫人移不开眼,但我却从中读出了鄙视的意味。我承认有时候帅是一种本钱,但从不觉得帅和拽可以成正比——但眼前这个男人似乎已将这两点发挥到了极至,即使此刻他全身上下都包在白布里,只露出一张脸,但已足够说明问题。
  “啊——!”喂!就算我躺在通道上发呆,你也不必从我的肚子上踩过去吧!
  “雷!!”珍妮吓得花容失色,几乎是扑过来,“你还好吧?”说着神色一凛,就要冲上去同木乃伊理论,却被我一把抓了回来。我就势翻身站起来,望着那正同马休说着什么的木乃伊说:“我没事,下次会记得不要在过道上睡午觉了。”“可是……”珍妮小朋友仍是一脸忧心。我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好了好了,快去把书包交给卡罗,带上菲利浦,我们去市集。”
  当我目送小家伙跑进屋,抬头迎上拿道扎人的目光时,一个几乎能引起人末梢神经共振的声音响起,“你要去市集?”“我想你的听觉系统还算正常——虽然视觉可能有误差。”我边说边揉着鼻子,全然不顾在冷酷大帅哥面前维持居家小帅哥的形象。“哪个市集?”他显然没有在意我的失礼,仿佛他并不指望在这种乡下小地方看到所谓教养。“柏利玛绿洲。”我随意地靠在墙上抱手看着他。“如果你能带路,我出三个金币。”木乃伊继续他的商贸谈判。
  三个金币相当于马休这样的殷实之家一个星期的正常收入。
  我笑了,“不好意思,这笔生意我不打算接。”此言一出,某张帅得惨无人道的死鱼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不满,“嫌少吗?开个价吧。”
  还没容我开口,珍妮已经牵了菲利浦飞奔到我面前,“雷,快走吧。”小姑娘说完白了木乃伊一眼,拉起我的手,“别理他!”我笑了,蹲下身去抚乱菲利浦的毛。这狗跟它主人一个德行,喜欢打扰我午睡。
  那边吉米走上去搭木乃伊的话,“得了,老兄。你问问在座的,哪一个不知道没有一百金币的生意雷是不会接的。”
  这边我已成功地惹恼了菲利浦,起身任它咬着我牛仔裤的裤脚,低头冲它笑,“如果不是做生意,我说不定会考虑多带一个朋友到柏利玛。对吧,菲利浦?”
  虽然没有抬头,但我在接到一股低压后意识到自己成功令木乃伊面部抽搐。“请吧,珍妮小姐。尊敬的马休先生,我会在晚饭前将令嫒送回的。”言毕拖着一人一狗大摇大摆地迈出门去。
  当改装过适用于荒漠地形的四驱吉普发出怒吼时,那白色的瘦高身影出人意料地出现在车前。我本以为他一定不屑与菲利浦为伍委身我的“朋友”行列的。
  我往后探身打开后座的门,“请吧,欢迎乘坐雷的爱车。”说着冲他一笑。木乃伊默默上车,一路安静得就像车上没有这么个人。反正我也习惯一路上只有珍妮的说笑和菲利浦的吠声。 
  柏利玛是这一带的中心城镇,就连元首的行辕都设在这里。现在军阀割据,瓜分世界,每个拥兵自重的人几乎都自称元首。而元首们为了加强对领地的控制,通常会在这种偏远地区设个把行辕,心血来潮便会来视察视察,平时行辕便是一方行政机构。尽管此处地处机要,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打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的注意,平日里很少见守备这种东西。 
  ……那么今天被我们遇上,算不算赚到了? 
