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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第14部分

小说: 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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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晚,走过别墅区时,我嗅了嗅空气,问小清:“这是什么花香?” 

    小清说:“就是夜来香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倍感心旷神怡。我们是沾了时代的光,也沾了富人们的光。在很多人穷愁无奈之时,我们居然会有一点点欢乐。能理解这一杯羹,分得有多么幸运吗?要知道,自从某个年头起,连花儿也只为富豪者而香啊。 

    那个夏日,我的人生之舟,就这样扬起了最饱满的帆。旧的苦难已经远逝,新的苦难离我尚远。心爱的女孩就在距离一公里远的地方上班。于是,我内心踏实,喜形于色。每天早上,我和周一鸣掐着时间,在最后一分钟里起床,然后洗漱、整内务、着装打扮,每人拎个黑色的牛皮公文包,穿过花坛里夹道的“九里香”去上班。所谓的神仙日子,不过也就是如此吧。 

    那个星期天,我因为前一晚约会回来得太晚,早上正睡得昏天黑地。冷不防,却被周一鸣推醒了。 

    “快,起来起来,呆会儿我女朋友要来。” 

    我翻过身,咒了一声:“周崽儿,我两点才回来,你要我死!” 

    然而说是说。同室弟兄的事,还是怠慢不得。我一骨碌地爬起来,开始收拾。两个人左掖右藏,把寝室弄得基本上可以让美眉开颜一笑。 

    忙完之后,我说:“你女朋友一来,我就走。看看什么样儿,就走。晚上我再告诉你,这丫头能打多少分儿。” 

    周一鸣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光是嘿嘿地笑。 

    见到周一鸣的女朋友,我有点儿意外,一般般的人儿,好像不值得他丢魂似的天天跑去约会。我甚至想,毕竟这小子是农家出来的,即便在上海滩混过,审美上也还是有问题。待得主宾落座,周一鸣气度雍容地为我一介绍,却把我惊得直跌眼镜。 

    这女孩子,叫郑莲莲,在我们楼上的公司做文员。本身并无甚精彩处,关键在于她老爸。老人家是南油工业区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那公司,资产是若干个亿。我一听到那公司的名字,只觉得耳朵铮铮地响。再看看那郑莲莲,果然举手投足间不同凡响。 

    富家小姐驾到,这还了得?我们这狗窝,她居然不嫌恶,我不由得郑重起来。回身在床头柜里找了找,只有两袋准备送给小清的话梅,忙拿出来招待客人。周一鸣一眼看到,赶紧过来按住,给我塞了回去。悄悄说:“你小子,人家,怎么能吃这个?” 

    我一想,也对,便有些惶然,忙打了个哈哈,就告退了。让出了场地,让他们自由发挥去。 

    下楼的时候,脑子里不禁翻江倒海。想想我和周一鸣两人,同居陋室,同在深圳混日子,但做起事情来,路数却如此不同。他这个理科生,讲究精确,出手必有擒获。我已经有预感,虽然他的这次艳遇,实际是我给的他启发,但思路不同的人,结局却完全两样。这小子,就此已经打开一片光明天地了。 

    第二部分 

    天下有‘两毒’ 

    走到街上,骄阳当头,女士们都打着伞在走路。我睡意未消,懵头懵脑的走出来,不知该到哪里去。小清那儿,没有许可我不敢去。怀民家,如果再看见小白,我心里有鬼,怕自己掩饰不住。想想,只好去高磊家。给高磊打了电话,他说:“来吧,我没事。” 

    高磊的房间,与往常不同,今朝是头一回见了光。百叶窗帘高高扯起,满室明亮。进了屋,见他正在拆卸平常骑的一辆英国山地车。 

    “你来得正好,帮把手。” 

    我好生纳闷儿:“不准备骑了?” 

    “老子买车了,就是门口的那辆‘蓝鸟’。” 

    “喝!”我一惊。“这回,又蒙来钱了?” 

    “岂止是钱?是高等人的尊严!收拾完了,再跟你说。” 

    把自行车解体装箱之后,高磊把窗帘放下。客厅里,又恢复了阴谋家密室的味道。 

    咖啡一煮,爵士一放,高磊二郎腿一翘,生活的品味便开始弥漫了。 

    高磊踌躇满志,笑笑说:“我知道你不大瞧得起我这一行。但是,你我之间,谁是人间正道,还很难说。我使了诈,是不假,但总得有人让我诈啊。告诉你,这世界上每出一个聪明人,至少会有50个傻瓜自愿来垫底。这就叫生态平衡。” 

    我连忙否认说:“我哪敢瞧不起你?我是望尘莫及。人家不来诈我,就算是万幸。你接着说。” 

    高磊得意洋洋:“这一次啊,是江南的一个县,乡镇企业多了,吃饱了撑的,托人找我在香港做广告。我一家伙,就诈了他60多万。” 

    “这次,总不能白吃人家了吧?” 

