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北冥神功-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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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碰到的这个乞丐则明显的与当初的金灵不一样,非但全身黑黢的好像裹了一层泥巴,根本看不清楚本来的肤色,而且还散发着一股恶臭的味道,这是最起码一个月没有洗澡才可以造成这样的效果。
乱蓬蓬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全部粘到了一起,比什么摩丝发胶做的发型还要结实,脸也是黑黢黢的,根据人体构造勉强可以分出脸上那些个孔洞那个是嘴,那个是鼻子,那个是眼睛。一身的衣服也不知道破了多少洞,补丁着补丁,却总也遮不住外露的皮肤。
“团长。怎么办啊?我妈说过,见死不救的算不上英雄好汉。”霍利斯丝毫不嫌乞丐身上的味道难闻,第一个向乞丐跑了过去。
彭天扬凌波微步发动,后发先至,却是比霍利斯还先到了乞丐的身边。彭天扬这才发现乞丐的嘴唇微微的翳动,用尽了耳力才勉强可以听的出“水……事物”等话。
“先把人带回庄园再说。”彭天扬多少还是有些爱心的人,见死不救的事情是做不来的,不然也不会去捐款,也不会被传送到这个世界来了。
霍利斯二话不说,把乞丐抱了起来。莫斯玛尼皱了皱眉头,显然有些受不了乞丐身上的味道,捏着鼻子说道:“团长,不如我先用个水系魔法帮他洗洗身上吧?这个味道实在是……”
“他现在的样子,还能经得起你的水系魔法?当务之急,应该是先给他弄点吃的,回复下生机和体力。”彭天扬虽然也有些受不了乞丐身上的味道。却明白还不是给他洗澡地时候。
说话间已经到了木兰庄园的门口,老汉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站在门口,离老远看见了彭天扬,急忙小跑上前迎接:“主人。您回来了。”
“你在这里干嘛呢,是不是在偷懒,不过正好,你赶紧去准备点粥,然后烧一锅开水。”彭天扬有些纳闷,不明白他怎么会在这里。
老汉姆这才看见霍利斯怀中的乞丐。不由得小声嘟囓道:“怎么又捡了个乞丐回来。”不过他却知道彭天扬的脾气,倒也不敢再说什么,转头去了。
不得不说,老汉姆人虽然势力,可办事能力还是有的,当彭天扬带着乞丐回到房间的时候,老汉姆已经端着一大碗熬得稀烂的粥跑了进来。
很显然,乞丐这个样子大部分原因是饿的。一开始,老汉姆不情愿的用汤匙喂他地时候。他还仅仅能够微微张开嘴,然后慢慢的咽下嗓子,可吃了几口之后,乞丐似乎回复了不少的力气,也睁开了一双浑浊的眼睛,然后竟然慢慢的坐起身来,从老汉姆手中几乎是用抢的把大碗接了过来,然后呼噜呼噜吃了下去,最后把碗添了个一干二净。
“我妈妈说过,饿的时候不能吃太快。不然容易噎到,而且对身体不好。”霍利斯看到乞丐狼吞虎咽的样子有些担忧的说道。
“太……感谢……了,我已经……五天没有吃到一点东西了。谢谢你们,你们可真是大好人啊!”乞丐一边意犹未尽地舔着大海碗,一边说道。
“不要着急,还有。汉姆,去再端一碗过来。”显然乞丐没有吃饱,彭天扬吩咐老汉姆道。
老汉姆不情愿的又端来一碗,黑着脸递给了乞丐,有些不理解的说道:“主人,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看重乞丐。”
彭天扬摇了摇头道,想起了自己初到这个世界上的生活,又想到跟自己一样可以喷射蜘蛛丝的那位皮特,笑了笑道:“我曾经听人说过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虽然算不上什么强人和善人,可也不会看着一个无辜的人死在我的面前,当然,这是说如果我有能力去救他的话。”
老汉姆却仍自有些不以为然的小声嘟囓着:“每年里维联邦都有成千上万的乞丐,如果这些大肚汉都跑来木兰庄园,岂不是吃也把咱们吃穷了。”
彭天杨当然不会计较老汉姆地表现,毕竟他也是为自己着想,而且这也是因为一个普通地球人和一个帕尔玛大陆上贵族管家思想上的差异造成的。不过看霍利斯不住的点头,也知道他的说法还是有人拥护的。而莫斯玛尼在听到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地时候也表现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说话间,老汉姆又为那个乞丐添了三碗饭。这让他尤为
要知道食量惊人的霍利斯早餐的时候,也不过吃上这就要打饱嗝了。
看到乞丐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老汉姆撇了撇嘴说道:“厨房已经没有再多的了。”
彭天扬看着肚子已经鼓起来的乞丐说道:“也好,一下子不能吃太多,汉姆,热水烧开了没有,你先带他去洗洗澡吧。”
乞丐不停的说着感谢的话,小心翼翼的跟在汉姆地后面,显然他也明白这个老管家并不喜欢自己,刻意和他保持着一段距离。
莫斯玛尼在乞丐离开屋子以后,立刻把所有的门窗都打开,然后用一个小型的风系魔法气旋吹了半天,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我敢打赌,这个乞丐最少有一个半月没有洗澡了,啊不,最少两个月了。在我醉心于魔法研究的时候,我也曾一个月没有洗澡,可也没有变成这么臭啊。”
彭天扬笑了:“这不一样,如果是你,你会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还有心思去洗澡嘛?唉,不过说起来,我好像真的和乞丐有些缘分,难道是因为我曾经弄得跟他们差不多似的一个人流浪?”