  但珍妮显然不这么想。当一个军人打扮的人上前来撵她时,大小姐尖叫起来,而菲利浦也跟着狂吠。
  “珍妮,安静点,看好你的小朋友。”我缓缓开门下车。这倒不是我摆架子——想摆还没有呢——而是他们通常希望看清盘查对象的一举一动,我只是好心配合罢了。 
  “嘿,老兄,出了什么事?”我问。四个上来盘查的家伙为首的一个回答:“今天元首视察。请出示公民证。”天啊,今天真是撞邪了。我回头了一下木乃伊,心想这小子该不会和尊敬的元首大人的到来有什么关系吧。如果他是刺客,而我把他带进城,等于我是刺客同党,等于今后我就不必再在这儿混了……基于我的生计考虑,我由怀里掏出公民证,对兵大哥说:“后座的那个人是搭顺风车的,我不认识他。你们爱查就请便。” 
  守备头儿示意两人去搜车,另一人不失礼貌地将木乃伊“请”了出来。但木乃伊在出示证件和接受搜身后竟顺利过关。而我的车显然没有比木乃伊更可疑的道理。 
  之后在离柏利玛不到三公里的路上我们又受到三次盘查,好容易才进了城。
  我刚把车停稳,两个小家伙就迫不及待地冲下车去。
  “喂!到了。你该上哪上哪去吧。”我没空跟他依依惜别。“一百金币吗?”他喃喃道,“帮我办件事,我给你十倍。”我微抬起下巴,“好价钱通常不会有好差事。”“不,如果你熟悉行辕内的地形,那简直易如反掌。”老天,他竟然一次说了十九个字!“我还以为你只会说十个字以内的短句。”我微笑。他却不买账,“如果你不是只靠卖笑吃饭的话,就回答问题。”我探身到车里拿出两罐咖啡,将其中一罐扔给他,“五千,少一个子儿都没商量。”“你值吗?”他反问。我笑了,“我哪知道你进去杀人还是放火,多准备点逃亡费不算过分吧。”说完顾自喝起了咖啡。他冷笑,“你有几成把握?”“一半一半吧。”我晃了晃手中的易拉罐 
  ,补上一句,“不过我相信你不可能在三天之内找到比这个概率更高的了。”“你不怕我把你拉去做垫背?”这男人帅归帅却没什么大脑。“这位大哥你今年贵庚啊?我又没让你出钱帮我买保险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我一口气说完,等待他的下文。没想到这小子比我还不搭调,“你很年轻……应该只有……十七八岁。”他如是说。但我粗略理解他的意思,“所以缺乏经验不值得信任是吗?”他沉默。我靠!“那你干吗来问我!”我抓狂。他逼近我,“因为你那双眼睛告诉我,你决不止十八岁。”我盯着他那张扩大版的脸上的双眸,末梢神经又开始共振。他那不止魅惑了多少无知少女的声音又响起了,“或许……你这张脸……原本就不属于你!” 
  他冷不防一把揪住我的脸用力扯了起来。我疼得大叫,“喂!你变态啊!”说着一把将他推到一米以外。好痛……这混蛋还真敢下狠劲!我的脸上火辣辣地痛。他不知为什么一愣,我冲上去一脚踢中他要害,不过没用全力就是了。“你对我的帅脸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嘛,干吗使用暴力啊!”而另一张帅脸此刻皱成一团,“你……你不想活了!”不过说实话这句话对我半点威胁作用也没起到。
  我看不过眼,又多少有些内疚,就一把把他扶起来,不料却被某人一把掐住脖子,“咳咳咳……”在我的又一记飞手腿之下某人才放开手,退回一米以外。“咳,喂,你搞什么啊!”我好容易才喘过气来,“不想出钱也不用杀人灭口啊……起码的职业道德我还是……咳……有的。”没想到这家伙瘦瘦高高的手劲倒不小。 
  木乃伊的脑袋可能短路了,“你叫雷……你真的只有十八岁?”我也懒得再跟他闹,“我是叫雷没错,不过今年芳龄二十,有什么意见吗?”“二十岁……人生还长啊……”继续短路中。我没心情继续玩猜谜游戏,再不搞定这小子去找珍妮我可能活不到二十一岁生日。“你到底想说什么!”“如果你想继续享受人生的美好,就最好听话点。事成之后一个铜板也不会少你的,”他又恢复了冷漠与冷静。尽管这话令我十分不爽,不过看在五千金币的份上,我忍。“成交!不过我要知道具体计划。”回应我的是他那警惕的眼神,仿佛告诉我那是“异想天开”。这种主顾我也不是第一次遇上,阐明立场是必要的,“你必须表示点起码的信任,我不会将命卖给一个不信任我的人,五千个金币不值得!” 