    “一个样!只印100本,打发他们县政府,足够了。最绝的,是我雇了一个广东佬,冒充香港社长一起去。到了地方,那是警车开道,国宾级待遇啊。我这次,算是知道了,什么叫伟人?有人点头哈腰的求着你,那你不是别的,就是个伟人!” 

    “嗯——”我端详着高磊,斟酌着恭维的词句。“早认识你,我也就不用读柏拉图了。不过,我恐怕还是不行。我找不着感觉。” 

    “你的问题,哼,大了!”高磊仰靠在沙发上,掰开雪茄来点燃,做了半天哲学思考状,忽然又说,“唉,你这个人,怎么像生活在19世纪?生理上,没有什么问题吧?” 

    “扯蛋吧你!” 

    我们俩同时爆笑,笑得像狐群狗党一般。 

    笑罢,高磊的神色渐渐认真起来,盯着我说:“说真格的,你这人,太散淡。看如今这趋势,不是你想不想富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的问题。其实发财不难,关键你要往这上使劲。我刚来深圳时,一套房子卖5万。那时候我也犹豫过呀,这辈子,能挣上5万吗?而现在呢,一套豪宅50万!但是,这吓不住我了,因为我一直就在使劲。” 

    “我已经使了吃奶的劲儿了。”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你这劲儿使的不对。如今,一板一眼地活,那是活不下去的。你看那励志小册子上教育人,要灵活、聪明、机智、适应性强,狗屁!实质上,就一个理儿,做人要狡诈。只不过,不好意思公开说罢了。你要是不忍心坑别人,那发财的机会还能有多少?百分之一都没有!” 

    “你是让我公然为盗贼?”虽然我知道高磊一贯洒脱,但他这话,还是让我震了一下。 

    高磊不屑地一摆手:“商业智慧,跟偷抢不同,那是合法地偷,合法地抢!知道吗?知识分子,那是一种学问。” 

    我无语,掰开了一支雪茄,也来尝一尝。这东西,闻起来浓香,抽起来却呛得死人。 

    高磊看我沮丧,便安慰道:“我说得重,是想让你猛醒。路怎么走,得你自己拿捏。甭想那么多。我看,你是读书读多了,读成吴用了。说来,天下有‘两毒’,我认为是万不能沾的,一是吸毒,二呢,就是读书。读书,读书,读成朽木!你说不是吗?” 

    高磊的论调让我震撼,但说实话,对现在的我却无实行的可能。就像雪茄于我一样,仅能尝一尝罢了。 

    这个夏天,是我和小清的热恋时期。但我们那时候的热恋,若跟现在的大学生比,就什么也不是。我们哪里能做到天天手拉着手,互相喂饭,到晚上去钻树丛?每周,我和小清只能在周末见一两次,吃吃饭,聊聊天,谈谈工作,谈谈生活,完全是古典式恋爱。 

    又是一个周末,我约小清,小清提议星期天去深圳城里看看,逛一逛国贸。周六晚上早点儿睡,就不见面了。 

    第二部分 

    女人要是爱起来就不可救药 

    但是,周六的晚上,人人都跑出去约会,我哪里能睡得着?于是,就出门瞎逛。脑子里虽没想什么,但脚丫子却把我带到了小清的楼下。仰望上面,6楼的那个窗,灯光明亮。我在矮矮的紫荆树下站着,像个中学男生似的,痴痴地张望。望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有点傻:男人,干嘛要这么痴情?这样想着,就想上楼去,却见那灯忽然就灭了。我又等,看看再无变化,才相信小清确实是睡了。 

    天不遂人愿。我叹息一声,返身出了她的宿舍区。育才路这里,晚上很安静。我在林荫路上慢慢溜达,回味着一个月前在这儿见到小清时,那种欢欣。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活两万多天,刨去童年不算,真正值得活的,可能就只有几天。一个人一辈子认得的人,也有成千上万,但去掉骨肉至亲,值得认识的,也不过一两个而已。有的人,可能还不如我,他们连一个值得认识的人也不曾遇见过,活一辈子,简直就等于一场空前的亏本买卖。 

    我满怀这种无法向人讲的感伤,不知不觉,走进了路边一个明亮的大厅里。问了一问,原来这是培训中心的阅览室。 

    这地方,我听周崽儿讲过。好像他和郑莲莲最初的约会,就是在这儿进行的。他玩得漂亮,从知识出发,最终达到财富。 

    进了阅览室的门,我吃了一惊,想不到蛇口还有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这场景,于我已经久违了:台灯、小书桌、满架子的书。屋子里气氛沉静,散坐着一些年轻人。外面是亚热带骚动不宁的周末之夜,落地窗内,则是不为外物所动的一种气度,同时也有一种陷落前的悲壮。埋头看书的年轻人,都是那种刚来深圳不久、没有多少钱的白领。不知他们周末选择了这里,是由于无奈,还是因为品格高尚?就目前的潮流看,坐拥书城,已经算不得什么荣耀了,基本等于白痴行为。因此以我的眼光看,这些人不计功利地在这儿啃书本,不是傻掉了,就是具有空前的殉道精神。 