“团长是个仁慈的好人,才会这么说吧。我妈说了,我们矮人交的就是热爱生命地朋友!”霍利斯骄傲的说道。
“尊贵仁慈地恩人,您就是S级胖子佣兵团的纳克布团长大人?杀死了几千名半兽人的大英雄?”
说话的人大概五十来岁,长的普普通通,属于那种放在人群中就找不到的平凡老头,穿着一身普通的农夫服装。三人看到来人就是一愣,不过旋即反应过来,这声音不就是被救起的那个乞丐嘛。
洗漱完毕的乞丐肯定听到了老汉姆的炫耀,顾不上头发仍是湿漉漉的,就跑了回来,满脸激动和崇拜的看着彭天扬问道。
“我是纳克布,嗯,也是胖子佣兵团的团长,只不过我并没有杀死几千名半兽人。我只是和我的团员们打退了一些半兽人的进攻,甚至我还没有我的副团长霍利斯消灭的半兽人多。”
在木兰城这么多天,受多了人们的尊敬和崇拜,彭天扬当然不会因为这几句话就飘飘然。倒不是他想谦虚,只不过如果能让别人都以为自己不过是有几分运气的家伙,那么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加愉快也更加安全的一件事情?
像是配合彭天扬一样,我们勇敢的霍利斯特意昂起了胸膛,脸上充满了骄傲。
然而那个乞丐仿佛对他恍若未见,仍是激动的看着彭天扬,眼睛里充满了欢喜。
如果是一个热辣辣的美女这么看着彭天扬,说不定彭天扬还能满心欢喜的接受。可被一个年过五十的老头用这种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只能让他的汗毛孔倒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心里直有些发毛,这乞丐老头不会有那种嗜好吧。
乞丐老头似乎是想说什么,可不知道为什么又憋的满脸通红,眼睛是越瞪越大,然后居然就在彭天扬的面前普通一下倒了下去。竟然已经是人事不省。
彭天扬一手按住了乞丐老头的脉,送了一道真气进去探查老头的身体情况,发现老头的脉跳动的十分微弱不说,还异常的凌乱。
“看来他是身体太虚弱了,又一下子吃太多东西,再加上心情激动,所以急火攻心。霍利斯,莫斯玛尼,你们两个赶紧去把老汉姆给找来,他是这木兰城最好的医生。我在这里试试能不能把他救醒。”
彭天扬吩咐完两个人,把乞丐老头放在床上,摆成盘膝坐好的姿势,然后把双掌贴在了老头的后背上。
上次金灵就是被彭天扬用内力治好的,所以这一次对彭天扬来说可算是驾轻就熟,又加上吸收了“光辉牢笼”中储存的巨大魔力,内功要远比当初救治金灵时要充沛的多,也精纯的多,所以没怎么费力,就感觉老头的经脉已经和自己的连在了一起。
于是彭天扬让内力的按照玉衡星内的经络图在老头的身体内慢慢移动,帮助他归纳体内紊乱的气息。
就在这个时候,乞丐老头的右手的手指头突然动了一下,而他的眼睛也似乎睁开了一条缝隙,如果这时侯有人在乞丐老头的正面,一定会发觉他的嘴角竟有了一丝笑意,如果是一个精通唇语的人还一定会读出老头不停变化的口型的意思。
让我插一下嘛,一下就好!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一百章 我不要你的菊花
更新时间:2008…8…6 16:19:11 本章字数:3403
展堂是一个盗贼,不过他这并不是他喜欢的职业,其做的是刺客,一个游走于黑暗中,轻松收割别人生命的刺客。只不过,因为大陆上并没有刺客工会,所以他选择了盗贼这个与刺客相近的职业。
如果白展堂的想法被盗贼工会主席爱德华知道的话,一定会要跟他拼命。因为刺客在帕尔玛大陆上是一个臭名卓著的职业。不是没有刺客,许多贵族家中有养有死士,当贵族想要打击对手,又不方便在三大公会发布任务的时候,就是这些死士们出马的时候了。他们就像是纯粹的杀人工具,暴戾残忍,不惜一切代价,很是做了些伤天害理,残害无辜的事情。
不过在白展堂的眼里,这些死士并不能叫做刺客,只不过是一些没有脑子的杀手罢了。白展堂认为,刺客是一种具有艺术气息的职业。把每一份情报,身边的环境,可以利用的资源,甚至人性的特点才能够形成最后完美的一击,然后远遁而去。
而且白展堂接任务还有自己的原则,普通的盗贼任务他从来都不接,除了用来掩饰自己真实目的所必须的任务,他一般只接一些刺杀任务。而在这些刺杀任务中,他还有自己的原则,有的坚决不接,有的就算是接了他也要反悔。因为白展堂并不想去杀害那些有亮点的人。
