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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凌驾异界-第100部分

小说: 凌驾异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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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大哥我现在手头有点不太宽松,你能不能给我整点金币啥的,明天我也好去买座房子住住。”凌浩宇提这要求毫不客气。虽然他的空间戒指里有着大量的贵重材料,是凌浩宇可不愿意靠着变卖这些东西过活,他留着还有其他用处呢。
    “行,没问题!”听到只是钱的问题,卡斯迈毫不含糊,立刻就答应下来。对于他们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抢风头
     更新时间:2008…12…31 21:00:53 本章字数:3241
    于是第二天,在格尼拉城一个不繁华也不偏僻的大院落的门楣上,挂起了一个牌子,上面标示这是凌家的府第。不过迪克利枢机主教派来的人还没有到,因此暂时只有凌浩宇和艾薇儿姐妹三人居住。
    搬进来的第一天,艾薇儿姐妹忙着整理新家,凌浩宇则是在格尼拉城晃悠了一圈,晚上回来的时候脸上挂着神秘的笑意。艾薇儿姐妹虽然感觉到好奇,但是终究忍住没有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光明历3519年1月底,本就热闹的格尼拉城这两日又爆出了一个大新闻,引得街头巷尾都是议论纷纷。一开始这新闻还只是在平民中流传,但是仅仅两日就传到了那些上层贵族的耳朵里。
    谢雷斯是卡特尔家族的族长,全名谢雷斯•;卡特尔。但是因为卡特尔家族乃是世袭公爵,所以人们一般习惯称呼他们家主为“卡特尔公爵”,真是姓名反倒没多少人提起了。同样的,伯拉克公爵全名雷克•;伯拉克,但是人们都知道伯拉克公爵,雷克这个名字反倒没人晓得了。
    谢雷斯的长子的第三个儿子,此刻正和他坐在一起,汇报着自己收集来的情报:“爷爷,这件事情都派手下查清楚了,那凌家家主凌浩宇,是去年从无尽森林出来,后跟着塔尔尼亚帝国贝尔顿公爵的孙女来到斯特兰城,随后进入异度学院。最近异度学院封闭,便来到了埃蒙帝国,谁知道他竟然就成了凌家家主!但是根据的判断,这凌浩宇的来历非常蹊跷,我还无法判断出他到底是什么人。”
    “罗恩。有什么蹊跷的地方,你一一说出来。”谢雷斯眼皮耸拉着。似乎都快要听得睡过去了。
    “首先是他的行为非常古怪,还没进入异度学院,不知道怎么的就和伯拉克家族地卡斯迈成了朋友。进入异度学院后。一度非常低调,几乎没人知道他这个人。但是开学典礼上,他逼得埃克伦暴露了降临者的身份,最后在埃克伦使用神力地情况下打败了埃克伦。随后。他不知怎么的突然放弃了比赛。进入哈伦代尔山去找御风驹去了。林雷”罗恩把自己收集来的情报慢慢地讲了出来,刚说到这里就被谢雷斯给打断。
    “哦,原来是那个凌浩宇啊,我说这个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其他的你就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这个人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他的行为确实非常古怪,我有一种感觉,他会对我们家族不利。”谢雷斯说起话来不紧不慢。
    “对我们不利?不可能吧。他现在整个家族上下加起来也才三个人而已啊?”罗恩有些不可相信的说道。
    谢雷斯睁开惺忪地眼睛,看着自己这个孙子说道:“罗恩,今年你也满二十岁了,以后家族地很多事情都会交给你去做,爷爷今天就教你一些道理。就比如凌浩宇。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表面上的往往都是假象。你也对他做了调查,应该知道他在异度学院杀掉了一个降临者。最后教廷却没有追究他任何责任。而后,他跟着格兰回到教皇宫,迪克利枢机主教亲自接见了他,并且还在拍卖场送了礼物给他。根据我对迪克利的了解,那是准备拉拢凌浩宇的前兆,说不定凌浩宇这次来就是迪克利派来的呢。所以这个凌浩宇,恐怕是很有些来头啊!”
    “迪克利枢机主教?”罗恩一脸惊讶:“要是他和迪克利枢机主教有关系,那应该就是来找我们麻烦的。可是我不明白,就算是派他来和我们作对,那他也不应该如此明目张胆的,在我们比武招贤大会前也举行这么一场比武大会啊,这不是故意亮出来让我们对付他吗?”
    谢雷斯思索了一会儿,慢慢的说道:“你把他举行的比武大会详细给我说一下,他这个举动确实有些古怪。”
    “是,爷爷。事情从三天前说起,那时候凌浩宇刚来格尼拉城,就在伯拉克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他在城内高价买了一座宅院,然后挂上了凌家地牌子。当天他就找人做了一些传单,在第二天又雇了一些孤儿往各个佣兵聚集的地方散发传单。”说着罗恩取出一张纸放到桌子上:“这就是凌浩宇散发的传单。”
    谢雷斯拿起那张传单看了看,上面的内容非常简洁明了。意思是说自己修炼武技,但是见识短浅,因此想和武技高强的人切磋一下长点见识,所以在某个地方举行了比武大会。为了感谢各位与会者地光临,他准备了一把上品魔法剑,只要谁能在武技上胜了他,就可以把那柄魔法剑送给获胜者。比武大会没有其他规矩,只有一条,“较量武技,不用斗气”。
    看完那传单,谢雷斯淡淡地说道:“然后呢?”