  他若有所思,而后在确定四下无人的情况下才说::“元首会在明天进城,当晚他会住在行辕,那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你需要我干什么?”我追问。他轻轻吐出令我吐血的答案。“弄到他入住后的住宿安排以及警卫巡班情况。”“那么如果这些东西是临时决定的,我就至多只有两个小时去搞定。”我开始后悔没有狮子大开口宰他一笔了。
  而某人却老神在在,“这是你的问题。”
  我只好认命,“OK,我现在开工,不过话先说好,我不会为你卖命,如遇危急状况我没有责任和义务牺牲自己救你。”所以那就不是背叛。
  “你只为钱工作。”他如是概括。
  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信手将空罐扔进一米外的垃圾筒里,“是的,我只为钱工作。”说罢信步走出停车场混入人群中。 
  这场交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我边寻思找突破口,边四下张望寻找那一主一狗,即使如此一心二用,仍抑制不住那种诡异的不安中,难道我不该答应他?可答应了就是答应了,就算其中另有什么阴谋……唉,我见识过的阴谋还少么?大不了,远走高飞。虽然有点舍不得马休和珍妮,但是我这个他们眼中的优秀青年真的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不露出狼尾巴么?或许见好就收才是正确的……
  尚未容我完全理清头绪,一股不容我的电线杆般粗的神经忽略的戾气已欺身而至,接踵而至的才是尖叫声与马蹄声。我苦笑,今天是撞邪了。

  第 2 章

  我循声望去,一队清一色黑衣黑马军人打扮的骑士正驱马以不应在闹市街上该有的速度朝我的方向前进。马队所过之处一片鸡飞狗跳。而这种时候通常会有剧情是一个小孩因受惊过度而不知躲闪,其母亲在一旁哭喊最后冲上去欲救其子,千钧一发之际某英雄挺身而出救下母子二人,并同马队恶势力周旋一番  …_…|||
  遗憾的是今天小孩并没有登场,小狗倒是有一只。所以我上前去捡小狗顺便将之带到路对面的主人珍妮处也不应算是英雄。更重要的是形势也并非千钧一发。我只不过是以信步迈进马休酒馆的速度走上去,弯腰由裤袋里抽出一只手来拎起那小笨狗。就当我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打算继续过我的马路时,两匹几乎冲到我耳边的马同时失控急刹“马”,差点将骑士们甩出去,紧随其后的马队也随即乱成一团。场面一时更加混乱。 
  只听“啪”一声鞭响,长鞭差点甩中我的脸,为首那军官已稳住了他的坐骑,正怒视着我,“你是什么人!”我抬头一看,那家伙与我想象中的一脸横肉的形象完全不符,是个相当年轻的小子,撑死不过三十岁,浓眉星眸,一副好皮囊,想必迷死过不少女人,但身上的戾气却挡也挡不住。这种人通常不会长命,而常见死因是血管爆裂,失血过多而死。 
  我一手抱着菲利浦,另一只手抓起它的爪子冲那居高临下的男子挥了挥,笑着说了声“ Hi!”那家伙杀气骤增,足以吓晕方圆一米内的一切苍蝇蚊子臭虫——这倒是个夏季防蚊好办法——同时又一鞭出手,直往我头颈处招呼。我就势一靠坐倒在地上,恰好避过,继续挥动菲利浦爪子,笑道:“干嘛着急啊,人家还没自我介绍完啦。人家叫‘菲利浦’。”“你活腻了。”声音音色不错,语调差了点。  
  他正要再说些什么,一匹枣红马驮着一个戴无边眼镜的军官上前来。“怎么了,帕奇?”无边眼镜问俊男帕奇先生。尚未等帕奇回答,无边眼镜快速地扫了我一眼,又对帕奇说:“算了吧,不过是个小混混。”帕奇看他又看我,没吱声。无边眼镜斥道:“还不快滚!”
  我放开菲利浦,起身拍拍屁股正打算闪人。帕奇大人忽然又反悔了,“等等!”我一僵,眼角余光四处瞟,寻找逃脱的可能。菲利浦那不讲义气的家伙早已跑得狗影都不见,珍妮小姑娘藏在人群中焦虑万分却又不敢吱声。乖孩子。还有……我那连姓什名谁都来不及问的木乃伊顾主。
  胶着之际,木乃伊似乎动了一下,动作太快以致于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那家伙是高手,这种白痴都应该早就预见的事我竟然现在才注意到……一定是被菲利浦传染了白痴病菌!幸而尚未完全白痴,帕奇的坐骑几乎是吃痛之下一跃而起,场面再度陷入混乱中。我趁机混入人群,拽起珍妮人遁。是石子……击中了黑马的膝盖,落点相当准确,力道也恰到好处。那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杀手? 
  终于坐到酒馆的藤椅上歇口气,我乖乖地听着珍妮的数落:“你脑袋进水了啊!不惹是生非会死啊!你……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和菲利浦怎么办!”这话的演讲者与听众角色混乱,怎么听怎么像妻子与从事危险工作的丈夫之间的台词。
  我任由她抓狂,因为今天她相当听话没有冲出去。上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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