所以对于这个任务接的最少,失败记录却可以排在盗贼工会前三却依然名列战神榜的白展堂,人们只会用一个词来形容——神秘。
白展堂其实对于战神榜这个可以让大陆大多数强者为之沸腾的排行榜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因为他认为有许多真正的高手是不会去三大工会做职业鉴定地,因为他就认识几个这样的绝世高手。
而且战神榜的排位也不一定是真正实力的体现,决定一场战斗的胜利有很多方面。自身实力当然很重要,可地点,时间,技巧,甚至运气等等都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就比如白展堂是一名十一级盗贼,只吊车尾似的排在战神榜第九十九位,而爱德华主席最少有十四级的实力,战神榜二十五位,可如果真和爱德华生死决斗的话。活着地那个人一定会是自己。
不过白展堂还是接了一个二级追杀令,就是新晋s级佣兵团团长纳克布的两条腿。白展堂并不缺那一万金币,只不过是受人所托,自己也对纳克布有所好奇,一个一级盗贼创建的D级佣兵团,居然在短短的时间内晋升为S级佣兵团,这个团长是个怎样奇妙的人呢?
如果是个纳克布是个好人,白展堂不会真的切下他的双腿,只需要做点记号留点念。比如留下自己的标志,一朵白色的小菊花在他腿上。当然,如果纳克布庸俗不堪,无恶不作,白展堂也乐得赚那一万金币。带着这样地疑惑甚至有些期冀,白展堂领了这个B级任务。
初到木兰城,白展堂并没有马上展开刺杀,他认为那种依靠盗贼隐身之类技巧,直接去刺杀目标的人是十分愚蠢的,也是十分危险的。真正的刺杀是要面对面的。在目标对自己失去防范意识的时候,才可以漂亮的完成任务。
所以白展堂先是在木兰城收集关于彭天扬的一切消息,当然那些把他形容的“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之类地就自动忽略了。这十分简单,因为彭天扬在木兰城的人气度很高,算得上是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有无数的眼睛在关注。而托他接任务的人那里,也有一些关于彭天扬的资料,所以白展堂很轻松的就了解到彭天扬在木兰城地作为。
通过这些消息,白展堂了解到彭天扬大致的性格,总体来说,还是一个有不少“亮点”的人。不过对于这些,白展堂还是更加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些,他可是见过不少的伪君子。而在搜集情报期间,他也曾见过彭天扬几面,当然每次都是扮成普通人并且跟他保持着一段的距离。
在三十天内。白展堂明白自己就算是混入胖子佣兵团团,也很难取得彭天扬的绝对信任,让他丧失对自己的防备,更何况种种迹象表明,彭天扬似乎还有近乎鬼魅般的灵觉。不过这也难不倒白展堂。
从第一次听到彭天扬曾经救起过一个乞丐的时候,白展堂就开始绝食,然后找到了一个真正地乞丐,用一个金币把他的百衲衣换了过来。又在一个臭泥塘里趴了半天,最后进行了
饰。吃下了一枚珍藏的苦艾果。
这是一种神奇的果实,可以让人暂时性的丧失魔力和斗气。它的叶子就是解药。白展堂也是在上次刺杀了一个恶贯满盈的坏蛋之后在他的藏宝室里才找到了这么一枚。如果放在市场上的话,最少也要价值一百万金币。
白展堂了解到彭天扬似乎拥有传说中地斗甲,如果硬碰硬的话,就算自己能打败他,也一定会惊动其他人,这是他不愿意看到地,所以干脆他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乞丐,全力打消彭天扬的防范心。
无疑,白展堂做的很好,就像他计划的那样,彭天扬在木兰庄园门口“遇到”了白展堂扮成的乞丐,而白展堂这时侯也确确实实的饿的快要昏了过去。
接下来就是白展堂的表演了,在装的因为激动而晕厥以后,果然,彭天扬为了救他,用起了传说中的“贴背”大法。老汉姆不知道彭天扬那是用内功帮人疗伤,所以平时给人吹嘘就起了这么一个很囧的名字。
白展堂的感觉很奇特,当彭天扬的双手贴上自己的后背以后,似乎有两道热乎乎的气团钻进了自己的身体,然后顺着自己身体开始运行,每到一处,自己都会觉得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