    “后来便是有些佣兵闲着无聊,去参加了那个比武大会。一开始他们也只是抱着没事找乐的态度,但是到了那里,却发现凌浩宇拿出来作为奖励地魔法剑确实是极品,便起了争胜之心。只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赢得了他。而随着那些佣兵的宣传,以及那把魔法剑的诱惑,他的比武大会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就传遍了格尼拉城的各个角落,因此才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到现在为止,天阶高级的剑士已经去了三个,但都不是凌浩宇的对手。”罗恩把自己调查来的情况向卡特尔公爵说道。
    “呵呵,要是我没看错的话,凌浩宇的境界已经达到了圣阶,那些天阶的人去当然是没有多大用处了。”谢雷斯脸上带着隐晦的微笑,心里不知道想着什么。
    “圣阶?”罗恩有些意外:“难道说他竟然能在实力未到的时候,就领悟到规则的妙用?可是他现在才不到二十岁啊?”
    “罗恩,有一个消息你可能不知道。凌浩宇去哈伦代尔山的时候,乔纳森家族曾派人去埋伏他们,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但是结果是凌浩宇骑着御风驹从哈伦代尔山回来了,但是那次一起去伏击他的人一个也没回来。那一次,乔纳森家的派去了十多位天阶的高手,加上地阶的一共六十多人。”谢雷斯颇有深意的看着罗恩说道。
    “乔纳森家族?他们和凌浩宇之间有什么恩怨吗?那么多的天阶高手,应该是乔纳森家族在异度学院中的大部分力量了吧,这下子可有得他们心疼的。”罗恩嘴角带上了一丝幸灾乐祸的笑容。虽然这些人实力并不是很高,但是却都是非常年轻,其中将来出现两三个圣域的人物是肯定的,就这么损失了确实不是谁都可以轻易放下的。
    “罗恩,明天就是为你准备的比武招贤大会了,你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凌浩宇如此做究竟有什么目的,而不是因为别人的损失而暗地得意。”谢雷斯原本懒散而缓慢的语调突然变得严厉,双眼狠狠的盯着这个孙子。
    心里一凛,罗恩知道自己的表现让爷爷不满了,他连忙诚恐的说道:“爷爷说的是,孙儿还是太浮躁了,以后一定会多多注意。至于凌浩宇的事情,不知道爷爷可有什么好主意?”
    “呵呵,他既然敢于在这个时侯也组织比武大会,那就是针对我们家族的行为。你去找个别人不认识的圣阶高手,带上一把好剑,把他那柄魔法剑给我砍成碎片,再把他四肢给我废了。敢在格尼拉城抢我们家族的风头,就是迪克利枢机主教亲自来了也不行!”本来和语气和缓的说着话,可是说到最后一句,却变得声色俱厉。
    凌浩宇这两日过的是相当充实。
    那天卡斯迈说卡特尔家族将要举办一个比武招贤大会,他立刻就眉头一皱,想出一计!他不去参加这比武招贤大会砸卡特尔家族的场子,而是自己也组织个比武大会,抢卡特尔家族的场子!他本就是要在明里和暗里同时与卡特尔家族斗,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凌家的名气,如此一来一定会把卡特尔家的人引出来。
    这两日凌浩宇打败了不少佣兵团里的成名好手,有一些不服气的甚至上台较量了几次,但是却没有人能拿走台上那把魔法剑。
    此时,台下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凌浩宇刚刚又把一位天阶高手打下台,暂时还没有人上来,因此他便取过那把魔法剑,向台下的众人讲解起这把剑的妙用来:“这把冰火剑,有很多朋友已经见识过了,但是我看见今天又来了一些新朋友,就再向大家介绍一下。”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初次交锋
     更新时间:2009…1…1 9:30:54 本章字数:2373
    说到这里,台下立刻响起了一阵嘈杂声,那是昨天见过这把剑作用的人在向周围的人炫耀这把剑的神奇。
    凌浩宇也不管台下多么吵闹,微微运起真元,声音便清晰地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里:“这把剑之所以叫做冰火剑,是因为它同时具有冰和火两种截然不同的魔法能力。有魔法常识的都知道,其实冰系魔法是风系和水系的复合魔法,所以这把剑应该说是包含了三系魔法的能力。”
    正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看到场外走来一位穿着邋遢,腰间挂着一柄锈迹斑斑长剑,佣兵打扮的人。不过他脸上被黑油油的污垢掩住了皮肤的颜色,因此很难从外形上判断他的年龄。只要任何人一看到他的形象,无论离得多远,都似乎可以闻到一股腥臭的味道,那是三年没有换过衣服也没有洗过澡的人身上特有的味道。虽然佣兵里经常会有一些混得不如意的,但是混成这位这幅模样,倒还真的少见!