    我踱到书架旁,在文学书里找了找,抽出了一本《海明威小说选》。这还是在大学时代读过的。我坐下来,翻开,把那篇《乞里马扎罗的雪》读了一遍。记忆中,雪山上的豹子又显现了出来。我和怀民在学校图书馆夜夜苦读时的情形,像垂死者浮出了水面。在这里,我又嗅到了知识的气氛,尽管现在是任何人都可以对它尽情嘲笑了,但它居然还存在,就藏在蛇口的这个角落里。不仅是怀民,就连我,若不是今晚闯到这儿来,恐怕早已把这场面忘光了。它美好依旧,但是无用。如今的世道,无用的东西,人们已抛弃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该清理像我这样无用的人了。刚来深圳的这些年轻人们,他们还能坚持多久呢? 

    坐在小桌前看了好半天书,闭馆的音乐声响了起来。梦幻结束了。年轻人纷纷起身,把书放回原处,告别这殉难之地。 

    我跟着人群往外走。 

    前面有一个女孩,白衣裙,长发垂下,走路走得很轻快。从背影看,很熟。那不是夏雪么?我赶紧招呼了一声。女孩回过头来,果然是夏雪。 

    “哟,你也在这里!是回四海吗?我们一块儿走吧。” 

    柔弱的夏雪,其实也是无用人中的一个。看她待人的那种善良,就像踏在陷阱边缘的小兽,令人担心。 

    我紧走了两步,赶上她:“你周末干嘛不去约会?跑到这儿来,虚度光阴。” 

    夏雪脸上现出奇怪的表情:“你为什么这样说呢?我还以为,你挺爱读书的呢。” 

    “爱是爱,但是,我更爱……钱!” 

    夏雪吃吃地笑了:“你真逗,这应该是你说的话吗?” 

    我干咳了一下,说:“我是个普通人,所以我也爱钱。哦,好久没见怀民了,他好吗?” 

    他呀,好得忘乎所以。” 

    我在心里叹了一声,说:“怀民是个好人,你眼光不错。但是,你们,你们将来怎么办呢?” 

    这句话,其实我忍了很久。见到夏雪,实在忍不住,就单刀直入地说了出来。 

    夏雪一怔:“什么怎么办?我和他,哪里有什么将来?我,算什么?” 

    “嗯?”听她这样讲,我心里一惊。 

    “是啊,”夏雪仰起头,眼神里闪出一丝忧伤,“我们没有将来。” 

    我的脑筋转不过来了:“那你们这是……这是……” 

    夏雪咬了咬嘴唇,下了一个决心似的说:“我喜欢他,我爱他!但是,他不能放弃他的一切。那么,结果就是,我成了个点缀。” 

    原来如此。我这才明白了她的真实处境,不禁感慨万端:“怀民是我的同学,小白也是我的同学。10年前的小白,就跟现在的你一样。我……我不希望她痛苦,当然,我也不希望你痛苦。” 

    夏雪默默地走了一段路,才说:“你是厚道人,我知道你会这样说我。但是,你不了解女人。女人要是爱起来,就不可救药。” 

    我挠了挠后脑勺:“是啊,我是不了解女人,连老婆也看不住,跑了。夏雪,也可能你……你没有错。错就错在,你认识怀民太晚了。这个事情,你,就趁早做个决断吧。” 

    第二部分 

    一场关于深圳的梦已经粉身碎骨 

    夏雪闭了一下眼睛,抑制着内心的情绪:“不,我割舍不了。我爱过他!我在大学里,就没谈过恋爱;我以前,从来就没爱过谁。我知道,他那一头,已经在悄悄退缩了。但是离开他会怎样,我不敢想。”她的话音,忽然有些颤抖。“我是怕……前途会一片黑暗!” 

    我们此刻走在公园路的林荫下。夜色美好,夏雪正是绝代风华的年纪,但她却在一步步走向悲苦。我知道那个陷阱有多深,也知道她大概是没法儿绕过去了。 

    我只好安慰她说:“我了解怀民,他会……对你负责的。” 

    说出这样的话,连我自己都觉得假惺惺。在宾彬酒家吃饭的那晚,我就已经知道怀民对这件事的真实态度。那时,我还以为夏雪只是任性,只是为了玩玩。怀民这边不当真,对她的伤害也不会很大。但是,今晚听了夏雪的话,我知道完全不是那样。夏雪是认真的。我的心有些痛:浊世中也有活得很认真的人,尽管人数上很少。 

    夏雪很快平复了下来,对我说:“我真是羡慕你们。你和你那女朋友,虽然都是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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