    事实上,这个人一出现的时候,离他三米之内的人都下意识的移动了一下脚步,尽量离他远一点。而这个邋遢剑士倒也识趣,只是远远地站在外围,没有很往里面凑。
    拿眼一扫,凌浩宇就心里一乐:“找茬的终于来了!”
    虽然这个邋遢剑士伪装的很好,但是凌浩宇却能一眼看出这家伙已经拥有了剑圣的实力。那不用说,这位一定是卡特尔家族派过来,准备砸他场子的高手了!
    凌浩宇不动声色,继续介绍手里的剑:“各位都有着丰富地战斗经验。林雷应该知道冰系魔法可以延缓敌人的速度,而火系魔法又是威力强大的攻击魔法。试想一下,如果当你们手上有了这把冰火剑,正和敌人过招的时候突然释放出冰冻气延缓对方的动作,那会让自己占据多大地先机啊!”
    一边说着。凌浩宇用真元发动了冰冻气,只见他手一挥,在一个扇形范围内,形成了远达十米的冰冻带。地上瞬间结了一层白霜。
    “还有这火系魔法,可是最实用的爆裂火球和火焰指!爆裂火球的威力想必大家都知道,而这火焰指和武技配合起来,更是相得益彰。这可是魔剑士最喜欢地魔法!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拥有了这把魔法剑,你也可以成为魔剑士!”凌浩宇越说越煽情:“当然,这首先是一把剑,仅就评价剑的眼光来看,这就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兵器,各位请看!”
    旁边早有艾薇儿姐妹准备好的手臂粗精铁棍,凌浩宇挥剑一削。精铁棍应声断成两截,断口处平滑如镜。这把剑可是凌浩宇用三昧真火炼制而成,其中还加入了一点稀有材料,刚才这一剑他并没有使用半点真元,完全是靠着剑刃地锋利砍断这精铁棍的。
    听着下面传来的一阵惊呼,凌浩宇笑着说道:“有这样一把剑在手,一个人挑战两个和自己实力相当的人不是难事,操作好点就是三个也不是没一战之力。而得到这把剑非常容易,只要能在武技上胜过我,我就把这把剑免费赠送!”
    当下就有人跃跃欲试。不过凌浩宇的厉害他们也知道,正在犹豫着要不要上去。
    “呵呵,果然是一把好剑,砍棍子倒是还行,就是不知道和其他的剑对砍又会怎样呢。”一声沙哑的声音从场外传来。正是那个邋遢剑士。
    邋遢剑士说完这句话。就缓缓的往常内走去,旁边地人连忙给他让路…………他身上的那种气味不仅可以驱蚊逐蚁。还可以驱人。
    “噢,这位朋友难道是怀疑我这把剑的品质吗?”凌浩宇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说道:“我这可是一把极品魔法剑,不是你身上的破铜烂铁可以相比的!”
    既然对方如此讽刺自己这把剑,凌浩宇可以猜到对方一定是带有自认为不错的兵器,不过凌浩宇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这把冰火剑虽然是这场比武大会的奖品,但是他却不认为这把剑能让别人得去,正准备这次事了把这剑换个外形,然后送给自己的属下使用呢。
    凌浩宇这句话正说到了邋遢剑士地心窝上,他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既然你这不是破铜烂铁,那可敢和我这破铜烂铁互砍一剑?”说着他摘下腰间那把锈迹斑斑,让人怀疑是否能拔出来的锈剑。
    “这有何不敢!”凌浩宇不屑的看了他那锈剑一眼,然后说道:“不过既然是比试兵器,那互砍的时候都不能用斗气。我想最公平地办法就是让观众中出来两位朋友,然后让他们来砍。要是我们自己拿着自己地剑比试,恐怕会有些不公平。”
    邋遢剑士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好,就请两位朋友来帮我们比试!”说着他抽出了自己的剑,果然剑身满是锈迹,和那剑鞘很是般配。
    有机会拿好剑过过手瘾,立刻便有很多人抢着要干,凌浩宇让邋遢剑士从中挑选两个来,然后分别拿着冰火剑和锈剑,准备互砍。不过那两位志愿者地表情差距就很大了,拿冰火剑的那位得意洋洋,而那锈剑的那位却是使劲的把剑柄擦了擦,这才非常不情愿的握在手里。
    既然是比试兵器,斗气是不能用的,两位志愿者心里也明白。拉开架势,两人来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斜劈……
    “咦!”
    凌浩宇突然惊叫一声,那邋遢剑士下意识的一扭头,却见凌浩宇正全神贯注的看着两人拼剑。只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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